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如何计量
其实你所问的问题源于你对概念的理解不深,或者可能混淆了。
是这样的。长期股权投资有四种:形成合并(所占股份达50%以上),合营(50%),联营(20%-50%),三无(这里是指无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没报价,也无公允的,简称三无)。
1,对于合并,其交易当中直接相关费用进入损益。怎么理解呢?因为你想,既然是合并,年末是要编合并报表的,如果直接相关费用计入成本中,为什么呢?因为合并的时候可能产生商誉(当然这是对于非同一控制下而言)。商誉=合并方付出东西的公允价与取得对方净资产份额公允价的差额。如果把直接相关费用算到合并成本中,就是合并方付出东西的公允价里,商誉就会虚增,资产就会虚增咯。而商誉是不辨认的,费用很明显是可辩认的。所以合并的直接相关费用要计到当期损益中去。而。
2,合并以外的方式不需要编制和被投资单位的合并报表,所以计到合并成本中,是因为把它看作一项资产的买卖进行处理,相交费用进成本。
你题目中第一题,份额达到20%,明显是联营投资。
第二题,份额达到60%,明天是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 关于债券的初始计量
本金的金额就是面值的金额,债券面值1000
3. 关于债券初始计量时成本问题
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分录是: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080
借:投资收益 20
贷:银行存款 1100
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分录是:
借: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面值) 1000
借: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100
贷:银行存款 1100
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分录是: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1000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100
贷:银行存款 1100
【提示】交易性金融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这句话是对的。
那么,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为什么会是1000呢?
【提示】这里只是其面值是1000元,但其成本还应包括另一明细科目:“利息调整”,把利息调整也算上,就是应了上面那句话: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你的误区是,成本仅仅理解成面值,实际上还应包括利息调整,二者加起来才是完整的成本。你看那上面的分录,其总账科目余额就是1100元,也就是成本是1100元。
另外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有的人说按照面值即1000,有的人说按照实际支付减去交易费用即1080,让我很迷惑,求解答
【提示】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准则没有规定按面值设明细账,就可以不设“面值”这个明细账,而是将面值剔除交易费用和已到付息但尚未领取的利息之差打包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
但是,对于可供和持有至到期是必须将面值单独列一明细账的。
4. 长期债券投资是怎样核算的
1.购入: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面值)
2.税费
金额比较大的:记入“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债券费用)”
金额比较小的:记入“投资收益”
3.利息
(1)到期一次支付:记入“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2)分期支付:记入“应收利息”
4.差额
借差:记入“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溢价)”
贷差:记入“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折价)”
5.摊销:用“投资收益”核算
5. 长期债券投资核算
长期债券投资购入的核算
为了总括地核算和监督企、世长期债权投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应设置“长期债权投资”总账科目,借方登记企业购入债券和其他债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包括债券面值和购入债券溢价额,购入到期还本付息债券的应计利息,购入折价发行债券当期应分摊的折价额;贷方登记购入债券折价额,债券到期收回的本息,购入溢价发行债券当期应分摊的溢价额,以及转让、出售债券的账面价值;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结存的债券和其他债权投资本息。
长期债权投资应当设置“债券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明细科目。企业在“债券投资”明细科目下再设置“面值”、“溢折价”、“应计利息”明细核算。在“其他债权投资”明细科目下再设置“本金”、“应计利息”明细核算。
长期债券投资的核算主要包括债券购入的核算,债券应计利息的核算,收回或转让、出售债券本息的核算三部分。
企业购入的长期债券,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如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还应当减去相关费用),作为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减去相关费用及尚未到期的债券利息,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企业购入长期债券付款时,按债券票面价值,借记“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面值)”科目,按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各项附加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或“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债券费用)”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溢折价)”科目。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或尚未到期的债券利息,按债券票面价值,借记“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面值)”科目,按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各项附加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或“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债券费用)”科目,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未到期的利息,借记“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债权投资一债券投资(溢折价)”科目。
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债权投资,以及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比照“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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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长期债券投资的计价
长期债券投资的计价:
长期债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企业购入长期债券时,按购入价格与债券面值的之间的差异可以分为平价购入、溢价购入和折价购入。
平价购入指按照债券的面值购入。
溢价购入指按高于债券面值的价格购入。
折价购入指按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购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