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金融租赁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金融法规 租赁大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关于外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议办法关于加强金融机构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通知 关于办理国际融资租赁业务租金偿还问题的批复 境内居民获准境外融资外汇(转)贷款登记管理办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融资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关于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外汇帐户及外债管理若干问题的复函 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关于金融机构经营本外币业务统一发放许可证有关事宜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或个人欠国家银行贷款逾期两年未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问题的批复 财政部关于调整金融企业应收利息核算办法的通知 贸易法规对外经济贸易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设立中外合营租赁公司审批问题的通知 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合资企业或合资企业的中外投资方能否用租赁来的设备作为注册资本投入合资企业问题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 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 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2007年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目录 2004年《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进口许可证申须签发工作规范》的通知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关于下发《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基本情况统计表》的通知 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制度海关统计制度方法中国海关统计编制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包含融资租赁 列名合同)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2007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第七批)的决定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产业政策国务院对我国投融资体制做重大改革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两部门通知进一步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流通业发展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包括飞机融资租赁) 关于开展国产飞机、轮船租赁业务试点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浙江省融资租赁管理规定国际法国际融资租赁公约国际融资租赁统一规则(罗马国际私法统一协会初步草案) 租赁示范法草案初稿俄罗斯联邦融资租赁法俄罗斯投资相关法律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金融租赁法 塞尔维亚共和国融资租赁法 韩国租赁业务条例规则澳门商法典中的融资租赁相关内容澳门核准融资租赁公司法律制度美国法律上关于融资租赁部分条款卢森堡税收鼓励政策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统一有关海上救助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公约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约克-安特卫普规则 1974 约克-安特卫普规则 1994 约克-安特卫普规则 2004 防止海上油污国际公约《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及《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关於航空器特定问题的议定书》概述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关于特定航空器设备问题的议定书其他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解决拖欠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租金问题的通知关于抓紧解决由金融机构担保的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租赁项目租金拖欠问题的通知关于抓紧解决拖欠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租金问题的通知关于使用财政专项借款解决拖欠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租金问题的通知关于下发解决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租金拖欠问题特定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解决金融机构担保的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租金拖欠
㈡ 有没有大佬可以详细讲讲金融租赁行业
金融租赁,指由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按双方的事先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指定的出卖人,购买承租人指定的固定资产,在出租人拥有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前提下,以承租人支付所有租金为条件,将一个时期的该固定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让渡给承租人。
金融租赁具有融物和融资的双重功能。
目前发展前景很好。
价值立方
㈢ 金融租赁业如今的现状是怎么样的呢
寻找一篇文章,以供参考。可见原件。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普遍的问题,中小企业的发展在世界上,尤其是在严重的资金短缺阻碍中小型企业的发展,成为“拦路虎”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维持企业生命的血液,资金短缺将导致中小型企业无法生存,因此,要解决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融资问题已成为一个关键问题。的参考参考●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 -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根本原因是中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是困难的,据统计,我国现有中小企业超过3000亿美元,占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56% ,社会,占42%的税收,占出口量的62%,销售占59%,占了75%的就业机会。然而,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小企业融资的地位和作用是极不相称的。首先,中小企业获得银行信贷支持。中国的中小企业获得银行信贷支持所有中小企业只有10%左右。全国乡镇企业,民营企业,三资企业,短期贷款占比只有短期银行贷款的14.4%。看我们的中小企业获得银行信贷支持很少,二是直接融资渠道狭窄中小型企业在中国的直接融资的比例非常低。此外98.7%的中小企业从银行中,只有1.3%来自直接融资间接融资的融资,上市融资条件的中小企业在中国是非常高的,一般的小,中小型企业是很难达到上市融资的标准。最后,由于缺乏自有资金在中国的中小型企业,这限制了小型和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在我国非公有制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企业的发展主要是依靠他们自己的积累,内源性融资。大大限制随着中国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做大做强。根据研究数据显示,国际公司,中国中小企业的资本业主和内部收益留存占30%和26%,中国的私营部门的资金来源,企业债券和股权融资占不到1%。参考参考●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中小企业为主的的原因<BR>融资,原因如下:参考1。现有的银行系统不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目前国有银行体系向市场体制正在改变,正在进行股份制改革,中小企业在目前的体制是很难获得国有商业银行贷款的支持。为了防范金融风险,国有商业银行应实施“大城市,大企业,大项目”大规模合并基层网络的战略,贷款权限上收到的匹配中小型企业,小型和中型金融机构没有权利负责的资金供应,他们的无助感。与此同时,中国的目前的银行系统并没有允许成立的私人性质的私人银行适应发展小和中小型企业,中小型企业在中国是很难得到支持的银行。参考参考。现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制度不完善,以及缺乏后续支持系统。虽然中国出台了“中小企业促进“中国人民共和国,但由于缺乏实施细则,是非常有限的努力,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当地政府根据该法成立的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政府出资设立的信用担保机构通常只能得到一次性的资金支持开始规划,缺乏后续的补偿机制;私营担保机构的所有权歧视只能是全权负责抵押贷款的风险与协作银行不能形成共享机制。保证分散风险和损失分担及补偿制度尚未形成,从而使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信用的变焦功能受到更大的限制。此外,信用担保业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对滞后,但也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信用担保机构的规范发展。参考参考3。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信息不对称,导致中小企业很难获得融资支持。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建立,中小型企业的诚信状况和资产质量都难以把握,这就造成了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因此,中小型企业很难获得银行的支持。参考参考4。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尚未建立,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失调。中国的证券市场是现在的主要主板市场一般倾向于到大型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在主板市场打开,但的上市标准,为中小型企业是没??有的上市门槛高,所以一个很大的潜力的中小型企业的发展不能上市融资。结合创业板门槛低延时开放,本地股市已禁止缺乏法律支持,非正规融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问题变得更糟。据有关资料显示,中小企业股权融资占1.6%,可见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结构极不协调。参考参考●中小型企业的多种??融资渠道<BR> 1股权融资。应采取股权融资,中小企业融资,但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手段。的形式有不同的方式来实现股权性质组织,股权融资不同的融资工具。 (1)该公司是所有公司的资本,以等额以上的鸿沟股份的物理表现的股份,股票,每股股份等额,但量非常小,这么小的投资,以投资这个你可以加速资本集中。公司审批程序复杂,需要的中小型企业有一定的规模和效率,处理时间会更长。 2004年5月,深圳交易所开通了中小企业板,提供直接融资的优强中小企业迅速成长的源泉。 (2)有限责任公司,其具体的物理表现形式的出资证明书,每一个股东的出资证明书是不相等的,最多只有50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吸收股本,每股东的出资额会较大,让小投资者不能投资,资本迅速集中的影响。上述融资被认为是股权融资是融资的基本模式,促进小型和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参考2。债务融资。债务融资的中小企业基本的融资,债务融资的金融机构的贷款和发行企业债券两种形式。 (1)贷款。中小型企业贷款是非常有限的中小企业获得贷款融资的金融机构融资,但由于银行系统,抵押贷款,信用贷款,抵押贷款的一般形式的原因。 (2)发行债券融资。较少的中小型企业发行债券融资,但它也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个重要的融资渠道。中国许多政策和法规的发行公司债券的现行政策条件下,更适合于基础设施建设,如水利,水,电,道路,桥梁和其他项目。中小企业能够获得这些项目的资格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参考参考3。企业留存利润。中小型企业使用企业留存利润以资助,更适合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融资行为,双方股东的留存利润用于再投资行为。项目融资参考参考4.BOT的。 BOT(建设 - 经营 - 移交)建设 - 经营 - 转让。中小企业投资公共工程,政府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的项目建设,通常这种方式。 BOT方式是更容易得到一些财团融资项目抵押给财团或金融机构的支持,并进行施工,建设,经营利润偿还,或销售,经营期限为金融机构或财团。这种方式更适合在大型公共工程设施,如公路,桥梁,大型发电厂和其他公司的投资,可以吸收财团作为股东的股份制的形式,这家公司建设项目的主要承包商,并签署了与当地政府的协议,政府通过银行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经营公司的经营期限,经营期限届满后,整个项目由政府拥有。参考参考。政府性基金融资。中国政府以促进发展中小型企业,开发了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根据该法的规定,当地政府已制定优惠政策,以促进本地中小型的发展企业,其中包括建立一个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支援基金。比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创业基金,科技发展基金,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基金的资金,这些资金的特点是低利率或利息免费,还款期长,甚至不用偿还。但是,要获得这些基金必须符合一定的政策条件。参考参考6。金融租赁融资租赁是一种创新的形式,中小企业融资,金融租赁公司,也被称为财政金融租赁,传统租赁形式的贸易和金融交易的有机结合。融资租赁的基本含义的租赁设备和供应厂商由承租人选择出租人,承租人提供融资购买的目的的设备,承租人通过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与出租人支付租金为代价,长期使用的设备。承租人,融资租赁,以达到融资的目的,通过对熔体,其实质是,金融交易附带传统租赁业务,是一种特殊的金融产品,金融租赁业作为一种创新的融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与其他金融工具不具有特殊的优势,是解决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一个可行的选择。金融租赁有两个基本功能:融资功能,营销功能。从理论上说,一个时期的经济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其融资功能,在经济衰退的营销功能发挥主导作用。分离和整合这两个函数可以不依赖完全对经济发展和萧条严格的定义在一段时间,他们可能发挥起主导作用,但更广泛的2功能相互依附,合并。发达国家的国际金融租赁已成为一种发展趋势,中国的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国际接轨,以促进他们的健康,规范发展金融租赁业可以有效地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BR>参考●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参考建议的解决方案是一个系统的项目涉及的融资体系,信用环境,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的因素很多,需要进行整合和协调,配套解决。具体的政策建议如下:1 <BR> <BR>。建立小型和中型的企业,一个完善的信用体系,为中小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信用体系的支持,健全信用制度可以消除信息的不对称性融资的投资者或债权人,投资者和债权人对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以促进小型和中型的企业的发展潜力。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中国信用征集,评级,发布制度,奖励惩处机制,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以推进试点中小企业信用档案。中小型企业提供高信贷评级,工商年检程序应该简化,逐步实行备案制度。加强中小企业内部信用体系建设,培育信用需求,规范信用市场,完善信用体系,并创建一个信用环境,为提高中小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对信用风险,提高自身的融资能力,具有紧迫的现实意义。目前,有关部门在城市的北京,山西,吉林,浙江,四川试点,通过建立企业的具体情况,建立政府金融机构的信用档案,信用评级,信用体系,提高企业自身的融资能力。参考2 <BR>。建立一个健全的金融体系,为中小企业服务。支持应的措施,在表单中,您可以设置适当的政策性银行,使地区小型和中型的股份制银行和合作性金融机构,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新的创造者设立,变更,探索建立专门服务小企业,政策性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要积极吸引非公有资本股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信用社应吸纳城镇强度和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机制,农民,其股份的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加快所有制结构的改善,提高农村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许可的国家政策,为小型和中型的企业,非国有企业的新??的专门服务国有小型金融机构等形成的技术开发银行,专门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同时,为了满足中国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通过税收支持,扩大利率浮动范围再贷款和再贴现的方式,鼓励各类银行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贯彻实施国有商业银行贷款的比例控制。参考参考(3)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拓展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继续发挥主板市场的作用,完善现有的中小企业板的基础上,应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上市的孵化,咨询系统,及时启动的创业板(“创业板”)证券公司逐步扩大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整合和规范现有的产权交易市场,股权转让的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服务,继续促进中小型企业在海外上市的工作,鼓励符合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筹集资金,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同时,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债务融资探索。债券市场应该建立一个多层次的系统,相应的法律法规,让中小型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并允许不同层次的债券市场流通的发展,通过税收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债券的利息征收利息税豁免,以刺激中小企业发行债券融资大力推动建立风险投资公司,通过减税促进中小企业的风险资本投资。参考参考。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加快建设中小企业辅助系统。形成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立多层次的信用担保体系。根据中小企业在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这是必要的,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保证困难问题,当务之急是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从组织形式的信贷支持,以确保执行系统。建立商业或相互信用担保机构,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销售税批准。加快建立全国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业,风险控制和损失补偿机制。参考参考5加快建设的法律和法规,以促进小型和中小型企业的发展,为了保护和支持小型和中小型企业的发展,一些发达国家已经高度重视金融立法。由于20世纪50年代,日本开始立法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先后开发了30多个中小企业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其中最有影响力的中小企业基本法“在1963年制定,它是中小企业的发展,在日本的纲领性规定,日本中小企业宪法说,美国中小企业立法也比较健全,从1953年开始,制定了“小企业法”中小企业投资法“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促进法“及其他法规。参考参考中国从1998年开始,有关部门发出的一个文件,以帮助和支持连续中小企业的发展,中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人民共和国颁布于2003年,但不完美的配套措施,还进入了实质性阶段的操作。为此,在中国中小企业的发展特点,要加快制定和实施“中小企业投资法,技术创新中小企业促进法”,“反垄断的法律和其他法规,以立法的形式建立的中小企业在全国在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对中小企业的分类标准,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以确定中小企业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明确鼓励和支持的中小企业的方针,政策成为重要的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在中国法律保护。
㈣ 明天系控股保险公司
中国的民营资本控制着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资产的14.6%,占保险公司保费收入比例不低于7.4%,对证券公司的控制程度远远超过13%,控制着中国一半的金融租赁公司。
中国八大家族在金融领域的投资额达到80亿元,他们往往透过家族直接控股的公司或者家族关联公司对旗下金融机构有着很强的控制力,金融机构基本处于家族最低层。这种模式与亚洲其他地区家族对金融机构的控制有着极相似之处。
中国民营金融中最突出的是包括泛海系、爱建系、东方系、德隆系、万向系、希望系、金信系、农凯系在内的八大家族。
通过对这八大家族金融结构的研究,我们发现,这些家族金融架构与我们此前研究过的亚洲其他地区的家族控股金融机构的模式非常类似:金融机构几乎都处于家族控制最下端。这一方面与中国的《商业银行法》等相关金融机构管理规定银行等不能从事相关的实业投资有关,另一方面这样的结构也是为了满足家族企业在实业投资到一定程度时的资金需求。
我们的研究还发现,中国的家族对金融机构的控制力大部分情况下都比较强,或者透过家族直接控制的公司控股,或者由家族的关联公司联合控股。这样的架构是否有利于中国金融未来的发展,也是让人关注之处。
自1988年“爱建信托”(非银行金融机构)诞生出新中国第一家民营金融机构以来,民营资本已经渗透到中国金融业各个领域,比重已不可小视(见本期另一文《中国金融民营化程度》)。
热衷于中国金融投资的民营企业集团,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其中控股“爱建信托”98%的上市公司“爱建股份”,投资金融领域的金额达到了15.7亿元,仅次于泛海系18.6亿元,其他投资金额在10亿元以上的还有“东方系”15.3亿元和德隆系10亿元。八大家族金融投资达到80.1亿元,平均每一家族超过10亿元。
八大家族中每一家族对两家或两家以上金融机构有重大影响力或控制力。
中国金融民营化程度
民营资本已经渗透到中国金融业各个领域。单从类型上看,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财务、金融租赁等各领域都有民营资本的介入。
控制着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资产14.6%。除工行、中行、建行、农行四大银行完全国有独资没有民营资本参与外,根据我们的统计(只统计前十大股东中的民营成分),民营资本拥有中国十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资产已经达1628亿元,占股份制商业银行累计总资产23866亿元的6.82%。若再加上“深发展”、“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和“招商银行”四个上市银行公众股东持有的股份,民营资本拥有的股份制银行总资产上升为3486亿元,占股份制商业银行累计总资产的14.6%。
全国城市商业银行有100多家,信用社数量数以万计,由于资料有限,无法一一进行统计,但根据我们的跟踪研究,我们大致可以估算城市商业银行、信用社的民营比重不会低于股份制商业银行。如台州市商业银行,其主要股东均为民营企业,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相同,分别持有10%,其中一家股东是大家比较熟悉的民营汽车制造商“吉利集团”。济南市商业银行其主要股东“力诺集团”,也是一家民营企业。
占保险公司保费收入比例不低于7.4%。民营成分较重的“平安保险”、“新华人寿保险”和“华安保险”2001年度保费收入总额约为494亿元,占全国保费总收入的23.4%。按民营资本所拥有的公司相应权益算,民营资本保费收入为155.3亿元,占保费总收入的7.4%。由于民营控股的“民生人寿保险公司”和“东方人寿保险公司”刚成立不久,尚未全面开展业务,如果加上他们的保费收入,民营资本在保险领域的比重应高于7.4%。
占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远远超过13%。民营企业参股证券公司已经非常普遍,不仅民营控股的上市公司参股证券公司,许多没有上市的民营企业也参股证券公司,中国注册资本最大的证券公司—“海通证券”87.34亿元注册资本中,民营资本投入超过20亿元,占23%以上。
目前民营资本已经成功实现控股部分证券公司,如德隆系控股了“德恒证券”、金信系控股了“金信证券”、农凯系控股了“大通证券”和“泰达富友证券”、爱建系控股了“爱建证券”、泛海系控股了“民生证券”、复星系发起设立“邦德证券”并处于控股地位、“青海证券”也是民营上市公司“数码网络”(000578)控股、民营上市公司“杉杉股份”(600884)是“东吴证券”第一大股东等。
据我们的不完全统计,民营资本控股证券公司的资本达65亿元,加上参股的超过70亿元,民营资本占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总额1043亿元的13%。在我们的统计中,因难以判断部分证券公司的股东是否为民营企业,我们都将之视为国有,因此民营资本对证券业的控股程度应远远高于这一比例。
40多家信托公司中有3家民营控股。民营资本进入较早的信托业,经过多次整顿,原来100多家信托公司仅剩40多家,“金新信托”、“金信信托”和“爱建信托”等多家民营控股的信托公司得以保留。“新希望集团”投资的“联华信托”目前还没有完成登记,如果顺利通过重新登记,则民营控股的信托公司将增至4家。
全国12家金融租赁公司中约半数由民营企业控股。金融租赁公司是中国所有金融机构中,数量最少也是民营化程度最高的领域。其中德隆系控制了“新世纪金融租赁公司”和“新疆金融租赁公司”、明天系控股了“浙江金融租赁公司”、“托普集团”控股了“四川金融租赁公司”,“新奥集团”等民营企业控股了“河北金融租赁公司”等。
全国70多家财务公司中,只有2家民营财务公司。财务公司是进入门槛最高的非银行金融领域,由于规模限制,民营企业很难获得成立财务公司的机会。目前只有“东方集团财务公司”和“万向财务公司”两家民营财务公司。
民营资本投资金融收益不一
民营金融机构起点较低,多数公司投资时间较短,尚处于投入期,回报有限,但仍然有部分投资金融机构的民营企业获得了比较丰厚的回报。
图4中的16家民营参股或控股的金融机构,2001年度无一亏损,大多取得较好的收益,其中“平安保险”净利润高达17.6亿元。参股或控股这些金融机构的民营企业,从中可以获得较好的收益。如“雅戈尔”(600177)参股“中信证券”9.61%,2000年度投资当年即获得1854万元投资收益,2001年度获得8273万元投资收益。
但长期盈利的“爱建信托”,由于2001年中期以来股市长期低迷,其证券业务发生较大亏损,造成“爱建信托”2002年中期净利润亏损6560万元。
民营资本控股金融机构的三种主要方式
直接主导或参与新设立金融机构是民营资本控股金融机构最主要方式。根据我们的不完全统计,民营资本主导或参与新设立金融机构有“民生银行”、“台州市商业银行”、“金信证券”、“爱建证券”、“民生证券”、“民生人寿保险”、“新华人寿保险”、“爱建信托”、“东方集团财务公司”、“万向集团财务公司”、“邦德证券”、“东方人寿保险”等共12家,占26家民营资本处于控制地位的金融机构的46%,即民营资本有近一半是通过新设立金融机构进入的。
借原国有股东退出之机,受让金融机构股权。共有“青海证券”、“新世纪金融租赁”、“新疆金融租赁”、“四川金融租赁”、“浙江金融租赁”、“华安财产保险”、“金新信托”7家,占27%。
借增资扩股之机出资,控股金融机构。最主要的有“大通证券”、“德恒证券”、“泰达富友证券”、“金信信托”5家,占19%。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㈤ 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职业发展前景和待遇如何
金龙公司不太了解,但是金融,公司的发展还是不错的,起薪就几十万,而且现在国家大力提倡第三产业,我觉得金融租赁和金融服务应该很有前景,,
㈥ 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公司高管
丛林,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金融专业经济学学士,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研究生部经济学硕士,长江商学院EMBA。
1990年加入中国工商银行,先后在总行工交信贷部、营业部、国际业务部任职,具有丰富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1998年加入工商东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公司副总裁。
2007年11月加入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裁。 纪福星、黎丽、陶梅、胥青都是副总裁。
纪福星,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88年加入中国工商银行,先后担任总行工交信贷部二处副处长、总行营业部贷款部副经理、北京市分行新街口支行副行长、北京市分行新街口支行行长、北京市分行公司业务一部总经理、总行内审局直属分局专员。2010年10月加入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副总裁。
黎丽,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1984年加入中国工商银行,先后在总行商业信贷部、营业部、运行管理部清算中心工作,曾担任总行营业部副处长、处长以及清算中心处长,清算中心副总经理、运行管理部副总经理兼清算中心总经理。2011年11月加入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任副总裁。
陶梅,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1989年加入中国工商银行,历任北京分行资金营运部、公司业务二部副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2005年担任中国工商银行(伦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担任中国工商银行(伦敦)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2007年12月加入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务总监、副总裁。
胥青,1995年加入中国工商银行,在总行营业部担任副处长。2008年5月加入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历任风险管理部董事总经理、公司风险总监,2012年12月担任公司副总裁。
㈦ 银监局批准的金融租赁公司就是银行系金融租赁吗那商务部管的的租赁公司叫什么
融资租赁公司分两类,一是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持有金融许可证的金融租赁公司(有金融许可证有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另一种是商务部批准的融资租赁公司(无金融许可证有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两者业务范围基本差异不大,是否持金融牌照是其主要区别。金融租赁公司是指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租赁公司,有些是银行系,如招银租赁,有些是企业系,如昆仑金租,它们都是金融租赁公司,并非银监局批准的金融租赁公司就一定是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