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申报要求
1.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项目的单位,于即日起可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网上申报系统开始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贰』 国家创新基金项目有哪些
创新基金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和营造环境建设为目标,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补助基金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等方式予以支持。
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3 .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30% ,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 (高技术服务业参见重点说明);
5 .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 ;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 5% 。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6 .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每年都有好几百好几千个项目获得创新基金.
『叁』 科技型中小企业如何怎么申请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条件流程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将继续开展引导基金资格申请受理。
据易碳家杂志了解,创业投资机构申请引导基金项目之前,需首先提交资格申请,由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受理申请后根据《暂行办法》申请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审查通过的创业投资机构,方可申请2013年度国家引导基金各类项目。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创新委高新技术产业化处。
『肆』 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区别
1、概念不同:
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是借鉴成熟资本市场"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由发起人定向募集,委托专业机构管理基金资产,主要采取股权投资方式解决文化产业融资问题的一种探索和尝试。
企业创投基金CVC(Corporate Venture Capital),规模为10亿元人民币,旨在促进科技创新,助力年轻人创业,支持国家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该基金已开始正式向全国创业团队发出商业计划书邀请。
2、投资对象不同:
产业投资基金对象主要为非上市企业。
投资期限通常为3-7年。
积极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
投资的目的是基于企业的潜在价值,通过投资推动企业发展,并在合适的时机通过各类退出方式实现资本增值收益。
平安创新投资基金重点投资包括金融科技、消费、医疗健康、汽车、新媒体等行业的早期创新企业,重视移动、社会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的应用。此外,对于其他任何引入新技术、新概念和新模式并致力于服务人们现实需求的创意、产品和企业,平安都将予以关注。
『伍』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国家级项目吗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政府专项基金.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创新基金的管理工作.
一、创新基金支持的对象
1.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技术水平至少处于国内领先.
(2)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3)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成熟性.
①产品处于研发阶段的项目,应已拥有被专家认可的创新性较高的实用技术,有明确的技术线路和产品构想,并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
②产品处于中试阶段的项目,应已完成产品的样品或样机,并已有完整、合理的工艺路线以及有效的生产及市场经营计划;
③产品处于规模化阶段的项目,应已是成熟的产品并已小批量进入市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科技部每年年初发布创新基金年度重点项目指南,同时公布创新基金当年度招标的项目以及招标项目的投标时间及要求.
2.承担创新基金支持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②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
③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④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⑤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3%.开业不足一年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⑥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3.创新基金优先支持的对象:
①鼓励并优先支持产、学、研的联合创新,优先支持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高技术、高附加值、产业关联度大、节能降耗、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出口创汇的项目.
②优先支持技术水平高、持续创新能力强、管理科学、产品市场和效益前景好的企业.
4.创新基金不支持的对象:
①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有纠纷的项目、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一般加工工业项目、实施周期超过三年的项目、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以及对社会和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②已经上市的企业、资产和财务状况不好的企业、中方拥有股权不足51%的企业、非技术性的服务企业以及纯贸易企业等.
二、创新基金支持的方式
根据企业和项目的不同特点,创新基金分别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资本金(股本金)投入等不同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1.贷款贴息
①主要用于支持产品具有较高技术水平,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及产业化,银行已经有贷款意向的项目.
②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
③贷款贴息一般按申请项目贷款额年利息的50%至100%给予补贴,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重大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2.无偿资助
①主要用于科研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创办企业的启动资金,技术创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
②项目总投资一般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企业有与申请创新基金数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对于地方政府财政给予匹配资助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③创新基金资助数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3.资本金(股本金)投入
①资本金投入主要用于支持技术起点高、具有较广创新内涵、较高创新水平并有后续创新潜力,预计投产后具有较大市场需求、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项目.
②资本金投入的目的是引导其它资本的投入.创新基金资本金投入一般要求至少有一家以上投资合作伙伴一起投资.创新基金投入数额一般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20%.
③企业资金来源应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
④创新基金资本金投入的资金,原则上要求在一定期限内依法收回.
三、创新基金的申请
在同一年度内,创新基金对同一个企业原则上只支持一个项目.
企业应根据申请支持的项目所处的阶段和企业的具体情况,明确选择一种相应的支持方式.
1.申请时间
一般申请项目的申请时间为每年的三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接受申请截止时间以申请材料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招标项目的投标时间按具体项目要求确定,截止时间按投标材料收到日期为准.
2.申请程序
符合创新基金申请条件或招标条件的项目,承担企业可按下列程序提出申请或进行投标:
①按统一要求准备申请(投标)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申请材料"部分).
②推荐单位对申请(投标)项目进行推荐,并按统一要求填写推荐意见表.
③按规定格式录制软磁盘.
④按A4纸张大小将书面材料(附材料目录)一式五份装订成册.
⑤在规定时间内,将完整的申请(投标)书面材料、软磁盘一次性邮寄管理中心.有条件的企业,其软磁盘可通过访问国际互联网创新基金网站,进行辅助的网上申报.材料寄出后,一般不得更改和补充.
3.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创新基金支持或投标创新基金招标项目,均应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①《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申请贷款贴息的,须分别由开户所在地银行信贷部门和贷款审批银行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的相应栏目中,签署承贷意见.
②按《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要求编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有关机构和专家对该报告的论证意见(须附论证专家名单).
③推荐单位出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推荐意见表》.
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⑤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两年度以及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开业不足一年的新创办企业须报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注册资金证明(复印件)和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⑥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科技主管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技术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明,用户使用报告等).
⑦高新技术企业须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⑧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复印件).
⑨地方财政部门匹配资金的项目,须出具地方财政部门的批准文件.
⑩与项目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等).
对①、②、③项要求的内容,还须按规定格式录制软磁盘.
企业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管理中心将不再受理该企业的申请.
4.推荐单位
企业提出的申请或进行投标,须经一个推荐单位推荐.推荐单位一般应在企业所在地区选择.推荐单位为熟悉项目及企业情况的地市以上(含地市)科技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
推荐单位须对企业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作出评价,并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推荐意见表》.
推荐单位必须严肃、认真、科学、公正地履行其职责,如发现有重大失误或其它虚假行为,管理中心将不再受理其推荐的项目.
5.申请咨询和申请表格等资料的获取方法
创新基金的基本情况、有关文件、申请程序、申请要求以及相关申请表格和磁盘可从国际互联网创新基金网站上浏览;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主管部门、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咨询和索取;也可直接向管理中心咨询和索取.
四、申请受理
1.受理单位
管理中心负责受理创新基金项目的申请.
2.受理处理
管理中心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自收到申请之日起(招标项目自招标截止之日起)60天内,管理中心向申请(投标)企业书面发出《不受理通知书》,同时抄送推荐单位.对发予《不受理通知书》的项目,当年不得再次申请.
受理审查合格的项目,管理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和机构对其进行立项审查或评标.立项审查未通过或未中标的项目,管理中心将在自该项目申请之日起(招标项目自招标截止之日起)四个月内,书面通知申请(投标)企业,并抄送推荐单位.
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管理中心将酌情负责保存或销毁.
3.受理情况查询
企业可通过企业法人代码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中自设的认证密码,从国际互联网创新基金网站上在线查询在申请和立项过程中所有的状态信息.
推荐单位可通过推荐单位代码(由管理中心提供)和《推荐单位信息表》中自设的认证密码,从国际互联网创新基金网站在线查询所推荐的申请项目在申请和立项过程中的所有状态信息.
五、监督管理
通过立项审查并报经科技部、财政部批准的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以下简称"创新基金项目"),将在国际互联网创新基金网站上发布,同时书面通知申请(投标)企业和推荐单位,并与企业签订创新基金项目合同书.管理中心对创新基金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以下简称"监
理").
1.监理内容
监理的内容主要包括: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完成的质量情况.
2.监理要求
①承担创新基金项目的企业(以下简称"承担企业")应自觉接受管理中心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理.
②承担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管理中心委托的信息汇总部门如实上报管理中心所要求的半年及年度创新基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含软盘)以及相关附件,并同时抄报推荐单位.
③创新基金的监理工作可以通过国际互联网创新基金网站辅助完成,承担企业可以在线接受监理指导、获得监理要求、查询监理结果信息等.
④管理中心根据创新基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和实地考察的结果,对合同作出继续执行、调整或中止等相应的处理.
3.合同变更
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更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承担企业需对合同的目标、进度和经费进行调整或中止合同时,应向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经科技部和财政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4.监理表格等资料的获取方法
监理信息表格、规定格式的软磁盘录入程序可从国际互联网创新基金网站直接下载;或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技主管部门以及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索取.
5.投诉受理
管理中心受理社会对创新基金项目有关问题的投诉,并对立项或实施过程中有重大争议的项目进行调查,及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6.违约处理
承担企业如有严重违约行为,管理中心将依据合同有关条款中止合同.对中止合同的项目,承担企业应进行项目财务清算,并将基金支持的剩余经费如数返还管理中心.同时,将取消该企业以后三年内申请创新基金支持的资格.
六、项目验收
1.验收时间和依据
在创新基金项目合同到期时,管理中心依据合同书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2.验收内容
创新基金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
②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③创新基金研究开发项目取得的成果情况;
④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
⑤项目实施前后企业的整体发展变化情况.
3.验收程序
①承担企业应在项目合同到期后的两个月内,向管理中心报送经推荐单位签署意见的创新基金项目验收表和软盘.
②管理中心收到创新基金项目验收表和软盘后,将根据项目情况,分别以书面审查、委托地方科委审查、管理中心组织实地审查等三种方式,对创新基金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审查验收,并填写验收意见.
③经审查后,管理中心对按期完成合同目标及有关要求的项目予以通过验收,并拨付合同约定的经费余额;对基本完成合同目标的项目做结题处理,并视情况拨付或减拨合同约定的经费余额;对没有完成合同目标,差距较大的项目不予通过验收,并停拨合同约定的经费余额.
4.验收表的获取方法
验收表及规定格式的软磁盘录入程序可从国际互联网创新基金网站直接下载;或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技主管部门以及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索取.
『陆』 收到科技型中小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资金 可以计入资本公积吗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详细解答如下:
一、各地政府科技型创业引导资金的下放种类与财务记账方式。
1、如果是有地方政府红头文件的创业扶持资金或者引导资金,是可以依照红头文件中所规定的使用方式和使用分配比例,由企业依规使用的。这种方式相对来说,约束了企业对扶持资金的使用内容,但带来的是可以税前扣除,也就是说不需要算作收入,计算企业的盈利及缴纳由于盈利产生的所得税。
2、按照收入处理。这种方法的好处是资金直接由地方政府的项目执行部门或财政补贴部门将项目扶持资金打入企业的账户,由企业自由支配该笔资金。
二、针对两种方式的常规财务处理,及对应优化处理方式。
1、对于上述一内容中的方式1,一般采用的财务处理方法是计入专项应付款这个财务负债类一级科目。对应资金使用,专款专用。该科目的贷方余额,就是资金使用的剩余情况。
2、对于上述一内容中的方式2,计入企业收入的政府引导资金,一般会计入到营业外收入科目。虽然使用上得到了解放,但是由于计入收入科目,在企业运营初期,会由于费用或抵扣和实际成本的诸多原因,产生大量利润,乃至由此产生的连带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如果算下来,还是一笔不小的费用。针对这种情况,笔者给提问朋友的建议,首先就是用一些常规的增加费用和摊销成本的方法处理,若提问的朋友还想进一步寻求方法,可以私信笔者沟通、交流。达到最好的扶持资金使用的效果。
三、一般计入资本公积的实务情况。
本文开头就提到了资本公积的事宜。那么,一般什么情况下的资金流入会计入到资本公积呢。最常规的情况,就是资金的流入造成了原始资本的溢价,那么溢价的部分,就应该计入资本公积,表示企业资本运作产生的资产增值。具体的来说,就是您企业注册资本是100万,这时候有人投资100万,占您股份的20%,那么这种情况,在企业验资的时候,收到战略投资人的100万投资款中,20万计入实收资本,80万计入资本公积。
总结:
政府的引导资金,就本质上来说还是希望企业更好的发展,而给予企业的早期支持。能够得到政府这样的支持,说明企业本身就具有一定的优质元素,亦或者是与政府的产业发展方向相吻合。那么,得到了政府的资金扶持,无论采取什么方式,合理的使用资金以及尽快的让企业发展起来,可能会是摆在企业家面前更为重要的问题。希望企业家,对这个问题能够迎刃而解,让企业茁壮发展。
『柒』 创投引导基金的引导基金的投资方式
根据《指导意见》要求,引导基金应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投资运作,其扶持对象主要是按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程序备案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各类创业投资企业。引导基金本身不直接从事创业投资业务。中经未来产业研究中心认为,中国引导基金的主要运作模式有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助、融资担保及投资保障等。
1、阶段参股
阶段参股是引导基金的主要运作模式,是指引导基金向创业投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在约定的期限内退出,主要支持发起设立新的创业投资企业。
在该模式下,引导基金按照创投母基金(FOFs)的方式运作,与创业投资机构合作成立子基金,然后子基金投向创业企业,在此过程中,引导基金不参与子基金的日常管理,仅仅充当出资占股角色。子基金中引导基金的认购比例一般不超过25%,且不能成为第一大股东。该运作方式能够通过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初创期企业,从而起到政府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
2、跟进投资
跟进投资是指对创业投资机构选定投资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引导基金与创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一般来说,创业投资机构在选定投资项目后或实际完成投资一年内,可以申请跟进投资。引导基金应按创业投资机构实际投资额50%以下的比例跟进投资,且每个项目投资额不超过300 万元人民币。引导基金跟进投资形成的股权委托共同投资的创业投资机构管理。
3、风险补助
风险补助是指引导基金对已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机构予以一定的补助。《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引导基金按照最高不超过创业投资机构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风险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 万人民币。风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弥补创业投资损失。
4、投资保障
投资保障是指创业投资机构将正在进行高新技术研发、有投资潜力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确定为“辅导企业”后,引导基金对“辅导企业”给予奖励。《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引导基金可以给予“辅导企业”投资前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人民币,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辅导企业”高新技术研发的费用支出。
『捌』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成立背景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于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为了扶持、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政府专项基金,由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实施。通过无偿拨款、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投入等方式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培育一批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作为中央政府的专项基金,按照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进行运作,扶持各种所有制类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同时吸引地方政府、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投资,逐步推动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高新技术产业化投资机制,从而进一步优化科技投资资源,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和发展的良好环境。
『玖』 产业引导基金和政府引导基金的区别
政府引导基金通过引导创业投资行为,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和技术创新。政府引导基金的宗旨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增加创业投资资本供给,克服单纯通过市场配置创业投资资本的市场失灵问题。特别是通过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早期的企业,弥补一般创业投资企业主要投资于成长期、成熟期和重建企业的不足。引导基金的运作原则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和科学决策、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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