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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金赛银金卓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发布时间:2021-10-05 21:03:12

『壹』 地产基金停止备案

一、私募快速增长进入“冷静期”

1、2016年1月13日,有私募机构收到国家工商总局预审驳回通知,注明“经营范围涉及私募基金,目前国家工商总局仅受理公募基金名称”,这意味着国家工商总局暂停了本局内的私募注册(注:工商总局并未要求地方工商局暂停注册)。

2、北京工商局暂停私募机构注册后,笔者在PE实务-业务研讨群、PE实务-读者群、PE实务-信息交流群等PE群征询各机构了解到的地方政府对私募注册的态度。根据反馈:河南省暂停私募基金注册;山东、上海、杭州辖区内的个别工商局已暂停注册,上海自贸区也已暂停注册;成都除个别区可以注册外,多数区需要报备后才能注册;宁波梅山港目前还能注册,但需经招商局副局以上签字同意……

3、据一些私募机构反映,目前基金业协会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的速度放缓,审查标准与以前相比严格很多。

至此,私募机构快速增长进入“冷静期”:各管理机构“放缓”速度,调研问题,研究规范;私募机构也可利用“冷静期”自我检查、自我规范。

二、私募全面加强监管、强化规范,态势已形成

1、2015年12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特别明确,要“强化监管和风险防范,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金融欺诈、非法集资等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2015年12月25日,证监会明确暂停私募机构新三板挂牌和再融资,并对前期融资的使用情况开展调研。此后,证监会继续对已挂牌私募机构可能存在的问题开展大量的调研和分析工作。

3、2016年1月15日,证监会发布《2015年私募基金检查执法情况通报》,披露了检查发现的五类问题(分别是登记备案信息失真、资金募集行为违规、投资运作行为违规、公司管理失范、涉嫌违法犯罪),公布了对30家机构、8个相关责任人的处罚情况,以及对9家私募管理人立案稽查、21家私募管理人涉嫌违反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或地方政府的情况。

同时,证监会明确表态,将持续加强私募基金行业日常监管和检查执法工作,依法从严查处违反违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4、2015年岁末,基金业协会接连公布了多向自律规则、业务规范、指引等文件,旨在引导或强化私募基金的规范运营。

至此,监管层强化私募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私募规范运营要求的态势已经非常明确、清晰,规范运营将成为未来中国私募机构长久发展的王道,也是应当首要考虑和重视的问题!

三、私募机构何去何从,群众的声音如何

1、加强监管、强化规范,会使“自由”惯了的私募感到不适,会使心怀鬼胎的私募胆颤心惊,但规范可以促使优者更优、劣者淘汰、违法者被拒之门外,从行业的长期发展来看,必然是好事。

2、根据笔者的民调,大多数正规私募机构对暂缓注册及加强监管表示理解与支持,并期望在规范运营背景下,全行业的洗牌,使良币真正驱逐劣币。

3、目前正规私募机构顾虑较多的是:私募暂停之风过于极端,暂停时间过长,暂停要求过高,使正规私募业长时间无法正常运营。

该问题,笔者注意到:多数地方政府的暂停政策都有一个除外情况,即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除外。在暂停期,如确需注册,可考虑利用一下除外规则。

另一方面,在“冷静期”后,监管层也确实需要尽快出台确定性较强的方案,使私募注册、登记回到正常的依法开展的轨道上来。

我想,私募机构快速进行自我审查、自我规范,保证不被罚下,这应该是2016年急需开展的重要工作之一。

附:证监会2015年私募基金检查执法情况通报
私募基金自纳入我会监管以来,发展迅速,目前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5万家,基金规模5.1万亿。部分私募基金规范运作,对推动创新创业、增加融资渠道、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切实贡献。但私募行业在迅速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为督导私募基金行业规范运作,加强风险防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015年,我会组织会内各方力量共对140余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开展了现场检查,配合地方政府对40余家涉嫌非法集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了风险排查。
检查发现,当前私募基金领域存在以下违法违规问题,甚至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活动:
一是登记备案信息失真。如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信息不完整、不真实,更新不及时,没有按规定报送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变更情况。
二是资金募集行为违规。如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变相降低投资者门槛、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夸大或虚假宣传、违规保本保收益、投资者人数超过法定人数限制等。
三是投资运作行为违规。如挪用或侵占基金财产、将固有财产与基金财产混同、违反合同约定列支费用、进行利益输送等。
四是公司管理失范。如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不健全,公司管理薄弱;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披露信息不充分;没有建立利益冲突防范机制或执行不到位等。
五是涉嫌违法犯罪。如以虚假或夸大项目为幌子,以保本高收益为诱饵,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资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
为遏制违法犯罪和违规经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2015年,我会区分不同情形,依法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对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二是对以下27家私募基金管理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中逢昊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华夏恒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六宝(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威士曼惠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恒天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太原新晋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融金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晋商世纪山西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誉霖恒信股权投资管理(大连)有限公司、鼎立资产管理(大连)有限公司、广州银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州安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穗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凯石益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盛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稳裕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奥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金赛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汇朋联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圣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垚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太平洋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河南东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以马内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三是对以下2家私募销售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上海好买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武汉财富基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四是对以下8个相关责任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太原新晋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桂晋生,业务主管人员赵笑长、杜怀让;中融金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牛利平,公司负责人田亚斌;誉霖恒信股权投资管理(大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焕庆;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崔军;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单祥双。
此外,还对9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立案稽查;对21家私募基金管理人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或地方政府。
上述处罚措施取得了监管实效,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私募基金风险事件的高发态势。2016年,我会将持续加强私募基金行业日常监管和检查执法工作,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和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任何增信手段。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业协会网站了解公示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的信息,认真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审慎选择私募基金管理人,提高法制观念和风险防范意识。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依法严格自律,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严守诚信守法底线。

『贰』 深圳金赛银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深圳金赛银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2013-04-15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宝安南路1036号鼎丰大厦923#。

深圳金赛银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40300066349010Q,企业法人王维奇,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深圳金赛银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受托资产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股权投资;财务咨询;投资管理及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金融、证券咨询、人才中介服务和其他限制项目);国内贸易,货物和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

深圳金赛银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3家公司,具有1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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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泽熙私募基金排排网2016

4月18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了第五批失联(异常)私募机构名单,共含有17家机构,包括大名鼎鼎的泽熙投资和金赛银。
据记者统计,自2015年11月23日中基协公布首批失联私募机构公告以来,此次失联机构数量是最多的一次(详见附文)。其中,私募扎堆的北京占据了此次17家失联机构中的8个席位,来自上海的机构则有3家。
中基协的公告显示,通过这些公司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预留的固定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方式,均无法与公司取得联系,公司亦未在限定时间内回复相关情况说明。如果这些公司不能在5个工作日之内,对公司经营情况及风险情况予以书面说明,则将被正式认定为失联(异常)私募机构,并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同时,协会还公布了前四批公示的失联私募机构的反馈情况,在此前公布的30家私募中,截至目前,已经有21家私募机构被认定为失联(异常)机构。其中,多达16家机构没有正在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在中基协的官方网站上,投资者可以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一栏,查询到失联(异常)机构的详细名单。
而此次公布的名单中,最为引人注目的莫过于曾经风光无限的泽熙和金赛银。
泽熙投资的灵魂人物——昔日的“私募一哥”徐翔被调查已有5个多月,徐翔的旧部也纷纷离职,另觅去处,曾经威震江湖的泽熙投资如今无声无息失去踪影。
而深圳金赛银早在2015年底就陷入了60亿元的兑付风波,董事长王维奇跑路玩失踪,至今仍然失联。
事实上,由于私募基金的公开程度远远不如公募基金,因此行业内部乱象已非一朝一夕。自2016年以来,中基协也是频发新政策,试图整顿各类不规范行为。
2月5日,协会颁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进行了多方面的规范。4月15日,协会再次出手,发布最严格的《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新办法规定不得将100万元的私募产品募集门槛分拆。也就是说,过去几个投资者凑钱共买一份基金的情况,未来不允许出现。但是,现在拆分销售的情况在业内不算少见,新办法的出台对机构业务确实会产生一定影响。
上海朝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副主任律师徐培龙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募集行为是监管的核心,新办法的重点在于“合格投资者”的甄别,通俗来说,就是明确了谁可以募集、向谁募集、如何募集,有助于消除行业乱象。
此外,中国基金业协会4月15日还对中金赛富、中金信安和中投金汇作出撤销管理人登记的纪律处分,对有关责任人员公开谴责,加入黑名单。
官方资料显示,截至2016年3月底,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5901家,相比于2月底的数据,减少了78家。

附文:中国基金业协会公布的第五批17家失联私募机构名单

1.山东瑞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2.四川欧阳福资产管理拍卖有限公司
3.中乾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北京瑞达利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黑龙江中舜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银基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山东中东华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辽宁安瑞锦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9.上海毓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北京中和亿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华莱财富国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12.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北京中农立信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4.中联盟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深圳金赛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北京恒银中嘉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上海喆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乱象丛生

作为A股市场的生力军,阳光私募近年来取得飞速发展。但是,随着行业规模的不断扩大,私募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也正不断凸显。
本刊调查发现,在新形势下,阳光私募行业存在着诸多问题,其中包括涉嫌非法集资、伪市值管理、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
日前,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指出,自协会建立投诉登记制度以来,针对私募基金的投诉事项有495件,占比高达85%,而且不少管理人的机构登记备案信息与事实有出入。从上述数据也足以说明行业乱象从生。
监管机构的监管风暴,让众多违法违规行为曝光的同时,对私募乱象也起到了威慑作用。同时,监管层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重磅文件,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私募行业将朝着合法有序规范的道路健康发展。

伪市值管理 与大股东操纵股价

2015年11月,“私募一哥”徐翔因为涉嫌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股市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股票交易价格而被公安机关带走协助调查。
据了解,徐翔精于资本运作,与上市公司合作“管理市值”。以华东重机为例,2014年泽熙增煦斥资1亿元参与华东重机定向增发,当时公司市值规模约为24亿元,业绩自上市之后连年下滑,有外延式扩张、增厚业绩的强烈动力,各项指标都颇对泽熙的胃口。不过,华东重机2015年11月23日发布公告调整定增预案,徐翔旗下泽熙增煦被踢出局。
事实上,在私募行业内,一些私募机构喜欢打着“市值管理”的旗号进行项目运作,帮助上市公司管理股价,与大股东捆绑形成利益共同体,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与私募机构的股票炒作相互配合,在特定时段共同推高股价,从而非法获益的现象十分突出。
日前,证监会对江苏宏达新材实际控制人朱德洪与私募机构上海永邦投资有限公司合谋,利用信息、资金优势操纵宏达新材股价案,以及朱德洪泄露内幕信息,与另一家私募上海金力方串通做内幕交易案依法做出处罚。该案直指饱受市场诟病的“伪市值管理”,意义重大,也是证监会查处“利用信息优势进行价格操纵”的第一案。
在此案中,私募机构以“市值管理”为名提供“一揽子”服务已呈现出专业化趋势,上海永邦对此形成了成熟的操作模式:先是双方就“标的股票、融资规模、期限、利率、折扣率、预警线、平仓线”等确定“交易要素”,然后上海永邦通过发行集合理财产品筹资或以自有资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接盘,随后融资方支付保证金,合作期间由上海永邦管理股票,到期回购或处置股票,按约定比例分配收益。
尽管宏达新材案缘起“伪市值管理”,但该案件却有着多种违法行为交织混杂,除了市场操纵外,还存在相关人员内幕交易、相关主体信息披露违规等多重问题。当然,我们同时也可以看到,监管层对于证券市场违法行为正逐渐彰显出依法从严监管的决心。

涉嫌非法集资 空壳私募大行其道

近期备受舆论关注的“中晋系”圈钱骗局有了新进展,根据上海公安披露的最新案情,该案应与P2P无关,因为中晋系主打的业务是私募股权投资,私募机构非法集资成为投资者需要警惕的又一种投资理财乱象。
据了解,中晋系投资注册50余家子公司,并控制100余家有限合伙企业,以私募股权投资产出高收益率吸引投资者。其在宣传网页上披露,截至2016年2月10日,中晋合伙人投资总额已突破340亿元,涉及总人次超过13万。而它旗下股权基金投资公司的全称是“中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记者在基金业协会官网上能轻易查到该公司的备案信息,案发前中晋集团官网上也曾挂出过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牌照。
据了解,中晋系采用“独特”的合伙人模式中,中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充当了一个很关键的角色:其既是中晋合伙人股权投资(基金)的产品管理人,也是其普通合伙人。而上海中晋一期和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则是中晋合伙人股权投资(基金)的流动性基金。通过这样的合伙人模式,中晋系圈钱数百亿,其行为与合法私募背道而驰,投资者必须擦亮双眼。
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4月13日,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达到26039家,其中有管理规模的有8521家,仅占登记总数的32.72%,也就是说空壳私募占多数席位,行业乱象丛生,亟须监管。可喜的是,《私募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将在本月发布,一同落地的还将包括与私募基金合同条款有关的指引文件,此前基金业协会还陆续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多个重磅文件。在密集的新规规范下,私募行业乱象有望得到遏制。

一期产品冒尖 后续产品业绩平平

一期产品冒尖、后续产品业绩平平的现象算得上私募业最为常见的一大乱象,清水源、滚雪球投资、巨杉资产、景林资产、尊嘉资产等私募公司旗下基金产品均有出现类似的情况。以深圳清水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例,根据私募排排网的数据,公司于2011年11月23日成立的首期产品“清水源1号”年化收益率为56.51%,累计收益率高达596.66%,但公司后来成立的产品如“清水源优势”、“清水源4号”等业绩十分普通,再往后发布的产品则以负的收益率居多。
之所以出现上述现象,主要是新私募利用“一期产品”具有标杆效应,只要一期产品业绩做上去了,规模自然而然就上来了。2013年的私募单只产品业绩冠军创势翔是其中的典型。2012年5月20日,创势翔成立了旗下第一只阳光私募产品“创势翔1号”,2013年该产品以125.55%的收益率拿下当年阳光私募排行榜的冠军。此后公司规模迅速扩张,旗下管理的产品也不断增多,产品风格也进一步优化。
有业内人士指出,私募对第一只产品往往非常谨慎,会花很多时间和精力将其打造为旗舰产品,为后期发行树立标杆效应。只要首期产品业绩冒尖,产品业绩能进入年度或半年度的前10名、前20名,各路资金就会蜂拥而至,新产品发行才会更顺畅。特别是在弱势背景下,规模对私募而言,不仅意味着利润,也意味着江湖地位。
此外,私募变花样提业绩报酬的行径近期也浮出了水面。猛犸资产与投资人的纠纷在圈内引起了轰动。据悉,猛犸资产曾提取过3次管理费,而基金经理陈扬帆则称,共提取600万报酬。该公司去年3月发行了第一只产品“光辉岁月”,在即将结束1年封闭期之时,单位净值却跌至0.9元以下。管理人赚钱投资者亏钱,让私募提取业绩报酬的时点及方式提出质疑,基金业协会对此高度重视,已经要求相关机构作出说明,并按程序启动调查工作,对有关情况予以全面核实。

人员流失率高 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随着私募进入野蛮扩张期,该行业从业人员的队伍也逐渐壮大。根据基金业协会披露的数据,截至2016年3月底,私募基金从业人员44.65万人,在去年3月底的时候该数字仅为15.42万人。短短一年,私募从业人员数量增加了将近2倍。另有数据显示,2015年,有超过300名公募基金经理离职,其中有很大一部分进入了私募领域,前述猛犸资产的基金经理陈扬帆也是其中一位。这些都印证了私募行业仍处于野蛮生长的草莽时代。
从数量上看,目前私募行业从业人员已然超过了证券、公募以及期货从业人员。从规模上看,和公募、券商相比,大部分私募都显得庙小,其对从业者的要求却比前者严格得多。私募基金不养闲人,以成败论英雄,研究员的压力非常大。因此,私募人员流失率也相当高,做得不好的老板不想要,做得好的又很难留得住,缺乏激励机制的私募容易让有能力操盘的人单飞。私募这种个人英雄主义反映到团队建设和管理水平方面,和其投资水平相差甚远。
另一方面,“空壳”、“跑路”公司时有出现,机构失联屡被曝光,原本“公奔私”的人员也出现了回流。再加上行业监管趋严,专业度欠佳的机构和从业人员面临淘汰危机,私募行业人员流失率将进一步加大。值得一提的是,有的私募基金公司为节约成本,租一间办公室,两三个人就成立私募,一人身兼多职的小公司随处可见。事实上,一家正规的私募至少应该达到20人才算合格。有业内人士称,没有一套完备的体制,缺少一个强大的团队,这样的私募从长远来看是做不大的。
除了上述几大乱象之外,私募行业还存在风控薄弱、公开推介私募基金、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以及通过转让、拆分等方式变相突破私募投资门槛等违法违规乱象,作为投资者,必须时刻保持警惕,避免被卷入私募乱象中。(综合证券时报股市动态分析)

『肆』 金赛银案件维权,怎么才能找到维权群众

平安人寿北京分公司及金赛银委托的律师事务所。
九月份以来,部分金赛银基金投资者接连几天聚集在北京金融街上的中国平安寿险北京分公司楼下维权,引发关注。
这些投资者中,大部分购买了深圳金赛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赛银”)出售的产品。今年4月份,金赛银开始出现产品到期无法兑付的问题,包括张家界金赛银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湖南长沙省会地标商务综合体基金、罗兰金都购物公园基金等,年利率为10%,利息季付。
截至9月25日,根据金赛银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统计,金赛银募集资金63亿元,尚未兑付的约30亿元。据悉,维权的投资者中投入金额最大的650万元,最小的12万元,多数人投资额在60万元左右。
金赛银销售的产品为何要找上平安,个别投资者表示,是受到平安保险业务员“保本保息”、平安银行托管的虚假宣传进而购买的上述产品,现在金赛银跑路了,负责人联系不上,平安理应为此承担责任。
一位购买了金赛银基金产品的投资者告诉记者,他是在今年1月购买了这款产品,此后,曾收到过一次基金的利息,今年下半年,产品第二次付息时间内,她并未收到利息。后来主动致电基金发行方才知道发行产品的公司3月开始已出现资金链断裂。“得知消息后,我马上赶往金赛银在深圳的办公室。才发现整个公司已人去楼空,连招牌都被摘下了,员工已寥寥无几。想找金赛银拿钱,连渠道都没有了。基金是通过平安的保险业务员购买的,平安理应承担责任。”
针对平安银行进行托管的问题,记者致电平安银行得到的答复是,根据托管法规和托管合同,银行的责任主要在于为客户提供账户开立、资金清算以及监督资金投资对象是否符合托管协议约定的投资范围等服务。托管行不承担基金的投资风险,不对投资收益的收回承担职责,对已划出托管账户的资金投资状况不承担监督职责。
此外,记者看到的投资者购买合同中显示,合同内容及落款均未有任何平安方面的表述和公章,均为投资者和金赛银基金、慧融基金、恒达信安等公司签订的,并且还有投资者签字确认过的《风险提示函》。
长期从事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专家解释到,金赛银发售的张家界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企业是属于有限合伙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普通的理财产品不一样的地方是,这种基金具有更高的风险,投资人需以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在购买该基金时,投资者一定是需要知晓其风险并签署相关文件的,投资人应该承担对应的风险,因而,会有《风险提示函》专门提示相关风险并需要投资人亲笔签署。
一位熟悉案情的律师表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平安并非金赛银相关产品合同的合同主体,也不是投资项目的合伙人、管理人等其他相关主体。平安方面的负责人也强调一直以来禁止业务员销售其他公司产品,保险业务员的代销是个人行为,平安官方从未销售与金赛银相关的产品。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平安并不承担金赛银事件的合同责任。此事件的最终责任主体在金赛银基金公司以及该公司的负责人王维奇,投资者应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合法索偿。

『伍』 平安金赛银事件是怎么回事

平安金赛银事件:

2015年09月28日一些深圳金赛银私募产品的投资者走上北京金融街来到平安大厦门前进行“维权”,此外,还有投资者设法寻找金赛银公司相关负责人解决问题。据了解,这些投资者购买金赛银私募产品之后无法兑付,而平安银行为金赛银相关产品的托管行。

根据监管部门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内容,金赛银存在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等多项违规问题。

随后,深圳公安局罗湖分局已对金赛银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进行侦查。

(5)深圳金赛银金卓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扩展阅读:

金赛银的主要违规事项

(1)金赛银将自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投资。平安银行开立的托管账户显示,法人与托管账户之间出现了频繁的资金往来。

(2)单只基金的投资者超过了法定数量。该公司9只有限合伙基金的实际投资人超过了50人。

(3)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陆』 佳信资本的私募基金现在在整治吗

作为投资者,你必须要知道的:

今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公布第五批共17家失联(异常)私募机构名单。从分布上来看,北京、上海等私募机构扎堆的地方为失联多发地。这次失联名单中有8家私募注册地在北京,有3家注册地为上海,另外6家分散于山东、四川、深圳、黑龙江和辽宁等地。

公告中有“失联(异常)”行为的私募机构名单如下:
1.山东瑞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2.四川欧阳福资产管理拍卖有限公司
3.中乾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北京瑞达利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黑龙江中舜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银基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山东中东华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辽宁安瑞锦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9.上海毓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北京中和亿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华莱财富国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12.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基金
13.北京中农立信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4.中联盟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深圳金赛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股权 有产品
16.北京恒银中嘉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基金 有产品
17.上海喆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中,除了”远近闻名“的泽熙系引人关注以外。上海喆麟股权投资则是因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不久前收到新规后首张违规罚单的私募。深陷兑付危机的深圳金赛银基金也进入失联名单。 这17家私募从注册名称来看五花八门,根据基金业协会网站公示信息统计,它们中绝大部分管理基金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且没有登记备案过任何私募基金产品。 公示黑名单仅是监管链条中的一环,对违法违规机构进行撤销或注销管理人登记等行动也正在展开。

基金业协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3月底,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5901家。对比2月底25979家的公示数据,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出现负增长。许多行业人士将其解读为:”清理整顿初见成效“。

整顿的背后:私募基金乱象丛生(这几点你一定要小心)

从我国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和自律管理两年实践来看,私募基金募集环节缺乏可操作性的业务规范和执业标准,越来越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和痛点。

不夸张地说,违规募集已成为私募基金乱象之源。权威统计显示,截至2016年2月,中国基金业协会共办结236件(次)涉嫌违规的私募案件,案件涉及的主要违法违规类型表现为公开宣传、虚假宣传、保本保收益、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其中多数发生在募集环节。

募集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有四类

第一类是公开宣传或者变相公开宣传。

在协会办理自律案件、投诉举报以及与行政对接案件的过程中,发现一些机构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宣传私募基金产品,主要表现为通过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人员拨打电话等方式公开宣传推介私募基金产品。

第二类是私募基金宣传推介过程中的虚假宣传。

其中包括私募基金募集机构向投资者混淆管理人角色、虚假宣传重要信息和以保本保收益引诱投资者。“不少私募基金投资者虽满足合格投资者的财务要求,但缺乏法律与投资知识,不能分辨出募集相关人员的虚假宣传与引诱。”一旦基金产品出现投资失败、兑付危机等风险,由于募集人员的推介表述与基金合同内容不一致、证据不足等原因,这类投资者的权益诉求难以得到保障。

第三类是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个别募集机构“只募钱不看人”,向不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投资者销售私募基金,甚至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给投资者造成其无法承受的后果

第四类是部分从业人员非法售卖“飞单”。

在私募基金募集相关环节中,存在一些从业人员未经正式授权即从事募集活动的现象,该类私募基金的风险一旦暴露,投资者维权将遭受重重阻碍。更为严重的后果是,私募行业缺乏规范指导使得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假借私募的名义行非法集资之实。严重损害投资者的个人权益,同时也给整个行业带来负面影响,破坏私募行业成长的根基。权责不清+监管缺失私募基金所暴露的其实是两个重要的问题,其一是募、管权责不清,其二是监管缺失。

“募管权责不清”存在巨大道德风险。

私募基金管理人风格手法多样。投资者需要挑选适合自己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而私募基金管理人也需要选择与产品风险相匹配的合格投资者。然而,一些募集机构,在销售费用的利诱下,利用信息不对称向投资者推销产品,却在基金出现投资风险后以非基金合同当事人为由,不承担募集和信息披露责任,让投资者承担最终风险。当前公募基金的销售机构须在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而对私募基金的销售资质尚无明文规定。

现实中,私募基金募集主要通过管理人或第三方机构以产品销售的形式完成,在相关规则、罚则缺失的监管环境下,募集机构违规成本较低,导致本应由管理人承担的受托责任、投资者适当性审查等责任通过不同形式实现转移、混淆。

不仅如此,募集机构应承担的责任同样得不到界定和履行,导致无法对其违规募集行为进行有效的防范。在违背甚至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后,更缺乏有效的追偿和救助机制。

在各类募集乱象横生的当下,《募集行为办法》的颁布可谓恰逢其时,它通过七章共计四十四条的具体办法,以期规范私募基金行为。

《办法》明确了私募基金两类募集机构主体

即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募集其设立的私募基金,以及在中国证监会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基金销售机构受托募集私募基金。私募’牌照’监管时代正式来临对冲基金人才协会秘书长郭涛认为,“这是一个里程碑。现在私募行业的主要管理办法都已到位,私募’牌照’监管时代正式来临。”毫无疑问,私募募集环节的行业标准正式形成,最终导致私募基金的门槛不断提高,行业优胜劣汰在即。

特定对象+合格投资者

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是众多问题爆发的核心原因。新规将募集行为按照时间顺序分为八个步骤,在签署基金合同之前,需要先经过公开宣传机构品牌、确定特定对象、进行投资者适当性匹配四步。换言之,将普通受众转化为基金的投资人,需要经过一个从非特定对象向特定对象的转化过程。

在不同阶段,基金公司在宣传时能做的事情范围也不同。第一步,面对不特定对象,私募机构只能宣传私募管理人品牌、投资策略、管理团队等信息,不可以宣传私募基金产品,也不能宣传业绩;第二步,在确定位特定对象之后,可以向其推介具体私募产品信息,但是依然不能够公开宣传;第三步,向合格投资者宣传时,募集机构要对合格投资者身份进行审慎审查。

最核心的还是应该放在合格投资人制度,合格投资者意味着有一定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是否应禁止所有“拆分”转让?

《办法》第九条规定,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规避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以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为投资标的的金融产品;不得将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进行非法拆分转让,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机构应当确保投资者已知悉私募基金转让的条件。

根据规定,所有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的行为均为非法,私募基金分拆销售被明令禁止。但含合伙型基金的合伙份额、公司型基金的股东权益等在内的基金份额转让是否也应该被全面禁止,却也引起了业界的讨论。 “严格讲,基金份额的转,很难界定’拆分’、’大拆小’的标准。譬如投资人持有合伙型基金1亿元的份额,对外转让5000万,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履行合伙人变更、合伙份额转让程序即可。”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乃进表示,这其中存在“拆”和“大变小”的行为,但本质上属于私募基金份额向合格投资者转让。 但相关人士认为,转让基金份额占比非常小,加之私募可以定期赎回。即使全面禁止,也应该是利大于弊。

差异化冷静期+回访确认制度

《办法》还在私募基金领域首次引入了“冷静期”的概念,并对不同类型的私募基金采取了差异化管理。

小贴士:何为冷静期

基金合同应当约定给投资者设置不少于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募集机构在冷静期内不得主动联系投资者。对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由非销售人员以录音电话、电邮、信函等方式回访八项内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其他私募基金合同关于冷静期的约定可以参照前款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要求,也可以自行约定。投资者在募集机构回访确认成功前有权解除基金合同。回访确认制度并不是强制规定。基金业协会表示这项制度尚处在探索之中,但鼓励募集机构和投资人设置该项制度和条款。目前已有越来越来的机构开始采用该项制度,且操作过程不断趋向严格。 由于包括律师费用、工作人员、办公场地在内的运营成本在不断增加,预计今年合法的私募基金数量将会减少一半以上,同时私募创业的门槛和成本都在提高,小私募被洗牌出局是必然结果。

“ 不忘初心, 方得始终 ”

我国的私募基金不设行政审批,实行登记备案制,这意味着作为自律组织的中国基金业协会担负着重大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不忘初心,方得始终。"私募"是私募基金行业的制度基石和魅力所在。谁可以"私募"、向谁"私募"、如何"私募",是行业赖以存在发展的起点。”

值得指出的是,根据今年2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协会日前对中金赛富、中金信安和中投金汇等3家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作出撤销管理人登记的纪律处分,对有关责任人员公开谴责,加入黑名单。 建立健全“私募”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行为标准和要求,不但对每一个私募基金管理人和持牌销售机构开展合规募集、坚守行业行为底线、摆脱“非法集资”魔咒至关重要,更是对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制度的切实保障和核心支撑,同样也是行业自律的标尺和准绳。

『柒』 金赛银出事了,平安金赛银事件是怎么回事

金赛银出事了!最近平安金赛银事件掀起了不小的波澜,9月底,位于北京金融街上的中国平安集团北京分公司楼下,聚集了近百名投资人向平安集团维权。国庆期间金融界非常火的三个词:“中国平安”,“60亿”,“金赛银”。涉嫌200多名平安员工。
近百名投资人进行维权表示购买了中国平安北京分公司兜售的理财产品出现了兑付危机,投资的钱拿不回来!其原因是深圳金赛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陷入严重的兑付危机!同时他们称有200多名平安保险的业务员参与其中。
但购买合同,合同内容及落款均未有任何中国平安的表述和公章。据投资者爆料,销售、签合同从没见过金赛银等公司的人,都是只通过平安保险的业务员,先给钱,再给合同,见到合同的时候落款已经签好是金赛银。
一位姓赵的女士说:“我买了该产品,记得当时是平安的业务员,戴着平安的工牌,在法定工作日内,向我介绍该产品,并说是平安公司回馈老客户,只有VIP才能购买的产品,怎么转眼间性质就变了?这该怪谁?”
平安业务员:领导授意才敢销售
据界面记者表述,多位业务员说他们是在领导授意下才销售的上述产品,同时记者获得的证据也显示,在销售产品阶段,有平安保险营业部的负责人统一给业务员培训讲解上述产品。而且在7月,业务员向营业部的领导寻求解决办法,领导还给与回复称,“尽快约客户去尚都(金赛银北京公司所在地)谈延期补偿协议,由金赛银的人接待,减少业务员的压力。”
恐怖的金赛银,千名员工只剩20人
深圳金赛银是一家以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等发行与管理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基金管理机构,其官网宣称,其主要投资优质的地产并投项目、矿业并购项目,年化回报率可保持在50%以上,管理基金规模高达150多亿。据数据显示,金赛银在全国发行尚未兑付的基金产品共27只。
今年4月,金赛银就出现产品到期无法兑付的问题,紧接着上千名员工开始离职,目前仅剩不到20人,金赛银法定代表人王维奇也在9月份失踪。截至9月25日,根据金赛银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统计,金赛银募集资金63亿元,尚未兑付的约30亿元。近期,深圳公安局罗湖分局已对金赛银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
中国平安:官方未销售金赛银理财
事情被大量曝光后,平安官方正式回应,称从未参与销售,公司正在和投资人一起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办案,尽快查清案件事实。
1、平安员工私自销售金赛银理财产品?
平安:一直以来,平安人寿都明确规定禁止员工和业务人员违规代销非平安的产品,经查实,平安人寿官方从未销售过与金赛银相关的理财产品。
2、金赛银产品由平安保险投保?
平安:金赛银确实为张家界项目在平安保险购买过投保金额为2亿9千万元的“建筑工程一切险”险种。平安承保的是金赛银公司相关工程项目的建筑工程险、财产一切险等财产险险种,承保险种与理财产品毫无关系,也没有对其理财产品做任何担保。
3、平安银行作为金赛银的托管行?
平安:银行的责任主要在于为客户提供账户开立、资金清算以及监督资金投资对象是否符合托管协议约定的投资范围等服务。托管行不承担基金的投资风险,不对投资收益的收回承担责任。
虽然这样的事情,平安再三表示官方并未销售该产品,但是这也暴露了其内控不力的问题,或难辞其咎!
挂羊头卖狗肉在银行里不足为奇
2015年二季度,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数量为32910款,发行规模估计为19.75万亿元,然而产品信息披露数量严重匮乏,100余家银行在到期产品信息披露上得分均为零,这样的条件为“挂羊头卖狗肉的飞单”提供了温床。7月份,广发银行曝出767万“飞单”,后将其涉事员工开除。
警惕“理财顾问、业务经理”
据数据显示,受害的一般为中老年人,以来自中小城镇为主。据了解金赛银事件最大年龄受害人已达70多岁!他们的理财渠道很少,他们容易受到高收益、保本保息加上一些“大背景”的诱惑而踏入“飞单”陷进。警惕这些所谓的理财顾问、业务经理,遇到他们推荐的高收益产品,一定要多方咨询,如果信息不对称、官网查不到、合同落款不对劲,千万不要买,对自己和家人负责!

『捌』 证监会停止私募基金注册的原因是什么

一、私募快速增长进入“冷静期”

1、2016年1月13日,有私募机构收到国家工商总局预审驳回通知,注明“经营范围涉及私募基金,目前国家工商总局仅受理公募基金名称”,这意味着国家工商总局暂停了本局内的私募注册(注:工商总局并未要求地方工商局暂停注册)。

2、北京工商局暂停私募机构注册后,笔者在PE实务-业务研讨群、PE实务-读者群、PE实务-信息交流群等PE群征询各机构了解到的地方政府对私募注册的态度。根据反馈:河南省暂停私募基金注册;山东、上海、杭州辖区内的个别工商局已暂停注册,上海自贸区也已暂停注册;成都除个别区可以注册外,多数区需要报备后才能注册;宁波梅山港目前还能注册,但需经招商局副局以上签字同意……

3、据一些私募机构反映,目前基金业协会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的速度放缓,审查标准与以前相比严格很多。

至此,私募机构快速增长进入“冷静期”:各管理机构“放缓”速度,调研问题,研究规范;私募机构也可利用“冷静期”自我检查、自我规范。

二、私募全面加强监管、强化规范,态势已形成

1、2015年12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特别明确,要“强化监管和风险防范,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金融欺诈、非法集资等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2015年12月25日,证监会明确暂停私募机构新三板挂牌和再融资,并对前期融资的使用情况开展调研。此后,证监会继续对已挂牌私募机构可能存在的问题开展大量的调研和分析工作。

3、2016年1月15日,证监会发布《2015年私募基金检查执法情况通报》,披露了检查发现的五类问题(分别是登记备案信息失真、资金募集行为违规、投资运作行为违规、公司管理失范、涉嫌违法犯罪),公布了对30家机构、8个相关责任人的处罚情况,以及对9家私募管理人立案稽查、21家私募管理人涉嫌违反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或地方政府的情况。

同时,证监会明确表态,将持续加强私募基金行业日常监管和检查执法工作,依法从严查处违反违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4、2015年岁末,基金业协会接连公布了多向自律规则、业务规范、指引等文件,旨在引导或强化私募基金的规范运营。

至此,监管层强化私募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私募规范运营要求的态势已经非常明确、清晰,规范运营将成为未来中国私募机构长久发展的王道,也是应当首要考虑和重视的问题!

三、私募机构何去何从,群众的声音如何

1、加强监管、强化规范,会使“自由”惯了的私募感到不适,会使心怀鬼胎的私募胆颤心惊,但规范可以促使优者更优、劣者淘汰、违法者被拒之门外,从行业的长期发展来看,必然是好事。

2、根据笔者的民调,大多数正规私募机构对暂缓注册及加强监管表示理解与支持,并期望在规范运营背景下,全行业的洗牌,使良币真正驱逐劣币。

3、目前正规私募机构顾虑较多的是:私募暂停之风过于极端,暂停时间过长,暂停要求过高,使正规私募业长时间无法正常运营。

该问题,笔者注意到:多数地方政府的暂停政策都有一个除外情况,即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除外。在暂停期,如确需注册,可考虑利用一下除外规则。

另一方面,在“冷静期”后,监管层也确实需要尽快出台确定性较强的方案,使私募注册、登记回到正常的依法开展的轨道上来。

我想,私募机构快速进行自我审查、自我规范,保证不被罚下,这应该是2016年急需开展的重要工作之一。

附:证监会2015年私募基金检查执法情况通报
私募基金自纳入我会监管以来,发展迅速,目前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5万家,基金规模5.1万亿。部分私募基金规范运作,对推动创新创业、增加融资渠道、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切实贡献。但私募行业在迅速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为督导私募基金行业规范运作,加强风险防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015年,我会组织会内各方力量共对140余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开展了现场检查,配合地方政府对40余家涉嫌非法集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了风险排查。
检查发现,当前私募基金领域存在以下违法违规问题,甚至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活动:
一是登记备案信息失真。如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信息不完整、不真实,更新不及时,没有按规定报送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变更情况。
二是资金募集行为违规。如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变相降低投资者门槛、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夸大或虚假宣传、违规保本保收益、投资者人数超过法定人数限制等。
三是投资运作行为违规。如挪用或侵占基金财产、将固有财产与基金财产混同、违反合同约定列支费用、进行利益输送等。
四是公司管理失范。如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不健全,公司管理薄弱;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披露信息不充分;没有建立利益冲突防范机制或执行不到位等。
五是涉嫌违法犯罪。如以虚假或夸大项目为幌子,以保本高收益为诱饵,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资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
为遏制违法犯罪和违规经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2015年,我会区分不同情形,依法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对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二是对以下27家私募基金管理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中逢昊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华夏恒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六宝(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威士曼惠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恒天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太原新晋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融金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晋商世纪山西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誉霖恒信股权投资管理(大连)有限公司、鼎立资产管理(大连)有限公司、广州银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州安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穗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凯石益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盛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稳裕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奥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金赛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汇朋联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圣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垚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太平洋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河南东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以马内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三是对以下2家私募销售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上海好买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武汉财富基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四是对以下8个相关责任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太原新晋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桂晋生,业务主管人员赵笑长、杜怀让;中融金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牛利平,公司负责人田亚斌;誉霖恒信股权投资管理(大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焕庆;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崔军;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单祥双。
此外,还对9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立案稽查;对21家私募基金管理人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或地方政府。
上述处罚措施取得了监管实效,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私募基金风险事件的高发态势。2016年,我会将持续加强私募基金行业日常监管和检查执法工作,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和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任何增信手段。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业协会网站了解公示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的信息,认真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审慎选择私募基金管理人,提高法制观念和风险防范意识。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依法严格自律,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严守诚信守法底线。

『玖』 浙江千合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 2015年5月28日,公司名称由“杭州金赛银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千合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海滨
成立时间:2013-03-20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3010500027348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绿地运河商务中心5幢43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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