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公款炒股构成什么罪
出纳员挪用公款,涉嫌犯罪的可能面临两种处罚,如果是公司属国有性质,构成挪用公款罪。如果公司是非国有性质,则构成挪用公司资金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且符合下列情况的,会面临刑事追究:1、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2、挪用公款数额在2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 怎样炒股算犯法 看电视里的那些因为炒股犯罪进入监狱的是为什么
答覆楼主:炒股违反证券交易法,在个人的认知上有如下几种
(1)业内人士包括董监事等人,由于知道公司内部营运订单,知道未来三个月后的财务报表将
会是成长来世萎缩?一般董监事要『增持』股份,就必须申核,告知买进或卖出数量、价格、日
期等等数据,公告后才能增持或减持。如果不按照此程序而迳行增减持股份,都是违法行为。即
使用他人名义,作实际买卖行为,也属违法范围内。
(2)主力和基金以哄抬或贯压手段,企图影响股价的假象,或是五鬼搬运,此等连续买进或卖
出的行为,都视为违反证交法。
以上是个人对于违一般性反证交法,通常发生的事件。与大家共享。
3. 一个人,非法集资了3000万炒股,都赔了,请问判刑的时候怎么判
赔了很正常,市场有风险.
关键看能不能还给集资人.
最轻的刑罚 3年以上有期徒刑 拘役管制
4. 帮别人炒股犯法吗
这有什么犯法的!现在好多机构都是这样赚钱的,比如基金,就是你给钱这个机构它帮你买股票,赢了你就赚了它也有分红,赔了你就亏了但它没一分钱也没亏
5. 用单位小金库的钱炒股,涉及什么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根据上述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所谓营利活动,是指国家法律所允许进行的牟利活动,如炒股、开商店、办工厂、买房出租等,这不受3个月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已全部或部分归还本息的,可以分别情况,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因此,你朋友挪用的公款属于数额较大的范围。
不管会不会被查处,最好的做法是赶紧把挪用的公款清还。这样就算案发,也能判得轻些。
6. 劳荣枝称除了炒股没有做过错事,炒股犯了什么错
女魔头在庭审的时候说:这20年来,我循规蹈矩除了炒股以外,真的没有做过一件错事,我并不是一个残忍的人。这让我想起人性的弱点当中,有一句特别经典的话语,这句话是这么说的:人的天性之一,就是不会接受别人的批评,总认为自己永远是对的,也喜欢找各种理由,各种借口为自己辩解。这个女魔头背负7条人命,把7个家庭推向了深渊,她居然说自己不是一个残忍的人,说自己除了炒股,没有一件事情是做错的,这么说确实突破了人性的底线了。
我们相信这么多年来警察的审查,追踪,肯定有了实质性的证据,才把她提起公诉。我们也希望这一名罪犯,没受到法律最严格的制裁。
7. 炒股票犯法吗
用正当得利炒股不违法。
8. 炒股犯罪怎么处理
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原文: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内幕信息的范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知情人员的范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刑法修正案(七)》新增相关条款:
将《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9. 炒股诈骗怎么判刑
主要看诈骗的手段,如果使用信用证诈骗,就触犯了信用证诈骗罪,如果和证券公司有利害关系,那就就触犯金融诈骗罪和触犯<证券交易法>,因为证券公司属于三大金融机构之一,(银行,证券,保险)这两项特殊的诈骗罪,都比普通诈骗罪(即刑法266条的普通诈骗罪)量刑要高一点,6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普通诈骗罪法定最低刑应该在十年以上,最高刑是无期徒刑(普通诈骗罪无死刑),也就是根据情节和认罪态度以及案例在十年至无期徒刑之间量刑,如果是特殊的金融诈骗,最高刑罚至死刑。可以判处死刑的有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你说的股票诈骗我不知道具体的案情,所以无法给你准确的量刑标准。
下面是诈骗罪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l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本法第1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本法第l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原《刑法》第151条或者第l52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