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债券投资方法不同。债券各类有:
一、按发行主体划分
1.政府债券
政府债券是政府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债券。主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等,其中最主要的是国债。国债因其信誉好、利率优、风险小而又被称为“金边债券”。除了政府部门直接发行的债券外,有些国家把政府担保的债券也划归为政府债券体系,称为政府保证债券。这种债券由一些与政府有直接关系的公司或金融机构发行,并由政府提供担保。
2.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是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在我国金融债券主要由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发行。金融机构一般有雄厚的资金实力,信用度较高,因此金融债券往往有良好的信誉。
3.公司(企业)债券
在国外,没有企业债和公司债的划分,统称为公司债。在我国,企业债券是按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发行与交易、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债券,在实际中,其发债主体为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因此,它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政府信用。公司债券管理机构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债主体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法人,在实践中,其发行主体为上市公司,其信用保障是发债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持续赢利能力等。公司债券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统一登记托管,可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信用风险一般高于企业债券。2008年4月15日起施行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进一步促进了企业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行,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成为我国商业银行越来越重要的投资对象。
二、按财产担保划分
1.抵押债券
抵押债券是以企业财产作为担保的债券,按抵押品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一般抵押债券、不动产抵押债券、动产抵押债券和证券信托抵押债券。以不动产如房屋等作为担保品,称为不动产抵押债券;以动产如适销商品等作为提供品的,称为动产抵押债券;以有价证券如股票及其他债券作为担保品的,称为证券信托债券。一旦债券发行人违约,信托人就可将担保品变卖处置,以保证债权人的优先求偿权。
2.信用债券
信用债券是不以任何公司财产作为担保,完全凭信用发行的债券。政府债券属于此类债券。这种债券由于其发行人的绝对信用而具有坚实的可靠性。除此之外,一些公司也可发行这种债券,即信用公司债。与抵押债券相比,信用债券的持有人承担的风险较大,因而往往要求较高的利率。为了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发行这种债券的公司往往受到种种限制、只有那些信誉卓著的大公司才有资格发行。除此以外在债券契约中都要加入保护性条款,如不能将资产抵押其他债权人、不能兼并其他企业、未经债权人同意不能出售资产、不能发行其他长期债券等。
三、按债券形态分类
1.实物债券(无记名债券)
实物债券是一种具有标准格式实物券面的债券。它与无实物票卷相对应,简单地说就是发给你的债券是纸质的而非电脑里的数字。
在其券面上,一般印制了债券面额、债券利率、债券期限、债券发行人全称、还本付息方式等各种债券票面要素。其不记名,不挂失,可上市流通。实物债券是一般意义上的债券,很多国家通过法律或者法规对实物债券的格式予以明确规定。实物债券由于其发行成本较高,将会被逐步取消。
2.凭证式债券
凭证式国债是指国家采取不印刷实物券,而用填制“国库券收款凭证”的方式发行的国债。我国从1994年开始发行凭证式国债。凭证式国债具有类似储蓄、又优于储蓄的特点,通常被称为“储蓄式国债”,是以储蓄为目的的个人投资者理想的投资方式。从购买之日起计息,可记名、可挂失,但不能上市流通。与储蓄类似,但利息比储蓄高。
3.记帐式债券
记帐式债券指没有实物形态的票券,以电脑记帐方式记录债权,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发行和交易。我国通过沪、深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发行和交易的记账式国债就是这方面的实例。如果投资者进行记账式债券的买卖,就必须在证券交易所设立账户。所以,记账式国债又称无纸化国债。
四、按是否可转换划分
1.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指在特定时期内可以按某一固定的比例转换成普通股的债券,它具有债务与权益双重属性,属于一种混合性筹资方式。由于可转换债券赋予债券持有人将来成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因此其利率通常低于不可转换债券。若将来转换成功,在转换前发行企业达到了低成本筹资的目的,转换后又可节省股票的发行成本。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行可转换债券应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发行公司应同时具备发行公司债券和发行股票的条件。
在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是指能够转换成股票的企业债券,兼有股票和普通债券双重特征。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有转股价格。在约定的期限后,投资者可以随时将所持的可转券按股价转换成股票。可转换债券的利率是年均利息对票面金额的比率,一般要比普通企业债券的利率低,通常发行时以票面价发行。转换价格是转换发行的股票每一股所要求的公司债券票面金额。
2.不可转换债券
不可转换债券是指不能转换为普通股的债券,又称为普通债券。由于其没有赋予债券持有人将来成为公司股东的权利,所以其利率一般高于可转换债券。
五、按付息的方式划分
1.零息债券
零息债券,也叫贴现债券,是指债券券面上不附有息票,在票面上不规定利率,发行时按规定的折扣率,以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发行,到期按面值支付本息的债券。从利息支付方式来看,贴现国债以低于面额的价格发行,可以看作是利息预付,因而又可称为利息预付债券、贴水债券。是期限比较短的折现债券。
2.定息债券
固定利率债券是将利率印在票面上并按期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的债券。该利率不随市场利率的变化而调整,因而固定利率债券可以较好地抵制通货紧缩风险。
3.浮息债券
浮动利率债券的息票率是随市场利率变动而调整的利率。因为浮动利率债券的利率同当前市场利率挂钩,而当前市场利率又考虑到了通货膨胀率的影响,所以浮动利率债券可以较好地抵制通货膨胀风险。其利率通常根据市场基准利率加上一定的利差来确定。浮动利率债券往往是中长期债券。
② 债券市场的种类及特点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措资金而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并且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券债务凭证。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又被称为固定利息证券。债券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基本要素:1.票面价值;2.价格;3.偿还期限。
债券的类型:
对债券可以从各种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并且随着人们对融通资金需要的多角化,不断会有各种新的债券形式产生。目前,债券的类型大体有以下几种。
一、按发行主体分类有:
1.政府债券;
2.金融债券;
3.公司债券;
4.国际债券。
二、按偿还期限分类有:
1.短期债券;
2.中期债券;
3.长期债券;
4.永久债券。
三、按利息的支付方式分类有:
1.附息债券;
2.贴现债券,又称贴水债券。
四、按债券的利率浮动与否分类有:
1.固定利率债券;
2.浮动利率债券。
五、按是否记名分类有:
1.记名债券;
2.不记名债券。
六、按有无抵押担保分类有:
1.信用债券,也称无担保债券;
2.担保债券。
七、按债券本金的偿还方式分类有:
1.期满偿还债券;
2.期中偿还债券;
3.延期偿还债券。
③ 债券的种类有哪些
债券的种类依划分标准的不同而不同。目前,我国的债券按发行主体,主要分为政府债券(主要为国库券)、企业债券和金融债券三种。这三种债券对投资者的投资选择有不同影响。
一般讲,政府债券由国家发行,在各类债券中信誉是最高的,资信可靠,投资风险小,但实际收益率低于其他债券的收益率;企业债券是由企业或企业集团为筹资而发行的债券,其债券信誉低于政府债券或金融债券;金融债券是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信誉高于企业债券,低于政府债券,风险和实际收益率介于二者之间。
从目前看,企业债券发展很快,但认购对象多是企事业单位和内部职工,发行范围也比较狭窄,仅限于某一地区或某一企业。除上海等少部分地区外,绝大多数的企业债券不能上市交易,因此,不能吸引全国广大的投资者。当然,具体到某一地区、某一企业,企业债券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往往会大于国库券和金融债券。但企业债券收益高,风险也大,投资前必须对发行公司的信誉和债券质量予以充分重视。(剖析主流资金真实目的,发现最佳获利机会!)
金融债券到期时,按票面金额还本付息,逾期不再计息,而且债券可以转让、继承、抵押,发行对象主要是城乡居民个人,利率高于同期同档储蓄利率水平。所以,对投资保值、减少风险的投资者或用于充当贮藏手段的广大居民,不失为一种良好的投资对象。但金融债券目前不能挂牌上市交易,债券只能到期时到原发售银行兑付,对主要想取得收益的投资者缺少吸引力。
国库券是目前我国广大投资者交易的主要对象,并且已基本上形成了全国性的国库券交易市场。在各大城市的交易网点,全国、省、市的报刊,定期或不定期地公布全国和本地的国库券交易行情,为投资者投资提供了便利。而且,国库券的收益率一般也高于同期定期储蓄存款的实际利息收入水平,越来越受到广大投资者的重视,再加上从1989年起我国发行了保值公债,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人们不愿购买国债的心理,使国库券成为投资者最主要的选择对象和取得收益的主要手段。但也应看到,自我国发行国库券以来,尽管在国库券的期限、转让、种类、利率等方面有了较大的变化。但由于国库券的转让市场主要集中于大中城市,国债的流通性或变现性受到限制,交易对象仅限于个人,向企业发行的国库券不能转让,转让价格有时低于面值,使持有人得不到利息或亏本,影响单位和个人认购国库券的积极性。
④ 债券投资风险的种类有哪些
一般来说,债券的主要风险形式有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政策风险、违约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前三者属于系统风险,而后两种属于非系统风险。
一、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市场利率变动导致债券价格与收益发生变动的风险。由于大多数债券有固定的利率及偿还价格,市场利率波动将引起债券价格反方向变化。当市场利率上升并超过债券票面利率时,投资人就不愿意购买债券,导致债券需求下降,债券价格因此下跌。反之,当市场利率下跌至低于债券票面利率时,投资者就会争相购买债券,使债券需求量上升,价格上涨。此外,债券利率风险与债券持有期限的长短密切相关,期限越长,利率风险就越大。
二、通货膨胀风险
通货膨胀风险又称为购买力风险,是指由于通货膨胀而使债券到期或出售时所获得的现金的购买力减少,从而使投资者的实际收益低于名义收益的风险。在通货膨胀情况下,货币的购买力就要下降,而债券是一种货币性资产,债券发行者在协议中承诺付给债券持有人的利息和本金都是事先约定好的固定金额,此金额不会因通货膨胀而有所增加,其结果是债券持有人从债券投资中得到的货币的实际购买力越来越低。
三、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是指由于国家或地方政府的经济政策变化导致债券价格发生波动而产生的风险。它具有多种形式,如投资人购买某种债券时,国家并不要求对其利息收入纳税,但在后期突然宣布债券要交利息税,就使投资者的实际收益率下降;又如,投资者购买免税的政府债券,就面临着利息税下调的风险,因为利息税越高,免税价值越大,该债券的价格就越高。
四、违约风险
违约风险也称为信用风险,是指债券发行人不能履行合约规定的义务,无法按期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而产生的风险。企业发行债券后,其营运成绩、财务状况都直接反映在债券的市场价格上,一旦企业的营运状况不良,企业就有可能丧失还本付息的能力,债券的市场价格就会下降。一般而言,政府债券被认为是无违约风险的“金边债券”。
五、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债券持有人打算出售债券获取现金时,其所持有债券不能按目前合理的市场价格在短期内出售而形成的风险,又称为变现能力风险。如果一种债券能够在较短时间内按市价大量出售,则说明这种债券的流动性较强,投资于这种债券所承担的流动性风险较小;反之,如果一种债券按市价卖出很困难,则说明其流动性较差,投资者会因此而遭受损失。一般来说,政府债券以及一些著名的大公司债券的流动性较强。
⑤ 债券分为哪些种类
按照不同的划分方式,债券可分为不同种类。主要的划分方式有12种,对应的种类如下。
一、按发行主体划分
1.政府债券
政府债券是政府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债券。主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等,其中最主要的是国债。
2.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是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
3.公司(企业)债券
在国外,没有企业债和公司债的划分,统称为公司债。在我国,企业债券是按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发行与交易、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债券,在实际中,其发债主体为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因此,它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政府信用。
二、按财产担保划分
1.抵押债券
抵押债券是以企业财产作为担保的债券,按抵押品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一般抵押债券、不动产抵押债券、动产抵押债券和证券信托抵押债券。
2.信用债券
信用债券是不以任何公司财产作为担保,完全凭信用发行的债券。政府债券属于此类债券。
三、按债券形态分类
1.实物债券(无记名债券)
实物债券是一种具有标准格式实物券面的债券。它与无实物票卷相对应,简单地说就是发给你的债券是纸质的而非电脑里的数字。
2.凭证式债券
凭证式国债是指国家采取不印刷实物券,而用填制“国库券收款凭证”的方式发行的国债。
3.记帐式债券
记帐式债券指没有实物形态的票券,以电脑记帐方式记录债权,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发行和交易。
四、按是否可转换划分
1.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指在特定时期内可以按某一固定的比例转换成普通股的债券,它具有债务与权益双重属性,属于一种混合性筹资方式。
2.不可转换债券
不可转换债券是指不能转换为普通股的债券,又称为普通债券。由于其没有赋予债券持有人将来成为公司股东的权利,所以其利率一般高于可转换债券。
五、按付息的方式划分
1.零息债券
零息债券,也叫贴现债券,是指债券券面上不附有息票,在票面上不规定利率,发行时按规定的折扣率,以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发行,到期按面值支付本息的债券。
2.定息债券
固定利率债券是将利率印在票面上并按期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的债券。
3.浮息债券
浮动利率债券的息票率是随市场利率变动而调整的利率。
六、按能否提前偿还划分
1.可赎回债券
可赎回债券是指在债券到期前,发行人可以以事先约定的赎回价格收回的债券。
2.不可赎回债券
不可赎回债券是指不能在债券到期前收回的债券。
七、按偿还方式不同划分
1.一次到期债券
一次到期债券是发行公司于债券到期日一次偿还全部债券本金的债券。
2.分期到期债券
分期到期债券可以减轻发行公司集中还本的财务负担。
八、按计息方式分类
1.单利债券
单利债券指在计息时,不论期限长短,仅按本金计息,所生利息不再加入本金计算下期利息的债券。
2.复利债券
复利债券与单利债券相对应,指计算利息时,按一定期限将所生利息加入本金再计算利息,逐期滚算的债券。
3.累进利率债券
累进利率债券指年利率以利率逐年累进方法计息的债券。累进利率债券的利率随着时间的推移,后期利率比前期利率更高,呈累进状态。
九、按债券是否记名分类
1.记名公司债券
在公司债券上记载持券人姓名或名称的债券。
2.无记名债券
没有在公司债券上记载持券人姓名或名称的债券。
十、按是否盈余分配分类
1.参加公司债券
债权人除享有到期向公司请求还本付息的权利外,还有权按规定参加公司盈余分配的债券,为参加公司债券。
2.不参加公司债券。
债权人放弃使用参加公司盈余分配的债券项目,为不参加公司债券。
十一、按募集方式分类
1.公募债券
指向社会公开发行,任何投资者均可购买的债券,向不特定的多数投资者公开募集的债券,它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转让。
2.私募债券
是指向与发行者有特定关系的少数投资者募集的债券,其发行和转让均有一定的局限性。私募债券的发行手续简单,一般不能在证券市场上交易。公募债券与私募债券在欧洲市场上区分并不明显,可是在美国与日本的债券市场上,这种区分是很严格的,并且也是非常重要的。
十二、按能否上市分类
1.上市债券
可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债券,为上市债券。
2.非上市债券。
没有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债券,为非上市债券。
(5)债券投资者种类扩展阅读
尽管债券种类多种多样,但是在内容上包含了相同的基本要素。这些基本要素具体包括:
1.债券面值
指的是债券的票面价值,是发行人对债券持有人在债券到期后应偿还的本金数额,也是企业向债券持有人按期支付利息的计算依据。
债券的面值与债券实际的发行价格并不一定是一致的,发行价格大于面值称为溢价发行,小于面值称为折价发行,等价发行称为平价发行。
2.偿还期
指的是指企业债券上载明的偿还债券本金的期限,即债券发行日至到期日之间的时间间隔。公司要结合自身资金周转状况及外部资本市场的各种影响因素来确定公司债券的偿还期。
3.付息期
指企业发行债券后的利息支付的时间。它可以是到期一次支付,或1年、半年或者3个月支付一次。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和通货膨胀因素的情况下,付息期对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收益有很大影响。到期一次付息的债券,其利息通常是按单利计算的;而年内分期付息的债券,其利息是按复利计算的。
4.票面利率
指债券利息与债券面值的比率,是发行人承诺以后一定时期支付给债券持有人报酬的计算标准。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主要受到银行利率、发行者的资信状况、偿还期限和利息计算方法以及当时资金市场上资金供求情况等因素的影响。
5.发行人名称
指明债券的债务主体,为债权人到期追回本金和利息提供依据。
注意:债券票面的基本要素在发行时并不一定全部在票面印制出来。例如,在很多情况下,债券发行者是以公告或条例形式向社会公布债券的期限和利率。
参考资料:网络—债券
⑥ 债券有那些种类
你好,债券可依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1)按发行主体分类:根据发行主体的不同,债券可以分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
(2)按付息方式分类:根据债券发行条款中是否规定在约定期限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债券可分为零息债券、附息债券、息票累积债券三类。
(3)按债券形态分类:债券有不同的形式,根据债券券面形式可以分为实物债券、凭证式债券和记账式债券。
⑦ 我国债券市场常见的投资品种有哪些
1.政府债券
政府债券是政府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债券。主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等,其中最主要的是国债。国债因其信誉好、利率优、风险小而又被称为“金边债券”。除了政府部门直接发行的债券外,有些国家把政府担保的债券也划归为政府债券体系,称为政府保证债券。这种债券由一些与政府有直接关系的公司或金融机构发行,并由政府提供担保。
中国历史上发行的国债主要品种有国库券和国家债券,其中国库券自1981年后基本上每年都发行。主要对企业、个人等;国家债券曾经发行包括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国家建设债券、财政债券、特种债券、保值债券、基本建设债券,这些债券大多对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基金等定向发行,部分也对个人投资者发行。 向个人发行的国库券利率基本上根据银行利率制定,一般比银行同期存款利率高1~2个百分点。在通货膨胀率较高时,国库券也采用保值办法。
2.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是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在我国金融债券主要由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发行。金融机构一般有雄厚的资金实力,信用度较高,因此金融债券往往有良好的信誉。
3.公司(企业)债券
在国外,没有企业债和公司债的划分,统称为公司债。在我国,企业债券是按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发行与交易、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债券,在实际中,其发债主体为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因此,它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政府信用。公司债券管理机构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债主体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法人,在实践中,其发行主体为上市公司,其信用保障是发债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持续赢利能力等。公司债券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统一登记托管,可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信用风险一般高于企业债券。2008年4月15日起施行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进一步促进了企业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行,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成为我国商业银行越来越重要的投资对象。
按财产担保划分
1.抵押债券
抵押债券是以企业财产作为担保的债券,按抵押品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一般抵押债券、不动产抵押债券、动产抵押债券和证券信托抵押债券。以不动产如房屋等作为担保品,称为不动产抵押债券;以动产如适销商品等作为提供品的,称为动产抵押债券;以有价证券如股票及其他债券作为担保品的,称为证券信托债券。一旦债券发行人违约,信托人就可将担保品变卖处置,以保证债权人的优先求偿权。
2.信用债券
信用债券是不以任何公司财产作为担保,完全凭信用发行的债券。政府债券属于此类债券。这种债券由于其发行人的绝对信用而具有坚实的可靠性。除此之外,一些公司也可发行这种债券,即信用公司债。与抵押债券相比,信用债券的持有人承担的风险较大,因而往往要求较高的利率。为了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发行这种债券的公司往往受到种种限制、只有那些信誉卓著的大公司才有资格发行。除此以外在债券契约中都要加入保护性条款,如不能将资产抵押其他债权人、不能兼并其他企业、未经债权人同意不能出售资产、不能发行其他长期债券等。
按债券形态分类
1.实物债券(无记名债券)
实物债券是一种具有标准格式实物券面的债券。它与无实物票卷相对应,简单地说就是发给你的债券是纸质的而非电脑里的数字。
在其券面上,一般印制了债券面额、债券利率、债券期限、债券发行人全称、还本付息方式等各种债券票面要素。其不记名,不挂失,可上市流通。实物债券是一般意义上的债券,很多国家通过法律或者法规对实物债券的格式予以明确规定。实物债券由于其发行成本较高,将会被逐步取消。
2.凭证式债券
凭证式国债是指国家采取不印刷实物券,而用填制“国库券收款凭证”的方式发行的国债。我国从1994年开始发行凭证式国债。凭证式国债具有类似储蓄、又优于储蓄的特点,通常被称为“储蓄式国债”,是以储蓄为目的的个人投资者理想的投资方式。从购买之日起计息,可记名、可挂失,但不能上市流通。与储蓄类似,但利息比储蓄高。
3.记帐式债券
记帐式债券指没有实物形态的票券,以电脑记帐方式记录债权,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发行和交易。我国通过沪、深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发行和交易的记账式国债就是这方面的实例。如果投资者进行记账式债券的买卖,就必须在证券交易所设立账户。所以,记账式国债又称无纸化国债。
记账式国债购买后可以随时在证券市场上转让,流动性较强,就像买卖股票一样,当然,中途转让除可获得应得的利息外(市场定价已经考虑到),还可以获得一定的价差收益(不排除损失的可能),这种国债有付息债券与零息债券两种。付息债券按票面发行,每年付息一次或多次,零息债券折价发行,到期按票面金额兑付。中间不再计息。
由于记帐式国债发行和交易均无纸化,所以交易效率高,成本低,是未来债券发展的趋势。
记帐式国债与凭证式国债的区别:
1.在发行方式上,记帐式国债通过电脑记帐、无纸化发行,而凭证式国债是通过纸质记帐凭证发行;
2.在流通转让方面,记帐式国债可自由买卖,流通转让也较方便、快捷。凭证式国债只能提前兑取,不可流通转让,提前兑取还要支付手续费;
3.在还本付息方面,记帐式国债每年付息,可当日通过电脑系统自动到帐,凭证式国债是到期后一次性支付利息,客户需到银行办理。
4.在收益性上,记账式国债要略好于凭证式国债,通常记账式国债的票面利率要略高于相同期限的凭证式国债。
⑧ 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有哪些
主要以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等机构为主,三类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托管量占比达到85%左右,其中商业银行就达到了70%。
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平稳较快发展,市场规模已居于世界前列,形成了以银行间市场为主、交易所市场及商业银行柜台市场为辅、互联互通、分工合理的市场格局,有90%以上的债券托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跨越式发展,使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社会融资结构、完善金融宏观调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与商业银行关系密切。在1997年银行间债券市场成立之初,商业银行即作为首批市场成员进行债券现券和回购交易。目前,商业银行是银行间债券市场主要的做市商机构,是央行公开市场业务的一级交易商,是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核心成员,也是国债承销团的主要成员,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去年以来,商业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主导地位遭到市场个别人士的质疑,一种观点认为,商业银行持债比重高,单一的投资者结构使得债券市场成为买方市场;还有观点认为,商业银行持有债券与贷款一样仍属于间接融资,银行体系存在较高的系统性风险。上述观点明显混淆了债券与贷款间的差别,漠视近年来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所发生的深刻变化,同时也忽视了我国是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这一现实。
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
已日趋多样化
尽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展初期,商业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居主导地位,但随着市场发展,近年来商业银行“独大”的局面已有所改变,一是银行间本币市场成员中商业银行绝对数量增加,但相对数量下降。2008年年末银行间本币市场成员1857家,其中商业银行361家,占比19%。至2015年5月末,银行间本币市场成员数总计8366家,其中商业银行832家,占比降至不足10%,表明银行间债券市场已经成为以众多合格机构投资者为主、专业化程度较高的机构间市场。
二是商业银行在银行间现券市场交易占比呈下降趋势,非银行金融机构已成为信用债市场中的主要参与者。据统计,2011年至2014年,商业银行参与的现券交易市场占比在64%~68%之间,低于2007年至2010年的71%~75%。分市场看,在利率债市场,2007年至2014年商业银行交易市场占比在72%~81%之间,在信用债市场,交易比重在49%~64%之间,表明非银行金融机构已成为左右信用债市场的主要参与者。
三是商业银行债券持有量比重呈下降趋势,在信用债市场占比已不足五成。2009年年末商业银行的债券持有量为12万亿元,市场占比接近70%,至2014年年末,商业银行债券持有量升至20万亿元,但市场占比已不足60%。分市场看,2009年年末,商业银行国债持有量为30740亿元,占国债未偿余额的58%,2014年年末这一比例升至70%。2009年年末,商业银行国开债持有量为24126亿元,占国开债未偿余额的75%,2014年年末这一比例大体保持不变。商业银行持有较多的利率债,一方面满足了银行的资产配置需求;另一方面也为银行开展流动性管理,参与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等提供了便利。在信用债市场,2010年年末商业银行持有企业债4964亿元,占企业债未偿余额的34%,至2014年年末这一比重已降至23%;2010年年末,商业银行持有短融及中期票据的比重均超过50%,但至2014年年末均已不足50%。
商业银行深度参与
银行间债券市场意义重大
尽管商业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持债比重呈下降走势,但总体规模依然较高,这与我国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有关。以资产规模计算,截至2014年年末,商业银行总资产达134.8万亿元,虽然2014年商业银行债券投资余额仅占商业银行总资产的15.2%,但庞大的资产规模使得商业银行仍是债券市场主要的持有者。
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商业银行深度参与银行间债市,对于优化社会融资结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等均具有积极意义。央行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16万亿元,其中企业债券融资规模占比14.7%,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规模占比为2.6%。从存量数据看,截至2015年一季度末,我国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127.6万亿元,其中企业债券存量为12.1万亿元,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存量为3.9万亿元。数据表明,债券市场已成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决定性力量。
这其中,商业银行作为以间接融资业务为主的金融中介,通过将部分资产配置于债券,既实现了风险的分散化,又客观上提高了我国直接融资比重,那种将银行持有债券简单地等同于贷款的观点是不准确的。
一是与贷款相比,债券作为标准化产品具有较好的流动性,银行可随时转让。二是银行可通过债券远期、利率互换等衍生品对债券投资进行风险管理,因此与单独持有贷款相比,银行的抗风险能力更高。三是信用债发行人往往面临较高的信息披露要求,其所面临的外部约束明显高于银行贷款。四是银行开展债券投资,不仅有助于债券顺利发行与转让,也有助于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银行将一部分资金配置于利率债及信用债,不是增加而是降低了银行体系风险。
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银行间债券市场仍是主战场
尽管债券市场发展迅速,但总体来看我国直接融资比重依然偏低,为进一步提高我国直接融资比重,降低银行系统风险,银行间债券市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大力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自2005年开始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启动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以来,相关制度已初步建立,产品发行和交易已开始采用备案制和注册制,目前我国已迎来资产证券化发展的大好时期。未来,我国应遵循国际金融市场一般发展规律,立足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动以合格机构投资者为主的资产证券化市场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二是积极推动信用衍生品市场发展。在银行面临的各种风险中,信用风险相对比较突出,但风险对冲工具匮乏。虽然2010年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启了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试点,但由于种种原因其交易极不活跃,风险管理功能无从发挥。有关主管部门应打破利益藩篱,携手推动场外信用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基于前期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试点,可考虑先在银行间市场推出以经济主体为参考标的的单名信用违约互换,适时推出总收益互换、信用联结票据以及信用违约互换指数等其他信用衍生产品,以为市场提供多样化的产品选择。
三是进一步优化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近年来,在人民银行的推动下,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持续优化,多层次债券市场体系基本成形。年初至今,人民银行又推动私募投资基金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并将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入市申请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额度管理同时取消。未来可考虑将养老金、住房公积金等长线投资者直接引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以进一步扩大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主体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