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下列属于我国金融债券的是( ) A. 政策性银行债 B. 政府债券 C. 企业债券 D. 证券公司债券 E. 混合资本债
下列属于我国金融债券的是(D. 证券公司债券、 E. 混合资本债 )。
中国金融债券主要有以下5类:
(1)证券公司债券;证券公司依法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一种有价证券。
(2)商业银行的次级债券;商业银行的次级债券是指商业银行发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在商业银行的其他负债之后,先于商业银行股权资本的债券。
(3)保险公司次级债券;
(4)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债券;
(5)混合资本债券。
(1)保险公司次级债务属于金融债券扩展阅读:
金融债券能够较有效地解决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不足和期限不匹配的矛盾。一般来说,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有三个来源,即吸收存款、向其他机构借款和发行债券。
债券按法定发行手续,承诺按约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它属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主动负债。
金融债券是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在英、美等欧美国家,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归类于公司债券。在中国及日本等国家,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称为金融债券。
② 次级债券与商业银行普通金融债券有什么区别
次级债券,是指偿还次序优于公司股本权益、但低于公司一般债务的一种债务形式。
按照次级债券的定义,除非银行破产或清算,次级债务不能用于弥补银行日常的经营损失,即在正常的情况下,次级债务不能用于冲销银行的坏账。从而,也就无法替代核心资本的功能
③ 金融债券包括次级债券和混合资本债券吗
次级债券是指商业银行发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商业银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商业银行股权资本的债券,商业银行次级债券是金融债券的一种。
相对于商业银行次级债券而言,金融债券的发行人不限于商业银行,而是包括所有金融机构,其所募资金用途也较为广泛,而不仅限于补充附属资本。
④ 保险公司发行的债券为什么不属于企业债款而属于金融债劵
保险公司发行的债券没有直接为企业的经验所用,不属于直接补充企业的流动资金所用,更不属于企业的举债行为,所以它不是企业的债券。
⑤ 保险公司次级债 特点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补充资本金的渠道非常有限,除人保股份、中国人寿股份和平安保险集团通过海外上市筹集部分资本金之外,其他公司只能通过现有股东增资、吸引外资等私募方式扩充资本金。而且,这些方式都存在时间长、成本高的问题,融资难已成为制约我国保险业发展的一个主要问题。
为了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增强我国保险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高对被保险人的保障程度,近两年来中国保监会一直在关注和研究国外发达国家保险公司次级债的法律法规和实务经验。在反复调查研究和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制定颁布了该办法。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保险公司次级债,是指保险公司经批准定向募集的、期限在5年以上(含5年),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保单责任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保险公司股权资本的保险公司债务。从各国对保险公司次级债的定义看,与其他债务相比,次级债通常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长期性,即债务期限至少在5年以上。二是次级性,即次级债的清偿顺序在所有债务之后,仅优先于优先股和普通股。三是偿还的非保证性,即次级债债务人只有在确保偿还次级债本息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的前提下,才能偿付本息;债务人在无法按期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时,债权人无权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实施破产清算。这是次级债有别于其他债务的一个重要特征。四是监管的严格性,即债务的发行要经过保险监管部门的审批,债务的偿还、提前赎回、延期等要及时向保险监管部门报告,并接受保险监管部门对次级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上述特点使次级债与资本相类似,因此,在评估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时,各国监管部门都按照一定的标准将次级债认可为附属资本。通过发行次级债补充资本金也成为国际通行做法,很多国际大型保险公司,如瑞士再保险、美国纽约人寿都发行了大量的次级债。
五环节监管方程式
中国保监会财务会计部负责人介绍,允许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意义深远,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次级债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工具,具有与资本相类似的特点,在偿付能力评估时被计入附属资本、可以提高对被保险人的保障程度。二是有利于促进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公司作为一种高负债率经营和以风险为管理对象的金融机构,决定了其发展越快,规模越大,同时对资本金的需求就越大的特点,保险监管部门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允许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将有效缓解我国保险公司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对资本金需求快速增加的问题,促进我国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三是有利于整个资本市场的发展。目前我国资本市场除股票、债券之外,长期投资品种很少,保险公司发行的次级债作为一种长期金融工具,丰富了资本市场的品种结构,将促进整个资本市场的活跃和发展。
不过,这位负责人也就保监会今后该如何监管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提出了五点建议:首先,在募集环节,该办法对保险公司募集次级债的申请条件、募集规模和募集对象等作出了规定。其次,在募集资金的使用上,为了防止募集人滥用募集资金,该办法规定,募集人应当对次级债募集的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严格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次级债管理方案使用募集资金。第三,在次级债的偿还方面,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该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只有在确保偿还次级债本息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的前提下,才能偿付本息。第四,在信息披露上,为了使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次级债的风险性,该办法要求募集人应当制作招募说明书、定期报告、重大事项公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最后,对于违反该办法规定的保险公司,保监会可以根据情况采取三年内不再受理该保险公司的次级债募集申请、对保险公司实施接管等监管措施。
以上建议无疑就是今后中国保监会对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的五大监管方程式
这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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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保险公司次级债的保险公司次级债
一是长期性,即债务期限至少在5年以上。二是次级性,即次级债的清偿顺序在所有债务之后,仅优先于优先股和普通股。三是偿还的非保证性,即次级债债务人只有在确保偿还次级债本息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的前提下,才能偿付本息;债务人在无法按期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时,债权人无权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实施破产清算。这是次级债有别于其他债务的一个重要特征。四是监管的严格性,即债务的发行要经过保险监管部门的审批,债务的偿还、提前赎回、延期等要及时向保险监管部门报告,并接受保险监管部门对次级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
上述特点使次级债与资本相类似,因此,在评估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时,各国监管部门都按照一定的标准将次级债认可为附属资本。通过发行次级债补充资本金也成为国际通行做法,很多国际大型保险公司,如瑞士再保险、美国纽约人寿都发行了大量的次级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