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投资资管专户免税吗
中国人寿这艘“保险航母”正在调整投资思路,引入体系外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管理保险资金。而业内人士认为,引入竞争机制,提升险资收益率将成为多数险企的共同选择。
“在国内市场,我们拿出了200亿元资金准备进行市场化委托管理;在国际市场,我们也将拿出几亿美元资金进行市场化委托管理。”昨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杨征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这表明,中国人寿这艘“保险航母”正在调整投资思路,引入体系外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管理保险资金。而业内人士认为,引入竞争机制,提升险资收益率将成为多数险企的共同选择。
整合力量
在昨日中国人寿的2013年度业绩发布会上,国寿股份董事长杨明生明确表示:“国寿集团正在进行投资资源的整合,引入外部竞争机制,即让外部机构参与险资投资竞争。”
杨明生表示,国寿集团一直致力于投资力量的整合,集团成员大多数可投资保险资金由专业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国寿资产进行管理。同时,专业的另类投资管理交由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去完成,发挥其专业特长。
但显然,仅仅整合集团内部的投资力量还不够,中国人寿计划引进更多的外部力量,进一步提升险资的投资收益率。“在国内市场,我们拿出了200亿元资金准备进行市场化委托管理;在国际市场,我们也将拿出几亿美元资金进行市场化委托管理。” 财务总监杨征昨日表示。
据介绍,该公司已经向国内和国际合格的机构投资者发布了招标信息,并且目前已经收到了多份投标方案。“估计今年上半年将完成合作机构的选择,接下来将开展实质性的险资市场化委托管理。”杨征对记者称。
其实,在国寿股份之前,中国平安作为更早践行险资市场化委托方案的险企,已经尝到了市场化委托管理的甜头。据中国平安首席投资官陈德贤介绍,2013年,该公司委托了4家基金公司进行专户理财,涉及资金大约50亿元。“有一个专户的收益率达40%多,各专户的平均收益率超过15%。”可见,与中国平安5.1%的总投资收益率相比,市场化委托管理的成效十分显著。
2014年,中国平安将新增两部分委托投资:一是20亿元的海外投资,二是新增6个账户给6家不同的国内机构投资者打理。预计到今年年底,其委托投资资金规模为200亿至250亿元。
考验何在
“争取更高的险资投资收益率”,这是已经或计划尝试引入竞争机制托管保险资金的企业的共同理由。不过,从目前情况看,各险企还只是在进行市场化的初步尝试。业内人士认为,在引入竞争机制的过程中,仍然有一些考验需要时间去作答。
从市场化托管资金的规模看,目前其与险企投资总资产相比还较小。例如,国寿股份拟市场化托管的200亿元资金与其2013年18487.44亿元的投资资产相比,其占比仅约1.1%。中国平安委托管理的50亿元资金与其2013年12303.67亿元的投资资产相比,其占比约0.4%,若以今年拟委托管理的200亿元资金作参考,其占比也仅1.6%。其他有意尝试险资市场化委托管理的险企也均表示,早期只会拿出一小部分资金来进行尝试。
“从正面说,险企引入竞争机制,进行险资市场化托管是为了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说明部分险企对目前投资体制下的收益率不够满意。”一位投资界人士表示,即使是大型险企,其擅长的投资领域也并非全覆盖,对一些特定的投资品种或投资策略,委托给有专业的公司更好,“这也是险资管理市场化的必然方向。”他表示,目前,多数险企选择将权益类投资交给基金公司等专业机构去实操。
但他同时指出,险资的市场化委托将打破原来的投资体制,也对险企形成了新的考验。一是考验险企的大类资产配置能力。第二是考验险企市场竞争机制的设置,必须有合理的选拔和淘汰机制,力求险资长期收益的稳定性。他表示,不少险企会根据外部机构投资者的当年投资业绩来决定其下一年度的委托投资额度,这时需要处理好求收益与求稳定的关系,否则可能带来险资投资收益的大幅波动。
他认为,总体上看,保险资金的投资风格是风险厌恶型的,他们更加注重投资收益的稳定性,而在固定收益类投资领域,险企已经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因此,这部分投资采取委托管理的规模相对较小。
㈡ 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专户法院能否冻结和扣划
法院不能冻结和划扣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专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对扣发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抵偿债务问题的复函》规定:“基本养老金是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养命钱’,离退休人员能否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直接关系到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同时,基本养老金在发放给离退休人员之前,仍属于养老保险基金,任何单位不得查封、冻结和划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法〔2000〕19号)对此也做出了相应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为法定授权的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运营机构,承担着将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给离退休人员的职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直接扣发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抵偿法院判决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法[2000]19号,2000年2月18日)规定:“近一个时期,少数法院在审理和执行社会保险机构原下属企业(现已全部脱勾)与其它企业、单位的经济纠纷案件时,查封社会保险机构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帐户,影响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正常发放,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为杜绝此类情况发生,特通知如下:社会保险基金是由社会保险机构代参保人员管理,并最终由参保人员享用的公共基金,不属于社会保险机构所有。社会保险机构对该项基金设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项用于保障企业退休职工、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属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因此,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或扣划社会保险基金;不得用社会保险基金偿还社会保险机构及其原下属企业的债务。
㈢ 社会保险基金存入什么专户,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基金存入财政专户
㈣ 基金专户理财产品有哪些类型
若购买招行理财产品,您登陆手机银行,在页面底部点击“理财”-“理财产品”,您可查看到目前在售的产品;也可在页面点击搜索,输入产品代码或名称查看。产品详情请选择对应的理财产品后点击“产品介绍”查看。一般5万元起,购买后部分产品可以提前赎回,部分产品是到期后直接转入您活期账户。
基金起点比较低,分类比较多,根据个人风险承受能力,可以选择不同类型基金,若通过招行购买代销的基金,首次购买基金,需本人前往我行任意网点(境内)办理风险评估,或者通过手机银行购买基金并进行首次风险评估;需开通基金对应的登记机构的基金账号。
登录手机银行点击“我的”-“全部”-“基金”,查看“基金列表”点击您要的产品进入购买界面。(2016年11月30日基金系统升级后,无需转账至理财账户,活期即可购买基金)
除交易日15:00-16:00系统清算之外,其余时间均可做基金委托。
温馨提示:
货币型基金遇节假日一般会提前暂停交易,请注意查看基金公司相关公告信息。
㈤ 保险资管公司专户业务
保险公司协议存款不算银行的一般存款。
保险协议存款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以自有资金(或理财资金)直接投资保险资管机构设立的保险资产管理计划,并持有到期,保险公司以资管计划资金存入资金需求行作为保险协议存款的业务。保险协议存款业务中,具体吸收保险协议存款的银行由出资银行指定,出资银行同时指定存款利率和期限,保险公司或保险资管公司在业务交易中仅起到通道作用。
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在银行的货币资金。按照国家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的规定,每个企业都要在银行开立账户,称为结算户存款,用来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
银行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指企业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是指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企业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本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提取现金。
临时存款账户是指企业因临时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而开立的账户,本账户既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又可以根据现金管理规定存取现金,专用存款账户是指企业因特定用途需要所开立的账户。
企业只能在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企业的银行存款账户只能用来办理本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结算,不得出租和出借账户。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