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全国社保基金的定期报告
社保基金的定期报告因该到全国社保基金官方网站查询,地址用网络搜一下
基金管理人是基金产品的募集者和管理者,其最主要职费就是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负责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投资者争取最大的投资收益。
负责基金发起设立与经营管理的专业性机构、通常由证劵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或其他机构等发起成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基金管理人在不同国家(地区)有不同的名称。例如:
在英国称投资管理公司,在美国称基金管理公司,在日本多称投资信托公司,在我国台湾称证券投资信托事业,但其职责都是基本一致的,即运用和管理基金资产。
(2)社保基金投资报告扩展阅读: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主要有:
1、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运用基金资产投资并管理基金资产;
2、及时、足额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记录15年以上;
3、编制基金财务报告,及时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4、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5、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职责;
6、开放式基金的管理人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契约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⑶ 社保基金的财报在哪里可以看到
看公司财报
⑷ 中国社会保险事业发展报告
中国社会保障改革面临四大问题与五大挑战
(本文摘自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组织编写、郑功成主编、人民出版社2016年2月出版的《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2016》之总报告)
作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
在充分肯定“十二五”期间社会保障领域取得重大进展的同时,还必须看到,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仍然处于滞后状态,并面临着必须妥善应对的诸多问题与挑战。
(一)社会保障改革与制度建设中存在着四大问题
1.社会保障发展理念出现迷雾。当前有一种令人担忧的现象是:在制度变革过程中往往因过度关注经济指标而迷失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应当追求的社会公平、分配正义与文明进步目标,因过度关注个人得失与崇尚利已而忘记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应当坚守的互助共济与公益本色,因过度关注当下与短期应对而忽略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应当重视的历史经验与长久的稳定预期,因过度关注局部与细节问题而罔顾社会保障制度实践应当发挥的完整功能与综合效应,还有期望政府包办一切的“泛福利化”思潮和主张个人自我负责的“反福利”等极端取向。一方面,一些人不是正视中国社会保障供给总量依然不足、保障水平总体依然偏低、保障权益结构依然失衡等客观事实,而是渲染所谓“福利病”、“福利国家病”、“福利陷阱”和社会保险财政崩溃论调,主张限制甚至削减公共福利、基本养老保险采取大账户制、社会医疗保险实行商业保险化等等,这些主张可能动摇社会保障互助共济与公益制度的根基,背离国民共享发展成果和走共同富裕道路的国家发展取向。另一方面,公众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期望越来越高,不仅要求持续提高养老金、医保等社会保障待遇,而且要求免费医疗、普遍性福利的呼声高涨,一些地方亦将福利项目作为短期政绩工程,这种现象并不罕见。在反福利与泛福利思潮并存且各有市场的条件下,必然直接影响人们对社会保障制度的认识与评价,也会对制度变革产生复杂的影响,它还会掩盖现行制度安排中的结构失衡、权益不公等问题,导致政府与市场及个人责任边界不清,造成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职能紊乱,从而不利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健康发展。在国家发展理念已经清晰的背景下,中国急切需要走出社会保障发展理念的迷雾。
中国社会保障改革面临四大问题与五大挑战
2.缺乏科学的顶层设计。中国的社会保障改革,是伴随经济领域的渐进改革而采取自下而上、局部试验的方式来推进的,尽管这种策略激发了地方的改革创新积极性,但缺乏统筹考虑与顶层设计的改革必定陷入改革方案五花八门、改革举措莫衷一是的泥潭,并且会在制度不成熟、不理性的条件下形成和固化利益分割的格局,进而形成制度整合的巨大阻力,当前多项社会保障项目面临难以深化改革的现实,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首先,宏观层面缺乏对完整社会保障体系的顶层设计。在政策层面迄今仍未见到对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目标及应持发展理念的清晰界定,仍未见到对社会保障体系及其主要制度安排的结构与功能进行合理定位。以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三大基本制度体系为例,就必须有合理的功能定位与责任分工,从而必须站在超越上述单一制度体系之上的视角来通盘考虑;再以多层次保障体系而论,也必须通盘考虑政府主导的法定保障制度与市场机制、社会机制主导的补充保障之间的合理分工与协同,既要确保社会保障体系的物质基础通过对市场机制、社会机制的利用不断壮大,又不能违背市场规律与社会组织运行规律。中国多层次体系建设提出了多年并采取了多种举措,但因缺乏顶层设计与协同推进,迄今仍是停留在纸面上的空中楼阁。其次,中观层面缺乏对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类别的顶层设计。以老年保障为例,现实中就缺乏对老年人的经济保障、服务保障、精神保障的统筹考虑与顶层设计,养老服务、老年护理及关乎老年人尊严的文化服务、社会参与、临终关怀、殡葬事业发展的滞后,正在日益影响着数以亿计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再以医疗保障为例,尽管“三医”联动是医改的最大共识,现实中各地医改仍是各部门分割推进、各地区分散试点,结果无法找到全面深化医改的纵横交错着力点,也就无法实现“三医”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同向集中攻关,甚者还造成了医疗、医保、医药之间的效果对冲。再次,微观层面对各个社会保障项目的顶层设计仍然欠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重要保障项目都采取了各地试点先行、渐次推进的策略,也均留下了“摸石头过河”的深刻痕迹,存在着责任失衡、层次不清晰、管理体制与经办机制欠合理、与相关制度之间缺乏协同等缺陷,这些缺陷均涉及到复杂的利益关系。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等项目更是还未有过系统考虑与设计,等等。因此,“十三五”期间的社会保障顶层设计任务异常艰巨。
3.公平性不足与效率不高并存。一方面,尽管社会保障在“十二五”期间已初具普惠全民的特色,但公平性不足仍然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共性。养老金待遇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之间的差距依然巨大,医疗保险的城乡分割、群体分割背后实质上是待遇差异,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的社会救助制度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差异偏大,即使较为单纯的政府救灾同样在灾种之间、受灾地区之间、灾民之间存在着差异,等等,这些差异带来的结果就是社会保障制度并不公平,使得其在解决一些社会问题的同时,亦引起部分群体不满。除了社会保障权益存在不公现象,还有承担义务方面亦具有不公平性。如养老保险缴费,广东等地区缴费偏低,基金结余多,保险待遇高;而东北地区缴费高,基金结余少,保险待遇低;这种地区差异完全是由于制度的地区分割导致的结果。另一方面,社会保障实践中的浪费与低效现象惊人。在医疗保险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因个人账户的存在导致45%以上的资源处于低效状态,严重损害了这一制度的互助共济功能,也造成统筹基金负担日益沉重。由于医院的营利性与医药供应失范,医疗服务过程中过度诊断、过度检查、过度用药几乎是一种普遍现象,医疗卫生资源与医保基金浪费惊人,医疗保险中还存在着医患合谋侵蚀医保基金的现象。《人民日报》就曾披露,在贵州部分地区,侵蚀医保基金的手段有农民“被住院”、无病当有病治、虚增患者住院天数、假用药、假手术、过度检查、小病大治、重复收费、未提供服务而收费(空收费)、把本不属于报销范畴的手术治疗费用列为报销范围并由医患双方分享等,这种现象并非个案。在养老保险中,由于制度的地区分割,在部分地区养老保险基金不足当年支付的同时,全国累计结余的基金却高达3万多亿元,但受无法集中运营和投资政策的限制,每年处于贬值状态,损失同样惊人。由于现行制度规范不严密、监管不到位、技术手段不完善,实践中的许多漏洞亦让冒领养老金、骗取低保待遇等现象不乏罕见。还有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经办机制分割,亦造成了行政资源的浪费。因此,制度欠公平与缺乏效率,是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需要认真应对的重大问题。
4.责任不清与责任失衡。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几乎都未能切实厘清主体各方的责任,政府责任的边界均缺乏明确界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责任还没有明确划分,可供市场主体与社会组织作为的空间具有不确定性。这种状态带来的结果,就是政府的责任与压力会持续加重,而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却又无法顺利进入并发挥应有的作用。最典型的莫过于灾害保障,在许多国家担纲主力的商业保险在我国自然灾害损失补偿中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在现行制度的责任分担中,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率为20%、个人为8%,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率为6%、个人为2%,反映的是单位责任大、个人责任小;在城乡居民医保中,政府补贴相当于个人缴费的3倍以上,反映的是政府责任大、个人责任小;在社会救助中,中央政府承担着主要责任,地方政府责任小;等等。这种责任分担失衡的格局,必然动摇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理性,很容易产生压缩福利与扩张福利的极端取向。
(二)新时期社会保障改革与体系建设面临着五大挑战
1.制度公信力不足。例如,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积累日益增加,但许多人却在怀疑这一制度的可持续性,以致越来越多的人担心领不到养老金,不参保或停保或者尽可能少缴费的现象有蔓延之势。再如2013年国务院出台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政策文件,结果被媒体与公众简化成“以房养老”并被进一步演绎成政府要推卸责任。还有小步渐进延迟退休年龄、医疗保险终身缴费等政策思路出台均遭遇多数人质疑与反对,等等。所有这些,反映的其实是公众对社会保障制度的不信任感在增强。如果公众对社会保障制度丧失信心,也就丧失了认同和参与的积极性。因此,信任危机与预期不稳是必须妥善应对的巨大挑战。
2.地区发展不平衡。从理论上讲,社会保障应当是缩小地区差距和促进地区均衡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而现实中却往往表现为屈从地区发展差距,有的制度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固化甚至放大地区发展差距的负面因素。例如,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是改革开放最早、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它吸引了中西部地区大量年轻的农村劳动者,在养老保险制度地区分割的条件下,这些最发达的地区因劳动队伍的年轻化而出现缴费低且养老保险基金大量结余的现象;东北地区发展滞后,退休人员多,年轻劳动力外出多,结果缴费率高还出现收不抵支的财务危机。这种发达地区负担轻、待遇高,欠发达地区负担重、待遇低的格局,无疑与地区间的协同与均衡发展目标相悖。因此,如何利用社会保障制度来促进地区之间的协同、均衡发展,显然是“十三五”期间必须明确回应的问题。
3.人口老龄化。中国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速度最快、规模最大且家庭保障功能因少子高龄化而持续弱化的国家。老龄化对社会保障的影响最为直接,它不仅需要适时调整制度结构与财力投入结构,而且需要更多类型的专业人才和更具人文关怀的各种公共服务,还会导致养老保险缴费人数下降和待遇领取人数上升,增加养老保险制度的财政压力。调查表明,养老问题已成为牵涉面最广且公众反映日益强烈的重大民生问题,而各地事实上还未做好充分的准备。养老金虽已实现制度全覆盖,但责任分担失衡、互助共济弱化、多元并举格局并未形成,其不确定性损害了人们的安全预期。养老服务业虽在发展,但供给总量依然严重不足,供需脱节现象普遍,正面临着“谁来为中国老人养老”的质疑。此外,能够满足老年人精神保障诉求的社会机制缺失,对老年人的人文关怀与精神慰藉还未真正纳入制度安排。面对数亿老年人持续高涨的民生诉求和钱从何来、谁来服务的疑虑,如果不能尽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及相关服务,必定导致老年人群体生活质量下降,造成整个社会民心不安。因此,老龄化的挑战具有严峻性。
4.福利刚性增长与政府财力增长减缓的矛盾。“十二五”期间社会保障公共投入规模急剧放大,年均增长在15%以上,有的项目投入增长在20%以上,直接带来了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待遇的显著提升,而城乡居民还在期盼着养老金继续提高、个人疾病医疗负担持续减轻、各项社会福利事业能够持续发展。然而,伴随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国民经济增速已从上世纪的二位数下降到一位数,近年来更从8%以上降到7%左右,财政收入增幅也从曾经的20%以上降低到个位数。因此,国家财政收入增速减缓与国民福利快速增长已成为现实矛盾。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优化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安排,如何调动市场力量与社会力量参与,以便确保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物质基础不断得到壮大,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5.大规模的人口流动。中国目前的流动人口规模在2亿至3亿之间,数以亿计的人口处在缺乏归属感的、不稳定的流动状态,对社会保障制度构成了又一重大挑战。是让社会保障制度追随流动人口不断转移接续,还是降低人口流动性、促进安居乐业来适应社会保障制度,是“十三五”时期需要做出政策权衡的重要问题。
综上,中国社会保障改革的任务远未完成,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均未成熟,“十三五”期间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和重大挑战较前一个时期更加严峻,能否合理化解前述四大主要问题、妥善应对五大挑战,将直接决定着能否如期实现新型社会保障体系的成熟、定型。
(本文摘自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组织编写、郑功成主编、人民出版社2016年2月出版的《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2016》之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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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目前全国社保基金已经突破2万亿了吗
根据报道,社保基金会的数据显示,2016年底,社保基金会管理的资产总额为20427.55亿元,过去3年,社保基金累计投资收益达到4033.18亿元,年均投资收益率9.37%。
为了应对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金支付缺口,国务院于2000年8月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从最初财政拨款的200亿元起步,社保基金在16年的时间里规模扩大了约100倍。社保基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社保基金会管理的资产总额20427.55亿元,比2014年初增加8011.58亿元,增长64.53%。
⑹ 社保基金去年投资收益率是多少
社保基金去年投资收益率是9.68%。
2018年7月31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布了发布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年度报告(2017年度)》。
数据显示,2017年社保基金权益投资收益额1846.14亿元,投资收益率9.68%。投资收益率接近2000亿元。
⑺ 如何看待中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申请办理社保基金托管业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 (二)实收资本不少于80亿元。 (三)有足够的熟悉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 (四)具备安全保管基金全部资产的条件。 (五)具备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 第十九条社保基金托管人由理事会确定。申请社保基金托管业务,需向理事会提交申请书以及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其从事社保基金托管业务的证明。理事会按照招标原则评选社保基金托管人,评选办法及评选结果报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理事会应逐步创造条件采用招标方式确定社保基金托管人。 第二十条社保基金托管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尽职保管社保基金的托管资产。 (二)执行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并负责办理社会基金名下的资金结算。 (三)监督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向理事会报告。 (四)完整保存社保基金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5年以上。 (五)社保基金托管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一条社保基金托管人应适应社保基金托管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保基金托管人必须退任: (一)社保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 (二)理事会有充分理由认为社保基金托管人应当退任。 (三)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或中国人民银行有充分理由认为托管不能继续履行社保基金托管职责。 (四)社保基金托管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当社保基金托管人更换或退任时,理事会必须尽快委任新的托管人,并报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新任托管人确定并履行职责后,原任托管人方可退任。 第二十四条禁止社保基金托管人从事下列活动: (一)将其托管的社保基金资产与托管的其他资产混合管理。 (二)托管的社保基金资产与其自有资产混合管理。 (三)挪用其托管的社保基金资产。 (四)有关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其他活动。 第五章社保基金的投资 第二十五条社保基金投资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买卖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理事会直接运作的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在一级市场购
⑻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等等基金的的定期报告!
http://biz.finance.sina.com.cn/fundinfo/share/cyr_search.php?type=cymx&content=1018:1AS60E7B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