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人民币基金和美元基金的区别是什么
(1)人民币基金和美元基金的资金来源不同。
人民币基金分为外资人民币基金和内资人民币基金,外资人民币基金的资金部分来自于境外投资者,但在境内投资时使用人民币,内资人民币基金和美元基金的资金来源,正如其字面意思。
(2)人民币基金和美元基金依据的法律基础不同。
人民币基金的成立适用中国法律;美元基金的成立适用美国或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等法域的法律。
(3)人民币基金和美元基金投资的限制不同。
美元基金投资中国企业受到《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限制,有一些领域不能控股或无法投资;外资人民币基金的投资方向仍然受到《外商投资企业法》的限制,而内资人民币基金的投资方向则和其他内资公司无异,限制较少,比较灵活。
(4)人民币基金和美元基金的退出路径不同。
美元基金在投资时一般会搭建离岸控股结构,退出时将投资企业则在境外的交易所上市,或转让境外控股公司的股权;人民币基金一般谋求在境内上市,或在境内转让股权或资产。
(5)人民币基金和美元基金享受的税收优惠不同。
人民币基金的最大问题就是不能像美元基金一样享受彻底的税收优惠,一些人民币基金由于法律的不衔接仍然面临双重缴税的困扰。
(6)人民币基金获得法律的承认只有几年时间,其投资的大部分项目都尚在成熟期,退出的案例还不多。相比较“两头在外”的美元基金,更加本土化的人民币基金在审批制上市机制下,是否能取得像一些美元基金那样的辉煌成功(尽管不少操盘者就来自这些美元基金),还需要时间的考验。而美元基金在“中概股”声誉受损、中国对海外上市政策有所收紧的环境下,能否复制以往的成功,同样值得观察。
② 境外人民币可以直接向境内贷款/注资吗
需要在国内设立外资企业,然后从境外投资方可以注资到国内公司。
③ 人民币基金的发展存在哪些机遇
所谓“时势造英雄”,人民币基金的异军突起,是与我国的股权投资市场日益完善分不开的。笔者认为人民币基金的发展存在着如下机遇:
一、股权投资法律政策的完善
经过多年来的不断探索,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人民币基金的法律构架,本土和外资投资机构在设立和募集人民币基金的过程中基本上已有法可依。近年来,《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新版《公司法》、《证券法》、《合伙企业法》陆续出台生效。随着法律制度日渐完善,人民币基金在我国的设立与投资在已经基本没有法律障碍。
对外国投资者来说,目前并没有令其太“为难”的法律、行政或外汇规定,限制境外创投基金成立人民币基金、投资于境内项目以及所投项目在内地上市。而内地资本市场无论从利益还是从政策来看,都成为可以选择的退出途径。对比与外币基金,人民币投资在某些情况下可简化审批流程,有助于避免官僚障碍,加速投资流程,使得国外投资人获得原来只有国内基金才能享有的迅速行动的优势。另一方面,人民币基金将使得投资人可以更快地把海外投资转化成人民币。这也使人民币基金成为众多外国创投的自然选择。
二、人民币基金融资渠道的拓宽
人民币基金的快速发展,与募集对象后备资源充足是分不开的。随着股权投资在我国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单位和个人渴望分享股权基金投资带来的收益,同时愿意为它承担风险。在这个有投资意愿的群体中除了富有的个人、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也不乏国有资产的身影,国有企业、政府引导基金等都有意参与。
2008年多类金融资本获准涉足股权投资领域,使创投和私募股权基金的资金来源大为拓宽。2008年3月,证监会决定适度扩大券商直投试点范围,华泰、国信等八家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相继获准开展直投业务。2008年4月,全国社保基金获准自主投资经发改委批准的产业基金和在发改委备案的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2008年6月,银监会就《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征求意见,准备对已经展开的信托类私人股权投资业务进行规范和指引;2008年10月,《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出台,对地方设立创投引导基金做出明确规范;2008年11月,保险机构获得国务院批准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将稳妥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金融企业和其他优质企业股权试点;2008年12月,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办并购贷款业务,使商业银行资金进入股权投资领域成为可能。
人民币基金的另一个重要的资金来源是创投引导基金,自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各地政府成立创投引导基金的热情高涨,创投引导基金成为人民币基金快速发展的一支重要推动力量。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有超过30个市级以上地区都设立了创投引导基金,总规模超过100亿元。政府创投引导基金在现在国际金融危机爆发,股权投资市场募资困难的情况下,优势开始变得明显。创投机构在引进资金的同时还可以得到优质的项目以及相关配套的政策支持。在形势不明朗的情况下,这些资源对创投机构显得更加重要,能够相对降低投资的风险,因此创投引导基金对创投机构而言具有绝佳的吸引力。
三、人民币基金投资退出渠道的吸引力
过去活跃在国内的风投机构,面临的是“两头在外”的发展环境,即海外募资,通过投资中国公司的海外控股公司,并实现海外上市退出,但是随着限制政策的出台及上市成本不断提高,海外上市难度越来越大,而通过国内资本市场退出逐渐开始被国内外投资机构看好,境内退出吸引力明显。
经历了本轮金融危机的洗礼之后,中国A股市场已经成为了全球极具吸引力的市场之一,不论是本土还是外资投资机构都纷纷表示看好中国A股市场,特别是创业板的发展前景。随着创业板在深圳交易所的创立,人民币基金投资的退出渠道更加完善,这无疑加速了中资或者外资投资者设立人民币基金的热情。
从被投企业的视角来看,与多年前大部分民营企业选择去海外上市相比,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各方面的法律都比较完善了,民营企业家对海外上市已没有特别大的偏好。相比之下,中国资本市场低上市成本、较高市盈率、低风险以及文化和法律本土化等各方面优势,使得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将境内上市作为其公司战略发展的重要选择之一。
在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诸多要素中,其他类型的资本市场也在有条不紊的推进之中,如场外交易市场(OTC)、被称为“新三板”的代办股权转让系统、以及全国各地产权交易所支持VC/PE投资活动的举措等。相信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日趋成熟,退出渠道的日臻完善,将会刺激越来越多的国内资金融入中国VC/PE市场,引发新一轮人民币基金的投资热潮,然而,在人民币基金发展得风声水起的同时,不能否认人民币基金发还存在着自身的问题,人民币基金在未来的前景不光面临着机遇,也面临着挑战。
四、应进一步拓宽人民币基金的融资渠道
从资金种类划分,人民币基金分为两种:纯人民币基金和外资基金。这两种基金都存在募集资金结构有待改善的问题。
纯人民币基金,即投资人全部来自境内机构或个人,这种募资结构在当前境内对于外汇资本管制较严的情况下,是较为可行也是较为普遍的募资结构。人民币资金的来源主要是社保基金、国家开发银行、地方政府成立的产业引导基金及部分企业。但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地方社保基金尚未获批投资市场化的人民币基金,因此合格的成熟LP还十分有限。
合资基金,即基金中不仅仅包括人民币资金,还包括部分外币资金,这种募资结构主要是由部分外资创投机构参与所致。外币资金主要来源于境外的基金或外资创投所管理的离岸基金。由于外汇投入资金需按项目进行审批,投资境内上市公司审批获准难度较大,以及行业准入方面的限制等,外汇资金进入境内人民币基金非常有限。有消息称,上海市政府已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出申请,建议取消对在浦东新区注册成立的境外基金的资金使用限制,为境外私募股权投资公司筹集人民币资金和在华投资提供便利。如果该项申请能够获批,无疑会极大地刺激境外资金涌入境内的人民币基金市场,募资来源必将有所改善。
五、中国缺乏成熟,适合的LP
人民币基金的健康发展,需要市场上优秀的管理人团队(GP)及成熟的投资人团队(LP)相互配合与信任。
目前,境内的GP有些是靠资本雄厚和背景深厚这些粗放的特征和优势来经营人民币基金,有的GP是从券商或投资银行转型而来,大多没有直投的经验,缺乏成功的案例或可跟踪的记录来证明其能力,无法获得LP的充分信任,相关专业人才储备匮乏。
国外的基金中,LP主要由养老基金、大学基金、专门投资基金等组成。而现在境内的LP来源多为民营企业和个人,而境内的LP还不习惯把钱交给专业人士管理,对投资决策和管理多有插手或参与的欲望,这很可能影响GP管理的专业性。有的LP来源于国有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考量显得尤为重要,给GP的投资决策造成压力,势必也会影响其投资的独立性。同时,由于中国宏观经济呈现的高速发展,使得境内LP对于投资周期以及投资回报率的期望值也随之增高,他们希望投资于赚钱快、收益高的项目,从而过多地干预GP的投资决策。
股权投资是专业性活动,特别是风险投资需要专业的眼光和服务,对人民币基金的主要参与者,中国的创业投资机构与中国投资者来说,LP要给GP时间和空间,通过GP的专业产生效益,同时GP和LP双方需要找到效率与监管之间的平衡点,只有这样,境内人民币基金才会成长壮大。
④ 内资企业境外投资,境外有人民币户,可以以人民币直接汇出吗
境内汇境外资金 RMB是可以直接汇
如果对外汇美元 那就要兑换成美金外汇 汇钱的时候比较麻烦审批严格
境外汇境内 也是一样的
⑤ 境外自然人独资的境内企业,该境外自然人需要出资时,能否直接在境内个人账户以人民币打入公司账户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设立外资企业可能存在问题,外国投资者利用人民币出资是有严格限制的。
第五条 境外投资者办理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可以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银发〔2010〕249号文印发)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申请开立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其中,与投资项目有关的人民币前期费用资金和通过利润分配、清算、减资、股权转让、先行回收投资等获得的用于境内再投资人民币资金应当按照专户专用原则,分别开立人民币前期费用专用存款账户和人民币再投资专用存款账户存放,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第六条 银行应当在审核境外投资者提交的支付命令函、资金用途说明、资金使用承诺书等材料后,为其办理前期费用向境内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支付。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后,剩余前期费用应当转入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开立的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或原路退回。
第七条 外商投资企业(含新设和并购)在领取营业执照后10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交以下材料,申请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无需提交前述第(一)项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已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发生名称、经营期限、出资方式、合作伙伴及合资合作方式等基本信息变更,或发生增资、减资、股权转让或置换、合并或分立等重大变更的,应当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登记或备案后1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变更情况报送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第八条 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向银行提交营业执照等材料,申请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其中,境外投资者汇入的人民币注册资本或缴付人民币出资应当按照专户专用原则,开立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存放,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被并购境内企业的中方股东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申请开立人民币并购专用存款账户,专门用于存放境外投资者汇入的人民币并购资金,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向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股东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款的,中方股东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申请开立人民币股权转让专用存款账户,专门用于存放境外投资者汇入的人民币股权转让对价款,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第九条 境外投资者在办理境外人民币投资资金汇入业务时,应当向银行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备案文件等有关材料。银行应当进行认真审核,可以登入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有关信息。
对于房地产业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资本金汇入业务时,银行还需登陆商务部网站,验证该企业是否通过商务部备案。
第十条 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境外投资者缴付的注册资本、出资和股权收购人民币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验资询证。会计师事务所在向账户开户银行进行询证后,可以出具验资报告。
开户银行应当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在收到银行询证函之后,认真核对有关数据资料,明确签署意见,加盖对外具有法定证明效力的业务专用章,并在收到询证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回函。
第十一条 银行应当依据相关外商直接投资业务管理规定,监督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使用人民币资本金,审查通过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办理的资金支付业务。银行不得为未完成验资手续的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办理人民币资金对外支付业务。
第十二条 境外投资者将其所得的人民币利润汇出境内的,银行在审核外商投资企业有关利润处置决议及纳税证明等有关材料后可直接办理。
第十三条 境外投资者将因减资、转股、清算、先行回收投资等所得人民币资金汇出境内的,银行应当在审核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和纳税证明后为其办理人民币资金汇出手续。
第十四条 境外投资者将因人民币利润分配、先行回收投资、清算、减资、股权转让等所得人民币资金用于境内再投资或增加注册资本的,境外投资者可以将人民币资金存入人民币再投资专用存款账户,按照本办法办理有关结算业务。银行应当在审核国家有关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和纳税证明后办理人民币资金对外支付。
第十五条 外商投资性公司、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外商股权投资企业和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在境内依法以人民币开展投资业务的,其所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申请开立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专门用于存放人民币注册资本或出资资金并办理相关资金结算业务,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第十六条 境外投资者同时使用人民币资金和外汇资金出资的,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办理人民币资金结算手续,按照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外汇资金结算手续。人民币与外币的折算汇率为注册验资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第十七条 外商投资企业向其境外股东、集团内关联企业和境外金融机构的人民币借款和外汇借款应当合并计算总规模。
第十八条 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凭人民币贷款合同,申请开立人民币一般存款账户,专门用于存放从境外借入的人民币资金。
第十九条 银行应当对外商投资企业人民币注册资本金和人民币借款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使用人民币资金。在办理结算业务过程中,银行应当根据有关审慎监管规定,要求企业提供支付命令函、资金用途证明等材料,并进行认真审核。
第二十条 外商投资企业用人民币偿还境外人民币借款本息的,可以凭贷款合同和支付命令函、纳税证明等材料直接到银行办理。
第二十一条 银行应当认真履行信息报送义务,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依据本办法开立的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人民币并购专用存款账户、人民币股权转让专用存款账户和人民币一般存款账户的开立信息,以及通过上述账户办理的跨境和境内人民币资金收入和支付信息。
第二十二条 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发〔2005〕16号文印发)和《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为境外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中方股东等存款人办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业务。
第二十三条 在办理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时,银行和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申报。
第二十四条 银行在办理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和反恐融资义务,预防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进行洗钱、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银行应当收集境外投资者所在地的反洗钱和反恐融资信息,了解实际控制投资的自然人和投资真实受益人,评估投资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并采取适当的风险管理措施。
第二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和有关部门建立必要的信息共享和管理机制,加大事后检查力度,有效监管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活动。
第二十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对银行、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活动进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以及资金使用的延伸检查,督促银行切实履行交易真实性审核、信息报送、反洗钱等职责。
第二十七条 银行、外商投资企业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对其进行通报批评或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暂停或禁止银行、外商投资企业继续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
第二十八条 银行在办理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时违反有关审慎监管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违反有关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和反洗钱、反恐融资等管理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依法进行处理。
关于境外自然人投资境内的有关问题我们就介绍到这里,以上回答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到您,欢迎您为我们点赞及关注我们,谢谢。
⑥ 人民币如何走向国际化5000字论文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和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民币国际化已成为一个日益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它不仅仅关系到我国金融创新能否像实体经济一样崛起,形成经济和金融双轮驱动,而且关系到国际货币体系改革中我国地位提升能否得到主权货币强有力的支持,获得更多的投票权和话语权。21年在韩国召开的G2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改革达成“历史性协议”,中国持有IMF份额从第6位升至第3位,这对人民币国际化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
一、人民币国际化现状
目前,人民币国际化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在跨境贸易结算、本币互换、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和基金、建立境外人民币回流渠道等方面都有所推进。人民币最优货币区开始在两岸四地、华人经济圈、东亚经合组织、上合组织及周边国家和地区中逐渐形成和扩大。
1.跨境贸易结算。自28年12月广东和长三角地区与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与东盟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以来,国内试点的省市已经扩大至2个,跨境贸易结算境外地域已扩展至所有国家。据统计,截止到2011年4月底,我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金额已突破1万亿。[1]可以说,跨境贸易结算既是人民币国际化带有标志性的第一步,初步体现了国际货币的支付和结算功能。与之同时,跨境贸易结算又是人民币国际化必经阶段,其顺利拓展将为今后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本币互换。自28年12月我国与韩国签订18亿人民币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之后,29年2月,我国与马来西来签署了8亿人民币互换协议;29年3月,我国又与白俄罗斯、印度尼西亚签署了2亿和1亿人民币双边本币互换协议;29年4月,我国与阿根廷签订了7亿人民币互换协议。21年6月和7月,我国分别与冰岛、新加坡签署了35亿和15亿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2011年4月,我国又与新西兰签订了25亿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截止到目前,我国已与8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共8285亿人民币的双边货币互换协议。
3.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和基金。27年6月,国家开发银行获准在香港发行第一只人民币债券,金额为5亿人民币;到21年8月,共有财政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汇丰银行及东亚银行等8个金融机构在港发行了近4亿元的人民币债券;[2]截止到2011年4月底,在香港发行的人民币债券金额已达84亿元人民币。[3]境外人民币基金也于21年8月开闸,海通证券在香港发行了首只人民币基金,金额为5亿人民币;之后,恒生银行、工银亚洲和建银国际都在香港发行了人民币基金。境外人民币债券和基金的发行,为境外人民币提供了投资和回流内地的渠道,进一步刺激了人民币在境外的支付、结算和流通。
4.有条件开放银行间债券市场。21年8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允许香港、澳门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参加银行和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在核准的额度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据统计,截止到2011年3月,包括中国银行香港分行、中国银行澳门分行两家港澳人民币结算行在内,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已接近2家。[4]这个举措为境外合法获得的人民币资金进一步提供了投资和保值增值渠道,增强了境外机构持有人民币的信心。
5.一些国家开始接受人民币作为汇率指数货币、结算货币和储备货币。25年4月,欧洲央行在欧元指导汇率体系中增加了人民币等7种货币;25年11月,印度央行在调整汇率指数时将人民币纳入汇率指数的一篮子货币;在蒙古,目前人民币已经占据了货币支付、结算和储备6%的份额。这体现出一些与中国贸易较多的国家开始认可和接受人民币。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国际影响力的不断增大,一些周边国家开始将人民币作为储备货币。26年12月,菲律宾对外宣布将人民币作为央行储备货币,这是人民币第一次被其它国家列为储备货币;21年9月,马来西亚央行也开始买入人民币计价债券作为其外汇储备。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人民币充当国际支付手段的流通量,包括边境贸易、旅游贸易、人民币结算贸易与国际周转及境外留存大约已近万亿。可以说,人民币正在逐步被其它国家接受和认可,人民币国际化的外部条件越来越成熟。
二、国际货币体系改革为人民币国际化提供了重要机遇
3年来,我国坚定不移地执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战略方针,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经济和金融的快速发展为人民币国际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与之同时,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国际货币体系正处于变革当中,这为人民币国际化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遇。
1.新兴经济体的崛起必然要求改革国际货币体系。众所周知,包括“金砖四国”———中国、俄罗斯、印度和巴西在内的新兴经济体近1年来迅速崛起,占世界经济的比重不断增加,已成为一支重要的经济力量。从具体数据来看,199年,全球的新兴经济体占世界经济总量的比重为39%,到26年,这一比重增加到48%。29年,按照购买力来平价测算,新兴经济体占全球GDP的份额已升至51.87%。[5]从对世界经济贡献率来讲,28年新兴经济体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就已超过5%。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21年全球经济增长率为2.7%,其中发达经济体增长率为1.3%,新兴经济体增长率则高达5.1%。然而,建立在布雷顿森林体系基础上的牙买加体系已不能适应21世纪世界经济发展的需要。该体系设置的原则和框架更多体现的是欧美发达国家的利益,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和投票权没有充分体现出来,与其不断上升的经济地位不相匹配。随着新兴经济体的崛起,改革国际货币体系的呼声越来越高。
2.美国金融危机和欧洲债务危机进一步推动了国际货币体系改革。27年美国爆发的金融危机迅速波及全球,引起了全球金融动荡。随着金融危机的逐步深入,特别是雷曼兄弟的破产倒闭,美国金融帝国的基石———投行模式受到了质疑和否定,五大投行破产和倒闭了三家,高盛和摩根斯坦利也转向了商业银行模式,华尔街一度陷入迷茫。奥巴马上台执政后,对美国金融体制的改革进一步加剧了政府与华尔街的矛盾。金融危机的影响、忙于自救和内部改革以及内耗的结果必然削弱美国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地位和控制力。无独有偶,29年12月始于希腊的欧洲债务危机让欧洲陷入了同样尴尬的境地。忙于对深受债务危机困扰的欧元区国家进行援助以及如何帮助它们削减债务、摆脱危机,已成为欧元区主要国家的头等大事。此消彼长的作用下,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出现衰退及实力受损,改变了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力量对比,原有的格局和平衡被彻底打破,这进一步推动了国际货币体系改革。
3.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呈现出美元地位下降,储备货币多元化的格局,为人民币国际化提供了良好机遇。21年2月底,韩国央行公布的报告《美元地位下降,货币秩序料进入多货币体系》称,截至29年9月,全球外汇储备中美元资产的比重已经从1977年的逾8%下降至61.6%,而欧元资产的比重则从1999年的17.9%上升至27.7%。未来5-1年美元仍可能是全球最重要的储备货币,但在更长时期内美元的地位将下降,全球货币秩序预计将进入多种货币体系。可以看出,国际货币体系格局将因美元地位的下降而出现变化,呈现出美元地位下降,欧元地位上升,储备货币多元化的格局。全球外汇储备中美元下降的比重必将由其它货币代替,这对人民币国际化而言,是一个难得的机遇。
三、人民币国际化面临的障碍和风险
分析美元和日元的国际化过程,人民币国际化将会经历以下几个阶段和过程:一是人民币成为重要的国际贸易结算货币和在周边国家广泛受欢迎的支付、结算和流通货币;二是人民币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交易的结算货币和在国际货币体系中具有一定地位的初级硬通货;三是人民币成为世界各国普遍看好的国际储备货币;四是人民币成为像美元一样的超主权货币。然而,人民币国际化的过程并非一蹴而就,它需要克服各种各样的障碍和风险。
1.意识形态、社会制度和文化传统方面的障碍。国际社会中,绝大多数国家认同的是西方文明和资本主义制度,尽管我国在经济建设上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就,但许多国家并没有认同我国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更多地是将我国的崛起视为潜在的竞争对手,而不是一个合作伙伴。同样地,我国历史悠久、具有东方特色的文化传统与西方文明有着明显差异,语言、观念和思维方式的不同无形中会导致沟通的障碍,加剧寻找认同感的差距。因而,人民币国际化相比较美元、欧元和日元而言,其过程将会更加曲折和漫长。
2.一些既得利益大国的阻挠。在现有的国际货币体系中,尽管美元的地位在下降,但作为世界头号经济强国,美国是不会轻易放弃自己的霸权地位的,必然会想方设法维持美元的世界货币地位,享受铸币税收益,阻挠其它货币的崛起。欧元区国家同样也会如此。而在亚洲,已成为国际硬通货的日元为维护其在亚洲的货币地位,更会将人民币视为主要竞争对手,千方百计进行打压和阻挠。因此,人民币国际化的道路任重而道远。
3.技术层面的障碍。目前最主要的障碍是资本项目下人民币未实现自由兑换。尽管我国近年来适当放宽和扩大了外国投资者在中国金融市场上的直接投资规模,在资本流出方面也在逐步放松境内居民以及金融机构对海外投资的限制,但这距离人民币国际化的要求而言还远远不够。当然,考虑到我国的现实情况,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人民币资本项目可自由兑换也不会轻易放开,在这种情况下,人民币国际化必将给国际资本和金融运作带来较大的风险考量。此外,人民币国际化存在的技术障碍还包括与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思维方式的转变、金融体系的健全以及金融人才的匮乏等。
4.人民币国际化面临的最大风险是一些西方国家和国际金融机构善于运用的“金融战”或“货币陷阱”。令人记忆犹新的是1997—1998年的香港金融保卫战,以美国索罗斯旗下对冲基金为首的国际炒家大肆作空港元,虽然最后香港政府在中央政府支持下成功地击退了国际炒家,但也付出了惨重代价。随着境外结算、流通和储备人民币的规模大幅提升,国际资本或热钱炒作人民币或人民币资产的风险也随之上升。因此,在人民币国际化过程中,必须防范国际资本利用我国可能存在的金融缺陷或漏洞来作空或作多人民币,以保持人民币汇率的相对稳定。同时,也要防范美元、欧元等主要国际货币贬值所带来的陷阱和风险。
四、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相关策略
1.制定人民币国际化的时间表。这是进一步推动和落实人民币国际化总体战略和目标的具体体现,这个时间表既可以是粗放型的,也可以是具体细化的。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副所长向松祚的“人民币国际化三步走战略”就提出了一个时间表:21年至22年人民币由国内结算货币成为重要的贸易结算货币,22年至23年人民币由贸易结算货币成为国际金融结算货币,23年至24年人民币由国际金融结算货币变成主要的国际储备货币。笔者认为,人民币国际化的时间表不应简单地划分,其进程应与我国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相吻合,时间表的制定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结合,也就是说,人民币国际化的内容应体现在今后若干个“五年规划”中。这样,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才能与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相匹配,既不超前,也不落后。
2.在路径选择上,我们可以采用政府和民间共同推动的方式,多层次、全方位地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一方面,通过政府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如鼓励和放宽境内机构和个人进行境外投资;建立境外人民币回流的多种渠道,进一步完善境外人民币回流机制;适当放宽资本项目下的人民币兑换等,在政策层面为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创造条件。另一方面,通过庞大的民间经贸和金融往来渠道,借助跨境贸易、承接海外工程、跨国公司境外投资和经营、国际代理、国际租赁、国际保险和直接对外投资,在现实国际经济往来中推动人民币在全球范围内的拓展,逐步侵蚀、挤压和占据美元、欧元等主要国际货币原有的份额和空间。
3.坚持“走出去”战略与人民币国际化相结合。“走出去”战略是我国制定的一项长期国家战略,它不仅仅关系到我国经济健康稳定持续发展,而且也关系到我国庞大外汇储备的保值增值问题。“走出去”战略与人民币国际化两者的关系是相伴相生,相辅相成,我们不应简单地割裂开来。因此,我们在具体执行“走出去”战略时,既要注意防范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和陷阱,也要借此机会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充分发挥中投等“主权基金”平台的作用,在对外投资和金融结算中提高人民币的占比。如在购买境外资源能源和资产时增加使用人民币支付,或以货币组合方式(即将人民币与美元、欧元等主要国际货币按一定比例组成货币组合)支付,鼓励在国际金融结算时使用人民币结算等。
4.抓紧建立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离岸金融中心(OffshoreFinancialCenter),又称作离岸金融市场(OffshoreFinancialMarket)或境外金融市场(ExternalFinancialMarket),它是任何一个国家货币国际化、全球化必备的基本条件。从历史上看,无论是美元、日元还是欧元,其国际化进程都离不开离岸金融中心的支持,因此,建立离岸金融中心是人民币国际化的必然过程。从条件来看,目前建立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的首选地是香港,无论是语言、文化背景,还是金融基础、区位优势,香港都当之无愧,而且,香港与大陆已经建立了较为紧密的金融合作,这为建立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此外,随着人民币国际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还应在世界主要金融中心如纽约、伦敦以及我国拓展经贸关系的主要地区非洲、拉美等地建立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为人民币真正实现国际化提供必要的金融基础设施。
5.大力发展人民币金融衍生品。发展金融衍生品是避免人民币国际化过程中产生剧烈波动、分散汇率管理风险的一种较佳方式。但目前人民币金融衍生品的现状是境内品种少、规模小,只有人民币外汇掉期、人民币利率互换等少量产品;相比之下,境外的人民币衍生品品种多、规模大、交易活跃,如人民币无本金交割远期(NDF)、人民币无本金交割期权(NDO)、人民币无本金交割互换(NDS)和人民币结构性票据(StructuredNotes)等。根据英国《金融时报》的估计,人民币无本金交割远期(NDF)日均交易量在3至5亿美元之间。[6]在这种情况下,人民币远期交易的定价权似乎有旁落之嫌。因此,伴随着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我国应大力发展基于人民币汇率的金融衍生品,如人民币指数期货等,掌握人民币定价权,促进人民币国际化平稳、健康、有序地进行。
6.组建大型国际零售贸易商,占据国际经贸制高点,掌控国际商品定价权和人民币结算主动权。在我国日益成为世界制造工厂和世界商品供应商的情况下,不应过度依赖沃尔玛、家乐福等国际零售贸易商,这容易受制于其渠道。与之相反,我们应组建大型的国际零售贸易商,建立庞大的国际营销网络和渠道,直接占领国际市场。这是国际经贸的制高点,通过控制国际营销网络,可以进一步控制国际品牌市场和国际商品定价权,甚至影响和控制上下游产业及产业链的整合。实践证明,发达国家的商业定价权和市场垄断网络是其贸易结算、产品与品牌控制的源泉和依据。因此,为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我们应组建类似于沃尔玛、家乐福的国际零售贸易商,通过其渠道增加人民币贸易结算量,为进一步扩大人民币国际市场规模、增强人民币国际贸易结算的实现机制奠定更好的基础。
⑦ 人民币基金和美元基金有什么区别
人民币基金和美元基金的区别如下:
1、资金来源不同
人民币基金的资金来源分为外资人民币和内资人民币,而美元基金的来源只有内资货币。
2、申购渠道不同
美元份额只能通过有代理协议的银行,人民币份额渠道更多,比如基金公司官网、证券公司、银行、基金代理机构。
3、收益率不同
人民币和美元的汇率每天都在波动,所以碰到货币贬值的时间,基金收益也会相应贬值。
⑧ 私募基金募集的美元基金怎么投资中国企业是直接给美元,还是兑换成人民币再投换汇问题怎么解决
美圆,成为中外合资企业呀,走外汇管理局正式的渠道
⑨ 国内人民币基金投资海外美元基金做LP,都需要哪些流程怎么申请走哪些部委申请
你在这怎么可能问的到呢?你给找一些在驻京办工作过的人,了解一下,或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