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2、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授权机构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
3、具有3年以上基金、证券、银行等金融相关领域的工作经历及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管理经历,督察长还应当具有法律、会计、监察、稽核等工作经历;
4、没有《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基金从业人员的情形;
5、最近3年没有受到证券、银行、工商和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1)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须知扩展阅读
独立董事还应当条件:
1、具有5 年以上金融、法律或者财务的工作经历。
2、最近3 年没有在拟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及其股东单位、与似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存在业务联系或者利益关系的机构以任职。
3、与拟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董事、监事、基金经理、财务负责人没有利害关系。
4、直系亲属不在拟任职的基金管理公任职。
⑵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三中的法律汇编考么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三中的法律汇编要考。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三的考试大纲没涉及法律汇编内容,但教材中有这部分,所以还是要考的。
组合单选题是基金从业考试独特的出题方式,与多选题和不定项选择题不同,难度比多选题略高,比不定项选择题略低。在考试题干下提供四个或四个以上的观点,再将这些观点进行四种不同形式的组合作为四个选项,让考生以此来解答。
基金从业考试出题方式也和其他考试有所不同。基金从业考试每场考试中,考试系统自动按章节比例随机抽取一套试题,大大提高了考试的难度和随机性。由于是按章节比例抽取题目,这就要求考生在复习备考的时候,必须全面复习才能顺利通关。
⑶ 有朋友推荐我买证券投资类的私募基金,我都没有买过不知道能不能买这种
关于证券投资类的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指受中国主管部门监管,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简单理解就是,证券投资类的私募基金(阳光私募)是与公募基金相对应的,运作透明化、规范化的私募基金。目前,私募基金可以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上的股票、债券、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金融衍生品以及中国证券监会规定可以投资的其他投资品种。在实际运作中,私募基金的投资标的主要集中在股票、期货和债券等品种。
国内阳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已历经16年成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0月末,在协会登记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简称“私募”)已达8868家,其管理的基金规模达3.68万亿元,较2019年增长50.2%。
中国基金业的发展,始于1998年,国泰和南方两家基金管理公司各自设立一只封闭式基金——基金金泰、基金开元。
中国阳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发展,则始于6年后。2004年2月,深圳市赤子之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赵丹阳,与深国投合作发起中国第一只阳光私募基金“深国投—赤子之心(中国)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自此,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开始以开放式信托产品的形式,走向部分公开化、规范化,其业绩可在信托公司进行查询,这也是“阳光”一词的由来。
如果说,公募基金让中国投资产业进入了批量生产时代,那么,私募基金则带动了投资业步入个人定制时代。
伴随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居民积累了大量财富,涌现出了一批高净值群体。瑞信研究院推测,从2016年至2021年,全球财富总数将以每年5.5%的速度增长,于2021年增至334万亿美元。来自发展中国家的财富增长将占到全球财富增长的1/3,这其中一半增长又来自中国。预计到2021年,中国的高净值群体人数将超过德国与法国,列世界第四,届时全球超高净值人群将有39%来自中国。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恰属于这一群体——需要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属于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单位,以及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的个人。对于这些财富管理市场的高端客户,在产品设计、投资理念、风险控制等方面更为多样化的私募,能够提供更为个性化的资产配置选择。
策略多元化:股票多头、混合类产品占七成
私募的立身之本,在于业绩;而业绩表现的差异,在于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策略是否适配市场环境,以及是否清晰正确地执行自身投资逻辑。
私募基金规模增长与业绩背离的原因在于,2018年私募市场迎来了最强监管时代。
其背景是,随着私募管理人数量的增多,行业频现“空壳”、“嵌套”、“违约”等乱象,市场发展良莠不齐,亟需严监管。2016年2月5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旨在加强私募“登记备案管理”,注销清理无效空壳。此后,中基协陆续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自律新政、《私募投资基金命名指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等多部自律规则,同时还对基金业协会AMBERS(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系统进行了多次更新和修改,旨在逐步规范存量私募管理人、清理异常经营的私募机构。2018年4月27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资管新规”)正式颁布,限制多层嵌套行为,更推动私募基金回归主动管理本源。
对于私募基金而言,资管新规意义重大。私募基金被纳入资管“大家庭”,获得与其他持牌金融机构同台竞技的机会,在大资管统一监管新时代到来的同时,私募基金行业也迎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⑷ 如何办理私募基金备案 私募基金备案流程及注意事项
2016年2月5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明确了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部分重大事项变更,需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交中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该规定的出台标志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进入新的阶段。
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协会通过发布系列问答、指引,组织培训,以及安排律师事务所、管理人代表答疑等多种方式,使私募基金管理人、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备案的要求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协会鼓励并支持优质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对于资质薄弱、专业化程度低的申请人保持了审慎的态度。
一、高管资格
高管必须至少有2名以上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其中法定代表人必须有从业资格,总经理、风控负责人之一必备基金从业资格。
高管必须是“从业人员管理系统”中进行了从业资格注册或个人信息登记的自然人。
二、经营范围
按上述注册的要求即可。
三、注册资本
实缴资本能保证公司运营超过6个月时间,好超过注册资本的25%及300万。
四、办公条件
需要有实际的办公地址,200平以上,能满足公司所有员工正常办公,以及适当的办公设备。根据中基协新改版通知,系统中需要上传机构所在写字楼图片及机构前台图片。
五、从业人员
好有10名以上(持证少5人)的员工,组织架构有:总经理、投资部、风控部、市场部、人事行政部、财务部等,各1-2名员工,其中总经理,风控负责人,投资经理好是全职。
⑸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预约式有什么区别
基金从业资格预约考试和统考都是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举办的,两者考试成绩认可度相同,在考试科目、考试教材、考试大纲、考核标准都是一样的,那基金从业资格预约考试和统考区别有哪些?有关两者区别介绍如下:
一、报考账号
基金从业全国统考和预约考试账号不能共用,报考需分别注册。
二、考试地点
(1)预约式地点:较少,2019年基金从业考试预约考考试城市19个至20个
(2)全国统考地点:较广,2019年计划44个考试城市。
三、报名原则 :
(1)预约式考试:考试机位有限,每场考试限定报名名额,先报先得,额满为止。
(2)全国统考:报名截止前均可报名缴费。
四、缴费原则:
(1)预约式考试:报考成功后机位将保留120分钟,请在120分钟内完成支付操作。规定时间未支付成功,机位将不做保留,请考生重新报名。
(2)全国统考:基金全国统一考试选择报考科目后必须在考试报名结束之前完成网上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更多详情,可以关注希赛网基金从业资格考试频道。
⑹ 申请机构在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后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申请机构总体性要求
1、申请机构在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及持续信息更新中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及信息(含系统填报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第八条,协会可以采取约谈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相关专业协会征询意见等方式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申请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3、申请机构在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及持续信息更新中,本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管理办法》等私募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 ,自愿接受协会自律管理,配合协会自律检查。
4、申请机构在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及持续信息更新中,应认真阅读系统提示,申请材料在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应保持与系统填报信息(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和从业人员管理平台)一致,填报材料和系统信息应前后自洽,重要章程、制度文件、说明材料应签章齐全。
二、申请机构应按规定具备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所需的从业人员、营业场所、资本金等企业运营基本设施和条件,并建立基本管理制度
1、根据《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二)》,申请登记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高管人员具有相应的投资管理从业经历;二是基金管理人具备适当资本,依能够支持其基本运营;三是机构具备满足业务运营需要的场所、设施和基本管理制度。
2、作为必要合理的机构运营条件,申请机构应根据自身运营情况和业务发展方向,确保有足够的实缴资本金保证机构有效运转。相关资本金应覆盖一段时间内机构的合理人工薪酬、房屋租金等日常运营开支。律师事务所应当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具备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所需的资本金、资本条件等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专业法律意见。
针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实收资本/实缴资本比例未达到注册资本/认缴资本的25%的情况,协会将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中予以特别提示,并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中予以公示。
3、申请登记机构现有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难以完全自主有效执行相关制度的,该机构可考虑采购外包服务机构的专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的专业服务。协会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结合自身经营实际情况,通过选择在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外包服务机构的专业外包服务,实现本机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目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核心竞争力。若存在上述情况,请在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时,同时提交外包服务协议或外包服务协议意向书。
4、申请机构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场所不在同一个行政区域的,不影响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但申请机构应对有关事项如实填报,律师事务所则需做好相关事实性陈述,说明申请机构的经营地、注册地分别所在地点,是否确实在实际经营地经营等事项。
三、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等的要求,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
2、根据《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九)》,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协会资格认定委员会认定的基金从业资格,仅适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含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3、根据《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二)》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严格履行“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义务,防范利益输送及道德风险,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合理分配工作精力,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相关高管人员提出变更申请时,应当遵守以下要求:
(1)不得在非关联的私募机构兼职。
(2)在关联私募机构兼职的,协会可以要求其说明在关联机构兼职的合理性、胜任能力、如何公平对待服务对象等,协会将重点关注在多家关联机构兼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3)对于在1年内变更2次以上任职机构的私募高级管理人员,协会将重点关注其变更原因及诚信情况。
(4)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与任职机构签署劳动合同。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提交高管人员重大事项变更申请时,应上传所涉高管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已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自查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协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进行核查,要求不符合规范的机构整改。
4、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相关工作人员应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负责私募合规风控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独立地履行对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评价、报告和建议的职能,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内部控制失效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承担相关责任。
四、机构名称及经营范围相关要求
1、根据《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七)》,为落实《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化管理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应当包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对于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含上述相关字样的机构,将不予受理登记申请。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整改,下一步协会将对不符合要求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自律管理。
2、根据《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七)》,为落实《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防范利益冲突的要求,对于兼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业务的申请机构,因上述业务与私募基金属性相冲突,为防范风险,协会对从事冲突业务的机构将不予登记。
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三)》,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主营业务清晰,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或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业务。
五、法律意见书相关要求
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部分重大事项变更,需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按照《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对申请机构的登记申请材料、工商登记情况、专业化经营情况、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及分支机构情况、运营基本设施和条件、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外包情况、合法合规情况、高管人员资质情况等逐项发表结论性意见。
2、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变更控股股东、变更实际控制人、变更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或协会审慎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应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对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的相关事项逐项明确发表结论性意见,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充分说明变更事项缘由及合理性;已按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的相关约定,履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股东大会或合伙人会议的相关表决程序;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的相关约定,向私募基金投资者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了信息披露。
3、按照《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八)》,出具法律意见书的经办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及协会的相关规定,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对本指引规定的内容发表明确的法律意见书,制作工作底稿并留存,独立、客观、公正地出具《法律意见书》,保证《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瞒报信息、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参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的相关要求,律师事务所及其经办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内容应当包含完整的尽职调查过程描述,对有关事实、法律问题作出认定和判断的适当证据和理由。
《法律意见书》的陈述文字应当逻辑严密,论证充分,所涉指代主体名称、出具的专业法律意见应具体明确。《法律意见书》所涉内容应当与申请机构系统填报的信息保持一致,若系统填报信息与尽职调查情况不一致的,应当做出特别说明。
六、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完成应特别知悉事项
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新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办结登记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仍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考虑到在法律和实际运作中,在相关管理机构已完成资管产品备案或审批程序后,各类形式的顾问管理型的私募基金产品是否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备案,不会影响该产品的正常投资运作,为保证《公告》相关要求的有效实施,自2016年2月5日起,协会暂不办理新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将顾问管理型基金作为其管理的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备案申请,以及已登记且尚未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将顾问管理型基金作为其管理的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备案申请。
⑺ 基金从业资格几年内是有效的
目前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四年。
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组织的相关科目考试合格后,申请人可在4年内通过该机构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申请基金资格注册。
事业单位未申请基金从业资格登记满四年的,应当补足最近两年所需的后续培训时间或者重新参加登记前的从业资格考试。
(7)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须知扩展阅读:
自2003年起,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作为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体系的一部分,一直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考试工作。
为了落实新《基金法》,2015年1月底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重新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20号),明确了基金业协会组织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收费项目,自此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正式从证券业协会移交到基金业协会。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行业发展,基金业协会借鉴境内外经验,根据历年各方反馈的意见,对考试内容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的考试侧重实际应用,主要考核基金从业人员必备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内容涵盖基金行业概览、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投资管理、运作管理、销售管理、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国际化等七部分基本知识。
⑻ 投资私募基金我们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首先私募基金非公开形式,高门槛为了保护非高净值人群。
1.如果您想投资私募基金,需要了解基本的基金法,目的为了帮助您鉴别某特定私募基金是否合规合法。在完全合规合法的情况下再去考虑下一步。
2.对基金概况进行了解,验明真相。拿到一个项目,对项目基金的概况有所了解。同时,对项目所在行业的发展进行客观分析,而后对投资标的进行考察,验明,是否真实所在,合规合法。
3.无论基金所说预期收益为多少,最重要看其风控措施,最最最重要涉及到,基金的退出方式。担保,抵押,兜底回购等。在了解到以上情况您还需要注意最后也是最重要一点。
4.合同。 即,不论推荐人如何描述,介绍基金怎样,最后都需要落实到合同。说到合同,本人会有种肃然起敬的感觉,因为四五十页的合同中,每一个细节都会明文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有人会说这些都是基本,到往往基本会出错,最基本的合同。人人都说会认真看,但是一个字,哪怕一个字,合同中对投资者都会涉及到自身利益。
⑼ 基金从业资格证 怎么报名
1、报名入口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拓展资料:
全国统考报名条件: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主要是基金管理公司内部从事基金销售的人员或者希望从事该职业的外部人员。报名条件为:
(一)报名截止日年满18周岁;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周考报名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公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现任/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机构合规/风控负责人/督察长等;基金托管人、公募基金销售机构的业务负责人等;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般情况下符合前三条都是可以报考的。第四点是指遵守证监会出台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遵守一些规章守则。
考试科目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包含三个科目:
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
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考生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试,或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成绩合格的,具备基金从业资格的注册条件。
协会将根据行业与市场发展的需要,酌情增加或调整相关的考试科目。
⑽ 基金从业资格证考试怎么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报名。
报名费为人民币70元,缴付方式、收据、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请仔细阅读协会网站报名须知。考试时间、考场地点将在准考证中明示。
2、报名条件
全国统考报名条件: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主要是基金管理公司内部从事基金销售的人员或者希望从事该职业的外部人员。报名条件为:
(一)报名截止日年满18周岁;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周考报名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公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现任/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机构合规/风控负责人/督察长等;基金托管人、公募基金销售机构的业务负责人等;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般情况下符合前三条都是可以报考的。第四点是指遵守证监会出台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遵守一些规章守则。
(10)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须知扩展阅读:
1、考试科目
参加考试的人员通过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和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或通过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和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合格的,均可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
2、成绩管理
(一)、考试成绩长期有效。
(二)、已通过协会组织的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基金"两个科目者,视同已通过"基金销售基础"科目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