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千亿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成立 国家队资本要翻谁的牌子
淡马锡投资领域
淡马锡应该是国有资本市场化操作的典范,从股东投资回报率来说,对国有资本起到保值增值的作用。从投资的行业来说也通过产业投资,参股、控股的方式介入到对国民经济中有很高影响力的金融、交通,通信、能源等行业。这应该是“新加坡式的国有经济”。
作为政府型投资,淡马锡无疑是成功的案例,证明国有资本在完善的公司体系之下,能够保障效率和利润。而且时至今日,淡马锡也是非常国际化的投资机构,投资的公司中新加坡本土企业的比例是29%,其余为亚洲其他国家及北美等地的企业。
但是淡马锡的成立也有其背景原因,上世纪70、80年代,新加坡发展大型工业项目需要大量资金,而当时新加坡经济基础薄弱,私人资本积累不足资金能力有限,许多工业项目需要借助国有资本。
然而中国的互联网发展史同资本是联系在一起的,从1996年张朝阳手持罗伯特教授的风险资金回国创建爱特信公司开始,中国互联网公司的发展就得到了资本的大力支持。
BAT中,网络在上市前得到过美国投资基金德丰杰的多轮融资,阿里早期接受过雅虎和软银的投资、腾讯早期接受IDG和盈科数码的风险投资等等。
中国的互联网发展史就是中国资本投资的成长史,现阶段投资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是找不到风口,不知道投什么,很少听到说找不到资金。
所以国家型投资基金在这个时间点进入互联网领域,很清楚自己要做的了吗?
哪些行业既是互联网、又符合国家战略
上中学的时候政治书有这样一段表述,国有资本要控制国民经济命脉,主要表现在对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控制。
过去这些关键领域包括银行、铁路、电力等,现在应该会包括互联网或者说是互联网的一部分细分领域,比如说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等。
就拿智慧城市来说,这种结合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相关技术,通过城市运行的相关数据结合算法的方式来“管理”城市。
比如说通过交通摄像头对城市道路运行情况进行数据采集,对数据进行分析、交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等对数据进行分析,再通过相应的结果进行公共资源的调配。
当互联网相关技术成为城市大脑的支撑,而国家队并没有参与到其中,这是不是很心塞,说好的中国特色呢,说好的国家安全呢。
如果互联网离水电煤这样的基础设施更进一步,就表示它离进入国家队爸爸的管理半径就越近一步。
再者说,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还需要一些基础学科的发展作为技术支撑。比如说类脑研究等基础理论和技术研究,这些耗时费钱的研究,更需要国家队资金的参与。
中网投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中网投投资的公司要符合国家战略,要代表本行业领先科技成果和发展趋势。
哪些行业符合国家战略?看看被《“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点到名字的新趋势,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益民服务、高效物流、电子商务、便捷交通、人工智能等。
比如构建促进基于云计算的业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推进公有云和行业云平台建设;构建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数据开放平台,构建以遥感、通信、导航卫星为核心的国家空间基础设施,推进三网融合,构建工业机器人产业体系……
看看中网投发布会上来的各部委: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证监会等国家有关部委。有这么多国家部委的保驾护航,中网投比淡马锡控股能够调动更多国家资源的支持。
很多分析认为,淡马锡的成功,在于成功构建了完善的公司体系,保障了国有资本的效率和利润。那中网投会有哪些创新,很显然作为“上面有人”的投资基金,一些机构性投资基金不好意思不带中网投一块玩,所以资本充裕、能撬动资源的中网投能够给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带来的变化,不论积极消极,都值得持续观察。
❷ 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
2017年1月22日,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在京成立,并与有关企业和金融机构达成多项战略合作协议。[1]
在基金成立仪式上,还进行了多项战略合作签约。其中,与中国工商银行、中信国安、中邮保险、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6家战略出资企业签署合伙协议,基金首期300亿元资金募集认缴到位。[1]
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由国家网信办和财政部共同发起,基金规划总规模1000亿元人民币。设立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具体实践,是推动实施网络强国战略的有力举措。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将秉持“专注专业、引导引领、扶优扶强、共享共赢”投资理念,坚持国家战略导向、市场化运营、专业化管理,聚焦互联网重点领域,通过市场化方式支持互联网创新发展,为优秀互联网企业助力,为网络强国战略服务,推动互联网更好造福国家和人民。[1]
此外,基金与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3家金融机构签署投贷联动协议,为基金所投企业提供银行授信、金融服务等一揽子支持举措,授信总额达1500亿元人民币。[1]
❸ 互联网如何投资基金
1月22日,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成立大会暨签约仪式在京举行。中宣部副部长、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徐麟,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余蔚平出席成立仪式并致辞。
❹ 基金投资和互联网金融的区别是什么
互联网金融和基金两者都是某种理财途径,但这两个东东差异较大。互联网金融和基金,资金双方的关系不同。P2P提供的是非标准化产品,基金提供的是行业认可的统一标准,有正规监管的标准化金融产品。而面对普通人,我更推荐大家投一些互联网金融相关的产品(如:洋葱先生)这些平台,简单易懂风险低。
❺ 互联网基金的最终利益来源在哪里
传闻已久的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今天终于落地。
今天上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下简称“网信办”)在北京召开发布会,宣布了这只国家级基金的成立。
在发布会上,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与有关企业和金融机构达成多项战略合作协议。国家网信办、财政部负责人出席成立仪式并致辞。
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专注于互联网领域投资”。这只基金总规模为1000亿人民币,由网信办和财政部共同发起。
截止目前,300亿的首期基金已认缴到位。在基金成立仪式上,还进行了多项战略合作签约。其中,与中国工商银行、中信国安、中邮人寿、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6家战略出资企业签署合伙协议。不过,未能获悉这六家分别的出资额度,以及这只基金具体的投资策略和管理团队构成。
有关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的消息,最早是从2015年的第互联网大会上传出的。当时有权威人士透露,一只国家级的互联网投资基金正在规划中。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体量巨大的国家级投资基金密集成立,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只是其中的一只。2016年8月,国家级风险投资基金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宣布成立,总规模达到了2000亿。此后的2016年9月,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在北京揭牌成立,基金总规模为3500亿人民币。
❻ 千亿互联网投资基金指向哪里
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在京成立,基金规划总规模1000亿元人民币,出资单位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信国安、中邮人寿、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6家战略出资企业,与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3家金融机构签署投贷联动协议,为基金所投企业提供银行授信、金融服务等一揽子支持举措,授信总额达1500亿元人民币。
这次,一家投资基金已经是把半条金融街拉上来,中国工商银行资产13万亿,中信集团资产4万亿(中信国安1600亿),中国邮政6.5万亿(中邮人寿资产750亿),中国移动总资产1.6万亿,中国联通总资产5300亿,中国电信总资产1.1万亿,加到一起,这些公司的总资产已经将近30万亿。
以上这些公司,除了中信,其他的公司都不仅仅资产雄厚,更是网点云集,工商银行、中国邮政、三家电信运营商,这几乎就是中国线下渠道的80%以上份额,遍布城乡,无孔不入。如有谁获得了这些公司的投资,再加上这些渠道资源的辅助,即便是创业公司也有望挑战BAT。
即便是中信国安,也在布局线下。就在2016年年底,中信国安刚刚从足球上撤退,将60%多的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的股份转让,而在最近,一个叫国安社区的便利店也正在北京、上海、天津等地不断开张。
3、视频直播平台也将获得不错的机会
毫无疑问,视频将成为2017年之后的新通信模式,而直播有关系到新闻事业的前途,关系舆论环境,在面向世界的中国电视台成立之后,扶持一家拥有牌照的视频直播平台起来,完全有可能。
❼ 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会是干什么的,会对什么人有影响。
1月2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北京召开发布会,宣布总规模达1000亿元人民币的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在北京成立。该投资基金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由国家网信办和财政部共同发起,聚焦互联网重点领域,旨在通过市场化方式支援互联网创新发展,为优秀互联网企业助力,为网络强国战略服务。
对此,有市场人士表示,伴随着大盘自2016年11月30日以来的回调,中小创板块出现超跌,创业板指、中小板指期间累计跌幅分别达12.94%、9.49%,而昆仑万维、东方财富、恺英网络等多只中小创互联网龙头股同期累计跌幅均在20%以上。在行业整体景气度向上,高成长性的背景下,互联网板块存在技术性反弹诉求。而国家队领投的千亿元规模互联网投资基金的成立,短期将成为互联网板块的重大利好。
❽ 网络搞基金的投资都属于非法集资吗
一、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以下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二)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三)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四)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五)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六)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七)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八)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九)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一)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三:法律依据:《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