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买保险忘记告知保险已经2年多了怎么办
没事的一查就知道了啊不要告诉的
『贰』 我的车忘记在哪个保险公司买的保险怎么办
忘记自己的车险在哪个公司购买的,有以下方式可以知道:
1、保险单、交强险标志、手机里的保险公司短信都可以显示你投保的保险公司。
2、直接向保单服务人员查询:用户可以直接致电给保险代理人,让代理人来告诉实际情况。
3、电话查询:直接致电客服中心,电话95585。
4、保险公司服务电话查询:各家保险公司的服务电话也可以查询出险记录,通过当地114或12580查询保险公司的服务电话。
5、到买车的4S店里去查询(报上车牌)。
6、到当地交通局根据车牌进行查询。
(2)买保险忘记特别约定金融公司扩展阅读:
(1)保险投保人如果是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均要正反面,二选一即可)
(2)保险投保人如果是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照片,二选一即可)
例如,责任保险人不提供客户需要的因国际民事侵权导致责任的保险。即使责任保险人失去了理性而试图提供这样的保障,这样做也违反了大多数国家不允许这种保险存在的政策,是违法的。
参考资料来源:车辆保险_网络
『叁』 一个保险客户购买了保险,但当得重疾后忘记当时去要求理赔了怎么办
一般来说,对于理赔的话,是一个时效的。今天可能是发生事故之日起两年内走完整个理赔流程就可以了。但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可能就没有办法再申请理赔了。当然有的理赔期限可能不一样,具体可建议询问一下承保公司的客服人员。
『肆』 贷款买车保险续保没有按银行的特别约定会有什么后果
贷款买的车保险第一受益人不是银行,这是没有关系的。你说的那种是安贷保,受益人才是银行,若借款意外身故,则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贷款。
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申请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贷款,也叫汽车按揭。
贷款对象:借款人必须是贷款行所在地常住户口居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贷款条件: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能够提供可认可资产作为抵、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第三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伍』 两年前买的意外保险,忘记哪家保险公司了,怎么查询,是哪家的。
一、中国保险万事通:查询自己名下是否有没有买意外险,可以通过“中国保险万事通”官方平台就可以查询,这是能查询多家公司多张保单的系统,包括自己买的,也包括他人或是公司买的。 我们既可以登录其官网,也可以关注【中国保险万事通】微信公众号,绑定个人身份证查询。但目前不是所有保险公司都能查,个别公司的信息还没有共享输入。
二、保险公司: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提供身份信息,或是通过网上查询方式,注册账户登录进行查询。不过这种方法过于繁琐,而且比较浪费时间和精力,毕竟保险公司太多了。 我们购买意外险一定要了解清楚要投保的险种免责范围、承保事项及理赔等条款。在购买之后最好实时查询自己的保单情况,这样可以提前知晓续保事宜。通常情况下,在投保时,被保险人需要同意并签字,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的,保单可能无效。
三、网上查询方式,投保人可以到保险公司官方网站在线支付服务频道,点击保单查询,并且注册账户登录,在线客户服务系统登录系统后,可查询到投保人购买保单的详细信息,如保单信息不全,可以手动添加相关保单,在线客户服务系统中可以查询险种名称,保险金额,投保人的基本信息,以及最近完成缴费和已经给付保险金额数,如果投保险理财的客户,还可以查询账户资产情况和对账单等。
四、到保险公司柜台查询,在保险公司柜台告知相关人员,投保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查询出投保人所买的保险保单的相关情况。
五、手机APP查询,目前很多保险公司都有自己的保险手机客户端,大家可以下载保险手机客户端注册账号,点击保单就可以看到自己已经购买的保单详细信息。
六、保险公司客服服务电话查询,投保人可以直接拨打客服电话,告诉客服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就可以查询出自己的保单信息。 情况都会有显示。
七、如何查询名下是否有保险:
想知道个人名下有没有保险,可以通过中国保监会打造的中国保险万事通公众微信公众号一键查询,用户可以关注公众号中国保险万事通,上传身份证,面部识别,完成用户实名认证认证之后,便可以看到自己名下是否有保单,如果有保单可以看到所有保单的详细信息。 大家购买保险之后最好实时查询自己的保单情况,这样可以提前知晓续保事宜,也可以在下次理赔时,按照目前保险保额的实际情况,进行理赔。
『陆』 保险公司在没有经被保险人允许将金融公司指定为笫一受益人合法不
你是不是保险贷款。或者有贷款。你要该金融公司钱会这样。保单贷款都是把保单质押下。要不某人用自己的保单贷款。出意外没了,第一收益人要不是贷款公司。到时保险赔给受益人。这个钱谁还。第一收益人是金融公司到时金融公司只会拿走贷款本金和利息。剩下的钱还是收益人的。
『柒』 保险里的特别约定是什么
保险合同的特别约定指什么
保险特别约定又称特别约定,经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共同约定,附加在一张保单上的特殊协议或条款。它是指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保险单的基本条款外所做的其他约定,其内容是保险人与投保人对于保险合同内容的特殊约定,其效力优于基本条款。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13条第1款与第14条的规定,保险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只要缔约双方就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在保险合同项下,投保人的主要义务是交付保险费,保险人的主要义务是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的开始是三个不同的概念,各自产生的权利义务是不同的。一般说来,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有约定的生效条件和期限,则于约定条件形成或者期限届满,合同开始生效。
对于大多数合同而言,保险合同生效意味着保险责任开始,即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和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一致的。
拓展资料:
一、保险合同生效的要件
判断合同是否成立的标准为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具备。如果欠缺成立要件,合同不成立,自然不发生任何效力。所谓“成立要件”又分为一般成立要件及特别成立要件。
一般成立要件包括当事人(一方为保险公司,一方在寿险为投保人,在产险多称被保险人)、标的(即合同内容,包括承保范围、保险标的、保险费、保险期间等必要事项)及意思表示(要约与承诺一致)。至于特别成立要件,则涉及是否是要式合同及是否是要物合同的问题。
如果因合同特别约定将保险合同认定为要式合同及要物合同,那么保险合同必须满足以下三个要件,才能成立:
1、要约与承诺意思表示一致;
2、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简称签单);
3、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交付第一期保费或一次性趸交(简称交费)。
保险合同为诺成合同(即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就保险条件(标的、费率、危险)互相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保险单的制作与交付,仅为完成保险合同的最后手续,也即证明保险合同是否成立的方法。
保险合同在法律上的效力,并不是自始系于保险单。换言之,保险单的制作与交付,是合同成立后保险公司应履行的义务,其作用虽可作为保险合同的证明,但并不是说明保险合同的成立以保单的制作与交付为要件。
二、什么情况下保险合同无效
已经签订的寿险合同不等于已经生效,同样,曾被认定为已经生效的合同也有可能被追认为无效,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合同条款中被认为含有危害社会公共安全,违背社会公德或侵犯国家、集体、个人合法权益等内容的;
合同的订立具有欺诈、胁迫等违反公平、公正原则因素的;
投保人投保时不具有投保资格的,例如年龄、经济、身体等条件不合要求或是对被保人没有可保利益;
除未成年人保险外,投保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投保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
除未成年人保险外,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
参考链接:保险法
『捌』 保险特别约定合法吗保险法对此是如何规定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买了,就说明接受了保险人的特别约定。很多情况下,特别约定是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特别服务。
当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
『玖』 网上买车险,为什么特别约定是贷款银行的,第一受益人为什么是银行
这是因为只要是贷款买的车子,保险单上都要写明受益人是银行,这是因为银行怕车主出了什么事情而导致以后无法付清贷款(比如自燃险是按揭车必须购买的险种),那银行钱就收不回来了,就要靠保险公司来赔付,因此第一受益人是银行。
贷款买车人一般会购买消贷保险,以确保在无法履行还贷义务时,银行仍可向保险公司索赔贷款本金及利息。因此,在商业车险中约定银行作为第一受益人,其实是银行与保险公司为了降低彼此风险所采取的双重保障措施。
(9)买保险忘记特别约定金融公司扩展阅读:
根据《物权法》第174条的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也就是说,即便不约定银行为第一受益人,银行仍有可能优先受偿商业车险的保险金。
车险中约定银行是受益人的目的是抵销到期欠款,因此银行作为第一受益人享受的优先受偿权,只在特定条件下有效。
如被保险人逾期未归还贷款或已出现违约,银行按约有权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等。此外,银行的优先受偿权仅以到期应归还款项的金额为限,且受益人约定不适用于第三者责任险。
『拾』 明明团体意外险保24小时偏偏公司和保险公司特别约定只管上班时间法院支持哪种
普通人说的团体意外险,其实主要的是养老险公司的团体意外险和财产险公司的雇主责任险。这两个有明显区别。团体意外险是保障24小时的,但是雇主责任险需要额外附加才有24小时。法院当然也是需要结合保险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