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的问题,保险投资是一个长期的投资,收益也要较长时期才能体现出来。如果心急的投资者不推荐。
就原因也很简单,因为保险公司必须要预算出你的风险,储备够了风险准备金之后拿剩下的部分进行投资,这个大额的投资收益的一部分会分给客户,并按照复利进行滚存。一句话:“复利+时间=原子弹”。
所以也就能说明 为什么是后期收益会很好了。
希望能帮你,学保险学的吧?呵呵,不错,近几年的保险市场很好,有前途。
② 保险投资的完善对策
(一)建立严谨高效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体系
作为保险监管机构必须把握“三性”的统一与平衡,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模式。在放宽保险投资方式的同时,保监会应审慎控制保险资金运用比例。建立健全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指标体系,对保险公司定期进行资产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要逐渐把对业务范围的限制和投资渠道的限额管理转化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建立并采用资产负债匹配管理、风险资本要求、投资精算师制度等。加强资金运用监管信息的基础建设,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的信息披露制度,实行资金运用的分类监管。加强保险人协会、保险经纪人协会对保险市场的宏观管理。建立科学的投资绩效评估机制以及保险资金非现场检查监督系统。
(二)健全风险管控体系,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控制的决策基点应当立足于我国保险产业长期发展战略,重构保险资金运用的决策思维,控制交易人员的道德风险,逐步建立起政府依法监管、企业自律内控、社会有效监督相结合的三位一体风险管控体系。保监会应引入分账管理和匹配管理制度,采用按照产品设立账户、按账户资产选择投资组合的方式,实现保险资金运用的精细管理。保险公司层次上的风险管理主要依赖于建立和贯彻有效的总体风险管理制度和实施有力的各投资品种风险控制措施,强调独立托管制度和保险投资体系的前后台分开原则。规范保险资产管理运作流程,完善保险资金运用信息管理系统,构建涵盖识别、测量、控制等环节的完整的信用风险管理框架。
(三)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范围,加大保险产品创新力度
未来,保险公司可以从投资方式控制转为比例控制,逐渐减少银行协议存款的比例,调高企业债券投资比例,丰富债券投资品种,增加股票持有。在准备金充足、资产负债保持平衡的情况下谨慎选择配置一些相对高风险的产品以提高投资收益,比如地产等基础设施,也可以进入实业投资、期货、甚至权证等领域。保险公司应当加大保险产品的创新力度,实现从负债主导型向负债与资产互动型的保险产品实际机制转变。在目前市场利率水平较低的情况下,设计出具有较强保险保障功能、能够反映市场利率变动、投资预期收益合理、投资和保障灵活可变、在市场中有较强竞争力的新产品;在产品设计中体现风险管理的基本思想,运用创新方法提高产品本身防范各种风险的能力,有利于缓解已经超过1万亿美元的高额外汇储备的巨大压力。
(四)不断提高投资水平和员工素质
针对目前状况,在引入资产负债管理的观念时,要按资金成本确定投资渠道和投资比例,构造规范、灵活的投资体系。适当集中,分级定权,加强对非主业投资的管理。要加强证券投资的管理,拥有自身投资管理平台和团队的保险机构,培养投资优质资产的投资理念,并逐步形成保险机构投资大盘蓝筹和绩优股票的市场预期。另外,严格规定保险资金运用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建立起资格认证和审查制度必须建立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并存的劳动用工体制,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准确合理地评价干部员工的工作业绩,并根据评价结果落实奖惩措施。积极鼓励和组织员工参加各类研讨、交流、考察和培训,不断更新员工的知识,开阔员工的视野,拓宽员工的思维。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培养更加专业化的人才。
③ 投资型寿险产品的保障功能不足的原因是什么有何对策应对
有个概念你要理清,保险存在的意义是保障风险,而不是用于盈利,如果你用盈利的角度来看他,你的理念就是错误的,因为保险本身投资的渠道面就很窄。如果是只用于盈利,他在盈利的效益的基础上肯定降低其对保障的功能。
保险是规划现在投资未来,也就是你要观望未来,为你的风险买单,我们人生有两个不 可预控的东西,疾病与意外,既然不可预控就提前预防,一般现在的许多疾病类寿险都有着有病防病,没病养老的的类型,有病了可以予以给付,没病这笔钱可以用来养老,要么就是交后开始拿钱,拿到一个保险期限年龄,对策 就是多结合不同的险种进行购买,最好询问相应的保险业务员。
了解
④ 新时期如何加强保险资金运用和监管
(一)持续深化改革和规范创新
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提高投资效率,减少投资链条,降低资金成本,疏通渠道,引导更多保险资金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建设工程以及“一带一路”倡议、“走出去”战略等。在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创新上,要以能否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主业,能否更好地把控风险,能否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又提高保险资金使用效率为标准和条件来考量。凡是严重脱离实体经济需要,过度追求短期利益和放大风险、逃避监管的创新,都要严加限制和禁止。
(二)积极引导保险资金更好服务商业保险养老产品
“服务主业”是保险资金运用根本要求。保险资金运用要服务好保险产品,提升保险产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支持保险业做好经济社会的稳定器和减震器。商业保险养老产品具有长期锁定、保证收益、终身领取等基本特征,这是区别于其他理财产品、基金产品的关键所在。在这一领域,要发挥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较强的大类资产配置能力、多元化投资能力、长久期资产管理能力和全面审慎风险管理能力,支持商业保险养老产品、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产品和“养老金第三支柱”发展,为社会养老需求提供稳健、安全和预期明确的养老产品,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三)积极稳妥推进保险资管产品集中登记信息
近年来,金融市场发生了较为显著的变化,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发展明显加快,规模快速扩张。相应的监管逻辑也需要动态调整。原先以负债监管为中心建立起的资本充足率监管、偿付能力监管等需要向资产负债管理和资产端监管转变,过去是有多少资本做多少业务,现在要加上有多少能力做多少投资,而且资产端监管更加注重匹配监管、分类监管、信息披露监管、关联交易监管、穿透监管等。近期,央行正在牵头制定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以统一资产管理产品标准和监管。对保险资金而言,特别在另类投资不断增长的背景下,抓紧推进保险资产登记交易平台建设,推动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以及保险资金投资的其他产品集中登记信息,运用大数据和监管科技有效监测和防范风险,显得尤为迫切。监管部门将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有关工作。
(四)持续健全和完善保险资金运用体制机制
探索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改革,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提升专业化水平。探索完善保险公司首席投资官和资管公司首席风险官机制,提升保险机构投资能力和风控能力。进一步丰富风险管理的工具箱,推进保险资金运用更多金融衍生产品,来对冲和管理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经济周期波动、利率波动以及相关市场波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