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国最早的金融控股集团的雏形是什么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山西省太谷县曹家的钱业。在19世纪20年代至50年代,曹家商业有13种行业,640多个商号,3万多个职工,资本1000多万两白银。商号分布于山西各县及东北、华北、京津、华东、西南、西北以及蒙古的库伦、恰克图和俄罗斯的伊尔库茨克、莫斯科等地。
曹家通过砺金德、用通五、三晋川账局,来管理全部企业。“砺金德”分管山西、江南各号,“用通五”分管东北各号,“三晋川”分管山东和国外各号,实行大号管分号,分号管小号的办法。
曹家账局在各商号独立核算的基础上,由上一级商号领导相互间进行信息交换、联合采办商品、融通资金、调剂人才等,是我国昀早的金融控股集团的雏形。
㈡ 我国金融机构的雏形始于哪个朝代
我国的金融机构最早可以追溯到南朝时期,那时候中国最早出现了当铺。
当铺起源很早,在南朝时已有寺院经营为衣物等动产作抵押的放款业务。唐朝当铺成为质库,唐玄宗时有些贵族官僚修建店铺,开设邸店、质库,从事商业和高利贷剥削,它与柜坊同在市场上占有重要地位。唐会昌5年,皇帝的一个文告中说:“朝到衣冠”,“贷承华胄”以及“清途”们都私置质库楼店,与人争利。
宋代当铺称长生库,由于宋朝社会经济日益发展,长生库(质库)亦随之发达。富商大贾、官府、军队、寺院、大地主纷纷经营这种以物品作抵押的放款业务。
(2)保险金融集团雏形初现扩展阅读:
金融机构通常提供以下一种或多种金融服务:
1、在市场上筹资从而获得货币资金,将其改变并构建成不同种类的更易接受的金融资产,这类业务形成金融机构的负债和资产。这是金融机构的基本功能,行使这一功能的金融机构是最重要的金融机构类型。
2、代表客户交易金融资产,提供金融交易的结算服务。
3、自营交易金融资产,满足客户对不同金融资产的需求。
4、帮助客户创造金融资产,并把这些金融资产出售给其他市场参与者。
5、为客户提供投资建议,保管金融资产,管理客户的投资组合。
上述第一种服务涉及金融机构接受存款的功能;第二和第三种服务是金融机构的经纪和交易功能;第四种服务被称为承销功能,提供承销的金融机构一般也提供经纪或交易服务;第五种服务则属于咨询和信托功能。
㈢ 中国保险公司的发展史
新中国保险业演进史(1949~2007)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
1952年:外国保险公司完全退出中国保险市场。
1955年:完全废除保险经纪人制度。
1958年:全面停办国内保险业务。
1980年:回复财产保险业务,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复业。
1982年:回复人寿保险业务。
1984年:中国人民保险获准成立投资公司,可用部分保险准备金投资。
1986年:交通银行组建保险业务部(中国太保的前身),打破了中国人保独家垄断经营的局面。
1988年:第一家股份制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正式开业。
1991年: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其前身是为交通银行保险业务部。
1992年:首家外资寿险公司——美国友邦保险上海分公司成立,引进寿险代理人制度。
1994年: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引进外资入股。
1995年:第一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出台。
1996年:开始分业经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业务分拆,组成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
首家中外合资寿险公司——中宏保险在上海成立。
1998年:中国保险监督读管理委员会成立。
太平洋安泰人寿,安联大众,金盛人寿等中外合资寿险公司成立。
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规定自1999年7月1日起,所有新签单业务条款中对残疾程度的定义及保险金给付比例必须按照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执行。
1999年:保险公司获准通过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证券市场。
大陆首次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前身为1949年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1996年分立的中保人寿保险公司)。
光大永明,信诚(广州),等中外合资的寿险公司成立。
平安保险推出第一个投资连结型商品——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
2000年:中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港交所挂牌上市。
民生人寿,东方人寿,生命人寿,恒安人寿等中资寿险公司成立。
中保康联人寿,恒康天安人寿等中外合资寿险公司成立。
中国太保推出第一张万能寿险商品——太平盛世长发两全。
2001年:大陆获准加入WTO ,美国纽约人寿,美国大都会,日本生命人寿三家外资公司获得业务执照。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成立。
2002年:保监会取消保险公司投资证券、基金的资格,保险公司在境外运用资金等行政审批项目。
泰康人寿推出第一个“保底产品”——银保“放心理财”投连险。
2003年:保监会允许外资寿险公司提供健康险、团体险、养老金/年金险业务,取消外资保险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域限制。
2004年:第一家专业年金保险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获准筹建。
平安保险在港交所上市。
2005年:保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获准直接入市。
新生命表获得保监会评审通过。
截至2005年底,全国寿险公司近100家,外资公司达40家,外资保险机构在华设立192个办事处。
平安银行在附件开业,标志着平安名下的金融控股集团初见雏形。
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第5 号”,对外汇管理政策进行重要调整,保险公司被允许用人民币自有资金购买外汇,进行境外投资。
2007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2007 年公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针对重大疾病保险所涉及的病种做出了统一的规范。
㈣ 中国财产保险发展史
新中国保险业演进史(1949~2007)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
1952年:外国保险公司完全退出中国保险市场。
1955年:完全废除保险经纪人制度。
1958年:全面停办国内保险业务。
1980年:回复财产保险业务,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复业。
1982年:回复人寿保险业务。
1984年:中国人民保险获准成立投资公司,可用部分保险准备金投资。
1986年:交通银行组建保险业务部(中国太保的前身),打破了中国人保独家垄断经营的局面。
1988年:第一家股份制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正式开业。
1991年: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其前身是为交通银行保险业务部。
1992年:首家外资寿险公司——美国友邦保险上海分公司成立,引进寿险代理人制度。
1994年: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引进外资入股。
1995年:第一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出台。
1996年:开始分业经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业务分拆,组成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
首家中外合资寿险公司——中宏保险在上海成立。
1998年:中国保险监督读管理委员会成立。
太平洋安泰人寿,安联大众,金盛人寿等中外合资寿险公司成立。
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规定自1999年7月1日起,所有新签单业务条款中对残疾程度的定义及保险金给付比例必须按照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执行。
1999年:保险公司获准通过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证券市场。
大陆首次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前身为1949年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1996年分立的中保人寿保险公司)。
光大永明,信诚(广州),等中外合资的寿险公司成立。
平安保险推出第一个投资连结型商品——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
2000年:中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港交所挂牌上市。
民生人寿,东方人寿,生命人寿,恒安人寿等中资寿险公司成立。
中保康联人寿,恒康天安人寿等中外合资寿险公司成立。
中国太保推出第一张万能寿险商品——太平盛世长发两全。
2001年:大陆获准加入WTO ,美国纽约人寿,美国大都会,日本生命人寿三家外资公司获得业务执照。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成立。
2002年:保监会取消保险公司投资证券、基金的资格,保险公司在境外运用资金等行政审批项目。
泰康人寿推出第一个“保底产品”——银保“放心理财”投连险。
2003年:保监会允许外资寿险公司提供健康险、团体险、养老金/年金险业务,取消外资保险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域限制。
2004年:第一家专业年金保险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获准筹建。
平安保险在港交所上市。
2005年:保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获准直接入市。
新生命表获得保监会评审通过。
截至2005年底,全国寿险公司近100家,外资公司达40家,外资保险机构在华设立192个办事处。
平安银行在附件开业,标志着平安名下的金融控股集团初见雏形。
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第5 号”,对外汇管理政策进行重要调整,保险公司被允许用人民币自有资金购买外汇,进行境外投资。
2007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2007 年公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针对重大疾病保险所涉及的病种做出了统一的规范。
㈤ 现在安邦保险经营状况如何
安邦已经不存在了,现在叫大家保险。
大家保险集团于2019年6月25日成立,依法受让安邦人寿、安邦养老和安邦资管股权,以及安邦财险的部分保险业务、资产和负债。
此后,安邦人寿、安邦养老、安邦资管等相继更名为大家人寿、大家养老、大家资管,但当时大家保险集团并没有将安邦财险更名。
2019年8月28日,大家保险集团官宣,设立大家财险,依法受让安邦财险的部分保险业务、资产和负债。10月末,银保监会批准了大家财险36家省级分公司开业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大家财险开业的同时,36家省级分公司全部开业。开业之后,无需一家一家分公司申请设立,就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
(5)保险金融集团雏形初现扩展阅读
有保险业人士分析,与国内保险公司一般社会认知度不高不同,安邦的招牌已经不止处于保险业的认知范围内,其“大名”已经被一般社会民众乃至海外市场所知。不过,从不知名到名声大噪再到快速陨落,安邦承载的激进偏负内涵多过正向其他,番号其实不宜再用。
可以预期,从安邦到大家,从负能量过多者到焕然一新的正能量品牌,磨合、整合、转化过程会比较漫长。但是也要求一开始就要对“大家保险”做好定位,包括公司愿景、风格、战略,还要明确准备给公众提供什么样的产品和服务内容。也就是说,从上面的顶层设计到下面的落地路径,都待答案。
㈥ 新中国保险发展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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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与停业(1949年~1980年) 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是新...
2.
恢复垄断阶段(1980年~1985年) 随着经济发展,全社会对保险业务的需求日益强烈...
3.
引入竞争阶段(1985年~1992年) 1985年3月,国务院颁布《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
㈦ 保险的雏形
保险的雏形
1、船舶抵押借款制度
船舶抵押借款又称冒险借款,它是古代海上借贷的变形。这种借款形式规定,借款人可以以此次出海的船舶作抵押向放款人借钱,借款利息为12%,比当时一般的6%的借款利息高出1倍。如果船舶安全抵达目的港,借款人必须向放款人如数偿还借款的本利;如果船舶在沉没,借款人可以被免除债务。这种借款事实上已经具有保险的一些基本特征,放款人 相当于保险人,借款人相当于被保险人,作为被抵押的船舶是保险标的,所收利息高于普通利息的那部分实质上具有保险费的性质,而船舶沉没时放款人不再收回的借款相当于赔偿金。这一制度具有保险的性质和特征,已具备了保险的一些基本要素,因而被公认为海上保险的种最早形式。
2、“黑瑞甫”制度和基尔特制度
“黑瑞甫”制度和基尔特制度都是一种相互保险的制度。现代火灾保险的起源可追遡至1118年冰岛设立的“黑瑞甫”社会(Hrepps)。“黑瑞甫”制是对火灾损失互相负责赔偿的制度。德国北部17世纪曾盛行“基尔特”制度,成立了很多互助性质的火灾救灾协会,会员之间实行火灾相互救济。1676年由46个协会合并宣告成立“汉堡火灾保险局”,开创了公营火灾保险的先河。
3、基尔特制度、公典制度和年金制度。
(1)基尔特制度
基尔特制度在人岙保险的早期形式中最一种专门以会员及其配偶的死亡、年老、疾病等作为提供金钱救济的重心的相互制度。
(2)公典制度
公典制度流行于15世纪后半期的意大利北部及中部城市,是一种慈善性质的金融机构,在这里存款,最初一定时期内不计息,经一定期间后,存款者可以取得数倍于存款金额的资金。
(3)年金制度
年金制度于十六七世纪出现在英国,在荷兰尤为盛行。
这些被 视为人身保险的较早形式,尤其是年金制度,将资本、利息与生存死亡相结合,已三分接近现代人寿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