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金融市场 > 口头委托投资理财

口头委托投资理财

发布时间:2021-11-26 06:29:28

㈠ 朋友委托我给他做投资理财,钱收不回来了,我用还钱吗

有协议(包括口头协议)按协议办。
没协议,你没出收条,你在说明情况后可以不还。
没协议,他向你要钱,你在说明情况后,协商解决(协商时慎言,谨防录音)。

个人可以委托个人理财吗

委托方和受托方是基于信任和最大诚信达成的委托关系。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个人委托个人理财是可以的。
但因为金钱是一种特殊商品,现实操作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所以国家对委托理财会有严格限制。

㈢ 非法集资和委托理财有什么区别

委托理财:指专业管理人接受资产所有者委托,代为经营和管理资产,以实现委托资产升值或其它特定目标的行为,一般特指证券市场内的委托理财,即投资银行作为管理人,以独立帐户募集和管理委托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的股票、基金、债券、期货等金融工具的组合,实现委托资金升值或其它特定目的的中介业务。通常情况下,人们把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公司之间的委托投资也称为委托理财。

非法集资:指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㈣ 委托别人投资

可以的,委托人可以是机构也可以是个人。我分情况建议一下:

(1)如果你的投资目的非常明确(已经接触过企业),数额巨大(比如超过一个亿),可以通过信托团队直接投资,出具一定的管理费让他们帮助尽调、拟合同、后期管理等。具体责任归属一定要事先约定好。权责利要对等。
(2)有投资方向,但数额不算大。可以在各家信托的财富管理中心(官网上就又)咨询购买相应信托产品。非常不建议去第三方理财平台购买。不要再问我为什么了。。。
(3)投资方向都没有,钱也不算多。可以直接购买资金池产品,期限、金额、投资方向都比较灵活,也比较安全,但是收益率偏低。

㈤ 委托理财案件有哪些纠纷类型,案由及法律适

您好,法院在立案时以“委托理财纠纷”暂定案由,在具体审理委托理财案件过程中,进一步区分不同权利义务约定,以界定其法律关系并确定案由。具体而言:
1.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委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开设资金账户和股票账户,委托受托人从事投资管理的;或者委托人直接将资金交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或实际上借用他人名义从事投资管理的,应认定双方成立委托理财合同,并以委托理财合同纠纷确定案由。
2.委托监管合同案件。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接受委托理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或资产委托人的委托,承诺对委托资产的交易账户进行监督管理的,应认定成立委托监管合同关系,并以委托监管合同纠纷确定案由。
在委托理财合同案件和委托监管合同案件中,在法律适用方面宜遵循如下思路:首先,应主要以《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商事基本法律作为法律适用依据。其次,从《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金融法律、法规中寻找有关证券、期货等交易规则,作为处理案件之依据。再次,从中国证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制订的相关金融行政规章中援引有关营业资质、禁止性交易行为等规定作为判案的参照依据。目前这类参照依据主要包括: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1] 265号《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3]107号《关于证券公司从事集合性受托投资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2003 年中国证监会第17号《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等。最后,对于具体案件中出现的新型疑难法律问题,应结合国家宏观经济和金融政策,综合运用委托理财案件审理原则、民商法基本原则、原理和法律解释学的方法予以分析和处理。
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委托人将资产交由受托人进行投资管理,受托人无论盈亏均保证委托人获得固定本息回报,超额投资收益均归受托人所有的(即约定保证本息固定回报条款),属于“名为委托理财、实为借贷关系”的情形,应认定双方成立借款合同关系,以借款合同纠纷确定案由,并适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4.合伙协议纠纷案件。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委托人将资产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提供专业理财服务,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应认定双方成立以委托理财合同为表现形式的合伙关系,以合伙协议纠纷确定案由,并适用《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
5.信托合同纠纷案件。在委托理财合同实践中,若合同约定委托人将其资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并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进行管理,委托资产与委托人资产和受托人的固有资产相互分离,以使委托人或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获得收益,且受托人具备法定资质的信托投资机构等《信托法》所规定的信托行为构成要件的,应认定成立信托合同关系,以信托合同纠纷确定案由,并适用《信托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㈥ 委托理财的优缺点

委托理财的优缺点:
1)低门槛。目前券商设立的限定性集合理财接受单个客户资金不得低于5万元,非限定性集合理财接受资金不低于10万元。而《征求意见稿》中并无明确规定账户管理业务的准入门槛。理论上只要券商愿意与客户约定,客户可以几乎零门槛享受账户管理业务。
2)一对一定制服务。与其他集合类或公募资产管理计划相比,此次账户管理的亮点在于“定制化”。通过《账户管理服务协议》,券商与客户可对服务内容、方式、期限、当事人权利义务等等方面进行约定,针对客户需求打造量身定制的投顾类产品。
3)券商可代理账户投资交易,客户体验更优。意见稿明确表示符合账户管理资格的持牌机构可以代理客户执行账户投资或交易管理。这意味证券公司终于可以在特定账户突破不能动用客户资金和客户证券规定,主动替客户理财投资。只有约定明确,客户不需要实行投顾给予投资建议→客户筛选→下达交易指令→投顾下单的繁琐流程,投顾直接就投资结果向客户负责。

㈦ 企业开展委托理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才能避免

第一,受托人资格。

我国现有法律对于具备相关资质和营业许可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商业银行、基金管理公司是有相关规范的,如中国证监会出台的《关于规范证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规定证券公司从事受托投资管理业务应当获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资格,没有获取资格的证券公司不得从事受托投资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对符合经营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发放业务牌照。因此,此类性质的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必须先取得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资格。

而对于没有相关资质和营业许可的投资机构,包括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和投资咨询公司等及个人,还没有相关法律予以规范。

第二,“保底条款”的把握。

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2004年2月1日证监会《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第41条第2项规定:“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不得向客户作出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同时,《关于规范证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也规定,受托人应根据在与委托人签订的受托投资管理合同中约定的方式为委托人管理受托投资,但不得向委托人承诺收益或者分担损失;受托人的管理佣金提取方式和提取比例由受托投资管理业务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但是不得采取简单的利润分成方式。

因此,提醒企业家注意,在委托理财企业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时,关键的是对于保底条款的把握,否则很容易因该条款发生纠纷而得不到法律保护。

㈧ 各种投资理财委托方式具有哪些异同点

各种投资理财委托方式,既有共同的投资风险特点,又有各自独特的投资风险。不同的风险特点是:在第一种委托方式下,整体资金均具有完全的法律保障,资金的安全度相对较好;在第二种委托方式下,一般资金也有法律保障,但必须警惕个别的顾问代表违法损害投资者的资金安全问题,必须防止个别顾问代表因考虑其个人利益而损害或者降低投资者的收益安排;第三种委托方式则取决于投资者自己对资金安全的意识和资金安全的控制方式。在总体上,各种委托方式对资金安全问题的影响,依赖于道德的安全程度要低于依据法律关系的安全保障程度。所以,投资者在进行委托投资理财的时候,为了自身的资金利益安全,要么自己能完全控制资金,要么通过建立法律关系控制资金,这样才能使资金较为安全与稳妥。

各种委托投资理财方式的共同的风险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委托者所委托的顾问或团队的综合投资理财水平。这对投资理财的结果影响很大。一旦选择错误,就可能形成大的风险。而资金管理者或机构在管理资金上所呈现的综合道德素养,也会影响投资理财的风险和收益的程度。

第二,委托者对所委托的顾问或团队的信任度,也是形成风险的因素之一。由于投资理财的波动性,若在暂时承受市场波动性风险的时候,委托者失去对所委托的顾问或团队的信任,那么就无法接受他们的正确投资理念,也就可能因此承担了风险,未能得到本可以得到的收益安排。

第三,委托者所选择的投资理财产品的领域过于狭窄(比如,只投资于IT领域),并不能给所委托的顾问或团队足够的回旋和发挥的余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委托者所选定的投资领域发生了投资方向的错误,那么就并非完全是委托者所委托的顾问或团队的失责。这是一般人所不了解的。委托者也时常因此抱怨和责怪自己所委托的顾问和团队。为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委托者在选择投资理财的产品与领域时,应该尽量选择那些有组合功能的产品,即投资领域较宽、有较多组合机会的产品。要尽量避免选择太过单一且市场过分高热而又试图跟风的投资产品。

第四,不同委托方式的利益机制,也会对投资理财的风险和收益产生影响。一般来说,正确的利益挂钩机制有利于双方的共同利益。但不同的投资理财委托方式,有各自不同的利益挂钩方式。正规的金融机构通常事先明确规定收费方式和收费百分比,而不是双方协商最佳利益的挂钩方式。不过,这并不能说明这个方式是好还是不好。

总之,委托投资理财既要充分注意整体资金的安全性及其风险控制问题,又要注意在投资理财过程中,相对于收益所产生的风险控制问题。

㈨ 实现委托投资理财的途径有哪些

一是直接通过有投资理财法律资格的机构或者公司进行。在这种方式下,投资者会直接与相应的机构或者公司签订有关投资理财法律文件。二是以有关金融公司的顾问代表作为中介,指导投资理财的运作。在这一方式下,投资者既可以与相应的公司签订投资理财法律文件,也可以在没有签订法律文件时由顾问代表指导。在这一方式中,主要由金融公司的顾问代表推荐相关的投资理财品种。三是通过个人关系或者以类股权的关系,参与委托投资理财。这种方式既有法律关系的委托方式,如参股组成投资公司;也可以是没有法律关系的委托方式。而后者通常比前者更为普遍,但这是没有法律保障的投资理财方式。在委托投资理财中,不论是何种途径,影响收益的共同关键点都在于:一是委托者所委托的顾问或团队的投资水平和道德水准;二是所选择的投资理财的品种或品种结构;三是所参与的投资理财的时点机会,这种时点机会对不同的投资品种会有不同的相关性。

㈩ 口头委托朋友投资理财亏本了可以告吗

没有纸质合同签约是不具备法律效应的。
我提议私下调节。

阅读全文

与口头委托投资理财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炒股可以赚回本钱吗 浏览:367
出生孩子买什么保险 浏览:258
炒股表图怎么看 浏览:694
股票交易的盲区 浏览:486
12款轩逸保险丝盒位置图片 浏览:481
p2p金融理财图片素材下载 浏览:466
金融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属于什么 浏览:577
那个证券公司理财收益高 浏览:534
投资理财产品怎么缴个人所得税呢 浏览:12
卖理财产品怎么单爆 浏览:467
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浏览:531
保险基础管理指的是什么样的 浏览:146
中国建设银行理财产品的种类 浏览:719
行驶证丢了保险理赔吗 浏览:497
基金会招募会员说明书 浏览:666
私募股权基金与风险投资 浏览:224
怎么推销理财型保险产品 浏览:261
基金的风险和方差 浏览:343
私募基金定增法律意见 浏览:610
银行五万理财一年收益多少 浏览: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