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的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作为基金管理公司不
(一)对象及范畴不同
创业投资以整个处于创建过程中的创业企业作为经营对象,以获取转让所投资的创业企业股权而实现的资本增值收益为目的,属于金融资本范畴。这里所谓企业的创建过程,不仅包括种子期、起步期、扩张期和成熟前的过渡期,而且还包括老企业的重建期;而产业投资则直接以产品或服务为经营对象,以获取产业利润为目的的一类投资方式,属于产业资本范畴,而其投资标的则通常指向处在成熟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化企业项目。
(二)服务及参与程度不同
创业投资通过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所投资企业的创建过程,包括所投资企业的所有经营管理活动,并承担该企业的所有风险,假托其一切经营项目及管理风险;而产业投资则仅针对所投资企业的某一个或者几个项目的监管,不涉及该企业的其它项目及企业自身事务及管理。
(三)风险及盈利模式不同
创业投资与产业投资之所以由于经营对象不同而在盈利模式上也表现出圈套的差异,其根本原因在于:创业投资者并不直接经营产品或服务,而是通过所投资企业来经营,因此在创业投资者与所投企业之间还必然存在委托——代理成本和风险等问题。
正是由于创业投资的风险并不仅仅是所投企业的经营风险,而更多地体现为委托——代理风险,这就决定了创业投资者主要只能依靠资本增值收益来实现收益;而产业投资者通常是由自身直接经营产品或服务,在投资经营这个环节并不存在委托——代理成本和风险等问题,所以通常只需面临经营风险,并通过产业利润来实现收益。
(四)资金进入与退出的时机
不同创业投资对高增长潜力的未上市创业企业以股权方式进行投资,通过提供创业管理服务进入所投资企业的创建过程,待所投资企业相对成熟后,即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资本增值的退出方式;而产业投资则对所在成熟期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化企业项目以股权方式进入,在基金的法定期限内均可持有股份,而与项目企业的发展程度并不相关。
Ⅱ 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如何注册
你好,现在在上海注册这类公司不需要注册资本到位了,可实施认缴制,可自行约定10年内到位。
注册公司流程:1、核名2、提供证件3、审批4、刻章5、验资6、申领营业执照7、代码证8、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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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基金管理公司与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与投资公司的差别
1、基金管理公司与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与投资公司的区别是前者以公募为主,只能做银行间市场和证券市场投资;后者大多私募,投资灵活。而对于投资公司则是大概念,包括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基金管理公司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设立的对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财产的投资、收益分配等基金运作活动进行管理的公司。
3、。广义的私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非公开形式募集资金,并对企业进行各种类型的股权投资。这种股权投资涵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各阶段的权益投资,即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扩展期、成熟期和Pre-IPO各个时期企业所进行的投资,以及上市后的私募投资(如Private Investment In Public Equity,PIPE)等。狭义的私募股权投资主要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主要是指创业投资后期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
Ⅳ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创业投资公司有什么区别
晕死。。一堆广告。。。
两者明显是有很大区别的,基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金主要是投在诸如股票、债券、货币之类的证券上面的,而创业投资公司,从某种角度上来讲便是风险投资,是专门投钱进一些有发展前景的中小公司上,通过资金支持它们发展,等到它们发展壮大的时候再赚取回收益。
从我国目前的法制上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是不能够进行风险投资的,即不能投一些没有上市的公司。而所谓的创业投资公司而没有太大的约束,想怎么投便怎么投。
希望我的回答能让您满意,如有问题欢迎您追问继续交流,谢谢
Ⅳ 国有企业能否成立基金管理公司
一、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制、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的特殊注意事项
(一)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制、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需履行特殊审批、备案及相关决策程序
无论是《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还是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的关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备案制度,都强调加强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管理,重大投资项目需要经过本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批或备案,对于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重大投资事项,甚至需依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国有企业在决定全资子企业的重大事项或对其重要子公司的重大事项行使股东权利前,应按规定征求国有企业本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意见。审批需报送有关投资的决议、有关事项的说明、可行性研究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其他证明投资项目合理性和合规性有关文件。
《中央投资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国资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监管要求,建立发布中央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设定禁止类和特别监管类投资项目,实行分类监管。列入负面清单禁止类的投资项目,中央企业一律不得投资;列入负面清单特别监管类的投资项目,中央企业应报国资委履行出资人审核把关程序;负面清单之外的投资项目,由中央企业按照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自主决策。中央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的内容保持相对稳定,并适时动态调整。”
因此,在国有企业对外投资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基金实体及投资私募基金时,通常需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要求报本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所属国家出资企业批准或备案。
(二)国有企业对外投资需开展尽职调查、进行可行性分析、制定风险应对方案
《中央投资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中央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按照国资委确认的各企业主业、非主业投资比例及新兴产业投资方向,选择、确定投资项目,做好项目融资、投资、管理、退出全过程的研究论证。对于新投资项目,应当深入进行技术、市场、财务和法律等方面的可行性研究与论证,其中股权投资项目应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并按要求履行资产评估或估值程序。”各级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也建立了关于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对规定的重大事项需报送有关投资的决议、有关事项的说明、可行性研究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材料,各级地方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主要审核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是否符合国有资产布局与国有企业结构调整规划、是否符合该企业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是否符合该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其决策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并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审核。
2016年8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国办发63号)规定:“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未按规定进行可行性研究或风险分析;投资并购未按规定开展尽职调查,或尽职调查未进行风险分析等,存在重大疏漏等。”
因此,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家不断加强对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并购、担保等重大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国有企业在投资发起设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之前需进行详尽全面的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对项目可行性论证,合规性调查,以及风险预测和风险应对策略等。对项目的全面调查工作不仅有利于国有企业科学投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同时这也就是国有企业履行国有资产内部审批程序的最为重要的前期工作。
(三)国有企业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的评估程序
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47条,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以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或者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因此,该三类国有企业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应当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
(四)“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根据2010年7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规定,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Ⅵ 1、创业投资公司与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在经营范围上的差别 2、二者管理公司在经营范围上的差别 谢谢!
创业投资公司(创投公司)与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投资基金)两者在工商注册时候就有区别,一般性带有基金字样的公司,原则上需要金融证券类从业资质,公私募基金需要在证监和银监局备案;投资字样的公司均需要在金融管理部门和国家安全局做法人备案;
其两者的经营范围也有不同:创投公司偏重于创业项目性的融资对象,针对初创公司创业团队方向比较多;而投资基金则偏向于成长期和产业扩张期的融资对象,针对的是未来成长期内的股权融资需求;
两种投资性质的公司,经营范围是针对投资方向性的不同而存在定位差别,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所属范围,它们都可以经营,广义范围没有太大差别,方向性侧重点定位才会产生差别,创投公司既可操作股权性的投融资经营活动也可以操作企业实体性经营活动,而股权投资基金公司也类似既可操作实体股权也可操作创业股权性的经营活动,就看自己公司所需要选择的侧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