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权投资的成本法核算和权益法核算在核算上有哪些不同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分: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
(1)二者的概念不同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是指投资按成本计价的方法,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的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妈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2)二者的适用对象范围不同
成本法适用的对象可以是同一控制下企业的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长期的控制,一定是控制;也可以是以合并以外的方式对被投资单位
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够可可靠取得与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适用的对象是以合并以外的方式取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虽不具有共同控制但具有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3)核算的方法不同:
成本法下的核算是,在对后续计量中,如追加投资或是收回投资都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权益法下的核算是,在投资以后,按其所持被投资的的净资产的份额比例,对被投资单位所实现的净损益按份额比例享有或分担额来确定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贰』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的适用范围是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适用范围是 按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投出的股本通常在百分之20一下,按成本法计算
这是我上课的笔记哟,绝对正确的哈 O(∩_∩)O~
A和B哈
『叁』 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和成本法怎么用如果20%的股权用成本法还是权益法
通常来说,20%以下不确认为长期投权投资,因为占有份额太小,一般划分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大于20%,一般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 而又因份额一般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一般认为达到控制即可使用成本法。通常认为大于50%,即为达到控制,当然,也有小于也可以达到控制的。所以,50%并不是一个硬性比。
确认长投,又达不到控制的,使用权益法。同理,不要卡20%、50%的比例,实质重于形式。
『肆』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分别适合什么企业
简单的说下我的理解。
0-25%,50%以上,适用成本法。其余适用权益法。
所谓成本法就是始终以投资成本核算。
所谓权益法就是被投资企业的利润也作为核算标准。
简单来说就这些差别。
这个地址就是详细差别和介绍
http://ke..com/view/251032.html?wtp=tt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