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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投资第4课

发布时间:2021-09-25 14:50:07

『壹』 什么是投资保险投资型保险定义

投资型保险是人寿保险的一个分支,这类保险是属于创新型寿险,投资型保险分为三类分红险、万能寿险、投资连结险。其中分红险投资策略较保守,收益相对其他投资险为最低,但风险也最低万能寿险设置保底收益,保险公司投资策略为中长期增长投资连结险无保底收益,所以存在较大风险但潜在增值性也最大。

『贰』 什么是投资型保险

投资型保险是人寿保险下面一个分支,这类保险是属于创新型寿险,最初是西方国家为防止经济波动或通货膨胀对长期寿险造成损失而设计的,之后演变为客户和保险公司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一种金融投资工具。投资型保险分为三类:分红险、万能寿险、投资联结险。其中分红险投资策略较保守,收益相对其他投资险为最低,但风险也最低;万能寿险设置保底收益,保险公司投资策略为中长期增长,主要投资工具为国债、企业债券、大额银行协议存款、证券投资基金,存取灵活,收益可观;投资联结险主要投资工具和万能险相同不过投资策略相对进取,无保底收益,所以存在较大风险但潜在增值性也最大。
购买流程:客户认真了解后自愿确认投保方案,填写投保申请书,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财务状况等相关信息,并签字确认计划建议书,凭此向保险公司书面提出邀约申请(根据保监会的规定,从2009年5月开始,需要同时提供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缴费帐号的存折或者银行卡的复印件。
只要身体健康不超过60岁的中国公民基本都可以购买投资现,对于不同的投资险种对投保人的年龄限制要求也不一样,不同的险种产品每个月或者每年的缴费金额也不一样,详情可咨询保险代理业务员。

『叁』 什么是投资型保险

对于投资型保险,官方解释如下:
投资型保险是人寿保险下面一个分支,这类保险是属于创新型寿险,最初是西方国家为防止经济波动或通货膨胀对长期寿险造成损失而设计的,之后演变为客户和保险公司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一种金融投资工具。
投资型保险分为三类:分红险、万能寿险、投资联结险。其中分红险投资策略较保守,收益相对其他投资险为最低,但风险也最低;万能寿险设置保底收益,保险公司投资策略为中长期增长,主要投资工具为国债、企业债券、大额银行协议存款、证券投资基金,存取灵活,收益可观;投资联结险主要投资工具和万能险相同不过投资策略相对进取,无保底收益,所以存在较大风险但潜在增值性也最大。
而对于投资型保险,通俗定义是这样的:
投资型保险是近十余年被大众广为关注的险种,属于创新型产品,它在基本的保障功能上加入了投资功能,由专业化的投资团队进行账户资金管理。期满后将投资本金及其收益返还给投保人。并随合同附赠客户一款传统险产品,以实现银行客户投资增值兼顾风险保障的理财需求。

『肆』 为什么说商业保险具有投资性

一般来说,多数商品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当买家付完钱后,卖家交付商品,此交易则算达成,商家与消费者的买卖关系也算终结了。至于很多售后服务,则算作是促成交易达成的附加物。
而保险产品不同的是,当投保人缴纳了保险产品的费用后,交易不是结束,反而使刚刚开始。因为保险人向投保人做出一项承诺,该承诺的实质内容是: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发生了保险合同中所规定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将依照承诺做出保险赔偿或给付。
这从一定意义上讲,保险产品是投资未来的商品,是将未来风险转嫁出去的方式之一,这便具备了一定的投资性质。最典型的险种是终身寿险,保险公司要对被保险人负责,直至被保险人去世时终止。终身人寿保险以人的最终寿命为保险事故,在事故发生时,由保险人给付一定保险金额的保险。

『伍』 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第四章 资产托管

保险公司的股票资产托管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安全保管保险公司的资金和股票资产;
(二)根据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三)监督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运作;
(四)对保险公司托管的股票资产进行估值;
(五)定期向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提供股票资产托管报告;
(六)根据中国保监会的监管要求,向中国保监会报送股票资产的相关数据,定期和不定期地提供股票资产的风险评估、绩效评估等报告;
(七)完整保存股票资产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有关托管股票资产的凭证、交易记录、合同等重要资料应当保存15年以上;
(八)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保险公司的股票资产托管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保险公司托管的股票资产与其自有资产混合管理;
(二)将保险公司托管的股票资产与其他托管资产混合管理;
(三)将不同保险公司托管的股票资产混合管理;
(四)挪用保险公司托管的股票资产;
(五)利用保险公司托管的股票资产及相关信息为自己或者第三人谋利;
(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相关规定或者托管协议;
(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保险公司应当与股票资产托管人签订托管协议。托管协议必须载明下列内容:
(一)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的股票资产托管人的义务;
(二)股票资产托管人违反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义务、中国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更换股票资产托管人的,保险公司有权提前终止托管协议。 保险机构投资者的股票投资决策、研究、交易、清算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得从事内幕交易。
前款所称内幕交易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的规定认定。 保险机构投资者从事股票投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不同性质的保险资金证券账户之间转移利润;
(二)采用非法手段融资购买股票;
(三)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行为。 保险机构投资者不得以下列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
(一)通过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三)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保险机构投资者的股票投资风险控制制度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资决策流程;
(二)投资授权制度;
(三)研究报告制度;
(四)股票范围选择制度;
(五)风险评估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六)职业道德操守准则;
(七)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机制。
保险公司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从事股票投资的,其股票投资风险控制制度还至少应当包括股票托管制度。
保险公司直接从事股票投资的,其股票投资风险控制制度还至少应当包括股票托管制度、股票交易管理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票投资风险控制制度还至少应当包括股票交易管理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 保险机构投资者投资股票,作出下列重大决策前,必须制作书面研究报告:
(一)单项投资资金超过保险机构投资者确定的金额以上的;
(二)涉及可投资股票资产5%以上的;
(三)投资组合或者投资方向需要重大调整的;
(四)股票选择范围标准需要重大调整的;
(五)股票投资风险容忍度需要重大调整的。 保险机构投资者确定可投资的股票范围,应当考虑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收益能力、信息透明度、股票流动性等各项指标。
保险机构投资者必须在可投资的股票范围之内投资股票。 保险机构投资者应当在投资前确定股票投资业绩衡量基准,并以绩优、蓝筹及流动性强的股票所确定的指数为该基准的参考。
保险业的股票投资业绩衡量基准,由中国保监会另行规定。 保险机构投资者运用下列资金,应当分别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分别核算:
(一)传统保险产品的资金;
(二)分红保险产品的资金;
(三)万能保险产品的资金;
(四)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资金;
(五)中国保监会规定需要独立核算的保险产品资金。 保险机构投资者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的席位进行股票交易的,该证券经营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稳健,净资本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上;
(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
(三)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全额存入具有从事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
(四)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分别设立自营结算备付金账户和客户结算备付金账户;
(五)其上海、深圳两个交易所的自营业务席位和非自营业务席位分别设立;
(六)通讯条件和交易设施高效、安全,符合股票交易的要求,信息服务全面;
(七)具备证券市场研究实力,能及时提供咨询服务;
(八)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受中国证监会处罚,且未处于立案调查过程中;
(九)诚信方面无不良记录,最近1年无占用或者挪用客户保证金和证券的行为;
(十)书面承诺接受中国保监会对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交易情况的检查,并向中国保监会如实提供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交易的各种资料;
(十一)当地的营业部管理规范、经营良好、服务功能齐全;
(十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险机构投资者选择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的席位进行股票投资交易的,应当与其总部签订相关协议。协议应当载明本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十)项规定的证券经营机构的义务,证券经营机构违反上述义务、中国保监会要求保险机构投资者更换的,保险机构投资者有权提前终止协议。
保险机构投资者应当在签订前款规定协议之日起5日内,将协议副本报送中国保监会。 保险机构投资者负责股票投资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5年以上证券或者金融工作经历;
(三)熟悉证券投资运作,具备必要的金融和法律知识;
(四)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险机构投资者从事股票投资的主要业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3年以上证券或者金融工作经历;
(三)熟悉证券业务规则及操作程序;
(四)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所称主要业务人员是指从事股票投资业务的主管及主要操作人员。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直接从事股票投资的保险公司,其从事股票投资的主要业务人员数量应当与股票投资规模相适应,并应当具备相应数量的宏观经济、行业分析、金融工程等方面的研究人员。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直接从事股票投资的保险公司运用的股票资产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从事股票投资的主要业务人员不得少于5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保险机构投资者负责股票投资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
(一)曾经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等罪行被判处刑罚的;
(二)曾经因赌博、吸毒、嫖娼、欺诈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三)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公司、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并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或者直接领导责任,自该公司、企业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5年的;
(四)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或者中国保监会调查的;
(五)个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六)曾被金融监管机构决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在金融机构任职,期限未届满的。

『陆』 个人保险投资原则有哪些

保险是现代家庭投资理财的一种明智选择,是家庭未来生活保障的需要。购买保险要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保险项目及保险金额。从保险的回报来看,购买的保险最好不是单一的,以组合为佳。

1.明确投保目的,选择合适险种

在准备投保之前,投保者应先明确自己的投保目的,有了明确的目的才能选择合适的险种。是财产保险还是人身保险?是人寿保险还是意外伤害保险?为了自己退休后生活有保障,就应选择个人养老保险;为了将来子女受到更好的教育,就要选择少儿保险等。总之,要避免因选错险种而造成买了保险却得不到预期保障的情况出现。

选择合适险种,投保人应从三个因素考虑:

(1)适应性。投保要根据自己或家人需要保障的范围来考虑。例如,没有医疗保障的人,可买一份“重大疾病保险”,这样一旦因重大疾病住院而使用的费用就转嫁给了保险公司,适应性很明确。

(2)经济支付能力。买寿险是一项长期性的投资,每年都需要缴存一定的保费,每年的保费开支必须取决于自己的收入能力,一般来说以家庭年收入的10%~20%较为合适。

(3)选择性。无论是家庭还是个人都不可能投保保险公司开办的所有险种,只能根据家庭的经济能力和适应性选择部分险种。在经济能力有限的情况下,为成人投保比为独生子女投保更实际,因为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其生活的风险总体上要比小孩高。当然如果财力丰厚,家中每人各取所需而投保是最好不过的了。

2.量力而行,确定保险金额

一般来说,财产保险金额应当与家庭财产保险价值大致相等。如果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合同中超额部分是无效的;如果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除非保险合同另有约定,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或只能以保险金额为限赔偿。

如一台洗衣机价值2000元,投保人投保的保险金额却是3000元,那么超过的1000元无效,一旦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最多也只是支付2000元。同时,应注意保险标的折旧问题,如一台用了几年的电视机,它的保险价值不应是购买时的价格,而是折旧后的实际价值。重复投保,即同种保险标的,向多家保险公司投保,法律虽然不禁止这种行为,但同样的重复投保的累计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一旦出险,保险公司将采取分摊赔偿金的办法,防止被保险人获得超额保险金。所以,为了得到多份赔偿而重复投保行为是不可取的。

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一般由投保人自己确定,有的可以投保多份,投保人必须考虑自己的支付能力,不能为追求高额保险金而不考虑自己的经济能力。否则,一旦出现不能承担保险费的情况,不但保险成了泡影,已缴的保险费也将蒙受很大损失,得不偿失。

确定适度的保险金额可从两方面来考虑:

(1)人寿保险的保险金额应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一般来说,投保人在确定保险金额时可以考虑疾病医疗费、子女教育金、退休养老金、丧葬费、遗属生活费等。

(2)确定人寿保险的保险金额还要根据投保人缴付保险费的能力。如果保险金额定得过高,一旦将来家庭或个人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就会因无力缴纳保费而中断保险,影响保障的程度;而保险金额定得过低,则不足以保障受益人的家庭生活的安定。所以签定保险合同,一定要有全局的考虑,既要长远打算,又要根据实际的需要和能力确定适度的保险金额。

3.保险期限长短相配

保险期限长短直接影响到保险金额的多寡、时间的分配、险种的决定,直接关系到投保人的经济利益。比如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一般是以一年为期,有些也可以选择半年期,投保人可在期满后选择续保或停止投保。人寿保险通常是多年期的,投保人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时间跨度、交纳保费的期限以及领取保险金的时间。

4.合理搭配险种

选择人身保险可以在保险项目上进行组合,如购买一个至二个主险附加意外伤害、疾病医疗保险,使保障性更高。在综合考虑所有需要投保的项目时,还需要进行全面安排,应避免重复投保,使投保的资金能够发挥最大作用。例如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差工作的人,就应该买一项专门的人身意外保险,而不要每次购买乘客人身意外保险,这样不但可以节省保费,而且在其他情况下所出现的人身意外,也会得到赔偿。如果你正准备购买多项保险,应当尽量以综合的方式投保。因为,它可以避免各个单独保单之间可能出现的重复,从而节省保险费,得到较大的费率优惠。

『柒』 保险公司为什么要进行投资,以及如何进行投资

不这样做哪来的钱赔付给那些客户呀?就靠那些保费是不够给的。

『捌』 商业保险怎样投资

自由投资,把握未来
(三十八岁)
钟先生今年38岁,现为一家股份公司的总监,月薪20000元,公司有社保,拥有一定的股票和债券,同时想在保险这个市场上做定量的投资,准备一次性投资30万元:

养老险保险责任(保额15万):
一、身故保险金
二、全残保险金
三、续保奖金

利益简述:
1、到客户43岁时,客户账户中拥有40万元
2、从保单生效后,每隔10年领取20万元,截止到60岁时共领取了40万
3、到客户60岁时开始领取养老金,每月领取2000元,二十年共计领取了48万
4、到客户80岁养老金领取完后,再从账户中一次性提取100万,账户余额49万
5、累积客户满一百岁时,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180万
可附加保障:
1、一份综合意外医疗保障计划(38岁投保需289元,可续保至65周岁)享受:
意外身故、残疾、烧伤8万元、全残4万元
手术费1000、床位膳食费200、住院医疗费800、每日补贴20、意外门急诊500
注:商业医疗保险治疗需前往两级以上医院,报销为医保范围用药的80 %!
2、一份重疾险,保障到88岁,缴费20年,保额5万,年缴1500多,累计缴费三万,可获得40种重疾保障,享受四重重疾赔付机制,同时享有周年红利和终了红利,到88岁合同终止时一次性领取5万元满期金!
3、一份定期寿险,缴费至60周岁,保障到至60周岁,7790元可获得100万的身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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