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分析行业会计与行业会计制度有什么区别
一、时间及使用范围
《企业会计制度》,于2001年1月1日起在大、中型企业执行。
《小企业会计制度》,2005年1月1日起在除大、中型企业以外的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执行,2008年鼓励打、中型企业执行
具体会计准则大多只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有些也适用于其他企业。而《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除金融保险企业以外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
二、基本内容
(一)企业会计制度是各项会计业务的具体处理办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有关会计制度的原则规定。一般称为总则,包括会计工作的任务,会计制度所应遵循的原则等。
2.有关会计业务核算的具体规定。如会计科目及其使用方法的规定;会计凭证、帐簿、记帐程序和记帐方法的规定;会计报表的格式及其编制方法。
3.有关财产管理、成本计算方面的规定。如有关固定资产和各项流动资金核算办法的规定,成本计算办法等。
4.有关财产清查、会计人员交接和会计档案管理方面的规定等
(二)会计准则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基本准则为主导,对企业财务会计的一般要求和主要方面做出原则性的规定,为制定具体准则和会计制度提供依据。
1.基本准则提纲包括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财务会计报表要素;会计计量;财务会计报告等十一章内容。
2.具体准则是在基本准则的指导下,处理会计具体业务标准的规范。其具体内容可分为一般业务准则、特殊行业和特殊业务准则、财务报告准则三大类,一般业务准则是规范普遍适用的一般经济业务的确认、计量要求,如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职工薪酬、所得税等。特殊行业和特殊业务准则是对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的会计问题做出的处理规范;如生物资产、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原保险合同、合并会计报表等。财务会计报告准则主要规范各类企业通用的报告类准则;如财务报表列报、现金流量表、合并财务报表、中期财务报告、分部报告等。
3.应用指南从不同角度对企业具体准则进行强化,解决实务操作,包括具体准则解释部分、会计科目和财务报表部分。
(三)侧重点区别:具体会计准则大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披露或报告方面作了原则性的规范。侧重于确认和计量,重点规范会计决策过程。而会计制度则侧重于对会计要素的记录和报告作可操作性规范,确认和计量的内容只是有机在体现在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中。即会计制度重点规范会计的行为与结果。
三、规范形式不同:会计准则的规范形式、语言表述比较符合国际通用形式,并已构成国际通用会计惯例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会计制度的科目、报表式的规范形式则符合我国广大会计人员长期形成的思维方式和习惯,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
❷ 请问:融资性担保企业执行什么会计制度是金融业还是保险业或服务业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八、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有关保险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财务报表并对外披露相关信息,不再执行《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5]17号)。融资性担保公司发生的担保业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等有关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❸ 保险公司适用什么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两者均属于行政法规性的规范性文件,均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披露或报告等作出规定,均由财政部制定并公布,均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所以同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的组成部分。但会计制度是以特定部门、特定行业的企业或所有的企业为对象,着重对会计科目的设置、使用和会计报表的格式及其编制加以详细规范;会计准则是以特定的经济业务(交易或事项)或特定的报表项目为对象,它详细分析各项业务或项目的特点,规定所引用概念的定义,然后以确认与计量为中心并兼顾披露,对围绕该业务或项目有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做出处理的规范。两者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
第一,适用范围不同,具体会计准则大多只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有些也适用于其他企业。而《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除金融保险企业以外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
第二,侧重点不同,具体会计准则大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披露或报告方面作了原则性的规范。侧重于确认和计量,重点规范会计决策过程。而会计制度则侧重于对会计要素的记录和报告作可操作性规范,确认和计量的内容只是有机在体现在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中。即会计制度重点规范会计的行为与结果。
第三,结构体系不同,统一的会计制度自成体系,它由三个层次构成:《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为第一层次;在此基础上,分别一般企业、金融保险企业、小企业建立各自操作性较强的有关会计科目的设置、具体账务处理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和对外提供办法;对于各个行业、企业专业性较强的特殊业务的会计核算,财政部将陆续制定专业会计核算办法。而各具体准则之间相互独立,分别就企业的某项业务或某一方面核算内容作出规定。第四,规范形式不同,会计准则的规范形式、语言表述比较符合国际通用形式,并已构成国际通用会计惯例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会计制度的科目、报表式的规范形式则符合我国广大会计人员长期形成的思维方式和习惯,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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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保险企业的会计制度
1、《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准则》本身就是配套使用的。《企业会计准则》是原则性的东西,《企业会计制度》具体化的东西。
两者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
第一,适用范围不同,具体会计准则大多只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有些也适用于其他企业。而《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除金融保险企业以外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
第二,侧重点不同,具体会计准则大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披露或报告方面作了原则性的规范。侧重于确认和计量,重点规范会计决策过程。而会计制度则侧重于对会计要素的记录和报告作可操作性规范,确认和计量的内容只是有机在体现在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中。即会计制度重点规范会计的行为与结果。
第三,结构体系不同,统一的会计制度自成体系,它由三个层次构成:《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为第一层次;在此基础上,分别一般企业、金融保险企业、小企业建立各自操作性较强的有关会计科目的设置、具体账务处理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和对外提供办法;对于各个行业、企业专业性较强的特殊业务的会计核算,财政部将陆续制定专业会计核算办法。而各具体准则之间相互独立,分别就企业的某项业务或某一方面核算内容作出规定。
第四,规范形式不同,会计准则的规范形式、语言表述比较符合国际通用形式,并已构成国际通用会计惯例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会计制度的科目、报表式的规范形式则符合我国广大会计人员长期形成的思维方式和习惯,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
2、计提地方教育附加,用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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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7新会计科目表
会 计 科 目
顺序号 编号 会计科目名称 会计科目适用范围
一、资产类
会 计 科 目
顺序号 编号 会计科目名称 会计科目适用范围
一、资产类
1 1001 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银行专用
4 1011 存放同业 银行专用
5 1015 其他货币资金
6 1021 结算备付金 证券专用
7 1031 存出保证金 金融共用
8 1051 拆出资金 金融共用
9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金融共用
11 1121 应收票据
12 1122 应收账款
13 1123 预付账款
14 1131 应收股利
15 1132 应收利息
16 1211 应收保户储金 保险专用
17 1221 应收代位追偿款 保险专用
18 1222 应收分保账款 保险专用
19 1223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保险专用
20 1224 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 保险专用
21 1231 其他应收款
22 1241 坏账准备
23 1251 贴现资产 银行专用
24 1301 贷款 银行和保险共用
25 1302 贷款损失准备 银行和保险共用
26 1311 代理兑付证券 银行和证券共用
27 1321 代理业务资产
28 1401 材料采购
29 1402 在途物资
30 1403 原材料
31 1404 材料成本差异
32 1406 库存商品
33 1407 发出商品
34 1410 商品进销差价
35 1411 委托加工物资
36 1412 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
37 1421 消耗性生物资产 农业专用
38 1431 周转材料 建造承包商专用
39 1441 贵金属 银行专用
40 1442 抵债资产 金融共用
41 1451 损余物资 保险专用
42 1461 存货跌价准备
43 1501 待摊费用
44 1511 独立账户资产 保险专用
45 1521 持有至到期投资
46 152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47 152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8 1524 长期股权投资
49 1525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50 1526 投资性房地产
51 1531 长期应收款
52 1541 未实现融资收益
53 1551 存出资本保证金 保险专用
54 1601 固定资产
55 1602 累计折旧
56 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7 1604 在建工程
58 1605 工程物资
59 1606 固定资产清理
60 1611 融资租赁资产 租赁专用
61 1612 未担保余值 租赁专用
62 1621 生产性生物资产 农业专用
63 1622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农业专用
64 1623 公益性生物资产 农业专用
65 1631 油气资产 石油天然气开采专用
66 1632 累计折耗 石油天然气开采专用
67 1701 无形资产
68 1702 累计摊销
69 170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70 1711 商誉
71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72 1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73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负债类
74 2001 短期借款
75 2002 存入保证金 金融共用
76 2003 拆入资金 金融共用
77 2004 向中央银行借款 银行专用
78 2011 同业存放 银行专用
79 2012 吸收存款 银行专用
80 2021 贴现负债 银行专用
81 2101 交易性金融负债
82 211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金融共用
83 2201 应付票据
84 2202 应付账款
85 2205 预收账款
86 2211 应付职工薪酬
87 2221 应交税费
88 2231 应付股利
89 2232 应付利息
90 2241 其他应付款
91 2251 应付保户红利 保险专用
92 2261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专用
93 2311 代理买卖证券款 证券专用
94 2312 代理承销证券款 证券和银行共用
95 2313 代理兑付证券款 证券和银行共用
96 2314 代理业务负债
97 2401 预提费用
98 2411 预计负债
99 2501 递延收益
100 2601 长期借款
101 2602 长期债券
102 2701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保险专用
103 2702 保险责任准备金 保险专用
104 2711 保户储金 保险专用
105 2721 独立账户负债 保险专用
106 2801 长期应付款
107 2802 未确认融资费用
108 2811 专项应付款
109 2901 递延所得税负债
三、共同类
110 3001 清算资金往来 银行专用
111 3002 外汇买卖 金融共用
112 3101 衍生工具
113 3201 套期工具
114 3202 被套期项目
四、所有者权益类
115 4001 实收资本
116 4002 资本公积
117 4101 盈余公积
118 一般风险准备 金融共用
119 4103 本年利润
120 4104 利润分配
121 4201 库存股
五、成本类
122 5001 生产成本
123 5101 制造费用
124 5201 劳务成本
125 5301 研发支出
126 5401 工程施工 建造承包商专用
127 5402 工程结算 建造承包商专用
128 5403 机械作业 建造承包商专用
六、损益类
129 6001 主营业务收入
130 6011 利息收入 金融共用
131 6021 手续费收入 金融共用
132 6031 保费收入 保险专用
133 6032 分保费收入 保险专用
134 6041 租赁收入 租赁专用
135 6051 其他业务收入
136 6061 汇兑损益 金融专用
137 610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38 6111 投资收益
139 6201 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保险专用
140 6202 摊回赔付支出 保险专用
141 6203 摊回分保费用 保险专用
142 6301 营业外收入
143 6401 主营业务成本
144 6402 其他业务支出
145 6405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6 6411 利息支出 金融共用
147 6421 手续费支出 金融共用
148 6501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保险专用
149 6502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保险专用
150 6511 赔付支出 保险专用
151 6521 保户红利支出 保险专用
152 6531 退保金 保险专用
153 6541 分出保费 保险专用
154 6542 分保费用 保险专用
155 6601 销售费用
156 6602 管理费用
157 6603 财务费用
158 6604 勘探费用
159 6701 资产减值损失
160 6711 营业外支出
161 6801 所得税
162 69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❻ 1998年的保险公司会计制度是最新的吗
会计法规种类
一、全国人大制定的会计法律《会计法》。
《会计法》主要规定了会计工作的基本目的、会计管理权限、会计责任主体、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的职责权限、并对会计法律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是会计工作的基本法,是指导我国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二、国务院制定的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有: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于2000年6月21日发布的,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它主要规定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的构成、编制和对外提供的要求、法律责任等。它是对《会计法》中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的细化。
《总会计师条例》,于1990年12月31日发布的,它主要规定了单位总会计师的职责、权限、任免、奖惩等。
《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是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的会计准则,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必须共同遵守的基本要求,体现了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律。它是由会计核算的前提条件、一般原则、会计要素准则和会计报表准则组成,是对会计核算要求所作的原则性规定,具有覆盖面广、概括性强等特点。
三、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它是国务院财政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发布的会计方面的法律规范,包括各种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如2001年2月20日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 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以及财政部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1.《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于2000年12月29日发布了统一的、适用于不同行业和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会计制度》。它适用于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
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于2001年1月27日发布的,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含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该制度于2002年1月1日起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同时,也鼓励其他股份制金融企业实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3.《小企业会计制度》。于2004年4月27日发布的,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
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于2004年8月18日发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5.《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于2001年2月20日发布并开始施行,是财政部为了规范财政部门会计监督工作,保障财政部门有效实施会计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会计法》、《行政处罚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它适用于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财政部门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实施监督检查以及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6.《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于1996年6月17日发布并开始实施的。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其内容主要包括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会计凭证规则、会计账簿规则、财务报告规则、会计监督的内容和要求、建立和健全单
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等。
7.《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它是财政部为了促进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加强内部会计监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制定的一套会计监督管理制度, 运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其制定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会计行为,差错防弊,从而保证其他会计法规的执行。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8.其他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国家统一的其他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包括《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05年3月1日发布并开始实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1998年8月21日发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1994年6月30日发布,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05年1月22日发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等。
四、地方人大制定的 地方性会计法规 ·
地方性会计法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会计法规。根据规定,实行计划单列管理的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允许范围内制定、实施的有关会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也属于地方性会计法规。
参考资料:http://..com/question/15730102.html?fr=qrl3
❼ 什么样的企业适用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金融企业。
金融企业包括金融企业是指执行业务需要取得金融监管部门授予的金融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包括执业需取得银行业务许可证的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财务公司等;执业需取得证券业务许可证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执业需取得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各类保险公司等。
参考资料见网址
❽ 保险公司适用会计制度
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它是国务院财政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发布的会计方面的法律规范,包括各种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如2001年2月20日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以及财政部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1.《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于2000年12月29日发布了统一的、适用于不同行业和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会计制度》。它适用于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
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于2001年1月27日发布的,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含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该制度于2002年1月1日起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同时,也鼓励其他股份制金融企业实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3.《小企业会计制度》。于2004年4月27日发布的,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
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于2004年8月18日发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5.《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于2001年2月20日发布并开始施行,是财政部为了规范财政部门会计监督工作,保障财政部门有效实施会计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会计法》、《行政处罚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它适用于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实施监督检查以及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6.《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于1996年6月17日发布并开始实施的。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其内容主要包括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会计凭证规则、会计账簿规则、财务报告规则、会计监督的内容和要求、建立和健全单
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等。
7.《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它是财政部为了促进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加强内部会计监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制定的一套会计监督管理制度,运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其制定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会计行为,差错防弊,从而保证其他会计法规的执行。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8.其他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国家统一的其他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包括《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05年3月1日发布并开始实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1998年8月21日发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1994年6月30日发布,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05年1月22日发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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