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贷款车第二年保险有什么要求
贷款车第二年购买保险的要求取决于买车时和4S店的约定 ,如果没有任何限制约定 ,那么第二年保险正常购买就好 ,除了必须要购买的交强险之外 ,还可以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划痕险、车损险、车上人员险、不计免赔险等一些基本保险。看看自己需要什么保险 ,非必要投保的车险险种可以不买。如果和4S店有继续购置保险的约定 ,就需要和4S店协商处理。
另外 ,据了解 ,如果当时贷款买车的时候指定了保险公司 ,约定不能换的话 ,那么在合同期限内 ,是不可换保险公司的。没有约定保险公司 ,如果对目前车险公司不满意的话 ,那么第二年可以换。
在新车第一年的保险到期之后 ,可以将实际出险的状况与保单险种设置情况进行对比 ,这时第一年投保的结果就不仅仅是一种“遗憾” ,而是转换成了新车第二年保险的依据 ,此时险种选择较之第一年具针对性和指导性。
最后 ,除了保险 ,贷款买车还会涉及到利息、公证抵押费、资信调查费以及履约保证金。利息按央行的贷款标准利率计。公证抵押费的产生 ,是因为在还清贷款前 ,车辆所有权属于银行 ,需要将机动车登记证书抵押在银行 ,该费用有收据。资信调查费 ,银行在贷前会实施咨询调查 ,所以一般会收取贷款额度的1% ,但银行之间有所差异。履约保证金按贷款额的3%收取 ,不足3000元统一收取3000元 ,贷款还清后 ,保证金应该可全额退款。对于4S店经销商借办理贷款的名义要求消费者在贷款期间通过店方购买保险一事 ,如果消费者同意在店里购买则是双方认同的交易 ,如果消费者不同意仍要求消费者必须在店内购买就涉嫌强制消费 ,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可以拨打“12315”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或者直接前往辖区的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贰』 贷款买的车 第二年必须上全险吗
贷款购买的车辆,可以根据自身需求来购买保险,即根据个人意愿来选择是否为车辆购买全险。
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2)汽车金融贷款第二年保险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第十九条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
(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
(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
第二十条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叁』 汽车金融公司货款买车后保险第二年保险第一受益人我不写他会怎样
执法人员表示,该行为加重了消费者义务,显失公平。在汽车消费贷款行为中,借款为主民事行为,不需要有其他民事行为的存在就可独立成立。抵押为从民事行为,是金融机构为降低贷款风险将购车人所购车辆作为贷款抵押物所附加的条件。贷款人信用偿还能力和借款担保(即抵押)是《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六条(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是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和《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必要贷款购车条件,在此条件外,额外增加对抵押物的保险作为贷款要求,并不是汽车贷款法定必要条件。金融机构降低抵押物价值减损的风险,其法定手段正如《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第五章“风险管理”所规定,可以通过严格确定信用等级,合理设置贷款抵押率,建立严格的抵押品管理程序和操作要求,强化抵押品的全过程动态监管等办法来降低抵押物减损的风险。金融机构不应采取加重消费者保险义务的方式来减轻自身规避贷款风险之责。也不应为规避自身风险而额外加重消费者义务、转嫁保险成本。
强制捆绑保险行为违反了保险公平自愿原则。《保险法》规定,保险遵循公平原则,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在汽车贷款过程中,除交强险为法定强制保险外,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均应遵循公平自愿原则。金融机构对贷款人就抵押车辆购买的险种、保险金额作出强制性规定,与《保险法》的立法原则相违背,也并不是消费者真实意思表示的结果。
首先,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受益人是人身保险的特有概念,不存在于财产保险中。投保人与保险人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关于以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人(金融机构)为受益人的约定,没有法律依据,该约定无效,第三人不能依据该约定取得给付保险金请求权。
其次,根据《道路交通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设立的初衷是“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第三者责任险同样以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得到赔偿为目的。因此,将金融机构作为保险受益人,与立法精神相违背。且其无法先于受害人履行优先受偿权,因此无现实意义。
再次,根据《物权法》、《担保法》的规定,对于到期不履行债务或其他约定情形,作为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有优先受偿权。《担保法》第五十一条还规定了“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金融机构作为债权人享受充分的法律保护,其额外对贷款人购买的险种、保险金额作出强制性要求,并将自己列为保险受益人,其加重贷款人义务、转嫁风险成本不仅缺少法律依据,而且与民法确立的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相违背。
『肆』 分期车第二年可以自己买保险吗
可以选择自购保险,但是在还贷期内必须要买齐银行要求的险种,而不能自行决定买哪些险种。
其实主要是看你的按揭协议中是否有限制。一般如果是银行按揭的话是无限制的,只要你买了就行,跟谁买他不管。但是如果是一些经销商或者贷款公司提供的贷款他就可能在协议中有限制,这种情况你就必须按协议中的执行,到指定机构购买保险。
(4)汽车金融贷款第二年保险扩展阅读
分期付款(Pay by Installments)大多用在一些生产周期长、成本费用高的产品交易上。如成套设备、大型交通工具、重型机械设备等产品的出口。分期付款的做法是在进出口合同签订后,进口人先交付一小部分货款作为订金给出口人,其余大部分货款在产品部分或全部生产完毕装船付运后,或在货到安装、试车、投入以及质量保证期满时分期偿付。
分期付款的做法是在进出口合同签订后,进口人先交付一小部分货款作为订金给出口人,其余大部分货款在产品部分或全部生产完毕装船付运后,或在货到安装、试车、投入以及质量保证期满时分期偿付。
买卖双方在成交时签订契约,买方对所购买的商品和劳务在一定时期内分期向卖方交付货款。每次交付货款的日期和金额均事先在契约中写明。
『伍』 贷款买车第二年保险如何办理
1、贷款买车第二年保险正常购买就好,除了必须要购买的交强险之外,还可以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划痕险、车损险、车上人员险、不计免赔险等一些基本保险。看看自己需要什么保险,非必要投保的车险险种可以不买。
2、其实,在新车第一年的保险到期之后,可以将实际出险的状况与保单险种设置情况进行对比,这时第一年投保的结果就不仅仅是一种“遗憾”,而是转换成了新车第二年保险的依据,此时险种选择较之第一年具针对性和指导性。
3、据了解,如果当时贷款买车的时候指定了保险公司,约定不能换的话,那么在合同期限内,是不可换保险公司的。没有约定保险公司,如果对目前车险公司不满意的话,那么第二年可以换。
『陆』 贷款买车第二年必须买全险吗去哪买
1、第二年是否需要买全险,要根据贷款期限及上年还款情况来综合判断,如果选择的是两年期贷款,且上年还款及时,没有出现逾期的情况,银行也认可只购买必备保险。如果,贷款期尚长,且上年还款不及时,出险情况也多,这种情况下银行还会要求买全险。
2、 买保险可以通过网上购买、电话购买或者通过4S店购买,只需要把保险单的复印件提交给银行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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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注意事项
1、 检查外观:白膜是否完整、洗车后有无划痕、车漆是否刮擦、胎毛是否整齐浓密、内部装饰是否完好(座椅、中控、方向盘、门窗、遮阳帘等)。
2、 检查空调系统:开启空调,按键是否灵活、能否快速制冷。
3、 检查音响系统:USB、收音机、CD有无故障,声音有无瑕疵,导航是否正常。
4、 检查中控仪表显示:一般里程不超过60公里,屏幕显示是否正常。
参考资料:网络-贷款买车
『柒』 贷款买车,第二年保险怎么上
1、贷款买车第二年保险正常购买就可以了,除了必须要购买的交强险之外,还可以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划痕险、车损险、车上人员险、不计免赔险等基本保险。择需投保。
2、在新车第一年的保险到期之后,可以将实际出险的状况与保单险种设置情况进行对比,这时第一年投保的结果就不仅仅是一种“遗憾”,而是转换成了新车第二年保险的依据,此时险种选择较之第一年具针对性和指导性。
3、据了解,如果贷款买车时指定保险公司,约定不能替换,在合同期限内,是不可更换保险公司的。没有约定保险公司,如果对目前车险公司不满意,第二年可以换保险公司。
『捌』 贷款买车保险第二年可以自己上吗
按说,保险在哪购买都是你的权利,但贷款买车有个潜规则,就是非要在卖车的地方买保险,并且交有押金,签贷款合同时,可以关注一下这个。说明一下,这种做法是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