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十八大以来,国家对保险行业有哪些扶持政策
对保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1、农牧保险免税。
依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对提供农牧保险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其范围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物提供保险的业务。
2、保险企业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其中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是指保险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到期返还本金和利息的人身保险,具体包括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健康保险等。免征营业税的具体险种,须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免征营业税的具体险种》所列范围执行。
3、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不征收营业税。
即其保险业务收入,可以不纳营业税。但境外保险机构以在中国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保险,应视为在中国境内提供保险,其保险业务收入应在中国缴纳营业税。
4、对保险企业开办的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个人投资分红保险,是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具有死亡、伤残等高度保障的长期人寿保险业务。保险期满后,保险人还应向被保险人提供投资收益分红。
5、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暂免征印花税。
6、人寿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1)关于金融保险业的优惠政策扩展阅读:
国家还对投保人有税收优惠政策:
1、个人获得的保险金收益中“保险赔款”一项可依《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五项,免征个人所得税。
2、企业投保人参加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缴纳的保险费,准予税前扣除。
3、企业为全体雇员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及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准予税前据实扣除。
4、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缴费总额在工资总额4 %以内的部分,从成本(费用) 中列支。各地试点的企业年金税收政策差异不大,企业缴费税前列支比例一般为企业工资总额的4%-8% 。
5、企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提取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可从成本中列支,准予税前扣除。
❷ 保险业能争取多少税收优惠
在今年的两会上,保险界代表对税收问题表现出了特别的关注和高涨的热情。看来,保险公司在考虑发展业务的同时,也更加注重精打细算节约纳税的问题。◎内外资保险应平等缴纳所得税目前,我国对内资保险公司施行高税赋政策,企业所得税率高达33%。但对外资保险公司却非常优惠,在部分经济特区及沿海经济开发区甚至可以低至15%、24%。
除了税率不同,中外资保险公司缴纳所得税在计税工资、职工福利费、捐赠支出、业务招待费、利息支出、坏账损失、固定资产、折旧等方面的规定都有所不同。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唐运祥呼吁,“在修改《保险法》时,应统一调整相关法律条款,平等对待中、外资保险主体。”◎权益投资减值准备应全额税前扣按照财政部《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税务总局《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保险公司的投资损失应当计提投资减值准备,且计提的投资减值准备允许税前扣除的比例仅为风险资产的1%。按照上述规定中的计提要求和扣除比例,保险公司在投资亏损严重时,计提的权益类投资减值准备不能全额在税前扣除。目前我国保险企业投资的政策环境以及资金运用的效果较差,资本市场持续不景气。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保险公司权益类投资业务出现了严重亏损。对此,唐运祥提出了两条建议:一是给予保险公司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允许保险公司按照会计制度计提的权益类投资减值准备全额在税前扣除,以避免在投资业务亏损时还要增加企业的纳税负担;二是为有利于中、外资保险主体间公平竞争,统一中、外资保险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税前扣除的政策。◎经营强制雇主责任险应享受税收优惠频繁发生的矿难使雇主责任险成为业界关注的一个保险产品,许多地方开始在高危行业推广强制雇主责任保险。一旦被保险人所聘用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业务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保险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中国再保险公司董事长戴凤举委员在《关于推广高危行业强制雇主责任保险的提案》中建议:“财税部门为强制雇主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提供适当的政策优惠。例如,对经营强制雇主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适当减免营业税;允许高危行业企业在税前列支强制雇主责任保险的保险费等相关费用等等。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❸ 关于保险行业的税收政策
鉴于保险业的特殊情况和扶持部分特殊险种发展的需要,我国在保险业税收政策制定时,给予了一些优惠政策。
我国保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1、农牧保险免税。依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对提供农牧保险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其范围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物提供保险的业务。
2、保险企业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其中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是指保险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到期返还本金和利息的人身保险,具体包括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健康保险等。免征营业税的具体险种,须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免征营业税的具体险种》所列范围执行。共列有普通人寿险26种;养老年金保险18种;健康保险25种。此外,各地保险企业根据当地情况开办的,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险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税务局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核批后,免征营业税。
3、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不征收营业税。即其保险业务收入,可以不纳营业税。但境外保险机构以在中国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保险,应视为在中国境内提供保险,其保险业务收入应在中国缴纳营业税。
4、对保险企业开办的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个人投资分红保险,是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具有死亡、伤残等高度保障的长期人寿保险业务。保险期满后,保险人还应向被保险人提供投资收益分红。
5、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暂免征印花税。
6、人寿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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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金融保险业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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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保险业实行分保险的,分保业务由初保人为分保人代扣代缴营业税。为了简化手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财税字[1997]45号】明确,在实际缴纳过程中,可对初保人按其向投保人收取的保费收入全额(即不扣除分保费支出)缴税,对分保人取得的分保费收入不再缴纳营业税。
❺ 保险金融行业养老政策
2017年养老保险最新政策
明确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
《通知》提出,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要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调整办法大体统一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养老保险新政策2017
《通知》强调,各地区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完善省级统筹、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等措施,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通知》要求,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准确解读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对调整养老金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进度、资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两部批准的实施方案执行,把各项调整政策落实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04月24日讯,我国过高的社保费率给企业和个人形成沉重负担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程度的“虚火”。4月23日,有业内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在周末召开的中国财政学会2017年年会暨第21次全国财政理论研讨会上,中国财政学会会长、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楼继伟详解了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的难题。
楼继伟表示,目前,我国社保费率虽然很高,但是仍然不能实现精算平衡,除了老龄化速度越来越快的原因外,关键还是激励机制存在问题、养老保险缴纳意愿普遍不高导致。楼继伟透露,目前我国养老保险缴纳现实是,不少企业和个人都愿意将缴费基数(收入)做低以达到少缴费的目的,目前全国平均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到实际工资的70%,这意味着企业对于养老保险的名义负担率虽然在20%,但平均实际负担比例只有14%。
养老保险新政策2017
虚浮的高费率
改变长期高企的社保缴费费率,降低企业和个人缴费负担是本届政府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通过各种渠道降低“五险一金”缴费比例的新政层出不穷。有业内专家分析称,这意味着,在我国已经尽可能地压低除基本医疗、养老保险以外的社保缴费比例,未来相关部门或许会选择在创业困难、税负压力大的行业暂时给予少缴或免缴失业、工伤保险等方面的优惠,“五险一金”的基本格局可能被打破。
在这种背景下,养老保险却依然“静观其变”,费率调整幅度十分有限。在社保研究领域,大多数专家就把基本养老保险视做降费率改革中难啃的“硬骨头”,这不仅因为养老保险是“五险一金”中缴费比例最重的“大头”,更因为这笔保命钱正面临愈发严峻的收支平衡压力,地方已陆续出现当期入不敷出的情况。
然而,实际上,看似居高难下的养老保险费率并没有完全被兑现。按照楼继伟所述,我国平均有三成左右的工资应上而未上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名义负担率和实际负担率之差高达6%。就此,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齐传钧分析称,我国养老保险确实存在缴费基数没有坐实的问题,虽然缴费率一直保持较高比例,但实际并没有达到这一水平,而该问题产生的根源除了高费率带来的沉重负担之外,更重要的是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缺乏激励性,按低标准缴费和按高标准缴费的人群,在领取阶段享受的保障水平差异不大。这一观点也与楼继伟的论调不谋而合,“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仍不能实现精算平衡的关键还是激励机制不对,造成大家没有动力去缴保险”。
激励机制缺失拉低收入能力
“只有真正实现多缴多得的原则,参保人才会主动真实缴费,各种逃费和避费的道德风险就自动消失,住房公积金制度之所以生命力长久,之所以不存在‘两个费率’,就是因为它遵循的是多缴多得的原则。所以,在降低费率之前,应先对制度结构进行全面深化改革。不改革,就不可能降低费率。”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如是说。
在业内看来,如果说在“十二五”期间,我国主要解决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双轨制这个公平性问题的话,社会保障制度财务可持续性将是“十三五”期间需要面对的核心课题。郑秉文表示,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收入和支出的平衡问题。“支出端”的政策性很强,支出规模和待遇水平带有相当的刚性。如果“收入端”的缴费收入能力不能满足“支出端”的要求,两者参数相差太远,就说明制度的收入能力太差。
具体来说,郑秉文分析称,我国的制度激励性不好导致缴费收入能力很弱是改革过程中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由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激励性不理想,多缴多得的原则没有真正树立起来,缴费与权益脱节严重,制度设计复杂,导致有相当规模的参保人不知道现在缴费到退休时能拿回多少。”郑秉文坦言,这种情况下,宁愿将工资更多地拿在手里,只缴纳一个基本够领养老金的额度就成为了不少就业者的选择。
“而且,目前我国养老保险管理体制不顺也影响制度的财务能力。目前,我国养老保险费双重征缴制度并存,导致收入不能到位。”有业内专家直言,根据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现在的情况是大致各占一半。在征缴过程中,为了降低明年的任务基数,一些地税部门完成征缴的额度往往是最低限度的门槛,而这也造成地方相关部门没有动力去监督参保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实际收入水平缴费。
养老金入市鼓励缴费效果难测
其实,人社部对于养老保险激励机制缺失的问题早有察觉。一年多前,人社部曾明确,我国正在健全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人社部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例表示,目前,我国对于参保人员的基础养老金,政府对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对长期缴费的,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而对于这些人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缴费和政府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缴费,个人缴费越多享受的政府补贴越多,这也使得个人账户积累额越多,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后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也就越多。但多位业内人士表示,这些政策对于缴费人群来说吸引力相对较低,难敌更“厚重”的缴费压力。
郑秉文建议称,提高制度激励机制的主要手段就是扩大个人账户比例规模,个人账户比例越大,参保人的积极性就越高,也就更可能增加制度的激励和提高支付、收入能力,进而提高制度的支付能力和可持续性。而从长远角度来看,业内普遍认为,养老保险基金只有通过入市等一系列手段提高保值增值能力,才能更有效地提高大多数人的参保积极性。
今年初,人社部政策研究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卢爱红公开表示,今年我国将稳慎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多措并举增强基金支撑能力,基本敲定了养老金入市投资启动首年“稳”字当头的基调。
3月中旬也有媒体报道,楼继伟在公开回应养老金入市进展时表示,目前相关资金已经全部入市,投资均较为保守,“养老保险基金阶段性结余才刚刚开始入市,由于它的委托期限一般是五年,时间较短,如果期间有大的亏损,五年后就很难平衡,所以基金投资方向就比较保守”。就此,有业内人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可见,养老保险基金想通过入市等新型投资手段实现明显增值的道路还很长,短时间很难发挥出激励参保人缴费的效果。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❻ 从事金融保险业有哪些减免税规定
营业税减免政策
字串9
一、减免税项目:字串4
1、营业税建筑业税目减免税规定。
从1998年1月1日起,对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即:《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一览表》所列明的项目)免征建筑安装工程营业税。
2、对随军家属就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从2000年1月1日起,对安置随军家属人数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3、营业税金融保险业税目减免税规定
营业税中对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减免税优惠政策主要有4项:①对保险公司从事农牧保险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②从1994年1月1日起,对保险公司开展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③对保险公司开办的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④对1998年及以后年度专项国债转贷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4、营业税文化体育业税目减免税规定。
①开展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业务有关的技术培训业务,免征营业税。②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
字串2
5、对哪些单位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
对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6、对机耕、排灌等方面的减免税规定。
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免征营业税。
7、对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免征营业税规定。
对从事婚姻介绍、殡葬服务的单位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8、营业税销售不动产税目减免税规定
营业税中对销售不动产税税目的减免税优惠政策主要有:1)、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部门、房地产开发公司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的收入,并纳入我市住房资金管理的,暂免征收营业税。2)、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系指我国城乡公民个人或具有在华居住权的外籍个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的生活用居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营业税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
9、营业税中对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从2000年1月1日起,到2002年底以前,对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过程中有关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是:对从原高校后勤管理部门剥离出来而成立的进行独立核算并有法人资格的高校后勤经济实体,经营学生公寓和教师公寓及为高校教学提供后勤服务而获得的租金和服务性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社会性投资建立的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统一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其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10、营业税中对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税收优惠政策有那些?
字串3
从2000年9月1日起,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后勤体制改革后的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实行独立核算并具有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机关服务中心为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机关内部提供的后勤保障服务所取得的货币收入及机关服务中心所属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行业归口管理的宾馆招待所(有名单),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准的会议经费,在2003年年底之前暂免征收营业税。
11、营业税中对下岗职工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对下岗职工的税收优惠政策有以下3个方面内容:
1)、在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下岗职工从事规定范围内的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收入,可以享受免税照顾。
2)、对下岗职工从事的下列业务免征营业税:①下岗职工举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服务和殡葬服务业务。②持有民政部门核发四残人员证明的下岗职工个人提供的劳务。③下岗职工经各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合法举办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业务。④下岗职工自谋职业或安置下岗职工企业所从事的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⑤自谋职业(含个体及个人经营)的下岗职工月收入不足800元的。
字串8
3)、对于从事社区居民服务的企业,自下岗职工人数占企业总人数达60%之日起,准予依照规定程序和办法申请享受三年内免征营业税照顾。
12、营业税中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有哪些免税规定?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是指:普通学校以及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可享受该项优惠政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规定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指以国家认可有效毕业证书为凭证的小学、中学、大学和研究生学历,下同)授予权的普通学校,以及经北京市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自己直接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另外自2000年1月1日起,对经北京市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其他教育机构,自己直接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13、营业税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减免税规定。
营业税中对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的减免税优惠政策主要有:①目前,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但对于从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必须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收入开在同一张发票上。②为了支持农业生产发展,保护耕地,从1994年1月1日起,对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免征营业税。③为了鼓励作者创作和翻译更好、更多的作品,减轻其税收负担,从1994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营业税。
字串6
14、对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对退伍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有以下2方面内容:
1)、在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安置城镇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从事符合营业税免税规定范围内的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收入,可以享受免税照顾。
2)、对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从事的下列业务也免征营业税:①退役士兵举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服务和殡葬服务业务;②持有民政部门核发四残人员证明的退役士兵个人提供的劳务;③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所从事的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④自谋职业(含个体及个人经营)的退役士兵月收入不足800元的。
15、对校办企业的免税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校办企业凡为本校教学、科研服务所提供的应税劳务("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和"娱乐业"税目除外),免征收营业税。
享受税收优惠的校办企业,应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1、必须是学校出资自办的;2、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3、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
享受税收优惠的校办企业的范围是:1994年1月1日以前,由教育部门所属的普教性学校举办的校办企业,不包括私人办职工学校和各类成人学校(电大、夜大、业大、企业举办的职工学校等)举办的校办企业。1994年1月1日以后新办校办企业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主管税务机关严格审查批准,也可按上述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字串1
16、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税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从1997年1月1日起,凡经中央及省级财政部门批准纳入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无论是行政单位收取的,还是由事业单位收取的,均不征收营业税。为了便于征收管理,对于中央批准纳入预算
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行收费、基金,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分批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可以免税;凡经省级批准纳入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地
方税务局分批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项目名单可以免税。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同时废止。
17、对医疗卫生机构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分为3个部分:
1)、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不得享受此政策。
2)、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收入,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免征营业税。
3)、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的税收政策: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字串4
二、减免税手续:
1、如何办理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减免税手续?
符合减免税条件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持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出具"机关后勤服务机构编制批复单",到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
国务院机关事物管理局行业归口管理的宾馆招待所应持国务院机关事物管理局财务管理司出具的"关于确认会议经费计划指标的函",到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
2、如何办理校办企业减免税手续?
符合减免税条件的校办企业,持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税务登记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填写减免税申请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方可享受免税照顾。3、如何办理退役士兵减免税手续?
符合减免税条件的自谋职业退役士兵,须凭本人《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居民身份证等资料影印件和《北京市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明》,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方可享受免税照顾。
4、如何办理单位及个人售房收入的减免税手续?
1)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部门、房地产开发公司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的收入,并纳入我市住房资金管理的,凭其所提供的所属级别政府房改主管部门"售房款存储证明"中注明的归集金额,填报《单位房改售房营业税免税申请书》,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享受免征营业税照顾。字串6
2)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在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填写《个人销售普通住宅营业税免税申请书》,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享受免征营业税照顾。
5、何办理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减免税手续?
1)纳税人从事技术转让、开发业务申请免征营业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和经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合同登记处出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
记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方可享受免税营业税的照顾。
2)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境外向中国境内转让技术需要免征营业税的,需提供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书面合同、技术引进项目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的地方外经贸部门出具的技术转让合同或协议的批准文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层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方可享受免征营业税的照顾。
3)在科技和税务部门审核批准以前,纳税人应当先按有关规定缴纳营业税,待科技、税务部门审核后,再从以后应纳的营业税款中抵交,如以后一年内未发生应纳营业税的行为,或其应纳税款不足以抵顶免税额的,纳税人可向负责征收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
6、如何办理随军家属减免税手续?
符合减免税条件的自谋职业退役士兵,须凭本人《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居民身份证等资料影印件和《北京市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明》,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方可享受免税照顾。
字串4
7、如何办理下岗职工减免税手续?
1)符合减免税条件的下岗职工,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北京市企业职工下岗证》、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信、《自谋职业协议书》等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填写免税申请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享受免税照顾。
2)安置下岗职工人数占企业总人数60%以上的单位,持主管部门或社区管理部门出据的从事社区服务的的证明、由北京市劳动局统一核发的《北京市企业职工下岗证》、被安置下岗职工居民身份证、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信和新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书》等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申请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享受免税照顾。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❼ 保险业税收优惠政策
保险营销人员:展业成本不征个税
李女士是南京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名保险营销员,主要负责为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并相应收取一定的佣金。虽然从业时间不长,但她立志要用自己的所学所知为每一位客户提供安全保障,防范不可预测的风险。正是这份责任心和踏踏实实的工作,李女士连续多次被公司评为“优秀工作人员”。今年以来,李女士的业务总量达到400多万,为公司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她因此获得了一笔丰厚的佣金收入。在欣喜的同时,李女士也意识到,这笔收入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保险营销员的佣金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呢?李女士就此咨询了税务部门工作人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的规定,根据保监会《关于明确保险营销员佣金构成的通知》(保监发[2006]48号)的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因此,对于李女士取得的佣金收入,减去规定比例的展业成本及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余额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务人员将政策规定和计算过程告知李女士后,她高兴地说:“太好了,展业成本不征个税,保险营销员可以减负40%,实实在在地降低了我们的税收负担。”
补充养老保险:递延缴纳个税优惠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在参加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和本企业经济状况建立的,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进行重要补充的一种养老保险形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对年金计算个人所得税作出新的规定。有不少企业向税务部门咨询年金新政个人所得税的计算问题。
税务部门指出,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交付的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根据上述规定,年金超过规定数额仍需当期纳税。在此可关注两个“比较”:
第一、比较年金个人缴费部分与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4%。如果年金个人缴费部分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则不计缴个税;超过4%部分,并入当期工资、薪金所得,计缴个税。个人缴费工资的基数是指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这里需要提醒:企业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不超过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即为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如果超过了,则超过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第二、比较年金企业缴费部分与国家政策规定的标准。如果企业缴费部分,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标准的部分,并入当期工资、薪金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
部分特殊行业:保险收入免征营业税
某保险公司南京分公司对当年新进的财务人员进行税收和财务知识岗前培训,特别邀请辖区地税局法规科的同志去公司做一次减免税政策的辅导。
法规科的小王将涉及保险企业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整理和分类:一是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农牧保险免征营业税。农牧保险,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物提供保险的业务。二是保险企业开展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以及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健康保险免征营业税。三是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免征营业税。四是保险企业开办的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除此之外,保险合同具有书面性的特点,根据现行税收政策,为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订立的保险合同,以及人寿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暂不贴花。
保险公司的财务人员们一边聆听法规科小王同志的详细介绍,一边认真做详细的笔记,并表示将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减免税收入与其他收入分开核算,并按时准备好资料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
特殊投保费用:准予所得税前扣除
某物流公司的会计小秦最近前往税务局请教税务人员:公司刚购买了20辆运输车辆,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为车辆办理了各种保险,不知道这些保险费用是否能在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管理所的张所长热情接待了小秦,帮他列了一张可以在所得税前进行扣除的保险费用表:其中不仅有财产保险、运输保险,还有企业为雇员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企业为特殊职工缴纳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用,均可以税前据实扣除。此外,企业为职工建立了补充医疗保险的,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小秦很高兴地说:“20辆运输车辆的保险费用还真不是一笔小数目,可以税前扣除相当于为企业节约了资金,减轻了税负,这样的优惠政策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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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十八大以来,国家对保险行业有哪些扶持政策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2016-2021年中国保险行业深度调研与发展前景预测分析报告》显示,2015年9月份,保监会公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互联网保险市场,护航其健康、可持续发展。作为央行等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后第一个落地的分类监管细则,该暂行办法按照鼓励创新、适度监管、防范风险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原则,对互联网的经营规则、信息披露、客户服务、信息安全等作出了明确规范;同时放开了部分险种的经营区域限制,鼓励保险机构创新服务模式。
随着作为国际上两大主要保险组织形式之一的相互保险在我国进入全新探索阶段,去年2月份,保监会公布《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明确将推动三类相互保险组织发展,促进相互保险组织规范健康发展。为顺应信息技术的最新发展趋势,去年7月份,保监会还发布了《关于加强保险公司筹建期治理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鼓励保险公司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创新保险产品,改造经营模式,优化业务流程,更有效地融入和服务互联网经济发展。
2015年8月份,保监会下发《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12月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监会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紧接着保监会又公布了《关于印发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框架和示范条款的通知》,以促进商业健康保险保持较快增长,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
监管部门还引导保险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截至2015年三季度,共有17家保险公司在全国28个省(区、市)开展了大病保险,覆盖城乡居民8亿人,占应覆盖人数的近80%,全国累计有500多万人直接受益于大病保险,各地大病患者医疗费用的实际报销水平普遍提高了10至15个百分点,全国最高赔付达8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