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教材第一版和第二版,区别大吗
考试教材及大纲:
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试所用教材为协会组编的《证券投资基金》(第二版),分为上下两册,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科目三考试所用教材为《股权投资基金》,由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以上教材均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组编。
根据新版教材内容,协会对考试大纲进行了重新修订。
B. 《证券投资基金法》正式实施是2004年还是2013年
子跑哪去了?我再一次检查,嘴里还喃喃自语“中性笔,铅笔,橡皮……”还是不见尺子.我看了看表,糟了,快上课了,怎么办?怎么办呢?我着急地看了看旁边的同学,心里想“要是有人可以帮帮我就好了”----可是没有,周围的同学都在认真地准备着东西,只有我,在焦急地东张西望,六神无主的我心里想有一只调皮的小兔子在嘭嘭直跳,我心想“昨天晚上还在呀,现在怎么没了呢?难道它长翅膀飞了?那我考试怎么办?这次百分之八十的题目都要用上尺子,我该怎么办?向同学借?可是每个同学也都只带了一把呀!我越想越着急.”
就在这时,杨诗祺看见我的样子,便跑过来关心
C. 急寻最新,历年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命题解析,谢谢~
历年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命题解析
命题方式多种多样,如果考生对命题有个认知,那么在学习时,就会以命题的思维方式学习考点,这样能加强对考点的记忆和映像。基本的命题方式有如下几种:
1. 根据重大法律、法规、政策命题。
现代经济是法治经济,证券市场尤为突出。证券法规既是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统编教材的重点内容,也是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重点内容,更是学员将来证券执业的第一守则。进入一个市场,首要的是了解这个市场的"游戏规则"。证券市场的"游戏规则"当然就是相关的重大法律法规和政策了。
应试学习当中,学员可以专门学习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如《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等。学员也可以采取在指定教材的学习当中,重点关注教材当中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办法。
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命题,判断、单选、多选等各种题型都可以命题,这部分的内容是相当多的。命题方式既可以就法律法规本身命题,也可以就法律法规政策的内容命题。最近从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一套《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一本通》,不仅从该命题要求预测押题,而且遵循以下各种命题原则,这是由为多年从事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命题研究与复习指导的专家、学者编写而成,结合考点精讲精练。
2. 依据各种概念、各种原则、重要公式、模型命题。
证券知识涉及的概念、定义非常多,而且都是专业化的。这些概念从外延很广的证券、基金、有价证券到外延很狭窄的外国债券、股票的市盈率定价法、超额配售选择权等,几乎每门课程每章每节都有。在各科的考试当中,不可避免地就这些内容命题。
这种题型相当于非标准化考试的名词解释,可以从概念的内涵、外延、分类、对比、前提等不同角度命题。
3. 依据市场限制条件命题。
证券市场是高度法制化、规范化的市场,对各种业务都有限制条件,如证券公司成为经纪商、承销商,公司首发、增发、配股等,都有很多限制条件,这些条件很容易命题,多选题最常见,其他题型也可以出。
这种题型往往包含"……应具备的条件是……"、"……应该……"、"……必须……"等语言形式。
4. 依据时间要求命题。
证券市场也是时效性极强的市场,市场的很多规则都有时间限制:交易所开市、闭市有时间规定,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有时间限制,交易资料客户记录的保存有时间要求,等等,不一而足。时间限制长的,如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的会计账册要保存l5年以上等。时间限制短的,如"集合竞价是在每个交易日上午9:25,证券交易所电脑主机对9:15至9:25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一次集中的撮合处理"。都限制到了秒。必须分秒不差。
这种题型内容在教材和试题当中,会有明确的如"年、月、日、小时、分、秒"等时间概念。
5. 依据数量要求命题。
证券知识旱涉及数量要求的内容非常多。数量限制包括额度、规模、比率等。
如股份公司最低的股本额要求、基金发起人的资本数量、大宗交易的数量、董事会决议有效前提需要多少比率的董事赞成、交易印花税率是多少,等等。这些数量要求,选择题、判断题都可以命题。
这种题型内容在教材和试题中有明确的数字表示。
6. 正面和反面命题。
正面命题的方法是就证券知识当中重要的内容几乎不作变化命题考查学员。
存判断颢中,很多时候就是把教材中的原话拿出来命题,让学员判断对错。
在选择题中,考题常常包含"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是正确的……"等表达方式。
另外就是正确的内容反面命题,在判断题中这种命题方法很常见。其他题型都可以命题。
如期货交易双方都要开立保证金账户并存入保证金,可以出判断题:进行期货交易无须存入保证金,这就是反向命题。
反向命题常见的方式是如"……以下错误的是……"、"……以下不正确的是……"、"……不符合……"、"……不属于……"、"不包括……"。
7. 容易使学员混淆的内容命题。
很多课程内容很容易让学员混淆模糊,如B股的计价和交易都是用美元和港币,而其面值却是人民币;沪深证券交易所的成立时间和沪深指数的发布时间虽然相近,但并非同一时间。
这种题型题量大、考查面广、考点多、题型变化灵活,学员在学习和应试的时候一定要仔细。
8. 依据重大事件命题。
重大事件的时间、地点、人物、内容都可以命题。如就深、沪证券交易所的成立时间,可以出判断题、单选题。就世界第一个证券交易所成立的时间、地点可以出单选、判断题。就道·琼斯指数的创始人可以出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
9. 依据工作程序命题。
证券业务工作有严格的程序。作业流程、报批程序、操作步骤、工作顺序等都可能成为考点。
这种题型常常包含"……的顺序是……"、"……的流程包括……"、"第一步……第二步……第三步……"、"T+1日……T+2日……T+3日……"等语言。
10. 依据主体的行为方式、行为主体命题。
证券市场是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市场,对市场主体的行为有明确的限定和要求。就主体的行为方式命题,题量大、内容多、考点多、题型变化灵活。
证券市场的主体是明确界定的。各种市场行为都有相应的行为主体。主体的定义、主体的资格、主体的条件、主体的性质、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等都可能成为考试的对象。
这种题型内容多,选择题和判断题都可以命题。
11. 依据行为范围、定义外延等命题。
12. 依据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命题。
证券市场实质上是权益市场,是交融市场的一部分,区别于实物商品市场。可以说,整个证券市场的核心是权利和义务。证券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是明确的,而且是非常严格的。
这种题型命题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如"……的权利有……"、"……的义务有……"、"……的权利和义务有……"等。另一种方式是如"……的职责/职权是……"、"……应该/必须……"、"……可以/允许……"等。
13. 依据禁止性行为规则命题。
14. 依据事物之间的关系命题。
15. 依据事物的特征、特点、性质、功能、作用、目标、目的、趋势等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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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是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是2002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现行版本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
E.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的最新政策是什么,为什么总通不过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央编办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第三条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对私募基金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第四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提供私募基金登记和备案所需的文件和信息,保证所提供文件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第二章 基金管理人登记
第五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并申请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
第六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登记,应当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如实填报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东或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
第七条 登记申请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及时补正。
申请登记期间,登记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告知基金业协会并变更申请登记内容。
第八条 基金业协会可以采取约谈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相关专业协会征询意见等方式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核查。
第九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完备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登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网站公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成立时间、登记时间、住所、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等基本信息以及基本诚信信息。
公示信息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基金资产安全的保证。
第十条 经登记后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基金业协会应当及时注销基金管理人登记。
第三章 基金备案
第十一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并根据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
公司型基金自聘管理团队管理基金资产的,该公司型基金在作为基金履行备案手续同时,还需作为基金管理人履行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私募基金备案材料不完备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及时补正。
第十三条 私募基金备案材料完备且符合要求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网站公示的私募基金基本情况包括私募基金的名称、成立时间、备案时间、主要投资领域、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等基本信息。
第十四条 经备案的私募基金可以申请开立证券相关账户。
第四章 人员管理
第十五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基金业协会报送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基金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及变更信息。
第十六条 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私募基金从业资格:
(一)通过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二)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
(三)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最近三年没有重大失信记录,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前款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
第十八条 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基金业协会或其认可机构组织的执业培训。
第五章 信息报送
第十九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信息,包括基金规模、单位净值、投资者数量等。
第二十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非证券类私募基金的相关信息,包括认缴规模、实缴规模、投资者数量、主要投资方向等。
第二十一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股东或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等基本信息。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四月底之前,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受托管理享受国家财税政策扶持的创业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还应当报送所受托管理创业投资基金投资中小微企业情况及社会经济贡献情况等报告。
第二十二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立或者合并;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六)可能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 私募基金运行期间,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私募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
(一)基金合同发生重大变化;
(二)投资者数量超过法律法规规定;
(三)基金发生清盘或清算;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生变更;
(五)对基金持续运行、投资者利益、资产净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
第二十四条 基金业协会每季度对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及私募基金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六章 自律管理
第二十五条 基金业协会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类型设立相关专业委员会,实施差别化的自律管理。
第二十六条 基金业协会可以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实施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提供有关的资料和信息。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配合检查。
第二十七条 基金业协会建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诚信档案,跟踪记录其诚信信息。
第二十八条 基金业协会接受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基金从业人员的投诉,可以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 基金业协会可以根据当事人平等、自愿的原则对私募基金业务纠纷进行调解,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存在以下情形的,基金业协会视情节轻重可以对私募基金管理人采取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上海契石财富-六八七八-五零二七,公开谴责、暂停受理基金备案、取消会员资格等措施,对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采取警告、行业内通
报批评、公开谴责、取消从业资格等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移交中国证监会处理:
(一)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及本办法规定;
(二)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及其他信息报送中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及时填报业务数据或者进行信息更新的,基金业协会责令改正;一年累计两次以上未按时填报业务数据、进行信息更新的,基金业协会可以对主要责任人员采取警告措施,情节严重的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F. 《证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是什么关系
《证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是法律补充关系,即《证券投资基金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6)最新版证券投资基金法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存托凭证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G. 资管计划、信托计划购买人数不超过多少最好援引最新的法律条款!
券商资产管理计划、集合信托计划都属于私募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合格投资者的认定自己搜下
H. 国家对众筹出台了哪些法律法规
国家对众筹出台了以下法律法规:
2014年12月18日:《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平台定义】股权众筹平台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互联网网站或其他类似电子媒介)为股权众筹投融资双方提供信息发布、需求对接、协助资金划转等相关服务的中介机构。
【备案登记】股权众筹平台应当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登记,并申请成为证券业协会会员。
证券业协会为股权众筹平台办理备案登记不构成对股权众筹平台内控水平、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客户资金安全的保证。
2013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是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是2002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现行版本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
2013年3月15日:《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2010年5月7日:《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8年1月21日:《关于证券投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监管事项补充规定》.
(8)最新版证券投资基金法扩展阅读:
国家对众筹的政策:
1、京沪“互联网+”行动意见涵盖股权众筹;
2、暂停股权众筹企业注册引发巨震;
3.众筹纳入“十三五”规划纲要:
4.股权众筹信息披露规范初步成型;
5.多地叫停房地产众筹;
6.《“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定性众筹;
7、网络借贷与股权众筹业务被政策隔离:《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出炉;
8.捐助型众筹模式受认可;
9.股权众筹整治大幕开启;
10.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限制准入;
参考资料:网络—众筹
I. 私募基金一法六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是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是2003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现行版本为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