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对投资者的要求没变化的,有钱就可以,是合格投资者就可以
②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 有国籍的要求吗
私募目前要求很宽,所以很多人钻空子,如果你要去投私募的话,还是谨慎点好
③ 香港投资者投资者私募基金后取得的收益需要缴税吗可以避税吗
谢邀,您好,任何香港公司符合以下三项条件者,便需缴纳利得税:
1. 有在香港经营活动(包括行业、专业、业务)者;
2. 在香港经营活动有产生利润者;
3. 所得利润来源于香港。
根据香港法例,公司董事必须为香港有限公司准备相应年度的公司营运凭证,并委聘有资质的香港会计师(执业会计师)为公司帐目进行审计(核数),并填报税表委托执业会计师递交香港税务局。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香港公司的做账报税的时间。
1、香港公司核数报税周期若新成立公司第一次报税是在18个月之后,以后每年1次(周期12个月);
注:建议选择数年(香港有两个财政年度,即12月31日——次年1月1日;4月1日——次年3月31日)税务申报比较方便,一旦选定了埋数年度,每年都需在固定时间进行申报。
2、香港公司每年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核数师报告、填写税表给香港税务局,核数报税时间是以税务局发出的税表计算,第一次报税:税表发出后的三个月内完成核数报告,多次报税:税表发出后的一个月内完成核数报告。
香港公司做账报税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具体资料根据因公司不同而定):
1.香港银行账户月结单:
是指以香港公司名义开立的所有香港本地银行账户流水单,通常香港银行每月都会将上月的账户流水单以邮件形式发送给客户;就算香港银行发送的香港银行账户月结单邮件没有保存,也没有关系,香港本地银行账户持有人,可以向香港银行申请重新发送月结单,这也是香港公司补做审计需要做的第一件事;
2.香港公司业务单据:
有了香港本地银行账户月结单,就需要香港公司签署的业务单据对每一笔资金的进出进行说明。
比如,某个香港本地银行账户当月有3笔进账,4笔出账,那么香港公司就应该有3份销售合同对应3笔进账;4份购货合同对应4笔出账;
3.收/付款凭证:
香港公司每一笔进出账对应的发票、收据等资金签收证明;值得说明的是,香港并不存在“发票”一说。因为香港税务局并不会像大陆税务局一样,统一印发专用的发票。香港政府承认香港公司自行印制的样式收据,但该香港公司收据必须是有香港公司签名盖章的收据,以证明是由该香港公司签发。
4.账本:
记录香港公司所有收入支出,包括香港公司正常运营成本,如人员工资、购置办公用品、缴纳房租、香港公司正常贸易收付等。与国内公司账本一致,也是判断香港公司盈亏的重要依据。
5.装箱单:
(提供服务的服务型企业则不需要这项),是香港公司贸易的最直接凭证,证明该香港公司进行的贸易活动真实有效,而这些商品存在运、物流活动的,还需要提供相关的物流合同/提单等文件。
为什么香港公司要做账报税?
每一间香港公司均需要按要求出具核数师报告,核数报告是国际认可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政府在公司年审以及公司宣告结束时都会凭着这份报告考察,而且做好每年的核数审计报告,也可以提高香港公司在政府的信誉。对企业后续发展也会带来极大的帮助:
1、想公司长期运营,需如实申报:每年理账可保持良好的会计及核数记录,利于日后反查账目及管理使用。同时透过核数,提高公司管理素质;了解内部监控制度,保障股东之权益。一个正常运作的公司应按照当地的税法规定依法纳税,这个是每个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如果想公司长期运营下去的话,则需要做实申报。
2、香港展位费减半的优惠:很多外商都会要求其合作伙伴提供过往的会计及审计记录,以便了解公司的背景及实力,从而考虑是否进行合作或是提供商品。在香港参加展会,如有审计报告和交税证明,可以申请香港贸易发展局给出的展位费减半的优惠。
3、亏损持续弥补下年度利润:香港公司理账报税后,经香港税局核定为亏损,可无限期弥补以后所产生的利润。
4、企业资金盘活,利于银行融资: 利用香港公司名下所持有的资产可以进行和银行融资贷款,可以帮助企业进行资金盘活;公司需要有连续3年的“审计报告”,并且都是盈利的,这样有利在香港银行信贷审查。
5、利于开信用证:香港公司每年都做账审计,有利于开信用证。银行在给客户开具信用证的时候会审查客户历年的审计报告,据此来决定给客户开具信用额度。
6、完税证明:目前天猫国际的续签和入驻都需要香港公司提供的完税证明,而完税证明则是正常去香港报税后的结果。
7、香港移民:后期申请香港移民,企业正常报税也是一个必要的条件之一。
8、香港上市:如果后期企业想要发展香港上市,那么正规合理的税务规划是非常重要的。
以上回答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到您,关于香港公司做账报税事宜,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随时与我们探讨。
④ 港澳台为什么不能买私募基金
可以的。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大陆工作生活的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开立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等有关事宜的通知》,投资者可以使用境外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护照或者身份证明,有效商业登记证明文件,有境外其他国家、地区永久居留签证的中国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开立基金账户,并进行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基金投资。
⑤ 私募基金对投资人有要求吗
私募基金推介前,须进行合格投资者确认,投资者需提供必要的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根据募集办法,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机构或个人:机构方面,要求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个人方面,要求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此外,还要求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⑥ 私募基金投资者人数有什么要求
《暂行办法》的规定是: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
所以,单只私募基金的最多参与人数限制根据基金组织形式的不同有所差别。契约型基金投资者人数不超过200人,有限合伙型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型基金均为50人以下,股份有限公司型基金为2人以上且不超过200人。另外,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的,受让人应当为合格投资者且基金份额受让后投资者人数应当符合前述规定。其他关于私募基金的资讯可以关注人民创投的其他内容
⑦ 香港人可以买大陆的私募股权基金吗
作为一个私募人,我可以很明确的和你说,香港人可以在内地买基金, 手续和内地人的是一样的。如有其他疑问,可以联系我
⑧ 如何理解合格投资者,个人投资私募基金需具备的条件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合格投资者的条件如下:
(一)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的,受让人应当为合格投资者且基金份额受让后投资者人数应当符合本规定。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其他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
(二)合格投资者应符合三个条件: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2.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3.单位投资者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其中,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三)下列四类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四)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⑨ 台胞能购买私募或者期货资管产品吗
一、基本情况
(一)关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投资事宜依据
1、《关于在大陆工作生活的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开立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基金部通[2013]9号——已废止
2、《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
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 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
(二)基本要求
1、在大陆工作生活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
2、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基金销售机构应当以外国或港澳台基金投资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其申购资金的银行账户。
满足以上三条才可在境内申请开立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及其交易账户,并进行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基金投资。
二、外国人、港澳台投资基金基本原则及要求
(一)基本原则
外国或港澳台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除政治权利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可享有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外,原则上和中国公民享有相同权利,承担相同义务。
在国内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方面业务,可以《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作为身份凭证,享有中国公民同等权利、义务和统计归属。
实名投资制
(二)个人投资所需材料
1、中国公民投资基金基本要求
通过银行投资基金,需要向银行机构出具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由银行机构对投资开户申请人进行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于在中国境内已登记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不满十六周岁的,可以使用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为中国护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如果银行机构通过有效身份证件仍无法准确判断开户申请人身份的,应要求其出具辅助身份证明材料。
2、同时港澳台基金投资人必须有以人民币结算的银行账户
(四)外国人、港澳台投资基金、资管计划的分类
1、按照代销渠道分类
(1)直销:所谓直销就是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需要到基金公司的柜台、网站等网点去办理。
(2)代销:通过直销途径以外的机构去购买基金或者资产管理公司
2、按照投资基金的方式不同分类
可以分为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投资方式
三、投资资管计划深度分析
(一)关于合格投资者
1、《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中规定资产管理人通过设立资产管理计划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其所称符合条件的特定客户:是指委托投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初始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相应投资风险的自然人、法人、依法设立的组织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特定客户。
只要在大陆工作生活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符合投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初始委托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能过识别、判断和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就可以通过非公开募集的方式认购、参与基金公司开展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2、《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平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你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但是,符合以上(一)、(二)、(四)项规定的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二)关于转让、受让资产管理计划份额
鉴于在大陆工作生活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可以参与、认购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那么其退出机制(此处仅分析一对多资产管理计划的退出,因为一对一不存在退出机制,只有委托人提取委托财产机制;若是嵌套性资管计划则需要另行缝隙)就包括资产管理计划的参与退出、违约退出及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方式(关于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小编已经详细深度的分析过,若想回顾,请在后台直接回复数字“39”就可以看到)。
1、日常的退出机制
在资产管理计划的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一般的条款为:“本资产管理计划每季度开放一次参与、退出,封闭运作期内不接受退出申请及委托退出,具体的开放公告以管理人届时有效的公告为准”;此时在大陆工作生活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作为投资者可以退出资产管理计划;
2、违约退出机制
在资产管理计划中可以约定违约退出,此时投资者可以在缴纳违约退出费用后退出资产管理计划。
3、转让、受让资产管理计划份额
若在大陆工作生活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已经持有了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其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及监管规定的其他平台进行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其作为转让方需满足合格投资者的规定,其作为受让人同时也需要满足合格投资者的规定,同时转让过程中不得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利益输送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关于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小编已经详细深度的分析过,若想回顾,请在后台直接回复数字“39”就可以看到)。
(三)关于参与结构化资管计划的劣后级解析
关于在大陆工作生活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其参与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时,如果满足合格投资者的规定,那么就当然可以认购、参与或者受让的份额为普通级或进取级或劣后级(以下都简称为“劣后级”),需要格外注意的是,如果在大陆工作生活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参与的分级资产管理计划设置了预警线、平仓线等时,其一般规定当资管计划T日单位参考净值小于等于平仓线,劣后级委托人需要追加资产用于增强份额净值,其对劣后级委托人追加增加资金的时效性要求特别高。
例如一般T日触发平仓线,T+1日上午9:45之前须将追加资金银行划款单据复印件传真给管理人,同时追加资产需于T+1日13:00之前到账,否则管理人有权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进行下一步操作。此中情况下可能存在委托人资金在港澳台账户中,未能及时的购汇汇款至人民币结算账户中致使补仓不成功。
在大陆生活工作的外国人投资基金及资产管理计划时还存在反洗钱、税收等问题,小编在这里不展开分析。
四、大资管模式下国内外投资路径简析
(一)国内居民投资境外
QDII: Qualified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
QDIE: QualifiedDomestic Investment Enterprise:合格境内投资企业
QDLP: QualifiedDomestic Limited Partner:合格境内有限合伙
到香港开立账户进行投资
(二)国外居民投资境内
QFII: Qualified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LP: QualifiedForeign Limited Partner:合格境外有限合伙
⑩ 关于私募基金投资者主要有哪些法规规定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5日在《私募基金问答》中重申了关于私募基金投资者的主要法规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前款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达到规定资产规模或者收入水平,并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其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不低于规定限额的单位和个人。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的,受让人应当为合格投资者且基金份额受让后投资者人数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