1. 地方政府可以发债吗
建国初期,我国曾尝试过发行地方债券,后来由于种种原因终止。1985年国务院办公厅办公厅公布了“关于暂不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通知”。有关部门认为,在当时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将会扩大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继续加大已经膨胀的了固定资产投资。当时经济形势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国民经济增长速度过快,固定资产投资增加过猛,如不加以控制,就会超过国家财力和物力的承受能力,导致大量增发货币冲击市场,造成物价上涨,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从而禁止地方政府发债。
由于地方政府没有发债权,对于一些市政建设项目只能采取灵活变通的做法(如设立代理公司,吸引外资)。根据过去这些项目的财务数据,其融资效率远不如通过直接发行政府债券的方式。
目前要重新启动地方政府债券市场,首先遇到的问题来自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预算法》在规定地方预算不得列赤字的同时,规定地方财政不得发债。在实际的政策解释和司法实践上,这被理解为地方财政不得举债。既然不能直接举债,那么地方政府可否通过建立代理人公司来举债呢?这里同样存在障碍。我国的《担保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不得对外提供担保。这是有道理的,因为国家的行政机关从国家财政预算得到的拨款是履行其行政职能的必要经费,若行政机关对外提供担保,一旦履行担保的代偿义务,其行政经费就可能发生亏空,就可能导致无法正常履行其行政职能。如此,地方政府负债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的行为就失去了法律和政策的依据。
其次,地方政府发债还缺乏风险约束机制以及监管系统,容易发生政府违约的行为,即政府发债的道德风险。由于长期以来存在的地方政府预算软约束和短期行为模式造成对经济建设高速增长的强烈欲望而导致的发债行为,极易使一些本来就发展不好、财政节余不多的地方政府,大量地借贷建设,形成超过其偿债能力的过度负债。如此以来,就为以后发生财政信用危机埋下了隐患。在经济体制改革领域里,这种例子并不少见,以至于形成了这样的局面:一放就活,一活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这种现象是普遍的。
2. 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和地方政府自行发债有哪些区别
你好,这两个之间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
(1)发行方式不同。前者采用招标方式,后者采用招标方式或承销方式;
(2)债券发还不同。前者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并代办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后者为自发自还;
(3)托管单位不同。前者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选择托管,后者在中央结算公司办理总登记托管,在国家规定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分登记托管。
3. 利率倒挂的首批地方政府债中标利率倒挂
5年期票面利率为3.84%,3年期票面利率为3.93%,长期品种低于短期品种
财政部昨日代理发行的2011年首批地方政府债券中标利率出现了倒挂。同时,3年期地方债还出现了流标。
来自财政部的信息显示,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一期)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84%;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二期)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93%。
对于上述两期地方债的利率,一券商交易员称为“远高于市场预期”。
业内一般将地方债参考国债定价。中债登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到期收益率曲线显示,三年期固息国债最新收益率报在3.4375%,五年期固息国债最新收益率报在3.5501%。
同时,历史数据显示,2010年共计10期地方政府债中,最高中标利率为3.70%(5年期),最低认购倍数为1.02倍。
上述人士称,三年期地方债3.93%的票面年利率,远高于3.53%的市场预测均值;而同时招标的五年期地方债3.84%的票面年利率,亦高于3.64%的预测均值。
缘何出现这种情况?上述交易员认为主要还是近期市场对地方政府偿债能力心存疑虑。虽然财政部招标的地方债不能完全等同于城投债,但仍然抑制了投标热情,加之地方政府债自身流动性一直很差,致使中标利率大幅飙升。同时,这也一定程度上彰显出当前资金总体依然偏紧,机构依然回避配置短期限债。
至于出现中标利率倒挂,还是因为长期品种免税作用更为明显,其认购积极性一直都都高于三年期品种。同时,加上地方债务担忧情绪干扰,三年期品种中标利率飙升并与五年期形成倒挂也就是情理之中了。
审计署的数据显示,去年底中国地方债务规模达10.7万亿元,其中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性债务占比近半。而对于近日有机构和个人对审计署公布的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提出不同看法,认为债务数据可能被低估或遗漏。审计署新闻发言人表示,此次审计涉及的每一笔债务和每一个数据都是有据可查、真实可靠的,不存在个别机构和个人毫无依据、凭空推测出的所谓“低估”或“遗漏”的问题。
据记者了解,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一期)计划发行254亿元,投标量为266.2亿元,实际发行总量为254亿元;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二期)计划发行250亿元,但未能招满,数据显示,该期地方债的投标量为239.4亿元,实际发行总量为239.4亿元。
上述两期地方债发行总额占今年全年2000亿元发行总额的1/4,涉及到云南、陕西、青岛、等东西部11个省市,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保障房安居工程。
对于3年期地方债出现流标,有业内人士认为或在于资金面偏紧及通胀预期高企。同时,据了解,本次流标为地方政府债2010年合并发行以来首次出现。
此外,从各地的具体额度看,在今年的第一期地方债,山西、福建、厦门、山东、青岛、海南、重庆、云南、陕西、新疆、青海省(区、市)额度分别为25亿元、24亿元、4亿元、31亿元、6亿元、15亿元、25亿元、40亿元、34亿元、30亿元和20亿元,各省(区、市)额度以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一期)名称合并发行、合并托管上市交易。
第二期地方债,山西、福建、厦门、山东、青岛、海南、重庆、云南、陕西、新疆、青海省(区、市)额度分别为26亿元、23亿元、4亿元、31亿元、5亿元、14亿元、25亿元、39亿元、34亿元、30亿元和19亿元。各省(区、市)额度以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二期)名称合并发行、合并托管上市交易。
上述两期地方债于昨日(11日)招标后,将于今日(12日)开始发行并计息,14日发行结束,18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在发行期内,采取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
4. 发行地方债券为什麽要招标如何招标
其实不光是地方债的发行采取招标的方式,国债等大批量债券的发行都采取招标方式,这种方式节约发行成本,能够快速发行。
至于招标方式,有荷兰式的,美国式的等等,标的有收益率,付款期限等等。
5. 地方债发行流程是怎样的
它们的职能各有偏重,也有交差重叠的地方,但是都对中国经济的运行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省市的派出机构为其下属监督执行机能。
下半年的企业债发行是重头戏!股市不好、融资功能尽失、发企业债、融资券成了耗资国企的无奈选择!
上述三部对企业债的发行数量、担保方、资信还款能力等级、扩容速度、对债市的影响等指标进行考核审批。
6. 为什么中央不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
地方政府可以发行地方债券的,比如常见的城投债。
2.但是特殊情况下是不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债券的。比方说地方财政严重赤字,资不抵债,这时如果任由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话,一旦地方政府无力偿还,就会绑架中央政府,对政府的信用造成极坏影响。
债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债券购买者)即债权人
7. 地方债券的发行是由哪几个部门负责的具体涉及到发改和财政系统吗
我国所谓地方债券,是相对国债而言,以地方政府为发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