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类标准有哪些
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的分类方法有很多,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别:
* 按照基金单位是否可以增加或赎回,基金可以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
* 按照组织形式的不同,基金可以分为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
* 按照投资对象的不同,基金可以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期货基金和期权基金等。
Ⅱ 证券投资基金的定义 常识
证券投资基金(Securities Investment Fund)是指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作资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的含义,我们可以看出其性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集合投资制度。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积少成多的整体组合投资方式,它从广大的投资者那里聚集巨额资金,组建投资管理公司进行[2] 专业化管理和经营。在这种制度下,资金的运作受到多重监督。
(2)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信托投资方式。
它与一般金融信托关系一样,主要有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个关系人,其中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订有信托契约。但证券基金作为金融信托业务的一种形式,又有自己的特点。如从事有价证券投资主要当事人中还有一个不可缺少的托管机构,它不能与受托人(基金管理公司)由同一机构担任,而且基金托管人一般是法人;基金管理人并不对每个投资者的资金都分别加以运用,而是将其集合起来,形成一笔巨额资金再加以运作。
(3)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
它存在于投资者与投资对象之间,起着把投资者的资金转换成金融资产,通过专门机构在金融市场上再投资,从而使货币资产得到增值的作用。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者对投资者所投入的资金负有经营、管理的职责,而且必须按照合同(或契约)的要求确定资金投向,保证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和收益最大化。
(4)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证券投资工具。
它发行的凭证即基金券(或受益凭证、基金单位、基金股份)与股票、债券一起构成有价证券的三大品种。投资者通过购买基金券完成投资行为,并凭之分享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收益,承担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风险。
Ⅲ 法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的相关法律
法国基金业最重要的法律是1988年12月23日生效的基金法(loi n° 88-1201 23 décembre 1988),它纳入了1985年欧洲基金指令(the 1985 european ucits directive 85/611/eec)的有关规定。1988年基金法共九章53个条款,对sicav和fcp两类基金的设立、运作和监管做出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在1979年颁布实施的关于可变资本投资公司和共同投资基金的两部法律的大部分条款被废止、由1988年基金法取代。
1988年基金法规定,基金的设立、转型、合并、拆分或清盘必须得到监管机构cob的批准。基金、基金管理公司和托管商必须设在法国;托管商必须是独立于基金管理公司或投资公司的有资格的机构。投资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稽核员须经cob同意由董事会任命,有义务向公司股东大会或基金持有人大会和cob报告发现的异常情况和不准确数据。
1988年基金法规定,基金不能将其5%以上的资产投资于同一证券;基金融券和融资的限额为其资产的10%。投资者按净资产值购买和赎回基金。符合相关条件时,基金可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1985年12月20日生效的欧洲基金指令是欧盟制定的法律文件,并非单一国家的法律。它要求欧盟成员国将此指令应用到其领土上的证券投资基金(ucits),以实现在欧盟内自由销售基金。该指令由十一部分组成,包括59个条款和两个附表,分别对指令的适用范围、ucits的批准、单位信托基金(unit trust)管理公司及其托管商、投资公司及其托管商、ucits的投资方案、基金信息披露、ucits的一般义务、ucits在欧盟成员国的销售、基金批准和监管机构、欧盟基金联络委员会和针对部分成员国(丹麦、希腊和葡萄牙)的特殊安排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封闭式基金、不在欧盟促销的ucits和只在非欧盟国家销售的ucits均不符合此指令。1985年欧洲基金指令规定,ucits只能投资于本国或其他成员国的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经批准的非欧盟国家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及近期发行一年内可上调的证券。ucits必须设在其投资公司或管理公司的注册国。基金管理公司只能经营基金管理业务;托管商必须独立于管理公司,应在基金注册国注册或设办公室。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商原则上不能借款或担保。但成员国可特许ucits的借款限度为投资公司资产或基金价值的10%。
1985年欧洲基金指令的宗旨是协调欧洲各国有关可转让证券集体投资企业(ucits)的法律、规章和行政规定。该指令具有两个主要目的,一是使在欧洲范围内的ucits 之间的竞争条件相近,一是确保对投资者的保护措施有效、一致。它的另外一个目的是简化跨境销售基金手续。
从定义上说,ucits只是向公众销售的开放式投资基金,可以采用契约型或公司型形式。ucits基金按照欧洲基金指令规定、根据成员国相关法律设立,并可在欧洲经济区内自由销售,即拥有所谓的欧洲护照。在欧洲基金指令外,会员国可以在它们的权限内允许设立其他形式的基金,但是这些基金无法受益于欧洲护照,不能在欧洲经济区内自由销售。这些所谓非协调过的投资基金(非ucits)包括封闭式基金、房地产基金、机构投资者特别基金和退休规定特别基金。
欧洲基金指令是一个针对产品的指令,与针对机构的其他金融服务指令不同。它具有三条主要原则:对国家立法进行最小程度的协调、相互认可(基金业务)许可证和本国管理(跨境销售和广告除外)。 该指令仅适用于下列投资基金:
l 办公地点设在欧洲联盟(eu)和欧洲经济区(eea)的成员国;
l 公开发售;
l 根据基金持有人的要求按净资产值续购或赎回。
l 投资于可转让证券;
l 按分散风险原则运作;
l 其资产委托一家独立于管理公司的托管商保管。
满足上述这些要求的投资基金即拥有欧洲护照, 只需在销售基金所在国登记注册,而无需申请许可证便可以在欧洲经济区18个国家自由地进行跨境销售。然而,在销售基金所在国,他们必须遵守该国有关销售、广告和税收的法律、规章和行政规定。他们也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完成下列业务:
l 向基金持有人付款;
l 投资者续购或赎回基金;
l 向投资者提供信息。
尽管存在的时间短,但欧洲基金指令已经成为一个全球认可的为投资者提供高水平保护的基金监管模式。正是这种对投资者保护促使强劲成长的欧洲投资基金业保持诚信并在投资者之间建立信心。 法国在1996年7月2日颁布了金融业务现代化法(loi de modernisation des activités financières)。该法对投资服务提供商、金融市场(交易场所、结算公司)、欧盟领土上开展投资服务、信息披露及刑事处罚等制定了相关法律规定。
1996年金融业务现代化法确定了基金市场的监管者,即证券交易委员会(cob)。cob单独负责制定资产管理业务方面的规定和监管资产管理业务提供商,并对不履行法律义务和违法违规的公司或个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南方基金]
[来源]:南方基金
[时间]:2002-5-17
Ⅳ 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证券投资基金分为哪几种
基金是一种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即具有资格的银行)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然后共担投资风险、分享收益。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证券投资基金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根据基金单位是否可增加或赎回,可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一般通过银行申购和赎回,基金规模不固定;封闭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续期,期间基金规模固定,一般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投资者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基金单位。
---根据组织形态的不同,可分为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基金通过发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资基金公司的形式设立,通常称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投资人三方通过基金契约设立,通常称为契约型基金。目前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均为契约型基金。
---根据投资风险与收益的不同,可分为成长型、收入型和平衡型基金。
---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期货基金等。
买基金很简单,可以在证券大厅交易,即在二级市场买卖,和普通股票投资一样。也可以通过和基金合作的银行代卖点申购,很多银行都有基金销售,工商银行和建行。如果要买的话你可以详细询问一下相关费用,利息比;然后再研究研究基金管理公司的内部情况和以往业绩。
基金可以算是一种金融衍生机构,类似于银行,但由于现行的一些制度限定了银行的职能,给资金的流动带来的很多不便。比如,现在中国的银行,仍然有很多不能进行投资。
但是,基金却可以,你只要把钱投入基金里,具体的操作
,就会由融资机构为你处理,帮你进行投资。并从中收取一定的中间费用。其主要做用,还是对股票二级市场的一种辅助。因为,毕竟一个人所持有的现金对股市的影响并不是很大,但大量的资金聚集在一起就会对股市有一定的影响力了。
基金有两种,开放式的在银行买卖,就是大家凑钱,由专业机构运作,价格由基金的实际净值决定.
封闭式的,在股市买卖,基本上相当于一只股票.
作为一种投资工具,证券投资基金把众多投资人的资金汇集起来,由基金托管人(例如银行)托管,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和运用,通过投资于股票和债券等证券,实现收益的目的。
对于个人投资者而言,倘若你有1万元打算用于投资,但其数额不足以买入一系列不同类型的股票和债券,或者你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挑选股票和债券,购买基金是不错的选择。例如,申购某只开放式基金,你就成为该基金的持有人,上述1万元扣除申购费后折算成一定份额的基金单位。所有持有人的投资一起构成该基金的资产,基金管理公司的专业团队运用基金资产购买股票和债券,形成基金的投资组合。你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就是上述投资组合的缩影。
专家理财是基金投资的重要特色。基金管理公司配备的投资专家,一般都具有深厚的投资分析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以科学的方法研究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组合投资,规避风险。
相应地,每年基金管理公司会从基金资产中提取管理费,用于支付公司的运营成本。另一方面,基金托管人也会从基金资产中提取托管费。此外,开放式基金持有人需要直接支付的有申购费、赎回费以及转换费。封闭式基金持有人在进行基金单位买卖时要支付交易佣金。基金有几种类型
◇按照组织形式,有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两类,目前国内基金均为契约型。
◇按照基金规模是否固定,可分为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
Ⅳ 国内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法律规范依据是什么
我国当前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一、修订后的《公司法》和《证券法》
《公司法》是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建立和运营的主要法律依据,《证券法》则规范着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渠道。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同步修订,修订后的《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以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并大幅度降低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标准;减低了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比例要求;对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做出新的规定、取消公司对外投资的一般性限制。而修订后的《证券法》降低了上市公司资本规模要求,对盈利性不作硬性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2006年8月27日全国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进行了修订,并于2007年6月生效,为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提供了法律框架。与私募股权基金有关的修改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增加了有限合伙人和有限责任合伙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一般不得超过50人;二是允许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合伙人;三是明确了合伙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原则,合伙企业的所得税由合伙人分别缴纳。
三、《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2005年年底,凯雷提出收购徐工机械85%股权,而徐工机械一直被认为是国内机械装备企业的龙头企业。2006年8月8日,商务部联合六部委发布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加强了对涉及外资并购行业龙头企业或重点行业的监管和审查力度,并严格限制境内企业以红筹方式赴海外上市。境外上市企业必须在设立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特殊目的公司)审核批准后一年之内完成资金接收和回流的全过程。红筹上市的审批权限由先前的市区级政府集中到了当前的商务部。
四、《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2005年11月,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科技部等十部委联合颁布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旨在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规范其投资运作,鼓励其投资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五、《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2006年,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规范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与监管,保护基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产业投资基金的概念、发起与设立、基金公司、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与监督管理、终止与结算、罚则等做出了陈述和规定。《办法》规定:设立产业基金必须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准,产业基金投资者数目不得多于200人,拟募集规模不低于1亿元,存续期限不得短于10年,不得长于15年。
除以上法律、法规外,《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均不同程度的对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的运营产生影响。
Ⅵ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发行适用什么法律
可以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Ⅶ 按组织形式不同投资基金可分为 ( )
根据组织形式的不同,证券投资基金可分为公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
1、公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公司型基金,在组织上是指按照公司法(或商法)规定所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并以营利为目的的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或类似法人机构);在证券上是指由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证券。
2、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契约型基金。在组织上是指按照信托契约原则,通过发行带有受益凭证性质的基金证券而形成的证券投资基金组织;在证券是指由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发起人所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证券。
(7)证券投资基金依据法律形式扩展阅读:
其他基金投资的分类
1、根据募集方式
根据募集方式不同,证券投资基金可分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
公募基金,是指以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募集基金资金并以证券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它具有公开性、可变现性、高规范性等特点。
私募基金,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基金资金并以证券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它具有非公开性、募集性、大额投资性、封闭性和非上市性等特点。
2、根据能不能挂牌交易
根据能不能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投资基金可分为上市基金和非上市基金。
上市基金,是指基金份额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证券投资基金。比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封闭式基金。
非上市基金,是指基金份额不能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可变现基金和不可流通基金两种。可变现基金是指基金虽不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但可通过“赎回”来收回投资的证券投资金,如开放式基金。
不可流通基金,是指基金既不能在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又不能通过“赎回”来收回投资的证券投资基金,如某些私募基金。
3、根据运作方式
根据运作方式的不同,证券投资基金可分为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可简称为封闭式基金,又称为固定式证券投资基金,是指基金的预定数量发行完毕,在规定的时间(也称“封闭期”)内基金资本规模不再增大或缩减的证券投资基金。从组合特点来说,它具有股权性、债权性和监督性等重要特点。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可简称为开放式基金,又称为变动式证券投资基金,是指基金证券数量从而基金资本可因发行新的基金证券或投资者赎回本金而变动的证券投资基金。从组合特点来说,它具有股权性、存款性和灵活性等重要特点。
Ⅷ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基金收益分配只能采用现金形式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作废,最新的是2013年版《基金法》。
基金法规定:
公募基金只能采用现金分红形式,但投资者可以变更分红形式,分红形式包括现金分红、红利再投。
在实际操作中,不同产品允许规定特殊的分红形式。
比如货币基金只有红利再投的分红形式,投资者不能变更;
有的保本基金在封闭期间内只采取现金分红形式,不能变更为红利再投;
有的分级基金在封闭期间内不分红。
具体规定可由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
Ⅸ 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方式主要有哪两种形式
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方式主要有两种:上网发行方式和网下发行方式。
上网发行方式。是指将所发行的基金单位通过与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联网的全国各地的证券营业部,向广大的社会公众发售基金单位的发行方式。网下发行方式,是指将所要发行的基金通过分布在一定地区的证券或银行营业网点,向社会公众发售基金单位的发行方式。
上网发行时,投资者申购基金的程序主要可以分为两个步骤:
第一步,投资者在证券营业部汗设股票账户(或基金账户)和资金账户,这就获得了一个可以买基金的资格。基金发行当天,投资者如果在营业部开设的资金账户存有可申购基金的资金,就可以到基金发售网点填写基金申购表申购基金。
第二步,投资者在申购日后的几天内,到营业部布告栏确认自己申购基金的配号,查阅有关报刊公布的摇号中签号,看自己是否中签。若中签,则会有相应的基金单位划入账户。
如果是网下发行,投资者在规定的时间里到当地的证券登记公司开设股票账户(或基金账户),并将申购资金直接存入指定的银行或证券营业网点;之后,负责发售的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比例配售。投资者获得配售的基金将自动转入账户,未获配售的余款将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给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