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基金的好处和坏处
1、好处:购买基金不同于炒股,基金的本质是专业团队替你管理资产,而专且基金产品的投属资有不同的方向,如果投资股票也是很多只股票,所以在风险层面是可以分摊降低投资风险的,另外基金产品有专业团队管理,也不需要你有专业的投资知识,不像股票要研究一大堆。
2、坏处:基金产品众多,在选择的时候也需要在全市场所有产品里甄选,要考虑基金公司、基金经理、团队实力等因素,所以还是有必要了解基金基础知识。
平安银行有代销多种基金产品,不同的基金,风险、收益和投资方向都是不一样的,您可以登录平安口袋银行APP-首页-金融-基金,进行了解和购买。
温馨提示:
1、基金产品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与管理,平安银行仅为代销机构,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
2、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建议;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您在做任何投资之前,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产品的投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谨慎评估产品后,再自身判断是否参与交易。
应答时间:2021-02-09,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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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股权基金投资纠纷诉讼怎么解决
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简称“PE”)在中国通常称为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看,依国外相关研究机构定义,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有少部分PE基金投资已上市公司的股权(如后面将要说到的PIPE),另外在投资方式上有的PE投资如Mezzanine投资亦采取债权型投资方式。
C. 私募基金爆雷后要不要向法院起诉,应该起诉谁
如果管理人等机构在私募基金募集、运作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定或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形,且投资人无法通过谈判、协商的方式与管理人等就私募基金后续处置方案达成一致意见时,投资人可以考虑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向法院起诉要求相关方承担责任,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这一过程中,投资人可以考虑起诉哪些主体?或者说哪些主体可能需对投资人的损失承担责任?
1、私募基金管理人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义务主要源于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私募基金的募集阶段,管理人的义务主要体现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包括应当向合格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应当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测评并充分揭示投资风险等。在私募基金的投资运作阶段,管理人的义务则主要体现为按照基金合同约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遵循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进行基金财产的投资运作,并及时履行向投资人的信息披露义务等。
基于此,如果管理人在私募基金募集和投资运作过程中未尽到上述义务,并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投资人可要求管理人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2、私募基金销售机构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自行销售也可以委托销售机构销售私募基金,实践中,较多投资人通过私募基金销售机构购买私募基金产品,与销售机构的相关人员有直接的联系,因此,当私募基金发生兑付危机时,投资人多倾向于联系销售机构了解情况。那么,投资人能否要求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对其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机构并不负责私募基金的投资管理等工作,其义务及法律责任主要集中于私募基金募集阶段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销售机构适当性管理义务包括投资者适当性匹配、基金风险揭示、合格投资者确认等内容。如果销售机构在私募基金募集过程中没有尽到上述义务,投资人可要求销售机构在其过错范围内对投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3、私募基金托管人
私募基金托管人的核心义务在于安全保管基金财产以及按照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进行相应资金的划付。对于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指令,基金合同通常约定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拒绝执行,并履行通知、报告等义务。但托管人对管理人指令的审核义务一般仅限于根据基金合同、相关凭证等进行形式审核,而不承担实质审核的职责。除非托管人有明显的过错,一般情况下,投资人较难要求托管人承担赔偿责任。
4、底层资产相关责任方
在私募基金投资到期后,如果底层资产相关责任方未履行对私募基金负有的义务,如回购方未履行回购义务、债务人未履行还款义务等,则可能导致私募基金无法按时兑付。该等情况下,如果私募基金管理人跑路、失联或者管理人怠于对相关责任方追偿,很可能导致相关资产流失。那么,投资人可否绕过私募基金管理人直接起诉要求底层资产相关方履行还款等义务以维护私募基金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呢?
对于有限合伙型基金而言,投资人通常作为有限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则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一般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但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有限合伙人可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据此,在有限合伙型基金中,如果底层资产相关责任方未履行对私募基金的还款义务等,私募基金管理人又怠于行使对相关方的追偿权利,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可以为合伙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对于公司型私募基金而言,投资人通常作为公司的股东,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他人侵犯公司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但除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投资人作为股东以自己名义起诉前需遵循特定的内部流程,即需先请求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提起诉讼,如果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的,投资人方可自行起诉。
对于契约型私募基金则相对复杂,不同于有限合伙型和公司型私募基金,契约型私募基金并无法律实体存在,投资人与管理人主要依据基金合同约定形成合同关系。契约型私募基金的投资人能否绕过管理人直接起诉第三方,目前的法律法规尚缺乏明确的相关规定。理论上对于契约型私募基金投资人与管理人之间的关系,有委托代理说和信托关系说两种观点。如果认为投资人和管理人构成委托代理关系,则投资人作为委托人可依据《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四百零三条的规定,向第三人主张相应的权利。而如果认为投资人和管理人构成信托关系,则投资人可依据《信托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行使撤销权,即如果管理人作为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该信托财产的受让人明知是违反信托目的而接受该财产的,应当予以返还或者予以赔偿。
结语
辨险识财提醒:面对私募基金的爆雷风险,投资人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多样化途径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更重要的是,在购买私募基金产品前,投资人应当仔细了解相关风险,充分考虑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切忌盲目投资,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D. 投资基金是最好的选择吗
目前为止,点位还不高,市场波动较大,定投股票基金是较好的选择。基金门坎比较低,而且止盈不止损。
只要你有闲钱,掌握基金的一些基础知识,就可以入手。而定投基金被称为懒人投资,不需要投入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只需要每个月定期定投金额,就可以获得不错的收益。当然,定投基金还可以选择智能定投,就是定时不定额和目标定投法。定时不定额就是根据市场行情来选择定投金额;目标定投法就是达到设定的目标时(比如年化收益率为6%),系统会自动赎回或者选择继续定投。
当然还可以购买货币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基金等等。购买基金前,需要做一个风险测评,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的基金。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 私募基金纠纷如何诉讼
有合同啊,私募基金投资一般是不公开的,只要没违反合同就很难胜诉。不适合小户玩
F. 股权基金投资纠纷起诉怎么处理回款快
纠纷产生的原因复杂,这当中既包括一些现实问题,比如国际形势、资金监管,也包括资管新规造成的募资难,以及后续IPO的估值倒挂。同时,投资者的风险承担、亏损以及预期收益没有得到相应的实际回报,都是纠纷产生的原因。王欣认为,管理人在前期应重视合规经营,做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在推荐产品时做到了解客户,对投资者和基金产品风险做出适当的匹配。你可以咨询一下这方面比较专业的律师,像上海的徐宝同律师、北京的蔡春蕾律师,免得走弯路,进坑。
G.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纠纷怎么解决比较好
1、到法院进行诉讼:我国目前存在私募基金与“非法集资”的边缘界定困难的现象。就私募基金与“非法集资”的红线,在“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等特征中很难做出严格区分,尤其近年来发生了一些私募股权基金涉嫌非法集资类案件,因此,私募基金纠纷发生时,投资者往往也会寻求刑事、民事双重救济手段来维护权益。2、通过召开合伙人会议达成和解:有限合伙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纠纷中最常见的形式。在这种形式下,除了上述救济途径外,投资者可以通过召开合伙人会议的方式寻求救济:召开合伙人会议是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权利之一。3、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根据募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
H. 资产管理能做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么
资产管理公司是可以做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的。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都可以做备案的。建议选择15年之后的,越新的执照越好。公司不要存在法律诉讼,网上没有负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