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么是次级融资,有具体的解释吗谢谢大家
次级债是指偿还次序优于公司股本权益、但低于公司一般债务(包括高级债务和担保债务)的一种特殊的债务形式。次级债的次级只是针对债务清偿顺序而言。如果公司进入破产清偿程序,公司在偿还其所有的一般债务(高级债务)之后,才能用剩余资金偿还这类次级债务。目前国际上次级债多为大型商业银行所发行。上世纪80年代以来,商业银行间的激烈竞争导致银行资本充足率下降,整个银行业风险加剧。为防范银行业风险,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1988年7月颁布《巴塞尔协议》,协议的核心内容是规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必须至少达到8%。
要达到这一目标,一是增加资本金,二是调整资产组合,选择风险权数较小的资产或减少资产总规模。要想在短期内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最有效的做法就是补充资本金。
根据协议规定,银行资本金由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构成。一级资本即核心资本,由普通股和公开储备构成。二级资本也称附属资本,由非公开储备、资产重估储备、普通准备金、混合资本工具和次级长期债构成。由于次级长期债兼有债务和股权的特征,可用来补充资本金。作为银行资本有机组成部分,发行次级债还可降低资本金平均成本,提高股东回报率等等。
⑵ 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第二章 次级债券发行申请及批准
第八条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出具核准证明;或提交发行次级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发行规模、期限;
(二)募集资金用途;
(三)批准或决议的有效期。
第九条商业银行公开发行次级债券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实行贷款5级分类,贷款5级分类偏差小;
(二)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5%;
(三)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充足;
(四)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
(五)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条商业银行以私募方式发行次级债券或募集次级定期债务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实行贷款5级分类,贷款5级分类偏差小;
(二)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
(三)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充足;
(四)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
(五)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应分别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提交申请并报送有关文件(申请材料格式见附1),主要包括:
(一)次级债券发行申请报告;
(二)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出具的发行核准证明或股东大会通过的专项决议;
(三)次级债券发行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发行人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
(五)发行章程、公告(格式要求见附2、3);
(六)募集说明书(格式要求见附4);
(七)承销协议、承销团协议;
(八)次级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的说明;
(九)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第十二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自受理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对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进行资格审查,并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同时抄送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自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的批准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申请,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受理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商业银行不得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次级债券。
第十三条商业银行持有的其他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其核心资本的20%。
第十四条次级债券计入商业银行附属资本的条件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相关监管规定执行。
⑶ 商业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卷是身摸东西有身摸特点和美国的次极债一样吗,如果不一样区别在那
次级债券是指固定期限不低于5年(包括5年),除非银行倒闭或清算,不用于弥补银行日常经营损失,且该项债务的索偿权排在存款和其它负债之后的商业银行长期债券。
1、美国
美国银行次级债券市场相当活跃。在美国,次级债券的发行人以大银行和银行控股公司为主。2000年底,美国最大的50家商业银行中有44家发行了次级债券,最大的50家银行控股公司中有46家发行过次级债券,而7674家资产小于5亿的商业银行中只有68家发行过次级债券。由于次级债券发行成本一般高于普通债券,为降低财务成本,美国小银行通常通过吸收存款、发行大额存单和联邦房屋贷款银行延期付款等途径满足资金需求。
由于发行次级债既可以充实和优化银行资本,又可以帮助银行监管者加强对银行的监管,美国政府相当重视次级债的发行,美联储甚至建议强制所有银行发行次级债券以加强对银行的监管。
美国货币监理署(OCC)对国民银行(National Bank)发行次级债补充附属资本制定了专门规定,主要包括:
(1)一般情况下,只要是符合监管要求的合格银行,美国国民银行发行和赎回次级债不需要事先征得货币监理署的同意,但是当银行决定将发行的次级债计入银行附属资本时,必须在次级债发行十天内通知货币监理署,并且应符合次级债计入银行附属资本的有关规定。通知的内容包括:次级债发行的条款;获得发行筹集资金的日期;次级债样式和有关协议;申明次级债发行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如果货币监理署确认该次级债发行符合规定,将通知该发行银行进行确认。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货币监理署要求银行发行和赎回次级债必须事先征得其同意,这些特殊情况大致为:银行的资本安排计划不符合货币监理署的规定;银行的资本结构不健全;银行经营状况不良;银行没有提供正确、充足的信息。货币监理署同意发行次级债后,发行银行应在一年内完成发行。
(2)货币监理署对次级债计入银行附属资本主要有以下规定:次级债发行期限至少在五年以上;必须在次级债发行条款中注明该次级债不是存款,不由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提供保险;次级债清偿顺序在其他普通债权之后;没有担保;不能作为发行银行发放贷款的抵押物;次级债本金开始偿付后,应保证至少按年连续偿付,且偿付金额应逐年增加;次级债的销售应符合联邦证券法和货币监理署12 CFR 16规定;次级债、中期优先股和有关盈余计入附属资本的数额不能超过核心资本的50%;在到期日前五年内,每年年初,次级债计入附属资本的数额折扣20%,因此,最后一年,次级债计入附属资本的数额为零。
(3)货币监理署对银行间相互持有次级债有如下规定:银行应在向货币监理署提供的发行次级债的申请文件中披露,持有次级债发行银行资本工具的其他银行是否已经或将购买其发行的次级债。银行购买其他银行发行的次级债时,如果该次级债的发行银行持有购买银行的资本工具,该购买银行应从自身资本中扣除该次级债购买金额。为抵消以前的债务而接受其他银行的次级债时,如果接受次级债的银行持有该次级债不超过五年,则不需要从自身资本中扣除该次级债持有金额。
(4)货币监理署不要求银行发行次级债必须通过股东同意。
另外,美国对发行次级债的信息披露有较为完善和严格的要求,针对次级债不同的发行人、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有不同的披露要求:
对在近一年内未曾向SEC提交过按1934年证券交易法案编制的文件的外国公司公开发行次级债,要求发行公司向SEC登记,一次性发行证券,需要披露如下信息:发行银行情况;发行银行业务;管理层介绍;管理层对银行业绩的分析讨论;已审计财务报表及融资后模拟资产负债情况;按照美国会计标准调整过去两年的历史财务数据。
对在近一年内已向SEC提交过按1934年证券交易法案编制的文件的外国公司公开发行次级债,要求发行公司向SEC预先登记,申请稍后发行或连续多次发行证券,需要披露如下信息:拟发行债券的统计数据及预期发行时间表;融资后模拟资产负债情况;发债原因及融资用途;拟发行债券的预期发行价格或其计算机制以及销售计划等。
对于私募发行次级债的任何外国公司,不要求向SEC登记,发行文件的披露信息要求与公开发行方式的类似,不同点在于:财务报表勿须按美国会计准则调整。
⑷ 次级抵押债是什么
次级抵押贷款是指一些贷款机构向信用程度较差和收入不高的借款人提供的贷款。在2001年经济衰退发生后,美国住房市场在超低利率刺激下高度繁荣,为经济复苏及其后来持续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次级抵押贷款市场迅速发展。但随着美国住房市场大幅降温,加上利率上升,很多次级抵押贷款市场的借款人无法按期偿还借款,导致一些放贷机构遭受严重损失甚至破产。2008年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危机引发了投资者对美国整个金融市场健康状况和经济增长前景的担忧,导致之后几年股市出现剧烈震荡。
贷款等级:
共有六个:premierplus、premier、A-、B、C、C-。评级标准为申请者的按揭贷款偿付记录、破产记录,以及债务收入比率。信用评分采用FICO指标。按揭成数(LTV)是指贷款与资产价值的比例。一般来说,贷款等级越高,FICO评分越高;按揭成数越低,表明贷款风险较小,相应定价越低,反之则越高。
⑸ 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行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的改善和自我发展能力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次级债券(以下简称“次级债券”)是指商业银行发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商业银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商业银行股权资本的债券。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次级债券可以计入附属资本。
第三条次级债券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或私募发行。
商业银行也可以私募方式募集次级定期债务,商业银行募集次级定期债务应遵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次级债券发行人(以下简称发行人)为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法人。
第五条次级债券的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并充分披露有关信息和提示次级债券投资风险。
第六条次级债券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七条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对次级债券发行进行监督管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资格进行审查,并对次级债券计入附属资本的方式进行监督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对次级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行和交易进行监督管理。
⑹ 兴业证券(601377)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是利好还是利空呢
个人感觉是利空,次级债券(Subordinated
Debentures),是指偿还次序优于公司股本权益、但低于公司一般债务的一种债务形式。各种证券的求偿权优先顺序为:一般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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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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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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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求偿权优先级越高的证券,风险越低,期望收益也越低,反之亦然。机构往往基于自身情况,根据CAPM模型按一定比例配置资产,以均衡自身承担的风险和获取的收益。要特别说明的是,次级债里的“次级”,与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法(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里的“次级贷款”中的“次级”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次级债券里的“次级”仅指其求偿权“次级”,并不代表其信用等级一定“次级”;而五级分类法里的“次级”则是与“可疑”、“损失”一并划归为不良贷款的范围。
简单来说,资金严重短缺,周转不灵,利润没有达到预期的增长点!所以我觉得会跌
⑺ 什么是保险公司次级债
保险公司次级债指保险公司经批准定向募集的、期限在5年以上(含5年),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保单责任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保险公司股权资本的保险公司债务。 目前在中国,保险公司补充资本金的渠道非常有限,除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和中国平安集团通过海外上市筹集部分资本金之外,其他公司只能通过现有股东增资、吸引外资等私募方式扩充资本金。这些方式都存在时间长、成本高的问题,融资难已成为制约中国保险业发展的一个主要问题。在评估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时,各国监管部门都按照一定的标准将次级债认可为附属资本。
⑻ 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第三章 次级债券的发行
第十五条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应聘请证券信用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证券信用评级机构对评级的客观、公正和及时性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商业银行次级债券的发行可采取1次足额发行或限额内分期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根据需要,分期发行同一类次级债券,应在募集说明书中详细说明每期发行时间及发行额度。若有变化,发行人应在每期次级债券发行15日前将修改的有关文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并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披露有关信息。
第十七条发行次级债券时,发行人应组成承销团,承销团在发行期内向其他投资者分销次级债券。
第十八条次级债券的承销可采用包销、代销和招标承销等方式;承销人应为金融机构,并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二)具有较强的债券分销能力;
(三)具有合格的从事债券市场业务的专业人员和债券分销渠道;
(四)最近2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九条以招标承销方式发行次级债券,发行人应向承销人发布下列信息:
(一)招标前,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承销人公布招标具体时间、招标方式、招标标的、中标确定方式和应急招投标方案等内容;
(二)招标开始时,向承销人发出招标书;
(三)招标结束后,发行人应立即向承销人公布中标结果,并于次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媒体向社会公布招标结果。
第二十条招投标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进行,发行人不得透露投标情况,不得干预投标过程。中国人民银行监督招标过程。
第二十一条发行人应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次级债券发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开始发行次级债券,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发行。
发行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发行时,原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发行人如仍需发行次级债券,应另行申请。
第二十二条次级债券发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发行人应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次级债券发行情况。
第二十三条次级债券私募发行时,发行人可以免于信用评级;私募发行的次级债券只能在认购人之间进行转让。次级定期债务,经批准可比照私募发行的次级债券转让方式进行转让。
第二十四条次级债券的交易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的有关规定执行。
⑼ 券商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是什么意思
如果次级债收益比股票高,股价会降低,发次级债会吸引股市的资金退出股市投资债券。
⑽ 普通债,混合债,次级债的投资主体有什么不同。
普通债:
是“参加公司债”的对称,是指资金需求者(发行公司)发行债务凭证予资金供给者,约定其票面利息计付及本金之偿还方式,此债务凭证即为公司债代表发行公司之负债,于该公司债存续期间内,不论其获利情况如何,均需依发行条件按时支付一定金额或比率之利息,并依约按按额偿还本金。目前所有公司均得发行普通公司债,惟未对外公开发行公司其所发行之公司债以私募为限。
次级债券:
是指偿还次序优于公司股本权益、但低于公司一般债务的一种债务形式;
次级债里的“次级”,与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法(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里的“次级贷款”中的“次级”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次级债券里的“次级”仅指其求偿权“次级”,并不代表其信用等级一定“次级”;
而五级分类法里的“次级”则是与“可疑”、“损失”一并划归为不良贷款的范围。
混合资本债券:
属于混合型证券(Hybrid Securities),是针对巴塞尔协议对于混合资本工具的要求而设计的一种债券形式,所募资金可计入银行附属资本;
商业银行可通过发行一定额度的混合资本债券,填补现有附属资本不足核心资本100%的差额部分;
巴塞尔协议按照资本质量及弥补损失的能力,将商业银行的资本划分为一级资本、二级资本和三级资本,其中二级资本又可以分为低二级资本和高二级资本;
混合资本债(混合资本工具)就是属于二级资本中的高二级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