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海运保险条款中的CIC和ICC的区别是
海运保险条款中ICC与CIC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1、名称不同
CIC是: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保险工作的实际情况,参照国际保险市场的习惯做法(主要是参照ICC,即“伦敦保险协协会保险条款”),制定了各种涉外保险业务条款,总称为“中国保险条款”(China Insurance Clauses,常用简称CIC)。
ICC是:英国伦敦保险协会所制定的“协会货物条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简称I.C.C.
2、适用的法律不同
CIC是:适用中国法律。
ICC是:一个适用英国法律。
3、责任范围不同:
协会条款中的ICC(A)、ICC(B)、ICC(C)所承保的范围依次减小,承保范围大概相当于,一切险、水渍险、平安险(按照顺序)。
而又不完全一样,其中“平安险”和“水渍险”的责任范围分别要大于ICC(C),ICC(B),而“一切险”责任范围则小于ICC(A)。
网络 - CIC
㈡ 国际商会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的相关英文资料,关于其目标和功能、宗旨等等,急用,谢谢!
国际商会(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ICC)成立于1919年,发展至今已拥有来自130多个国家的成员公司和协会,是全球唯一的代表所有企业的权威代言机构。
国际商会以贸易为促进和平、繁荣的强大力量,推行一种开放的国际贸易、投资体系和市场经济。由于国际商会的成员公司和协会本身从事于国际商业活动,因此它所制定用以规范国际商业合作的规章,如:《托收统一规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等被广泛地应用于国际贸易中,并成为国际贸易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国际商会属下的国际仲裁法庭是全球最高的仲裁机构,它为解决国际贸易争议起着重大的作用。
当人们一提到《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就不可避免地会联想到国际商会.这是因为,长期以来,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国际贸易术语有多种不同的解释,而国际商会则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予以统一规范,制订、普及和推广使用解释通则,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能之一。因此,首先简要介绍一下国际商会的情况。
1.国际商会的性质
国际商会是为世界商业服务的非政府间组织,是联合国等政府间组织的咨询机构.国际商会于1919年在美国发起,1920年正式成立.其总部设在法国巴黎。
国际商会的基本目的是为开放的世界经济服务,坚信国际商业交流将导致更大的繁荣和国家之间的和平。
目前,国际商会的会员已扩展到100多个国家之中,由数万个具有国际影响的商业组织和企业组成,已在59个国家中成立了国家委员会或理事会,组织和协调国家范围内的商业活动。
2.国际商会的职能
国际商会主要职能有四个:
(1)在国际范围内代表商业界,特别是对联合国和政府专门机构充当商业发言人;
(2)促进建立在自由和公正竞争基础上的世界贸易和投资
(3)协调统一贸易惯例,并为进出口商制定贸易术语和各种指南
(4)为商业提供实际服务.服务包括:设立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仲裁院、协调和管理货物临时免税进口的ATA单证册制度的国际局、商业法律和实务学会、反海事诈骗的国际海事局、反假冒商标和假冒产品的反假冒情报局、为世界航运创造市场条件的海事合作中心和经常组织举办各种专业讨论会和出版发行种类广泛的出版物。
3.国际商会的组织机构
国际商会的组织机构包括:理事会、执行局、财政委员会、会长、副会长及前任会长和秘书长、所属各专业委员会和会员、会员大会,此外还没有国家特派员。国际商会现下属24个专业委员会及工作机构。这24个专业委员会是:
国际商会一联合国、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经济咨询委员会。国际贸易政策委员会。多国企业和国际投资委员会,国际商业惯例委员会,。计算机、电报和信息政策委员会,银行技术和惯例委员会,知识和工业产权委员会,环境委员会,能源委员会,海运委员会,空运委员会,税务委员会,有关竞争法律和实务委员会,保险委员会,销售、广告和批售委员会,国际仲裁委员会,国际商会国际局,国际商会仲裁院,国际商合国际商业法律和实务学会,东西方委员会,国际商会/中国国际商会合作委员会,国际商会国际海事局,国际商会海事合作中心,国际商会反假冒情报局.
有关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1)国际商业惯例委员会
该委员会的职能是:就目现代化的运输技术的使用、自动信息处理的增长以及市场不稳定诸因素造成的商业惯例变化提供建议;对影响国际贸易的各种法律的差异提出解决意见;积极参加其他有关国际团体。特别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工作。
目前主要工作有:
1)通过《担保统一规则》草案
2)支持和推动国际商会的INCOTERMS(国际贸易术语)的普及和推广;
3)出版所有权保留的第二个指南。
4)出版代理合同示范本
5)讨论电子数据交换(EDI)系统方面的法律和商业方面的问题等;
6)讨论国际租赁贸易方面的问题。
(2)银行技术和惯例委员会
该委员会的职能是:
在国际银行实务中推动使用自动信息处理技术,并起草新的统一规则。在必要时修订有关托收、跟单
信用证等的现行统一规则;与商业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国际团体一起工作,发起旨在获得更为广泛的银行法和技术知识的活动。
目前主要工作有:
1)修订《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400号》
2)就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解释发表意见,并对案例进行研究等;
3)准备保证书的标准格式。
(3)国际仲裁委员会
该委员会的宗旨是发展并促进利用仲裁的方式解决国际商业争议。
目前主要的工作有:
1)审查有关多方当事人仲裁的问题;
2)审曾国际商会仲裁示范条款和与仲裁条款有关的管辖权问题
3)修改国际商会关于技术鉴定规则等
4)出版国际商会裁决书的摘要;
(4)国际商会仲裁院
该机构是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重要组织。每年都有来自经济、政治和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的当事人、仲裁员和律师参与国际商会的仲裁。截止1991年底,仲裁院正在审理的案件达750件,其中333件为1991年新受理的案件。每一个国家委员会都可以向仲裁院推荐一名委员。截止1991年12月31日,仲裁院已经拥有48个不同国籍的委员。《国际商会调解与仲裁规则》刊登在国际商会第447一2号出版物
(5)国际商会国际商业法律和实务学会
该会创立于1979年,其目的是培训国际商业法方面的人才,并在职业律师和学者们之间架起桥梁,以期互通信息。主要开展如下活动;
1)组织培训讨论会,以扩大国际贸易法律及在解释和执行国际合同中发生纠纷的知识;
2)加强学术单位与国际贸易商之间就一些特殊方面问题研究的联系
3)组织对国际贸易法的研究工作。
学会的学术委员会由国际商会指定的40名成员及来自世界各国的84名讯员组成。为包括律师们在内的以及其他有兴趣发展国际商业法律的人士提供论坛。
目前的主要工作有:
1)完成正在进行的项目。
2)组织关于国际商事仲裁和国际合同的研讨会
3)培训起草和执行国际合同的谈判人员等;
4)完善仲裁员制度。
(6)国际商会/中国国际商会合作委员会
该委员会创立于1991年6月,旨在加强作为世界范围内的业主代表的国际商会和作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商业国际化民间组织的中国国际商会之间的合作。
合作委员会将注重研究和讨论经济贸易的政策性问题,如恢复中国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环境保护、国际贸易政策等;将在专业领域特别是货物暂准进口、商事和海事仲裁、国际贸易惯例。银行业务、知识产权、翻译出版等方面加强了解和合作.1992年6且和9月在中国举办国际贸易惯例研讨会和银行跟单信用证实务研讨会。合作委员会的成员分别是国际商会和中国国际商会的高级代表。
㈢ 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成立于哪一年
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surance Supervisors简称IAIS),又称国际保险监管者协会,是保险业监管的重要国际组织,成立于1994年,现有成员包括180个国家的保险监管组织。
㈣ 英国伦敦保险协会的介绍
在国际保险业务中,英国是一个历史最悠久和最发达的国家,英国伦敦保险协会(Institute of London Underwriters-ILU)于1984年成立,伦敦保险协会所制定的“协会货物条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s,ICC)对世界各国有着广泛影响,目前实行的是其1982年一月起施行的条款。“协会货物条款”主要有以下六种:
(1)协会货物(A)险条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s A - ICC (A));
(2)协会货物(B)险条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s B - ICC (B));
(3)协会货物(C)险条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s C - ICC (C));
(4)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Institute War Clauses - Cargo);
(5)协会罢工险条款(货物)(Institute Strikes Clauses - Cargo);
(6)恶意损害险条款(Malicious Damage Clauses)。
其中,A,B,C是主险,战争险条款、罢工险条款和恶意损害险条款为附加险,前五种险可以单独投保,第六种险不能单独投保。
在上述六种险别中,险恶意损害险外,其余五种险别均按条文的性质统一划分为八个部分:承保范围、除外责任、保险期限、索赔、保险利益、减少损失、防止延迟和法律惯例。
一、条款(A)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
条款(A)的承保风险大体相当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所规定的一切险,其责任范围最广,故协会货物条款采用承保“除外责任”之外的一切风险的概括式规定办法,即除了“除外责任”项下所列风险保险人不予负责外,其他风险均予负责。
(A)险的除外责任有下列四类:
1.一般除外责任
是指被保险人故意的不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或费用;包装或准备不足或不当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保险标的自然渗漏、重量和容量自然损耗或自然磨坏;由于船舶所有人、经营者、租船人破产或不履行债务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于使用任何原子武器或热核武器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等。
2.不适航、不适货除外责任
主要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装船时已知该船已经不适航,以及船舶、运输工具、集装箱等不适货的情况。
3.战争险除外责任
指由于战争、内战、敌对行为等所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于捕获、拘留、扣留等(海盗除外)所造成的损失;由于漂流水雷、鱼雷所造成的损失。
4.罢工除外责任
指由于罢工、被迫停工所造成的损失或费用;由于罢工者、被迫停工工人等造成的损失或费用;任何恐怖主义者或出于政治动机而行动的人所致损失、费用。
二、条款(B)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
条款(B)的承保风险大体相当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所规定的水渍险,它比(A)险的责任范围小,故采用承保“除外责任”之外列明风险的办法,即将其承保的风险一一列举出来。这种规定办法,既便于投保人选择投保适当的险别,又便于保险人处理损害赔偿。
(一)条款(B)的承保风险
条款(B)的承保是采用“列明风险”的方式。其承保的风险是:
(1)归因于火灾、爆炸所造成的灭失和损害;
(2)船舶、驳船的触礁、搁浅、沉没、倾覆;
(3)陆上运输工具的倾覆或出轨;
(4)船舶、驳船或运输工具同水以外的任何外界物体碰撞;
(5)在避难港卸货;
(6)地震、火山爆发或雷电;
(7)共同海损牺牲;
(8)抛货;
(9)浪击落海;
(10)海水、湖水或河水进入船舶、驳船、运输工具、集装箱、大型海运箱或储存处所;
(11)货物在船舶或驳船装卸时落海或跌落,造成任何整体的全损。
(二)条款(B)的除外责任
在条款(A)的除外责任基础上,条款(B)的除外责任还包括:
(1)海盗行为;
(2)恶意损害险。
恶意损害险是新增加的附加险别,承认被保险人以外的其他人的故意破坏行动所致被保险货物的灭失或损害。但是,恶意损害如果出于政治动机的人的行为,不属于恶意损害险承保范围,而应属于罢工险的承保范围。
三、条款(C)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
条款(C)的承保风险较(A)和(B)都小得多,它仅承保“重大意外事故”的风险,而不承保自然灾害及非重大意外事故的风险,采用“列明风险”的方式。
条款(C)的具体承保风险如下:
1.灭失或损害合理归因于下列原因者:
(1)火灾、爆炸。
(2)船舶或驳船触礁、搁浅、沉没或倾覆。
(3)陆上交通工具倾覆和出轨。
(4)在避难港卸货。
(5)船舶、驳船或运输工具同除水以外的任何外界物体碰撞。
2.灭失或损害由于下列原因所造成者:
(1)共同海损牺牲。
(2)抛货
㈤ 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英语怎么说
你好!
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
International Fair for investment and trade
㈥ 国际贸易保险中的ICC全称是什么
INSTITUTE CARGO CLAUSES
协会货物保险条款
该条款分为A B C三款。保险责任逐次递减。
保险费率厘定的依据包括
运输航程的远近
启运地和目的地国家的风险水平
运输船只的船龄
运输货物的货物种类
货物包装
散装还是集装箱
舱内运输还是甲板运输
起运时段的季节等等
比较复杂
-------------------
从来不做广告的我。
㈦ 国际人寿保险公司协会
外资公司并不是高工资的代名词,其次,您应聘的职位在寿险公司是最基层的职位,第三您是否有相应的职务经历。
如有其他保险疑问,请来:多保鱼讲保险!,
㈧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英文缩写是什么啊急,谢谢
全称:Insurance Association of China
简称:IAC
eg:唐运祥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成立是中国保险业发展史上的大事。
Tang Yun-hsiang said that the establishment of China's insurance instry associations is a major event in the history of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insurance instry.
㈨ 金融行业用英语怎么说
1.
finance
[英]['faɪnæns] [美][fəˈnæns,
faɪ-,
ˈfaɪˌnæns]
释义:
n.财政;金融;财源;资金
vt.为…供给资金,
从事金融活动;赊货给…;掌握财政
2.
banking[英][ˈbæŋkɪŋ] [美][ˈbæŋkɪŋ]
释义:
n.银行业务;银行家的职业;筑堤
v.堆积(
bank的现在分词);筑(堤);将(钱)存入银行;(转弯时)倾斜飞行
希望你喜欢我的答案!
㈩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英文简称是什么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英文简称是Sinosure。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中国唯一承办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政策性保险公司,2001年12月18日正式揭牌运营。
其业务范围包括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国内信用保险业务;与出口信用保险相关的信用担保业务和再保险业务;应收账款管理、商账追收等出口信用保险服务及信息咨询业务;进口信用保险业务;
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的其他业务。中国信保还向市场推出了具有多重服务功能的“信保通”电子商务平台和中小微企业投保平台,使广大客户享受到更加快捷高效的网上服务。
(10)国际投资保险协会英语怎么说扩展阅读:
中国信保的主要任务是积极配合国家外交、外贸、产业、财政、金融等政策,通过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手段,支持货物、技术和服务等出口,特别是高科技、附加值大的机电产品等资本性货物出口,支持中国企业向海外投资,为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提供收汇风险保障,并在出口融资、信息咨询、应收账款管理等方面为外经贸企业提供快捷、完善的服务。
中国信保承保国家风险和买方风险。国家风险包括买方国家收汇管制、政府征收、国有化和战争等;买方风险包括买方信用风险(拖欠货款、拒付货款及破产等)和买方银行风险(开证行或保兑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