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基金,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社会保障基金。。。在哪开立证券账户
不在证券公司开立,证券公司是带来开户机构。上述机构投资者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证券账户。
㈡ 成立信托投资公司的条件!
私人不可以成立信托投资公司,现在我国只有56家正式挂牌的信托公司,信托牌照是金字招牌,要经过银监会的严格审批。
想当初,2001年信托公司最火的时候有一千多家……
我国好像还没有听说自然人成为受托人的
㈢ 信托合同终止后信托业保障基金是否可以返还
信托合同终止后信托业保障基金应当返还。
股权投资项目的结束方式主要依靠第三方购回股权,目标公司分红与清算的情形基本未曾出现,也不可能等待IPO。这种回购型股权投资属于变相的债权融资。
股权投资之所以较少出现,因为该方式有致命缺陷,即在短期内第三方今后购回存在很大不确定性,退出渠道不畅,风险较大,信托公司也就不再愿意采用。
因为政府和事业单位的出资者不要求投资回报和投资收回,但要求按法律规定或出资者的意愿把资金用在指定的用途上,而形成了基金。
(3)信托投资者保障基金公司扩展阅读:
《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对基金清算规定:
第二十九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按年度向国务院报告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
第三十条:保障基金公司、信托公司及其托管清算机构应当妥善保管保障基金的收划款凭证、兑付清单及其他原始凭证,确保原始档案的完整性。
第三十一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保障基金认购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对拒绝或故意拖延认购保障基金,以及不按规定报送信息和资料的信托公司依法予以处理。
第三十二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经营而接受保障基金救助的风险机构及其责任人依法问责。
第三十三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严厉打击挪用、侵占或骗取保障基金的违法行为,对有关人员失职行为依法追究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㈣ 信托公司和私募基金有何区别
1、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在中国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 信托公司以信任委托为基础、以货币资金和实物财产的经营管理为形式,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多边信用行为。信托业务主要包括委托和代理两个方面的内容。前者是指财产的所有者为自己或其指定人的利益,将其财产委托给他人,要求按照一定的目的,代为妥善的管理和有利的经营;后者是指一方授权另一方,代为办理的一定经济事项。
2、私募基金:
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然后交由私人股权投资公司管理并投向目标公司。私人股权投资可以分为以下种类:杠杆收购、风险投资、成长资本、天使投资和夹层融资以及其他形式。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一般会控制所投资公司的管理,而且经常会引进新的管理团队以使公司价值提升。
3、两者区别:
1、概念不同
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
信托:一种财产管理制度,是由财产所有人将财产移转或设定于管理人,使管理人为一定之人之利益或目的,为管理或处分财产。
2、风险承担能力不同
一般来说信托公司都由一定规模的真实的资本金组成,信托的管理办法规定,对于未能履行受托人义务而给受益人造成损害的要用自有资金进行赔偿,且信托公司也确实有一定的赔偿能力,私募基金就很难说了。
3、操作过程不同
在操作过程中,信托设立后它是一个固定的信托池,这些信托资金没有放大的功能,但有些私募基金就不同了,可能它自己原来只有100万,向投资人承诺有10%的收益后就可以获得1000万,再拿着1000万的资金去找1个亿、10个亿,通过这种方式它可以无限放大。
4、资金用途不同
私募基金的资金主要运用于证券市场,而信托资金运用的范围更广一些,在国外是一种非常成熟的金融方式
5、产品期限不同
私募基金针对的是一些短期闲置资金,而信托计划的运行期一般较长,一般至少要一年。
6、契约关系不同。
私募基金通过基金契约或基金章程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对所有的投资者应一视同仁,而资金信托则通过合同来联系当事人双方的关系,需与每一位委托人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委托期限、相关费用,盈亏责任等。
㈤ 信托投资公司和保险公司
这种比较很有意思。
信托投资公司主要做信托业务;
保险公司主要做保险业务;
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详见http://www.trustlaws.net/popularization/List.asp?SelectID=2452&ClassID=76&SpecialID=
在我国,信托投资公司可以申请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币业务:
(一)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二)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三)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四)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
(五)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权、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
(六)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分。
(七)代保管业务。
(八)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
(九)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十)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另外,信托投资公司还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有关规定,接受为下列公益目的而设立的公益信托:
(一) 救济贫困;
(二) 救助灾民;
(三)扶助残疾人;
(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
(五)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六)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维护生态环境;
(七)发展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我国保险公司的经营规则:
1)业务范围: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业务;
2)分业经营保险业务,指同一保险公司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
3)必须按规定提取和结转准备金。保险公司成立后应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20%提取保证金;必须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公积金、保险保障基;
4)按规定提留当年的保险费;
5)保险公司应对所承担的风险具有经济补偿或给付能力;
6)保险公司要将积聚的保险资金进行投资或融资,确保保险资金不断保值增值;
7)保险公司要开展再保险业务;再保险,也称分保,是指保险公司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承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行为;
8);保险公司业务行为准则;
保险公司极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阻碍投保人、被保险人履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之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之义务;
承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保险公司不得委托未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关批准的保险代理人为其展业,也不得接受未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关批准的保险经纪人介绍的保险业务。
㈥ 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是央企吗
12月19日,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信托保障基金公司”)在2014中国信托业年会上宣布成立。中国银监会党委副书记、副主席周慕冰向信托保障基金公司许志超颁发了金融许可证。
信托保障基金公司是经国务院同意,由银监会批准成立并负责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由中国信托业协会联合13家信托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目前已经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开业。信托保障基金公司的创立大会和第一次股东会议已于12月16日在京召开。
信托保障基金公司作为保障基金的管理人,负责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并经营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业务。信托保障基金公司以管理保障基金为主要职责,不追求利润最大化,以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为主要任务和目标。
信托保障基金公司接受银监会的日常监管,包括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等规范全面的持续监管。同时,保障基金公司经营的各项业务均需要符合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比率等核心监管指标的要求。
信托保障基金公司按照《公司法》建立和完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各司其职,规范运作;按照中国银监会颁布的《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建立规范的业务和管理制度以及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公司稳健运行。
会议还宣布了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首届理事会的构成及职责。基金理事会根据《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按照市场化原则由中国信托业协会组织产生。11名理事人选由各信托公司推荐,经全国68家信托公司选举产生。基金理事会作为保障基金的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和决策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的重大事项。
设立专门的信托保障基金公司,建立一支熟悉信托业市场、能监测信托业风险的专业队伍作为基金管理人,通过市场化运作,可以有效提升保障基金处置风险能力,更好地承担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的重要任务,从而提振投资者对行业的信心,促进信托行业的发展。同时,这种机制设计也是对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以及安全网制度安排的改革创新和积极探索。
财政部、人民银行、北京市、银监会等有关部委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银监会各有关部门、各银监局,信托公司的代表参加会议。
【较早前报道】
构筑行业安全网 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发布
保障基金主要由信托业市场参与者共同筹集,为用于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的非政府性行业互助资金。信托公司和通过信托项目获得资金的融资者,是该互助性保障基金的利益相关者。
银监会财政部发布《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为建立信托行业市场化风险处置机制,保护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防范信托业风险,促进信托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银监会与财政部共同制订并发布《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14家信托公司注资120亿设立保障基金 尚存争议点
一些实力强的公司希望提高占股比例,争夺话语权。但相关人士指出,保障基金应是政策性、公益性的,不能由股权大小来判定主导地位,应有监管层出面当好裁判员。目前关于信托保障基金的征求意见稿还有许多内容值得商榷,进行救助的方式和风险标准也尚不明朗。比如,是否变相抬高投资方、融资方成本,是否需要引入信托公司评级制度等都还有待考量。
央企系信托成信托保障基金股东“大头”
近日,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信托业保障基金”)股东名单及注册资本被媒体曝光,实际资本金共计120亿元,高于原先拟定的100亿元。其中中融、平安、重庆和中信信托各出资15亿元;中诚、中航信托各出资10亿元;上海国际、中海、华宝、五矿、华能、中铁、英大以及昆仑信托各出资5亿元。
㈦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哪些公司的股票为什么会选中这些公司
还有哈药股份600664,华润双鹤600062,……都有“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前十大股东出现。
获得股票的方式并非从二级市场买入,而是在当初这些公司进行破产财产分配时获得的股票。这些公司重组成功继续上市,而分配的股票就留在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估计在没有特殊事件触发的情况下,这些股票也永远不会卖的。
㈧ 7家信托公司被罚近4000万,严监管可以保护到投资者吗
我认为严格的监管确实是能够保护到投资者的利益的,因为市场当中严格的监管能够让一些机构投资者获得更多的处罚,而且他们在投资的过程当中也会更加的规范的,中小型投资者能够获得更多的利益保障。
在资本市场上投资,其实拥有的资金量的数目越大,也能够获得更多的操作手段,所以市场上对于这些机构的监管是非常严格的,中小投资者并没有大量的资金可以操作,所以他们所受到的保护必须要更加的全面。
一、严格的监管能够让大型机构更加的规范。一般来说在资本市场上进行操作的都是一些大型的机构以及资本量非常庞大的团体,我认为只有严格的监管,才能够让这些人在做投资的过程当中,能够把自身的信息公开,也能够保护中小型投资者绝对的利益。
我认为在资本市场上投资必须要有足够的监管力度,才能够让中小投资者获得更多的保障的,因为这些投资者在市场上并没有任何的资源和优势,所以监管必须要向着他们,才能够让他们的利益不会受到破坏。
㈨ 私募基金做信托公司的投资顾问,是不是要交一部分保证金之类的给信托公司啊
一般都是给私募公司投顾费啊。。。如果是你自己发产品,信托通道的话,信托也不会管这个,只收通道费。。。
发产品怕亏损的话也不会交保证金。。。会让你放到产品里,当“安全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