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签订的基金合同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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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有限基金合伙人是否可以向被投资人之间主张债权
合伙人能对外主张合伙债权吗,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1、《民法通则》第87条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 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
(1)合伙协议约定各合伙人对个人合伙的债权享有连带权利,各合伙人可以对外主张个人合伙的全部债权。
(2)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各合伙人对个人合伙的债权享有连带权利,各单个合伙人应征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或经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才可以个人合伙的名义向外主张全部债权。
2、《物权法》第102条规定,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Ⅲ 什么是基金发起人它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基金发起人是指发起设立基金的机构,它在基金的设立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 。国外基金的发起人大多数为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在 我国,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基金的主要发起人为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发起人的数目 为两个以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基 金发起人主要职责包括。 <1)制定有关法律文件并向主管机关提出设立基金的申请,筹建基金。①基 金发起人必须对国家的经济、金融政策、市场状况、大众的投资心理等进行研究 分析,在此基础上对拟设立的基金进行策划,如确定基金的主要投向、基金的类 型、基金的存续期限以及基金的募集规模等。②基金发起人要代表基金持有人与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订基金契约,约定基金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同 时,基金发起人还需要制作管理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如招募说明书等。③ 确定发行方案,选定销售机构。④向主管机关提出设立申请,并报送主管机关要 求的有关文件。⑤设立申请获得批准后,进行公告。 (2)认购或持有一定数量的基金单位。基金发起人须在募集基金时认购一定 数量的基金单位,并在基金存续期内保持一定的持有比例,从而使基金发起人与 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结成一体,保证基金发起人以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其行 为准则,不从事有损于投资者利益的活动,以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3)基金不能成立时,基金发起人须承担基金募集费用,将已募集的资金并 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规定时间内退还基金认购人。由于基金发起人对基金的 设立有重大影响,因此,一些国家和地区对发起人应具备的条件都有较为严格的要求。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基金发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主要发起人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发起人必须拥有雄厚的资本实力,每个发起人的实收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 民币;基金的主要发起人有3年以上从事证券投资的经验及连续盈利的记录;基 金发起人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等。(完)
Ⅳ 基金发起人的与投资者保护
关于发起人是否基金关系主体,学者一直有争论,一种认为基金发起人作为基金契约当事人于法理不合。因为发起人是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策划者和组织者,其行为及权利义务均发生在基金设立之前;基金设立后,发起人便退出了基金的运作,不可能享有基金契约当事人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另一种观点认为基金发起人是基金法律关系的主体但只是设立阶段的主体。发起人的法律地位要置于投资者利益保护这一立法宗旨中考虑。基金设立同样是基金投资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而且这个环节对基金的健康发展和投资者保护起着关键的作用。在基金设立阶段发起人负责组织基金,起草基金契约,决定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而基金契约是基金各阶段基金关系当事人的“根本大法”,是其权利义务的根据,而管理人和托管人则是基金关系的重要当事人,与投资者利益密切相关,可以说牵一发动万家,因此基金发起人是基金设立中不可忽视的角色。为保护投资人利益并保障基金的健康运行,法律必须对发起人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因此至少在设立阶段发起人是基金关系当事人。
但是基金设立后,基金发起人的地位发生了转化,或者(1)只购买基金成为单纯的基金持有人和受益人,(2)转化为基金管理人,同时持有基金份额,兼委托人、受托人与受益人于一身,(3)由于03年基金法未规定发起人须持有一定比例基金份额,因此还有可能只转化为基金公司而不持有基金份额,(4)或者完全退出市场,从而存在四种去向。发起人的这四种去向将直接影响投资基金主体的关系,影响投资者的保护。 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基金发起人主要职责包括。
(1)制定有关法律文件并向主管机关提出设立基金的申请,筹建基金。
①基金发起人必须对国家的经济、金融政策、市场状况、大众的投资心理等进行研究分析,在此基础上对拟设立的基金进行策划,如确定基金的主要投向、基金的类型、基金的存续期限以及基金的募集规模等。
②基金发起人要代表基金持有人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订基金契约,约定基金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同时,基金发起人还需要制作管理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如招募说明书等。
③确定发行方案,选定销售机构。
④向主管机关提出设立申请,并报送主管机关要求的有关文件。
⑤设立申请获得批准后,进行公告。 (3)基金不能成立时,基金发起人须承担基金募集费用,将已募集的资金并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规定时间内退还基金认购人。由于基金发起人对基金的设立有重大影响,因此,一些国家和地区对发起人应具备的条件都有较为严格的要求。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基金发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主要发起人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发起人必须拥有雄厚的资本实力,每个发起人的实收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基金的主要发起人有3年以上从事证券投资的经验及连续盈利的记录;基金发起人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等。
Ⅳ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中的当事人主要有()。
基金投资人是我们本人.
基金发起人是基金公司.
基金托管人是银行.
基金管理人是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是拿不到钱的他只负责投资跟运作 你满意吗 详细吗希望对你有帮助
Ⅵ 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是谁
基金发起人是指发起设立基金的机构,它在基金的设立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在我国,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基金的主要发起人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发起入的数目为两个以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基金发起人主要职责包括:
(1)制定有关法律文件并向主管机关提出设立基金的申请,筹建基金;
(2)认购或持有一定数量的基金单位。
(6)投资人向基金公司发起的仲裁扩展阅读:
基金管理人需具备的条件:各个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但通常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具有一定数额的资本金,如《基金办法》中规定拟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
2、与托管人在行政上、财务上和管理人员上相互独立;
3、有完整的组织结构;
4、有足够的、合格的专业人才;
5、具有完备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Ⅶ 基金公司能否直接作为投资人(股东)对新成立的公司(项目)进行投资若可以,有什么条件限制吗
基金公司应该是独立法人企业吧,对外投资应该是可以的,<金沙财富>
Ⅷ 股权投资基金的发起人就是委托人吗
不是,委托人是资金的投资者。
Ⅸ 向基金业协会进行投诉大家知道怎么弄吗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时,往往会出现与基金管理人的法律纠纷,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国基金业协会《投诉处理办法(试行)》,维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 维护好基金业的行业秩序,现将有关投诉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诉途径
基金业协会接收投诉的主要途径如下:
(一)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以“投诉人姓名_联系方式_投诉对象_投诉事由”命名);
(二)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0号交通银行大厦B座9层,邮编100033(请标明“法律部收”);
(三)在线投诉:对于投诉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还可直接点击其公示信息中的“投诉”按钮,按照要求在线填写并提交投诉信息;
此外,投诉人还可以拨打私募基金全国统一咨询热线电话400-017-8200,进一步咨询有关投诉事宜。
二、投诉材料
(一)资料要求。为便于投诉事项处理,投诉人提交投诉材料时,请务必保证信息完整、资料齐全,至少应当包括投诉人真实姓名(名称)及身份信息、有效联系方式、明确投诉对象以及具体投诉事由(包括基本事实和诉求),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比如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相关协议签章本文以及其他证据材料。投诉人要对投诉事项及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实名投诉。原则上,基金业协会只接收实名投诉。对于接收的非实名投诉,将作为投诉举报线索在自律管理中予以关注,不作为投诉事项处理。
(三)线索处理。基金业协会欢迎社会各界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到行业监督管理中,可以向基金业协会提供涉及自律管理对象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等。对于收到的投诉举报线索,基金业协会将认真对待,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
(四)材料受理。基金业协会接收投诉材料后,将视情况积极引导投诉人与投诉对象通过仲裁、诉讼及民事调解等多种方式妥善解决争议、纠纷。对于投诉事项是否被正式受理,以基金业协会书面通知为准。
(五)联系方式。投诉材料接收后,基金业协会将按照程序办理,请投诉人在投诉材料中留好联系方式,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补充相关材料。
三、投诉答复
接收投诉材料后,基金业协会将对投诉事项是否属于受理范围进行审查。对于属于受理范围的,基金业协会依法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对于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基金业协会将结合具体情况,支持通过其他渠道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事项,基金业协会不予受理:
(一)投诉事项不属于基金业协会自律管理范围的;
(二)依法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的;
(三)投诉人提出投诉请求,但未说明投诉人姓名(名称)、未说明投诉事实、理由、请求或未按规定对其投诉材料进行确认的;
(四)没有新事实、新情况,投诉人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复投诉的。
中国基金业协会欢迎社会各界及时反映行业问题,提供违法违规线索,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Ⅹ 为什么投资基金都是合伙人企业,而不是公司
因为在私募基金中的有相关法律规定,社会团队,上市公司是不能建立基金的,其次,合伙企业主要是因为在私募中有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限合伙进行基金投资,这样也是为了保证市场稳定安全。
基金投资的分类
1、根据募集方式
根据募集方式不同,证券投资基金可分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公募基金,是指以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募集基金资金并以证券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它具有公开性、可变现性、高规范性等特点。私募基金,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基金资金并以证券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它具有非公开性、募集性、大额投资性、封闭性和非上市性等特点。
2、根据能不能挂牌交易
根据能不能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投资基金可分为上市基金和非上市基金。上市基金,是指基金份额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证券投资基金。比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封闭式基金。非上市基金,是指基金份额不能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可变现基金和不可流通基金两种。可变现基金是指基金虽不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但可通过“赎回”来收回投资的证券投资金,如开放式基金。不可流通基金,是指基金既不能在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又不能通过“赎回”来收回投资的证券投资基金,如某些私募基金。
3、根据运作方式
根据运作方式的不同,证券投资基金可分为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可简称为封闭式基金,又称为固定式证券投资基金,是指基金的预定数量发行完毕,在规定的时间(也称“封闭期”)内基金资本规模不再增大或缩减的证券投资基金。从组合特点来说,它具有股权性、债权性和监督性等重要特点。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可简称为开放式基金,又称为变动式证券投资基金,是指基金证券数量从而基金资本可因发行新的基金证券或投资者赎回本金而变动的证券投资基金。从组合特点来说,它具有股权性、存款性和灵活性等重要特点。
4、根据组织形式
根据组织形式的不同,证券投资基金可分为公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公司型基金,在组织上是指按照公司法(或商法)规定所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并以营利为目的的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或类似法人机构);在证券上是指由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证券。
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契约型基金。在组织上是指按照信托契约原则,通过发行带有受益凭证性质的基金证券而形成的证券投资基金组织;在证券是指由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发起人所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