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不是很准确,在金融危机下,各行各业是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但保险却在此时充分体现了它的保障功能,保险作为以小博大,"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大爱精髓,在经融危机背景下,它的保值增值功能却爆发出勃勃生机.如98年香港经济危机时,唯一增长的产业是保险业!美国的AIG受到影响,是因为它的次级债担保业务而不是人寿保险业务;平安巨亏200多亿,也是肓目投资失误,并非保险业务.相反,美国今年的固定年金保险业务同比平长了168%!
因此,保险作为我国的朝阳产业,相对于国外100多年的现代保险发展史来说,才刚刚起步,朋友不必有过多的疑虑,坚定信心去做保险吧!
② 金融工作会议 保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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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既不能由财政来运用,也不能由银行来运用,只能由按照金融化原则经营的保险公司来运用。金融化的保险业独立经营保险资金的融资业务,是有其经济合理性的。回顾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历史过程中,特别是当前经济改革的推动下,它也具有现实的必然性。所谓保险业的金融化,是指保险业具有独特的互相联系和制约的负债和资产业务。粗略表之,直接执行社会保障和经济补偿;职能的业务,即收取保费、支付保险金或其他的赔款,是它的负债业务,而利用负债业务形式的积累基金,进行社会一系列的融资活动,可视为资产业务。保险业的金融化是两种业务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产物,其实这种关系寓于保险业经营活动的本身。保险公司通过收取保费,积聚并建立了雄厚的保险基金,在发生自然灾害和意外损失时,及时地提供保障,发挥其经济补偿作用。同时,保险资金自身的特点决定了保险公司在经营负债业务、履行补偿职能时,能够运用一部分保险资金,开展资产业务,参与社会资金在再生产过程中的运转,实现负债业务向资产业务的转化,而保险资金的投资运用,既能满足于社会再生产的需要又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盈利收入,扩大了自身的资金力量。这对保险公司基金的充实,业务的开展,资信的提高等都有着重大的意义,而这一切又会直接、间接地促进保险负债业务在更广泛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在国外,保险资金运用已成为保险经营的生命线。如英国,“1984年英国公司市场保费收入为285.27亿英镑,投资基金却高达1446.3亿英镑,是保费的5倍多;其中当年寿险保险费142.12亿英镑,寿险投资基金1179亿英镑,投资基金为266.53亿英镑,是保费的1,8倍,当年投资总收益96.27亿英镑,其中寿险投资收益了4.84亿英镑,非寿险投资收益21.42亿英镑,投资的收益有力地弥补了承保业务上的亏损,使保险界得以生存和发展。”从理论和实践上,我们都可以得出结论:负债业务是保险业得以产生和存在的经济基础,而资产业务则是保险业务发展壮大的基本屎证,两者缺一不可。
望采纳,谢谢!
③ 金融危机对中国保险业的影响
2007年以来发生的金融危机席卷全球,美国保险业通过承保次级抵押贷款保险、次级债券担保保险等业务和购买大量的次级债券成为此次金融危机形成的一个重要推波助澜者,并因此在危机中遭受重创。国际保险业巨头——美国保险集团(AIG)甚至频临破产。那么,这场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保险业产生了哪些影响?在未来的改革与发展中,我国保险业如何防范风险健康成长?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保险研究室主任郭金龙博士今天做客《首席观点》,就上述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郭金龙认为,我国保险业应当充分认识对外开放、投资渠道拓宽的机遇和挑战,创新和多元化的利与弊,在做好风险防控、保障市场稳定的根本前提下,继续稳步推进保险业的改革与发展。 全球金融危机与AIG财务危机记者:继2008年3月美国第五大投资银行贝尔斯登因濒临破产而被摩根大通收购之后,2008年9月,全美最大的两家住房抵押贷款融资机构“房利美”和“房地美”由政府接管;美国第四大券商雷曼兄弟申请破产;拥有94年历史的美林公司也在压力下匆忙把自己卖给了美国银行;2008年9月16日,美联储不得已斥资850亿美元,美国政府紧急宣布接管美国国际集团(AIG),以避免其陷于破产。至此,标志着本轮金融风暴在横扫投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同时,也将触角伸向了保险行业。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一家如此庞大的保险公司濒临破产呢?郭金龙:我认为,导致美国国际集团(AIG)濒临破产的主要原因有如下四个方面:1。资产管理业务损失。复杂的金融衍生品是AIG危机的一大源头,流动性危机则是AIG陷于困境的直接推手。公开信息显示,AIG的主体保险业务相对正常,真正的危机来自于一系列信用违约交换等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及流动性缺乏导致的额外信贷成本。2。抵押贷款证券化和信用违约掉期带来的巨额损失。AIG在多份财报中指出,公司业绩亏损主要是因为住宅抵押贷款支持债券的市场价格下跌、信用违约上升以及资本市场疲弱。特别是旗下的AIGFP(AIG金融产品公司)出售的信用违约掉期合约产品(CDS)给公司带来了巨额亏损。只要购买了AIGFP的CDS,AIG就承诺,当承保的证券出现违约时,向买家进行赔偿。即如果有违约,AIG赔钱;反之则坐收合约保费收入。截至2008年6月30日,AIG的CDS为高达4410亿美元的债券提供了信用违约掉期(CDS)。AIG的年报显示,在2008年CDS造成280亿美元的损失。2009年6月30日,美国国际集团召开股东大会,到会的股东发现,他们面临的亏损可能远远超过此前的预期。此前一天,AIG在向监管机构上交的常规文件中,指出了CDS投资组合将因信贷市场继续下滑,可能面临合约价值的巨大损失。其名义价值为1926亿美元的CDS投资组合,截至2009年3月31日的公允价值仅3.93亿美元。3。过多涉足房地产金融市场。AIG全面涉足了房地产金融的各个领域,一旦房地产价格下滑,按揭违约率上升,一个领域的风险会迅速蔓延到另一个领域,导致损失呈几何级数增长。4。监管的缺位。AIG前高管表示,相比于其他总部在美国的金融机构(例如投资银行、商业借贷公司)的类似子公司,总部位于伦敦的AIGFP受到的监管力度要更松一些。而且,AIGFP进行的CDS等衍生品交易是不受监管的。OTS对AIGFP只是进行“有针对性地审查”,而不像它通常对银行那般仔细地审查。保险业在金融危机中扮演的角色分析记者:在这场全球金融危机中,国际保险业处于什么位置,又起到了什么作用?郭金龙:在金融危机形成利益关系链中,国际保险业扮演了多重角色,其主要包括: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资金供给者和投资者,保险业购买了大量的次级抵押债券,成为次级债券的重要投资者之一。作为传统的抵押贷款保险提供者,保险公司在放贷机构放松贷款条件的前提下,仍然为信用程度和收入水平较低的贷款者提供按揭贷款保险,从而更加增强了放贷机构的信心。作为重要的信用担保机构,保险公司忽视潜在的巨大风险,为次级债券提供保险,主要包括单一风险保险(Monoline Insurance)和信用违约掉期(Credit Default Swap,CDS),从而在ABS和CDO等次级债衍生品华丽的包装上又贴上了“安全”的标志,这不仅大幅提高了次级债券的信用等级,而且大大增强了投资者的信心。总之,在金融危机的形成机制和利益关系链中,保险公司不仅充当了次级债券的重要投资者,成为次贷市场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而且通过其提供的按揭贷款保险、单一风险保险和信用违约掉期等产品,大大增强了市场和投资者的信心,成为金融危机形成机制中的重要一环。全球金融危机对中国保险业的影响记者:这场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保险业产生了哪些影响?郭金龙:虽然由于我国保险市场国际化程度相对较低,2007年以来发生的全球金融危机对中国保险业的影响相对有限,但在美国金融市场持续动荡,金融危机迅速蔓延的背景下,我国的保险业也无法完全“独善其身”,这场金融危机对中国保险业的直接消极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市场信心下降。美国金融危机可能造成消费者对保险业偿付能力的担忧和市场信心的下降。由于保险产品的特殊性,消费者对保险业或保险公司的信心对保险业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在此次危机中,AIG遭受重创,瑞士再、荷兰全球人寿保险集团(AEGON)、英国英杰华(Aviva)等世界知名保险公司也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损失。美国保险业集体受创,许多公司甚至陷入危机,这无疑给国内消费者造成了“保险公司不保险”的印象,并将进一步打击公众对保险业的市场信心。利率风险。央行宣布从2008年9月16日起降低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2008年9月25日起调低除工、农、中、建、交、邮政储蓄银行外,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这是我国四年内首次同时下调“双率”。随后又于2008年10月8日、2008年10月29日、11月26日、12月22日四次下调存贷款利率。而作为保险公司,尤其是寿险公司主要风险之一的“利率风险”,在2007年利率上调和2008年下半年之后利率下调的情况下,必然面临利率风险甚至利差损的问题。境内外投资损失。在此次金融危机中,虽然我国保险公司直接持有次级债券和破产或陷入危机的金融机构的股票和债券等相对有限,但影响不容忽视。同时,由于我国的部分金融机构通过QDII或其他形式参与境外金融资产投资,一旦所投资的境外金融资产发生风险,不仅直接影响参与投资的境内金融机构,还将间接影响参股或购买这些境内金融机构及其资产的保险公司。此外,美国金融危机对我国保险业投资的一个最重要的影响就是,受美国金融危机影响,全球股市持续低迷,我国保险业投资收益和各保险公司净利润大幅下降。根据保险公司2008年年报,A股三大保险巨头净利润较2007年出现大幅缩水,平均减幅高达73%。2008年,中国人寿(24.75,0.73,3.04%)实现净利润100.68亿元,同比下降64.19%。对于利润的大幅下降,中国人寿认为原因主要是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资本市场的深度下调,使得2008年投资收益出现了大幅下滑。经济金融环境恶化影响业务增长。由于保险需求与经济和金融市场环境息息相关,此次金融危机可能导致我国的经济和金融环境恶化,从而影响保险业的增长速度。就目前来说,此次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和金融环境的影响尚未完全显现,但有两点是确定的:一是消极影响肯定存在;二是不确定性因素增加。其主要表现是:一是美国、西欧、日本等国家经济的衰退或停滞将极大影响我国的外贸出口和外商投资,并造成人民币的升值压力加大,恶化我国的出口贸易;二是这些国家的金融危机或动荡将引发我国金融市场动荡、股市下跌、资产贬值,影响我国金融业的盈利能力和安全性,并可能由此拖累经济增长;三是受此次金融危机影响,我国近年来一直从紧的货币政策开始放松,降低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由此加剧我国经济和金融环境的不确定性。由于保险业的发展与经济和金融环境直接相关,其中任何一种潜在可能的发生,都将恶化我国保险市场的经济和金融环境,影响我国保险业务的增长。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保险业的启示记者:金融危机不仅给发达国家的保险业带来惨痛的教训,也给我国保险业改革发展带来深刻的启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吴定富最近指出,保险业发展不能脱离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保险创新不能脱离经济金融发展的阶段;保险经营不能背离稳健经营的规律;保险监管不能偏离防风险、促发展和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目标。作为金融保险与经济发展问题专家,请谈谈您的看法。郭金龙:面对危机,中国保险业所要做的是从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防止灾难的再次发生。保险行业要始终将稳健、安全放在首位。保险业作为“谨慎性金融”行业,生存与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只有在稳定经营基本业务、有效控制未来风险的基础上,才能追求金融的创新和收益的最大化。金融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命脉,金融体系的稳定和效率对国家的繁荣与昌盛至关重要,对于保险、银行这些关乎国计民生的金融行业,国家及相关监管部门有必要进行较为严格而密切的监管,对市场加以正确的引导和规范,以保证其稳健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安全。保险业要加强对资本市场的研究和投资的风险控制。众多老牌金融机构在危机中陷入困境,甚至破产倒闭,其实不是他们不会投资,不懂风险控制,而是低估了小概率事件发生的可能;雷曼兄弟的破产告诉我们,资本市场上没有不可能发生的事,对风险防范,要始终采取更为审慎的态度。这也适时给保险业敲了一个警钟:在看到资本市场对保险业的积极影响时,更应居安思危,了解其对保险市场消极影响的一面;资本市场充满风险,但不能因此就望而却步,更要加强对资本市场的理论研究,掌握其运行规律并为我所用。保险经营要理性回归,保险的本质在于“保障”。全球保险巨头AIG身陷次贷危机,顷刻间出现巨额资金缺口而走到破产边缘,究其危机源头,不是保险业务自身出了问题,而是系列的金融投资衍生产品出了问题。可以看到,在资本市场火暴的情况下,许多保险公司在营销策略上,把保险当基金卖,热衷于投资型险种的销售,再加上市场营销员销售传达环节的误导,一段时间,甚至整个行业都在向外传达“投连就是保险”的错误信息,以至大多数购买投资型产品的客户是将保险视为投资工具,而且抱有相当高的投资预期。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还没有完全消退的情况下,我们更应深刻认识到:保险经营与消费要回归理性,保障才是保险最基本的功能,这种功能是其他任何金融工具都无法代替的,这是保险行业存在的理由和价值。保险公司应专注保险主业。越来越多的国家高调步入金融市场完全自由化之列,金融混业经营的国际发展趋势也愈演愈烈,然而,中国的保险业发展有自己的特殊国情,应坚持自己的发展步调和特色,此次AIG因非传统保险业务陷入破产边缘,国内保险公司尤其是寿险公司更要深刻意识到:现阶段还需专注保险主业,我们本身经营时间还太短,对保险经营的规律认识还不够,从业人员也缺乏经验,现在不是盲目扩张领域的时候,而是需要大力推进保险专业化经营,加强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和能力的提升。完善监管措施,防止保险业风险的传递和扩散。目前,保险资金已经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业在整个金融体系中的作用也将进一步提高,对金融市场和金融稳定的影响也越来越大。目前,我国保险业存在着偿付能力不足的风险、运营风险、诚信风险、投资风险等。尤其投资风险对整个金融市场的影响和冲击必须密切关注,加强防范。防范保险业所面临的风险,还要构筑金融风险传播的防火墙。既要防止保险风险向其他金融领域传递,影响国家金融稳定和安全,又要避免和降低其他金融领域的风险对保险业发展造成的影响。例如:加强监管部门的协同合作,防止风险在金融集团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的传递等。郭金龙 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保险研究室主任,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保险学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方向:金融保险与经济发展。担任课题负责人和执行负责人承担的省部级以上课题十多项,作为主要执笔人参与的省部级以上课题数十项。出版专著、合著和译著十多部,在《管理世界》、《国际金融研究》、《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财贸经济》、《保险研究》、《中国证券报》等发表论文100多篇。
④ 金融科技对保险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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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保险业的影响应该来说还是非常大的,首先人们本来就薄弱的保险意识,现在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让原本潜在的想买保险的人打了退堂鼓,而且保险公司的万能险也都降到了5%以下了,所以现在对保险来说既是低谷也是非常不错的机会!
⑤ 金融改革 对保险业发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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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观念,在党和国家制定的发展战略中得到了突出和强化,并正在成为全社会的重要共识。保险作为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对于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充分认识保险对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作用,有利于拓宽保险发展空间,使保险业在更深层次和更广领域参与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工作中,提升保险业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
一、保险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中的作用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国民经济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保险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水平与整体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保险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突出体现在保险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一)促进经济发展
保险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水平要受到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但它的健康稳定发展又能促进经济的发展,这主要是由其经济补偿和资金融通的功能实现的:
其一是通过风险集散和经济补偿,为经济发展和改革创新保驾护航。表现在:一是帮助受灾企业及时恢复生产,保障社会再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二是为商业贸易活动转移风险,推动商品的消费和流通;三是为先进生产力提供可靠的风险保障,推动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从而减少因风险因素造成的经济波动,促进经济发展。
其二是通过对收取保费积聚起来的庞大保险基金进行科学高效的运用,可以促进居民储蓄向投资的转化,为经济建设提供长期资金的融通渠道,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可以为资本市场培育稳健的机构投资者,改善资本市场的结构,而保险资金所具有的长期性、稳定性和规模性的特点,也使其成为促进资本市场繁荣的最稳健的力量,从而推动金融市场的高效、稳健运行,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动力支持。
此外,保险业本身作为国民经济中一个重要产业,在就业、税收等方面都对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它本身的健康稳定发展就是经济金融健康稳定运行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
从保险的基本保障职能看,保险通过帮助受灾家庭恢复原有的生活条件;减轻伤、残、病、老、死等事件对家庭生活的影响;对民事赔偿责任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障受害人的经济利益,减少经济纠纷等方面,能够满足人民多样化的保险保障需求,保障人民生活的安定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但是,现代社会经济生活的高度关联性和不确定性对保险保障提出了更高和更广的要求,要求保险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更高层次、更广层面分担社会管理的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就现阶段而言,保险在社会发展领域中的作用,应当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分担政府社会保障职能,补充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伴随社会转型和体制转轨步伐的加快,以及社会出现的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等趋势,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成为保障人民生活、实现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根据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政府提供的基本社会保障只能定位在分阶段推进的广覆盖、社会化和可持续的满足人民基本生活需要的较低水平上。因此,要提升我国社会保障水平,构筑强有力的社会保障网,就必须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加以补充。商业保险作为我国多支柱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本社会保障尚未覆盖的人口群体,如农村人口及大量没有社会保险的城镇人口中,甚至可以作为社会保险的替代工具发挥主导性的保障作用。大力发展商业性养老、健康保险有利于减轻政府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负担,解除广大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保险业由于自身所具有的产品开发、投资管理、客户服务以及精算、销售等方面的优势,有责任也有能力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是分担社会风险管理的职责,提高社会防灾防损和应对公共危机的有效性。其一,在日常的防灾防损中,保险人作为专业风险管理者,不仅可以为企业提供风险管理经验,而且可以通过承保时的危险调查分析、承保期内的危险检查督促、以保险费率这一价格杠杆调动企业防灾防损积极性等措施,增强整个社会防灾减损的能力,尽可能减少保险赔款的支出和社会财富的损失,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其二,则是构建突发性巨灾危机的防范体系和保障机制。以非典、9.11恐怖袭击、美加大停电等为代表的国家公共安全事件表明,缘于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变异,现代社会所面临的灾害事故将呈日益复杂与巨型多样化趋势,已经对人类社会应对突发性巨灾的能力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虽然政府应承担并负责提供有关公众安全的基本保障供给,但政府限于财力,同时又受制于诸多宏观经济目标的约束,投入总是有限。因而,强化现代保险业在这其中的功能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尤其考虑到各种巨灾等危机事件所造成的综合影响,在涉及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公众责任、第三者责任以及针对意外或突发事件导致的营业中断和利润损失等方面,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可以提供产品丰富的多种可能的保险保障,维护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
正是由于保险兼具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功能,保险在现代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中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研究保险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中的作用,还必须认识两个问题:
一是要正确认识保险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保险对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具有促进作用,而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则是商业保险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保险业的发展不可能长期脱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而一枝独秀。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能为保险业的发展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而如果二者发展不协调,在阻碍经济进一步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同时,也会抑制有效的保险需求,影响保险业的正常运营和稳健发展。因此,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是与保险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相一致的。保险业的经营目标只有顺应时代、社会发展需要,保险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才能在有效发挥保险功能作用中得到提高和加强,并与社会经济发展产生良性互动。
二是保险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虽然主要靠保险业自身的努力,但也受到一些经济因素和非经济因素的制约,其中政府决策支持是一个关键因素,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政府能否理顺政策、法制、制度框架,影响到保险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二是基本社会保障的深度、广度是否与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以及社会、文化、制度沿革相适宜,关系到商业保险发挥作用的空间。由于市场失灵(比如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带有外部性),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无法完全凭借市场力量自动形成,政府必须在社会发展领域承担更多的责任,通过完善政策、法制和制度环境、加大对公共领域的投入等措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但政府介入要有明确清晰的“度”的界定。这是因为政府进行的社会管理具有效率低下的固有缺陷,并且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如基本社会保障,由于是和个人对社会贡献无直接关联的“均值化”服务,具有边际效用递减的特点,提供不足固然影响社会稳定,但过度提供则一是增加财政负担,二是挫伤就业积极性,三是对商业保险等市场力量产生挤出效应。因此,政府职能定位是否明确,决策支持是否到位,影响到保险业发挥作用的外部环境和运作空间,最终也会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加快保险业发展,充分发挥保险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中的作用
从总体上看,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所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保险业发展水平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养老、医疗、教育、住房、责任等保险产品还不能满足广泛的社会需求,保险还没有渗透到各行各业、社会各个领域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发展不足是制约保险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作用的主要因素。因而,必须从服务国民经济全局的高度加快保险业发展,尽快做大做强,才能充分发挥保险业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中的作用,提升保险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
(一)树立正确发展观。保险业必须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己任,改变多年来走的重规模、轻效益,重保费、轻管理的粗放型发展道路,以及片面追求保费增长速度的指导思想,树立和贯彻“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统一的发展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才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切实担负起“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的重要使命。
(二)深化改革,实施进取性战略。在我国保险市场全方位开放的条件下,加快国内保险业的改革调整,解决我国保险业体制与结构矛盾;分多层次——国际保险(金融)集团、“专、精、特、新”的专业性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以及兼业代理机构等——丰富保险市场主体结构,鼓励公平有序竞争,创造有效率的市场环境;开展兼并收购等形式的国际化资本运营,快速增强实力;将市场领域开放、市场体系建设、保险公司制度创新、保险企业国际化竞争能力增强统一起来,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加快创新,为保险作用的充分发挥注入活力。认真研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积极进行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如:探索保险投融资体制创新,充分发挥保险资金融通功能;探索保险风险资产证券化等手段的可行性,在更广范的范围内寻求建立安全基金聚集与危险损失分散化的融资与转移机制;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与金融技术,实现经营方式的差异化与管理方式的精细化,推动保险经营与管理升级;密切关注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热点问题,开发具有广泛社会需求的保险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满足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提高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丰富保险服务的内涵,把服务渗透到保险消费的各个环节,增强核心竞争力。
(四)防范风险,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改革是发展的动力,发展是改革的目标,稳定则是改革与发展的前提。作为转轨过程中的新兴幼稚产业,我国的保险业必须加快发展,才能缩短与国际水平的差距、应对入世挑战,才能够解决保险业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需要。而要加快发展,就必须改革现有保险市场的宏观制度安排和微观运行机制中的落后因素,为保险业发展扫清障碍。与此同时,保险业长期发展中埋藏了不少风险隐患,并且伴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新的不确定因素不断涌现,因而在推进改革的同时,必须密切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保险体系的安全和稳定,促进保险业长期健康发展。需要指出的是,维护保险体系的稳定不能以牺牲保险市场的效率和被保险人的利益为代价,也并不意味着不让经营失败的机构退出市场。
为兼顾保险市场的效率与稳定,当前亟需确立两个制度安排:一是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实现科学监管,从最终意义上维护被保险人利益,增强投保人的信心。二是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市场退出机制着眼于畅通市场退出渠道、减轻机构退出带来的社会震荡和处置成本、从整体上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既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优胜劣汰、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促使投保人审慎选择;又有利于维护保险体系的稳定和社会经济生活的安定,防止因个别机构经营失败引发区域性、系统性的金融风险。
(五)寻找利益与责任的最佳契合点。利益与责任并不总是一致,有时甚至是矛盾的。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是保险业无可推卸的责任,但由于现阶段经营管理基础和风险管控能力薄弱,外部体制、政策、法制、信用环境尚未理顺,以及市场竞争不规范,在某些社会管理功能强、群众迫切需要的险种,如责任险、健康险、汽车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等业务经营中,必然面临经营风险加大甚至无利可图等难题,出现了保险公司不敢开展或业务量萎缩甚至退出市场等现象,不利于保险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和拓展新业务空间。这种现象的存在固然有客观因素,但保险公司必须充分认识到肩负的社会责任,不能消极等待社会环境、市场环境好转才经营,而要积极作为,变被动为主动,一方面,要加强和有关部门、其他市场经营主体的沟通、协调、合作,共同寻找利益与责任的最佳契合点,在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开拓市场、发展业务;另一方面要苦练内功,通过科学设计产品、加强风险管控和提供优质服务出效益,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六)争取政策扶持,理顺外部环境。目前,保险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中作用的发挥,受到诸多政策和制度瓶颈的制约,如医疗、养老等体制改革尚不到位,商业保险机构与社保经办机构的利益冲突没有消除;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缺失;法制、信用环境不完善等。从国外经验看,商业保险要在社会保障体系等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事业中发挥作用,离不开政策扶持。政府要通过加快养老、医疗、失业等方面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明确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和主体资格;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推进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实行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措施,为保险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⑥ 金融工具准则对保险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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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章考题中涉及的部分综合题在财务报告章节予以统计。
知识点: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一)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二)投资方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合营企业是共同控制一项安排的参与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确定资本结构和获取融资。
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应当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仅享有保护性权利的参与方不享有共同控制。
(三)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实务中,较为常见的重大影响体现为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通过在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中的发言权实施重大影响。
投资方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一方面应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同时要考虑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如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范的权益性投资不包括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如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持有的、在初始确认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这类金融资产即使符合持有待售条件也应继续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投资性主体对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知识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一)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1.同一控制下形成控股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所取得的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提示1】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同时在备查簿中予以登记。
【提示2】如果被合并方在被合并以前,是最终控制方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所控制的,则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还应包含相关的商誉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应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合并方发生的中介费用、交易费用的处理
合并方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应当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与发行债务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注意问题】在按照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时,前提是合并前合并方与被合并方采用的会计政策应当一致。企业合并前合并方与被合并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应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合并方与被合并方的会计政策。在按照合并方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净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基础上,计算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如果被合并方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则应当以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例题·计算分析题】甲公司和乙公司同为A公司的子公司,且为A公司直接投资形成的子公司。2014年3月6日甲公司与A公司签订合同,甲公司以银行存款2000万元和一宗土地使用权作为对价购买A公司持有乙公司80%的表决权资本。2014年4月6日甲公司与A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该协议。2014年6月30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2000万元支付给A公司,当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5000万元(成本为6000万元,累计摊销额1000万元),公允价值为9000万元;
同日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交接手续并取得控制权。当日乙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为10000万元,乙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为15000万元;A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乙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0000万元。甲公司另发生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160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①该交易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理由:甲、乙公司在合并前后均受A公司最终控制。
②合并方为甲公司,合并日为2014年6月30日。
③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8000(10000×8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8000
累计摊销1000
管理费用160
贷:银行存款2160
无形资产6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000
【特别提示】以非现金资产作为对价,不确认资产的处置损益。
【例题·综合题】A公司为母公司,子公司包括有甲公司、乙公司,即甲公司和乙公司均受A公司同一控制。2014年6月30日,甲公司向同一集团内乙公司的原股东A公司定向增发10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市价为8.68元),取得乙公司80%的股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并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合并后乙公司仍维持其独立法人资格继续经营。乙公司之前为A公司于2013年以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方式收购的子公司。
合并日,乙公司财务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200万元,A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乙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000万元(含商誉),其中A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3500万元,A公司合并报表确认商誉500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影响。
本例中,甲公司在合并日应确认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应享有乙公司在A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及相关商誉,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3300(3500×80%+500)
贷:股本1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300
(3)同一控制下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当判断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至少一项其他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思考问题】为集中力量发展优势业务,甲公司计划剥离辅业,处置全资子公司A公司。2O11年11月2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转让其持有的A公司100%股权,对价总额为7000万元。考虑到股权平稳过渡,双方协议约定,乙公司应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3000万元,以先取得A公司30%股权;乙公司应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4000万元,以取得A公司剩余70%股权。2011年12月31日至乙公司支付剩余价款的期间,A公司仍由甲公司控制,若A公司在此期间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则后续70%股权的购买对价按乙公司已分得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本例中,甲公司通过两次交易分步处置其持有的A公司100%股权:第一次交易处置A公司30%股权,仍保留对A公司的控制权;第二次交易处置剩余70%股权,并丧失对A公司的控制权。
需要分析上述两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①甲公司处置A公司股权是出于集中力量发展优势业务,剥离辅业的考虑,甲公司的目的是全部处置其持有的A公司股权,两次处置交易结合起来才能达到其商业目的;
②两次交易在同一转让协议中同时约定;
③在第一次交易中,30%股权的对价为3000万元,相对于100%股权的对价总额7000万元而言,第一次交易单独来看对乙公司而言并不经济,和第二次交易一并考虑才反映真正的经济影响,此外,如果在两次交易期间A公司进行了利润分配,也将据此调整对价,说明两次交易是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综上所述,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两次交易应作为“一揽子交易”,按照分步处置子公司股权至丧失控制权并构成“一揽子交易”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取得控制权日,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会计处理:
①确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的处理。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③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根据准则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
【例题·综合题】A公司为母公司,其子公司包括甲公司、乙公司。有关投资业务如下:
(1)2012年1月1日,甲公司自母公司A公司处取得同一控制下的乙公司25%的股份,实际支付款项6000万元,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相关手续于当日办理完毕。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2000万元(假定与公允价值相等)。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6000
贷:银行存款6000
由于初始投资成本6000万元大于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5500万元(22000×25%),所以不需要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
(2)2012年至2013年度,乙公司共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注:二个年度合并编制一笔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250(1000×25%)
贷:投资收益250
(3)2014年1月1日,甲公司以定向增发20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公允价值为4.5元)的方式购买同一控制下A公司所持有的乙公司40%股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进一步取得投资后,甲公司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当日,乙公司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3000万元。假定甲公司和乙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相同,均按照10%的比例提取盈余公积。
甲公司和乙公司一直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上述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影响。甲公司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①确定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合并日追加投资后甲公司持有乙公司股权比例=25%+40%=65%
合并日甲公司享有乙公司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份额=23000×65%=14950(万元)
②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的处理。
原25%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在合并日的原账面价值为6250万元(6000+1000×25%)。
追加投资(40%)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为2000万元。
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为8250万元(6250+2000)。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为6700万元(14950-8250)。
借:长期股权投资1495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6000
——损益调整250
股本2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6700
2.非同一控制下形成控股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为了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放弃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均应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基于上述原则,购买方应当按照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企业合并成本
合并成本=支付价款或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或承担的负债的公允价值+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注意问题:
①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发行债券方式进行的企业合并,与发行债券相关的佣金、手续费等应计入债务性债券的初始计量金额。
③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与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佣金、手续费等应自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收入中扣减。
(2)付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的处理
采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控股合并时,支付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分为不同情况处理:
①合并对价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②合并对价为长期股权投资或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③合并对价为存货的,应当作为销售处理,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
④合并对价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以其公允价值确认其他业务收入,同时结转其他业务成本。
(3)企业合并成本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差额的处理
①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确认为商誉。控股合并的情况下,该差额是指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予列示的商誉。
②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部分,应计入合并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在控股合并的情况下,上述差额应体现在合并当期的合并利润表中,不影响购买方的个别利润表。
(4)一次交换交易,一步取得股权形成控制的企业合并会计核算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购买日按企业合并成本(不含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支付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有关“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涉及以库存商品等作为合并对价的,应按库存商品的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并同时结转相关的成本。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