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为什么禁止结构化信托次级 固有
结构化信托理财产品与一般信托产品的不同,主要就在于“结构”上。目前,国内信托公司设计的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理财产品具有几个可识别的特征。
首先,在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上采用“一般/优先”模式。社会投资者是优先受益权委托人,一般受益权委托人则为机构投资者。“一般/优先”模式使委托人的收益与风险成正比。从理论上说,初始信托资金由优先受益权资金和一般受益权资金按一定比例配比。
其次,在风险承担上,一般受益权委托人(一般受益人)以其初始信托资金承担有限风险在先,而优先受益权委托人(优先受益人)承担相对较低的风险在后;在收益分配上,优先受益人则优先于一般受益人。结构化信托理财产品的避震功能也就体现于此,当该信托计划出现较大的风险并由此造成亏损时,机构投资者的资金冲锋在前,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与此相对应,当投资获得丰厚回报时,机构投资者的收益也要比个人投资者多得多。
此外,“结构”还体现在投资模式上。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产品就是投资的多元组合,此类产品可以投资股票、基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多种有价证券,具体的投资比例由该信托的投资团队掌握。
⑵ 什么是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
您好结构化信托理财产品与一般信托产品的不同,主要就在于“结构”上。目前,国内信托公司设计的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理财产品具有几个可识别的特征。首先,在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上采用“一般/优先”模式。社会投资者是优先受益权委托人,一般受益权委托人则为机构投资者。“一般/优先”模式使委托人的收益与风险成正比。从理论上说,初始信托资金由优先受益权资金和一般受益权资金按一定比例配比。其次,在风险承担上,一般受益权委托人(一般受益人)以其初始信托资金承担有限风险在先,而优先受益权委托人(优先受益人)承担相对较低的风险在后;在收益分配上,优先受益人则优先于一般受益人。结构化信托理财产品的避震功能也就体现于此,当该信托计划出现较大的风险并由此造成亏损时,机构投资者的资金冲锋在前,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与此相对应,当投资获得丰厚回报时,机构投资者的收益也要比个人投资者多得多。此外,“结构”还体现在投资模式上。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产品就是投资的多元组合,此类产品可以投资股票、基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多种有价证券,具体的投资比例由该信托的投资团队掌握。
⑶ 关于结构化中期票据的问题
中期票据发行灵活,投资者可以通过代理商向发行人提出一些要求,如果发行人获得的补偿大于承担的费用就会同意。比如,在1991年,许多投资者希望获得利率随着短期市场利率反向变化的证券。为了满足这些要求,几家公司发行了反向浮动利率的中期票据,其利息为12%减去LIBOR。交易时,反向浮动利率中期票据的发行人通过互换协议消除利率下行的风险,促成交易的实现。具体可以参间《固定收益证券手册》。
⑷ 什么是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
结构化信托是指在信托计划的设计上采用多层级信托受益权的一种产品模式。不同层级受益权获得信托利益的权利不同,享有信托利益的顺序也有区别。
在风险承担上,特定层级的受益人以其初始信托资金承担有限风险在先,而相应其他层级受益人承担相对较低的风险在后;在收益分配上,其他层级受益人优先于特定层级受益人。结构化信托理财产品的避险功能也就体现于此,当该信托计划出现较大的风险并由此造成亏损时,以分配顺序靠后的特定层级受益人的资金保障分配顺序靠前的相应层级受益人的资金安全。与此相对应,当投资获得丰厚回报时,特定分配顺序靠后层级受益人的收益也要比其他层级受益人多。
⑸ 债券承销中的自持、代持及结构化是什么意思
债券承销中的自持、代持及结构化是什么意思.自持意思是自己持有的债权.代持的意思是代理其他人.结构化意思是有很多种类型的债劵混合在一起.
⑹ 金融市场中,结构化票据有哪些
结构化票据是以票据形式发行的高收益投资工具,是一种结合“固定收益型产品”及“衍生性金融产品”的投资工具,透过发行机构将大部分的本金投资于固定收益产品,利用剩余少数的本金从事衍生性金融产品的操作,同时达到保障本金与资产增值的目的(如利用95%的本金购买零息债券,5%的本金投资选择期权等衍生性金融商品),其回报最终将取决于与票据挂钩的标的资产或资产类别的表现,所争取的收益率可达到一般货币市场工具所提供的无风险利率的若干倍。包括高息票据、保本票据等标准化产品。如果投资者持有大量现金,不想投资权证等高风险产品,又希望能跑盈一般货币市场工具,结构化票据正好切合他的需要。结构性票据不一定派发利息,而且大部分结构性票据也不保本。投资者应慎重考虑发行商的背景、实力及财务状况;也应评估自己短期内对流动资金的需要。
结构票据市场上的发行者包括政府机构。银行和公司。这些机构得到了浮动利率的低成本融资。机构投资者和货币管理者根据他们不同的偏好得到专门设计的高级别的债券。投资银行家在得到承销费用的同时开辟了额外的衍生产品业务。
⑺ 如何理解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以结构化方式来进行的内部增信
2007年以前,我国的企业债券发行主体多为国有大型企业,信用增级方式也非常单一,国有商业银行为企业债券提供担保是最主要的信用增级方式,属于典型的外部增信模式,内部增信模式基本没有应用。随着企业债券市场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希望通过债券市场融资,原有单一的增信方式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2007年10月,中国银监会下发《关于有效防范企业债担保风险的意见》,严格限制商业银行为企业债券担保,此举切断了企业债券银行单一担保增信的传统路径,使得中小企业发债难题进一步加剧。2008年以来,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出现了因融资难引发的大面积中小企业倒闭潮,备受各界关注。因此,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债券市场如何通过引入信用增级模式创新来解决我国中小企业发债融资难题,从而推动我国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成为市场参与主体需要共同解决的难题。
二、债券信用增级模式
所谓债券信用增级,其实质是对债券产品进行一定风险分析后,通过一定的机制和一系列增级程序对产品进行风险结构重组,将原来的低信用级别提升为高信用级别,改变以信用主体的原始信用作为主要支撑的传统模式,最大限度地降低产品原始信用因素中的不确定成分的过程。
按照信用增级提供主体的不同,债券信用增级模式可分为内部增级和外部增级两种类型。
外部信用增级又叫第三方信用担保,是指除发行人、发起人(银行)、服务商、受托人以外的机构提供的全部或部分信用担保,借以提高证券化债券的信用级别。主要有第三方信用证、资产出售方提供追索权、债券担保三种方式。
内部信用增级即通过证券化结构的内部调整,将现金流量重新分配,使债券达到所需的信用等级。内部增级主要采取优先/次级分层结构化安排、利差账户、超额担保、现金储备账户、担保投资基金和发起人或发行人提供直接追索权等方式。
与外部信用增级相比,内部信用增级最大的优点是成本较低。这是因为,外部担保机构往往是基于最坏情况下的风险估计来确定担保费率的,发行人所支付的费用一般高于资产的实际风险所需的担保成本。如果通过内部信用增级的方式,发行人只需承担实际的损失,还可以从抵押资产的剩余权益中获益。此外,外部增信模式受制于第三方的担保意愿和担保行为,存在不确定性。
大型企业由于信用等级较高,担保成本相对较低,因此通过引入外部担保增信,提高信用等级以降低发行成本是经济的,担保机构也乐于向他们提供担保。但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则不然,中小企业风险高、信用等级低,运用外部担保增信模式需要支付高额的成本,因此在完全市场化前提下,中小企业通过担保方式发债是不经济的,加上风险高,第三方担保意愿不强,需要政府等外部力量干预,构建外部增信模式难度大。
三、中小企业债券信用增级模式的国内外实践
为解决中小企业发债难题,国内外均有不同程度的实践探索,所采用增信模式也各有不同,我国采取的是政府干预下的外部担保增信模式,而国外则主要采取优先/次级分层结构为基础的内部增信模式。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的信用质量特点,从实践效果看,市场化的内部增信模式更为市场接受,运用效果更明显。
(一)国内实践。为解决中小企业发债融资难题,我国部分发达地区曾尝试在政府推动下,借助外部增信模式发行中小企业债券。2007年,在深圳地方政府的大力协调下,以市贸工局为牵头人,借助国家开发银行的政策性银行统一担保,将市政府筛选出的20家中小企业以“统一冠名、分别负债、统一担保、集合发行”的方式发行集合债券,首次通过债券市场募资10亿元。此后不久,4家中关村高新技术中小企业以同样的模式发行集合中小企业债券募集3.05亿元。
从增信原理看,该模式属于典型的外部增信模式。以“07深圳中小债”为例,债券设计了三层担保结构,由国开行对债券提供统一担保,政府担保机构向国开行提供反担保,中小企业向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资产(见图1)。
集合债券内的20家中小企业的主体信用等级本来在BBB-A+之间,但由于国家开发银行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集合债券的债项信用等级达到了我国债券市场最高信用等级AAA,5年期债券年利率仅为5.7%,直接融资成本低于同期贷款利率27%。此外,由于是政府干预下的非市场行为,国开行及担保机构尽管为高风险的中小企业提供了的实质担保,仅向企业收取了低廉的担保费。
这种以非市场化外部增信原理为基础的中小企业债券由于各方的收益和成本不对等,因此很难持续。原因有几点:
(1)银行及担保机构的担保成本难以覆盖担保潜在风险,因此持续提供担保的积极性不高。(2)由政府筛选的中小企业获得了超额受益,而且信用等级越低的企业收益越高,这一示范效应可能导致未来被筛选中小企业的寻租行为。(3)由于该模式的最主要增信动力来自国家开发银行的国家信用担保,一般的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担保无法达到低成本融资的要求,因此一旦担保方担保行为发生根本变化,这种外部增信方式的基础就不再存在了。2007年10月,中国银监会下发《关于有效防范企业债担保风险的意见》,严格限制银行为企业债券担保。这一政府推动下的中小企业集合发债模式由于暂没有可替代的市场化增信方式而不幸夭折。尽管此后国内多个省市宣称要以此模式为蓝本继续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但至今再没有新的中小企业债券问世。
(二)国外经验。在国外,一些国家为了促进中小企业融资,也推出多种融资工具,多以资产证券化为基础的内部增信模式为主。在德国,德国复兴信贷银行(KfWBankengruppe,以下简称KFW)在2000发布其PROMIsE计划,为各银行提供了一套将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的标准化结构,以降低交易成本,推进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西班牙财政部也推出PTPYME机制支持中小企业,对满足该机制的从级以上资产证券化产品,西班牙政府的担保额度可达80%,该机制提升了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产品的流动性,也降低了发行人及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欧洲投资基金(The European Investment Fund, 以下简称EIF)则在贷款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以担保形式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便利。ElF要求标的资产池50%的资产为中小企业贷款,在对标的资产池分层后,EIF主要对信用等级为A级及BBB级的债券层提供担保,以提升该类债券的信用等级,目前该方式已经成为欧洲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的主要方式,截至2007年底,EIF已以该方式为中小企业承担了42,28亿欧元的担保。
除了上述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方式外,韩国政府推出的P-CBO(Primary collaterali zed BondObligation)模式更为独特,该模式融合了中小企业集合发债及资产证券化,通过引入以优先/次级分层结构安排为基础的内部增信原理有效解决了韩国中小企业的发债融资问题。
P-CBO是CBO(collateralized Bond Obligation)的一种,所谓CBO就是以一组垃圾债券为标的资产的ABS产品,其目的就是通过资产证券化,将一组垃圾债券重新打包成多组不同风险和收益的债券,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尽管CBO的标的资产为垃圾债券,信用质量较差,但由于债券数量较多,信用风险能够足够分散,使得重新打包成的优先级别的债券达到投资级债券标准,因此从这个角度看,CBO实际上就是一种将垃圾债券转化为投资级债券的工具。
1999年底,韩国政策性金融机构SBC(small Busi-hess Corporation)成功组织发行了第一个P-CBO(如图2所示)。在该P-CBO交易中,23家中小企业在SBC的统一组织协调下联合向SPC发行720亿韩元的债券(sPc是专为该次交易设立的一家特殊目的公司),23家公司的平均信用等级为BB级,所发行的债券均属于垃圾债券;随后,为了吸引投资者,SPC将该720亿韩元的债券组合重新打包成两大类不同优先级别的ABS,其中一部分为445亿韩元的优先层债券,该部分债券向广大投资者发售,余下的275亿为次级层债券则由SBC持有。根据发行安排,23家中小企业的偿债资金首先用于偿还优先层债券,只有当优先层债券部分的本金完全清偿完毕后,偿债资金才开始用于偿付次级层债券,如此安排使得债券组合的违约损失首先由SBC全额承担,只有当违约损失超过275亿时,优先层债券的投资者才开始承担超出的损失,因此,通过债券分层设计,优先层债券投资承担的违约风险已经大为降低。与此同时,韩国的住房和商业银行(The Housing and Commercial Bank)为参与企业提供t00亿韩元的流动性支持,在必要时,为中小企业提供一定的信贷资金,保障到期债券的偿付,进一步提升债券的信用质量。
从上述交易我们可以看到:相对于银行借款、普通企业债券,P-CBO作为一种创新型的中小企业融资工具,具有以下明显的优势:第一,P-CBO以资产证券化技术将多家中小企业发行的公司债券重新打包分层,以优先层债券和次级层债券等多个不同风险水平的债券类型重新配置风险和收益,满足了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通过次级为优先级增信,从而保证了中小企业在信用等级不高的情况下,完全不依靠外部担保增信顺利实施债券融资。第二,P-CBO降低了中小企业的发债成本。23家中小企业的平均信用等级仅为BB,所发行的债券也只能属于垃圾债券,即使能直接向投资者发行,投资者也会要求较高的利率;而采用P-CBO后,这些债券的62%(发行金额)成了投资级债券,发行利率较垃圾债券低。第三,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到,SBC仅利用275亿韩元就为23家中小企业创造了720亿韩元的融资,杠杆效应高达2.6倍,P-CBO提升了政府机构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成效。由于上述优势,P-CBO迅速被韩国广大中小企业所采用,2000年韩国P-CBO发行量达到73073亿韩元,占整个ABS发行量的14.8%,有效解决了韩国中小企业发债融资难问题。如表1所示:
自首次成功发行后,SBC随后又成功发行了11起P-CBO,在这11次P-CBO项目中,SBC共为598家次的中小企业融资18347亿韩元,平均每家次融资规模达到30亿韩元。每起P-CBO都有众多的中小企业参与,尤其是在2002年11月发行的第五起P-CBO中,参与的中小企业数量达到了空前的131家。从表中还可以看到,这些参与的中小企业信用质量均不高,平均信用等级位于8-BB之间,在首次发行的P-CBO项目中,参与企业的平均信用等级达到BB,但此后,随着投资者对该类产品的不断了解,参与企业的平均信用等级有所下降,在后面发行的几起P-CBO中,参与企业的平均信用等级均为B+,更大范围地帮助韩国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四、结论与建议
2008年12月13日,国办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稳步发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开展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试点”,并作为债券市场支持经济复苏的重要举措。但中小企业由于风险高,信用等级低,在没有垃圾债券市场的情况下,单靠自身信用无法通过债券市场融资,引入外部担保增信则需要支付高额的担保成本,取消银行担保后,更是缺乏可替代的担保人。因此,现阶段在我国仍依托外部担保增信模式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操作难度大、成本高、不经济。
通过对不同增信原理在国内外中小企业发债过程中应用效果的比较研究发现,将多个中小企业集合后,引入资产证券化分层结构内部增信原理发行企业债券,是一种有效的中小企业债券融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债券既不依赖第三方担保,也不增加额外的增信成本,完全依靠资产证券化分层结构自身的内部增信作用来实现风险与收益对等,以提高债券信用等级,降低发行成本,因此是一种可行的市场化增信模式,符合中小企业发债的特点,具备可持续性。
所以,为有效解决我国中小企业发债融资难问题,我们应积极借鉴国外成熟经验,推动我国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模式发展。当前我国ABS市场已经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资产证券化产品已经得到了广大投资者的接受,因此,我国可以借鉴韩国P-CBO的交易结构,通过引入分层结构化内部增信模式创新,有效解决中小企业发债难问题。
⑻ 什么是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
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也说属于信托产品的一种。也是属于信托机构为投资者提供了低风险、稳定收入回报的金融理财产品。但是结构化信托理财产品与一般信托产品的不同,主要就在于“结构”上。目前,国内信托公司设计的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理财产品具有几个可识别的特征:
首先,在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上采用“一般/优先”模式。社会投资者是优先受益权委托人,一般受益权委托人则为机构投资者。“一般/优先”模式使委托人的收益与风险成正比。从理论上说,初始信托资金由优先受益权资金和一般受益权资金按一定比例配比。
其次,在风险承担上,一般受益权委托人(一般受益人)以其初始信托资金承担有限风险在先,而优先受益权委托人(优先受益人)承担相对较低的风险在后;在收益分配上,优先受益人则优先于一般受益人。结构化信托理财产品的避震功能也就体现于此,当该信托计划出现较大的风险并由此造成亏损时,机构投资者的资金冲锋在前,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与此相对应,当投资获得丰厚回报时,机构投资者的收益也要比个人投资者多得多。
此外,“结构”还体现在投资模式上。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产品就是投资的多元组合,此类产品可以投资股票、基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多种有价证券,具体的投资比例由该信托的投资团队掌握。
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由信托公司发起,期限固定,一般为1到2年。不同的结构化收益对应不同的风险。
具体参考结构化信托产品:http://ke..com/view/11793199.htm
⑼ 什么是结构化融资
结构性融资定义结构性融资是指通过改变公司的股本结构、债权结构达到融资的目的.具体来说的话:1.我们讲产权融资,也就是说你可以引进新的股东,让新的股东新的投资者持有股份的身份加盟进来,这种形式的话我们叫做产权融资,或者叫股权融资。新的股东给你投资,有你资产的一部分,所以他用资金换取了你的产权,我们说这是产权融资,与其相对的我们叫做债权融资,债权融资指的是对方不是以投资者的身份,而是以债主的形式进入你的公司。债主的形式进入你的公司,这个债主的话从某种程度上不愿意跟你分享你的利润,他拿的是固定收益的,我们现在很多人过去的企业家从银行贷款更多体现的是在债权融资,银行到期你必须还清的,你挣的再多,回报率再高跟银行无关,也不要,银行是不跟你风险共享的。产权融资和债权融资区别二者是有本质上的差异,产权和债权,究竟什么企业适合产权?什么企业适合债权?我们还需要进行具体的分析,当然这两个融资的形式完全不一样,所以是说它的作用和对每一个公司的需求是截然不同的,比如说我们说一个公司它的经营状况非常好、收益率也非常高。假设一个公司它的资产是一个亿,现在他别人要给他投资以债主的形式进来,新的投资者以债主的形式没进来之前,他一个亿回报率能拿到40%,因此他一年从这一亿中获取4000万的利润,这个时候你说这个市场非常好,你想以投资者以债权的形式引进来,他又给你投资了1个亿,你们二者一加一个亿变成了两个亿,但是你当初一个亿的盈利4000万,现在你就得到了8000万,可是这个时候假设你是先以产权的形式引进的,结果变成了什么呢?你们现在这个企业盈利比以前增加了两倍,由4000万变成了8000万,可是你的盈利要分给你的合伙人50%,也就是说,他拿4000万,你还剩4000万。从这个意义上讲,你这个融资的话没有太大意义。 比如说两个人,我现在有一份,别人又给你一份,结果你们两个人评分,他把他的拿走了,你拿你的,等于你没引进投资者之前是一样的,我举的例子是产权融资,假设我们这个时候采取的形式是以债权的形式,以债主的形式进来。债权和产权正好是相反的,债权是不跟你分得利润不跟你风险共担,是实现预定的,比喻你给我20%回报或者是10%的回报,假如给他10%的回报,这个投资者是以债主的形式进入你的公司或者项目中,最终你原来你1个亿盈利4000万,现在变成2个亿盈利8000万,最后一算帐,他只能拿回他投资的10%,这是以债权的形式,按事先预定好的。 什么概念呢?最终的结果你们两个盈利是8000万他拿走10%1000万,你还有7000万。我可以告诉大家,债权和产权之间的差异有多大,刚才我讲到结构性融资,这只是结构性融资的一个主要方面。 再把结构性融资延伸一点,结构性融资刚才我说到了是通过改变股本结构甚至资产结构达到的目标,结构性融资包括产权包括债券,债权的形式可以通过银行或者是共同基金,多数情况下是以贷款的形式进入的,也有一部分是有产权,另外一种产权的形式是上市,上市指的是直接产权,通过上市的形式是说你要发行股票,你这个股票发行了,你是用公共的资金换取你公司的股票,或者是换取你公司的股权,是一个公共产权,二者的话无论是股权还是债权,它都分为是公募的和私募的两类。对很多企业家现在恐怕是公募的难度和渠道相对要少一些,也就是说公募的渠道比较少,难度比较大,相反私募的渠道和方法相对会多一点,但是我们必须要搞清楚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搞不清楚的话对企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