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盈基金投资(三明)有限公司怎么样
中盈基金投资(三明)有限公司是2014-03-07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岩前镇三华街24号一楼105室。
中盈基金投资(三明)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50400092693448E,企业法人孙洪亮,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中盈基金投资(三明)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资产投资及管理。
中盈基金投资(三明)有限公司对外投资8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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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宁德时代定增意向申购者名单中惊现黄晓明 官方回复:不是黄教主
经济观察网记者童锋亮?近几年在动力电池行业异军突起的宁德时代,引发了多方资本的关注。
7月17日晚间,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报告书显示,宁德时代此次发行股份数量1.22亿股,募集资金总额197亿元。
此次融资由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本田技研工业领投,分别认购100亿元及37亿元股份。剩下的由包括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UBSAG、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J.P.MorganSecuritiesplc、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JPMORGANCHASEBANK,NATIONALASSOCIATION、珠海高瓴穗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几家投资者跟投。
发行完成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庭投资有限公司对宁德时代的持股比例降至24.53%,仍为大股东;黄世霖持股比例为11.2%,是第二大股东;高瓴资本持股比例为2.27%,为第九大股东。
值得注意的是,在报告书中“发行过程”一项中,经济观察网记者发现,虽然最终仅9家最终配售成功,但此前表达了认购意愿并且参与了认购申请的投资者共有38个。其中,包括一位与影视明星黄晓明同名的投资者。
由于被外界誉为“黄教主”的黄晓明本人经常参与跨界投资,而此次出现在宁德时代认购名单中的“黄晓明”,也很快引发部分投资者猜测:黄晓明是否开始涉足新能源领域了?就此经济观察网记者联系到宁德时代官方求证此事,一名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并非黄教主。”
虽然是误会一场,但宁德时代的定增募资被资本疯狂争夺却是不争的事实。相关信息显示,宁德时代曾在今年2月26日发布公告称,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00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电池扩建项目、江苏时代动力及储能锂离子电池研发与生产项目(三期)、四川时代动力电池项目一期、电化学储能前沿技术储备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募资公告发布后,截止2020年7月6日宁德时代共收到了38家投资者回复的《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其中落选名单中包括了GoldmanSachsInternational(高盛)和MerrillLynchInternational(美林)这样的知名国际投行、多家知名券商、国内顶级基金公司、在期货圈被称为“东邪”的葛卫东以及上汽投资全资子公司上汽颀臻(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等。
目前,宁德时代在国内动力电池市场处于龙头地位,引发资本对其业绩和未来发展的看好。根据宁德时代2019年的业绩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宁德时代总营收455.46亿元,同比增长53.81%,净利润43.56亿元,同比增长28.61%。虽然今年上半年宁德时代的业绩还未公布,但长安汽车的2020年业绩预告显示,由于其投资了宁德时代其业绩在今年上半年甚至还实现了扭亏为盈。信息显示,由于持有的宁德时代股票股价上涨,长安汽车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7.75亿元。
按照宁德时代的说法,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均投向公司的主营业务,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巩固现有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行业地位,保证可持续发展。今年6月,宁德时代电池装机量2.35GWh,环比上涨46.2%,市占率再次过半。如果加上时代上汽、江苏时代和东风时代的份额,宁德时代的装机量为2.44GWh,市场占比也提升至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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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私募股权基金的兴起,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成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流。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是作为基金产品还是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核算存在不同的看法。同时由于缺乏统一管理办法,税法上也未有针对性规定,只能作为合伙制企业进行纳税。本文对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会计及税务处理进行了探讨,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简介
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Equity,简称PE)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的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增值服务的非证券类投资基金(包括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可以依法采取公司制、合伙制等企业组织形式。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发布,越来越多的私募股权基金选择有限合伙形式。对比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具有以下优势:
第一,出资方式灵活。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普通合伙人还可以用劳务出资。
第二,避免了“双重课税”,税赋相对较低。对于公司制基金个人股东分配的收益,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双重税。而对于有限合伙制基金,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避免了“双重课税”,税负相对较低。
第三,激励机制有效、收益分配灵活。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可按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灵活性大,收益可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因此,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成为目前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流,而根据目前的主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分配顺序:首先返还有限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其次支付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再次按照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的约定比例向管理人及普通合伙人分配弥补回报;最后,剩余收益在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之间分配。本文主要就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会计及税务处理进行探讨。
二、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会计处理探讨
由于合伙私募股权基金LP(有限合伙人)出资人对于私募股权的投资有着两种不同的理解,所以有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
第一种方式下,LP出资人认为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是投资一项金融产品,其出资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业基金”科目下核算。每年基金(有限合伙企业)管理人根据审计机构为出资人出具的LP账户报告进行公允价值调整。同时根据合伙协议,收回的红利、股息作为持有期间收益,计入投资收益。而投资收回及其他收益先冲减基金的投资成本,等本金全部收回后,再确认投资收益。这一处理办法的主要优势在于遵循了稳健性原则,且和基金的合伙协议规定处理一致。但是由于在税务处理中,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将视为合伙企业采取先分后税方式纳税,会计处理中投资收益和纳税上存在时间差异。
第二种方式下,LP出资人将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视作一项长期股权投资,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下核算。按照现行会计准则解释,这一类的长期股权投资由于未获得控制权也没有重大影响,因此将其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下核算,按照基金载体合伙企业的报表调整其公允价值。在这一处理方式下,投资人将股权投资基金收回的红利、股息收益作为当期投资收益入账。而投资收回及其他收益,在冲减其对应投资本金后作为投资收益在当期确认收益。这一处理办法的优势在于成本和收益相匹配,但是和LP协议的资金回收规定有所出入。
除了股息、红利收入外,两种会计处理方式对LP投资人收益的确认存在很大的时间性差异。如果认为是基金产品,LP投资人将在投资收回全部本金后才能确认收益。而如果认为是长期股权投资,每笔投资的收回都能带来损益,投资收益随着投资项目确认。两种处理方式各有利弊,很难评判其优劣。
三、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务问题探讨
目前,《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办法(草案)》已上报国务院,正在等待批复。该办法明确了对私募股权投资行业适度监管的政策指向和基本监管框架,明确了股权投资基金的税收政策。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和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不作为所得税纳税主体,采取“先分后税”方式,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从被投资企业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性收益,属于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收益,该收益可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直接分配给法人合伙人,其企业所得税按有关政策执行。如果这一规定正式发布,那么对于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收也有了明确的说法,对于红利可以作为税后收益予以税前抵扣。同时笔者查阅了各地的私募股权投资管理办法,也未有统一的处理标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根据这一原则,法人投资合伙企业当年的纳税义务将由投资人承担。
合伙企业的亏损弥补的规定中,财税[2008]159号文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规〉的通知》(财税[2000]91号)则规定,“企业的年度亏损,允许用本企业下一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允许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企业的年度经营亏损不能跨企业弥补”。
通过上述两个规定可以看出,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只能作为合伙企业进行纳税申报,由此又给投资人带来了以下问题。
一是合伙企业的分红收益是否可以税前抵扣,规定未明确。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作为专门从事股权投资的经济体,分红所得是合伙基金的重要收入来源,但是现有法规仅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中明确了“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企业合伙人收到上述收入,是否可以保留其股息、红利所得的属性,“穿透”合伙企业,享受免税待遇尚不明确。
二是亏损弥补政策不清晰,未明确跨期投资亏损是否能够弥补。按照财税[2000]91号文的规定,“企业的年度亏损,允许用本企业下一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允许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而上述法规定义的生产经营所得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其中收入总额的定义并未列举投资收益,也没有明确投资收益与投资亏损是否能够跨期弥补以及如何弥补。
三是由于跨企业的亏损不能相互弥补,对于同时投资多个有限合伙基金的投资人而言,显然相对于直接投资单个金融商品的投资人,其税负是偏高的,而投资人往往希望通过投资多个基金以平衡风险,这一规定可能会阻碍基金的发展。
四、对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关问题的建议
由于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税收法律上未有专门的规定,导致我国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发展遇到了一些瓶颈。笔者希望相关的管理办法尽快出台,同时提出如下建议:
1.明确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及基金分红收益性质,允许法人企业税前抵扣。对于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取得其投资企业的分红尽早明确其性质;对于法人投资的私募股权基金,保留其股息、红利所得的属性,“穿透”合伙企业,在税前予以抵扣,避免重复征税。
2.明确亏损弥补原则,允许投资者以投资各基金的净收益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专门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私募股权基金而言,投资收益属于其主要收入来源,应当明确其投资收益属于合伙企业的“收入总额”,计入“生产经营所得”,并且明确投资亏损视同企业经营亏损可以允许用本企业下一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允许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肆』 基金是怎么回事利润如何分配
1. 基金就是放大的合伙投资
假设您有一笔钱想投资债券、股票等这类证券进行增值,但自己一无精力二无专业知识,钱也不算多,就想到与其他几个人合伙出资,雇一个投资高手,操作大家合出的资产进行投资增值。但这里面,如果几个投资人都与投资高手随时交涉,那事还不乱套,于是就推举其中一个最懂行的牵头办这事。定期从大家合伙的资产中按一定比例提成给他,由他代为付给高手劳务费报酬,当然,他自己牵头出力张罗大大小小的事,包括挨家跑腿,有关风险的事向高手随时提醒,定期向大伙公布投资盈亏情况等,不能白忙,提成中的钱也有他的劳务费。上面这些事就叫作合伙投资。将这种合伙投资的模式放大100倍、1000倍,就是基金。
这种民间私下合伙投资的活动,如果在出资人间建立了完备的契约合同,就是私募基金(在我国还未得到国家金融行业监管有关法规的正式认可)。
如果这种合伙投资的活动经过国家证券行业管理部门的审批,允许这项活动的牵头操作人向社会公开募集吸收投资者加入合伙出资,这就是发行公募基金,也就是大家现在常见的基金。
2. 基金的利润就体现在基金净值的增长上,你买的时候,净值是1.000,就是每份1.000元,等你卖的时候,净值是1.50元,不算手续费的话,每份额就赚了0.5元。
『伍』 基金的名字是怎么起的跟它的类型有关吗
首先基金两个类型,封闭式和开放式。
1、封闭式基金名字都是“基金”加上“XX”,并没有特殊的含义,都是取一些吉祥的名字,听着好听罢了。比如基金丰和等。
2、开放式基金都是“基金公司名称”加上“基金特点”或加上“好听的后缀”最后是“基金的类别”后买您可能还有“基金收费类型”,这些和业绩没有什么联系。
比如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B,首先是易方达基金公司的,债券B意思是债券型基金,收费类别是B型,也就是无申购费有销售服务费类别,增强回报指的是这只债券型基金的少量仓位会对股票二级市场进行一些主动投资。
例子:比如金鹰中小盘股票型基金,意思金鹰基金公司的基金,中小盘的意思是主要投资于中小盘市值的公司股票。
南方500指数型基金:南方基金公司的基金,指数型基金,并且指数的标的是中证500指数。
还有一些是没有什么具体含义的,就是为了听着好听,比如广发聚丰,海富通收益增长,国泰金龙行业之类的。
从基金的名称大致可以看出基金的类别,是股票型还是债券型或者是货币型等等,如果要具体了解一只基金,必须具体观察招募说明书中对于投资部分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