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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债券主要投资人

发布时间:2021-09-22 12:31:46

1. 香港有国债

香港政府没有发行国债,因为它本身就不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经济自由港,回归前也是英国的殖民地;所以香港政府财政出现赤字后,通常发行香港政府债券,分为港币和外汇债券,类似一个国家的国债,但评级没有国债高;香港金管局(类似央行)通常也发行外汇基金票据和债券进行公开市场操作。

04年发行的政府债券中,包括10年期以美元计价的债券、5年期及15年期以港元计价的债券,供机构投资者认购;2年期及4年期港元债券发行给本地零售投资者。 近年来还发行过一些功能债券和基金,例如交通债券(60亿元五隧一桥),“LINK REIT”,简称领汇。属于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

完整资料只有一些银行的资料室才有。

2. 港股的投资优势有哪些

1、与大陆股市相比,香港证券市场更加成熟和规范。香港证券市场建立于1866年,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已经建成高度严格、规范的监管法律体系,使之成为全球最有效率、最公平、最成熟的证券市场之一,可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及中小股民的权益。

2、新股认购机会众多。相较于国内0.2%——0.5%的中签率,港股的中签率要高的多,曾平均达到10%,是国内中签几率的数十倍。07年以来,香港股市火热,居民参与热情高涨,参与新股认购的资金大幅上升,即便如此,新股中签率仍然还有2%——5%,是国内的十倍以上。同时,在香港进行认购新股还可获得证券公司提供的1:9配资,比如10万资金可认购100万的新股,成本仅相当于银行拆借利率。据统计,过去八年在香港认购新股的平均年盈利在25%——30%。

3、有机会参与公司股票配售。香港股市是世界最活跃的证券市场之一,2006年还取代纽约成为是世界直接融资最多的证券市场。融资方便是香港股市最大的特点之一,上市公司常常进行股票配售,而普通投资者都有机会参与这些配售。为吸引投资者,配售股票通常会有折扣,算是无风险投资。

4、投资品种丰富。香港证券市场共有1000多只股票、2000多只权证、另外有大量的公共基金、债券等,还可以投资外汇,期货等。可投资的品种非常丰富,投资者有充足的选择空间。

5、H股和A股存在差价,存在套利空间。香港股价通常比 A 股低,平均折价将近50%,也就是说H股价格仅为A股的一半。鉴于同股同权的原则,H股和A股的股东所享受的权益完全一样,即分红是一样的,因而收益率更高。

6、香港证券市场有很多国内无法购买的的知名龙头公司股票,这些著名公司的经营风格稳健,业绩连续增长,股价每年都有不错的表现

7、香港证券交易费用低,融资方便。在香港,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寻求融资非常方便,常常都是只要一个电话就可解决问题,新股认购的时候还可享受9倍融资,而且融资成本非常低。像新股认购融资,以占用天数为单位计算(通常为7天或9天),按照当期市场利率为准,通常为年率5.8% / 365×7。

8、T+0当天回转交易。投资者当日买入股票,如果发现做错方向,可立即平仓减少损失。

9、港股存在获取暴利的机会。香港股市有很多仙股,这写股票平常不被人关注,但也常常创造出奇迹。

10、红筹股回归创造了稳定的获利机会。

3. 香港债券移民

香港移民申请条件:
要求投资者把不少于1000万港元投资于其中一个或同时投资于两个政府获许投资资产。包括:股票、债券、存款证等。
其中债券是指:以港元为单位,包括由以下机构发行或全面保证的定息或浮息工具和可换股债券—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外汇基金、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地铁有限公司、九广铁路公司、香港机场管理局,以及其他指明的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全资或局部拥有的法团、机构或团体;或以港元交易的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债券。

希望以上回答能够帮到您!

4. 中国债券发行人有哪些

中央政府(发行国债)、政府所属公共事业机构或公共团体机构或公营公司(发行政府机构债券) 、大银行或一流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 、一流大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也叫企业债券)。
债券发行(bond issuance)是发行人以借贷资金为目的,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投资人要约发行代表一定债权和兑付条件的债券的法律行为,债券发行是证券发行的重要形式之一。是以债券形式筹措资金的行为过程,通过这一过程,发行者以最终债务人的身份将债券转移到它的最初投资者手中。债券的发行者在发行前必须按照规定向债券管理部门提出申报书。

5. 如何投资香港债券市场

在港资公司在内地的代理处和分公司开户 就可以交易期货 股票 债券等等

6. 常见的主权债券的投资人有哪些

主权债券 指由政府支持的机构发行的债券,主要包括国库券和公债两大类。 对应的投资者群体丰富涵盖央行、主权基金、超主权类及养老金、资管和银行等。

7. 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有哪些

主要以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等机构为主,三类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托管量占比达到85%左右,其中商业银行就达到了70%。
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平稳较快发展,市场规模已居于世界前列,形成了以银行间市场为主、交易所市场及商业银行柜台市场为辅、互联互通、分工合理的市场格局,有90%以上的债券托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跨越式发展,使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社会融资结构、完善金融宏观调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与商业银行关系密切。在1997年银行间债券市场成立之初,商业银行即作为首批市场成员进行债券现券和回购交易。目前,商业银行是银行间债券市场主要的做市商机构,是央行公开市场业务的一级交易商,是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核心成员,也是国债承销团的主要成员,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去年以来,商业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主导地位遭到市场个别人士的质疑,一种观点认为,商业银行持债比重高,单一的投资者结构使得债券市场成为买方市场;还有观点认为,商业银行持有债券与贷款一样仍属于间接融资,银行体系存在较高的系统性风险。上述观点明显混淆了债券与贷款间的差别,漠视近年来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所发生的深刻变化,同时也忽视了我国是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这一现实。
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
已日趋多样化
尽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展初期,商业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居主导地位,但随着市场发展,近年来商业银行“独大”的局面已有所改变,一是银行间本币市场成员中商业银行绝对数量增加,但相对数量下降。2008年年末银行间本币市场成员1857家,其中商业银行361家,占比19%。至2015年5月末,银行间本币市场成员数总计8366家,其中商业银行832家,占比降至不足10%,表明银行间债券市场已经成为以众多合格机构投资者为主、专业化程度较高的机构间市场。
二是商业银行在银行间现券市场交易占比呈下降趋势,非银行金融机构已成为信用债市场中的主要参与者。据统计,2011年至2014年,商业银行参与的现券交易市场占比在64%~68%之间,低于2007年至2010年的71%~75%。分市场看,在利率债市场,2007年至2014年商业银行交易市场占比在72%~81%之间,在信用债市场,交易比重在49%~64%之间,表明非银行金融机构已成为左右信用债市场的主要参与者。
三是商业银行债券持有量比重呈下降趋势,在信用债市场占比已不足五成。2009年年末商业银行的债券持有量为12万亿元,市场占比接近70%,至2014年年末,商业银行债券持有量升至20万亿元,但市场占比已不足60%。分市场看,2009年年末,商业银行国债持有量为30740亿元,占国债未偿余额的58%,2014年年末这一比例升至70%。2009年年末,商业银行国开债持有量为24126亿元,占国开债未偿余额的75%,2014年年末这一比例大体保持不变。商业银行持有较多的利率债,一方面满足了银行的资产配置需求;另一方面也为银行开展流动性管理,参与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等提供了便利。在信用债市场,2010年年末商业银行持有企业债4964亿元,占企业债未偿余额的34%,至2014年年末这一比重已降至23%;2010年年末,商业银行持有短融及中期票据的比重均超过50%,但至2014年年末均已不足50%。
商业银行深度参与
银行间债券市场意义重大
尽管商业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持债比重呈下降走势,但总体规模依然较高,这与我国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有关。以资产规模计算,截至2014年年末,商业银行总资产达134.8万亿元,虽然2014年商业银行债券投资余额仅占商业银行总资产的15.2%,但庞大的资产规模使得商业银行仍是债券市场主要的持有者。
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商业银行深度参与银行间债市,对于优化社会融资结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等均具有积极意义。央行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16万亿元,其中企业债券融资规模占比14.7%,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规模占比为2.6%。从存量数据看,截至2015年一季度末,我国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127.6万亿元,其中企业债券存量为12.1万亿元,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存量为3.9万亿元。数据表明,债券市场已成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决定性力量。
这其中,商业银行作为以间接融资业务为主的金融中介,通过将部分资产配置于债券,既实现了风险的分散化,又客观上提高了我国直接融资比重,那种将银行持有债券简单地等同于贷款的观点是不准确的。
一是与贷款相比,债券作为标准化产品具有较好的流动性,银行可随时转让。二是银行可通过债券远期、利率互换等衍生品对债券投资进行风险管理,因此与单独持有贷款相比,银行的抗风险能力更高。三是信用债发行人往往面临较高的信息披露要求,其所面临的外部约束明显高于银行贷款。四是银行开展债券投资,不仅有助于债券顺利发行与转让,也有助于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银行将一部分资金配置于利率债及信用债,不是增加而是降低了银行体系风险。
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银行间债券市场仍是主战场
尽管债券市场发展迅速,但总体来看我国直接融资比重依然偏低,为进一步提高我国直接融资比重,降低银行系统风险,银行间债券市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大力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自2005年开始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启动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以来,相关制度已初步建立,产品发行和交易已开始采用备案制和注册制,目前我国已迎来资产证券化发展的大好时期。未来,我国应遵循国际金融市场一般发展规律,立足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动以合格机构投资者为主的资产证券化市场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二是积极推动信用衍生品市场发展。在银行面临的各种风险中,信用风险相对比较突出,但风险对冲工具匮乏。虽然2010年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启了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试点,但由于种种原因其交易极不活跃,风险管理功能无从发挥。有关主管部门应打破利益藩篱,携手推动场外信用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基于前期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试点,可考虑先在银行间市场推出以经济主体为参考标的的单名信用违约互换,适时推出总收益互换、信用联结票据以及信用违约互换指数等其他信用衍生产品,以为市场提供多样化的产品选择。
三是进一步优化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近年来,在人民银行的推动下,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持续优化,多层次债券市场体系基本成形。年初至今,人民银行又推动私募投资基金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并将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入市申请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额度管理同时取消。未来可考虑将养老金、住房公积金等长线投资者直接引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以进一步扩大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主体范围。

8. 债券合格投资者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你好,合格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以及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以及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4.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经其备案的私募基金
5.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
6.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7.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9. 债券投资主要有哪些风险

1、违约风险:指发行债券的借款人不能按时支付债券利息或偿还本金,而给债券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指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出售债券的风险,也就是可能出现的想买买不到或想卖卖不了的情形。目前交易所有些债券在交易所交投非常不活跃,一天成交量非常稀少(成交量也就几万甚至没有,俗称“僵尸债”)。当然如果准备持有到期,则不需要考虑流动性风险。
3、价格波动风险:受供求等因素影响,债券价格实时波动。但是,对于准备持有到期的投资者来说,价格波动无关紧要,因为他未来所获得的利息收入和本金返还是确定的,前提是该债券不会违约。
其中债券最大的风险就是违约风险。

10. 国际债券市场的发行人主要包括哪些呀

1,国际债券发行的当事人主要包括债券发行人、牵头经理人、承销团、中介机构、财务代理人与支付代理人、债券投资人等。
1)债券发行人
国际债券的发行人是指发行国际债券并承担债券上债务的外国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和企业组织。按照多数国际债券市场的要求,国际债券的发行人应当具备较高的信用等级,这通常是指国际主要债券信用评级机构评估的 BBB以上的等级。
2) 牵头经理人
牵头经理人又称“国际协调人”、“主千事经理人”,它是指在国际债券发行中负责组织债券发行准备工作,组织承销团工作。牵头经理人在兼任主承销人的情况下,是承销协议和分销协议的当事人,也是债券招募说明书的签署人。牵头经理人具有承销团代表人的地位,它通常由有良好声誉的国际性投资银行、证券公司或金融机构担任,并且可以由两家以上的机构组成(称为“联席牵头经理人”);在发行规模较大的项目中,牵头经理人还可以在其下组织由若干家金融机构组成的经理人集团(称“联席经理人”)共同工作。
3) 承销团
国际债券承销团由负有主承销责任和分销责任的金融中介机构组成,通常为投资银行、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多数国家允许商业银行从事证券承销业务)和其他金融机构。承销团成员可分为主承销人、副主承销人和分销人三个层次,其承销关系由分销协议(又称”承销团协议”)确定。主承销人可以由两家以上的金融机构组成,通常兼任牵头经理人或联席经理人;副主承销人也可由两家以上的金融机构组成;分销人通常根据承销规模与承销要求由许多家金融机构组成。承销团成员根据债券承销协议和分销协议通常负有承销或包销债券的责任,并有权收取承销费用;其中主承销人或联席经理人以上的承销人通常负有主要的承销责任,一般占总发行额的40%以上,分销人的承销份额较少,一般仅取得0.5%一2%的分销比例。
4) 中介机构
在国际债券发行中,通常需要有债券评级机构对拟发债券进行债信评级。对于初次进入国际债券市场的发行人来说这乃是必要条件,牵头经理人在决定组织承销其债券之前往往要求对该债券先行评级;而对于已进入该国际债券市场的发行人来说,获得高等级债信评级显然可提高其债券发行条件。目前国际间公认的债信评级机构主要包括美国摩迪投资服务公司(Moodys Investors Services Inc.)、美国标准普尔公司(Standard and Poor's Corp.)、加拿大债务级别服务公司、英国艾克斯特尔统计服务公司、日本社团债务研究所等奉行”非利害关系宗旨”的独立机构,它们的债券评级在债券市场上通常受到投资者的信任和重视。从实践来看,许多国家债券的发行人往往委托两家以上的债券评级机构对其债券进行评级。如债券评级机构所作的评级结果不令发行人满意时,发行人可以要求其不公布评级结果;但如果债券发行人接受该评级结果,债券评级机构将有权向投资者公布其评估结果和资料,并且在所发行的债券得到完全清偿前有责任定期或随时对债券发行人进行审查,如发行人的偿债情况发 生变化,债券评级机构将对其债券等级降级或升级,并将向投资人公布。

2,国际债券(international bonds) 国际债券是一国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或国家组织为筹措和融通资金,在国外金融市场上发行的,以外国货币为面值的债券。 国际债券的重要特征,是发行者和投资者属于不同的国家,筹集的资金来源于国外金融市场。 国际债券的发行和交易,既可用来平衡发行国的国际收支,也可用来为发行国政府或企业引入资金从事开发和生产。 依发行债券所用货币与发行地点的不同,国际债券又可分为外国债券和欧洲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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