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调查,投资者可要求赔偿损失吗
1、您好,您购入上市公司股票,成为上市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根据《证券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鉴于中安消涉嫌违反的法律法规的具体事项尚无定论,您现在起诉很难获得支持。待到证监会公布调查结果后,如果符合法定的赔偿条件的,您作为投资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5、复牌后您是否持有股票,不影响您的维权。
⑵ 债券合格投资者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你好,合格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以及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以及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4.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经其备案的私募基金
5.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
6.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7.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⑶ 机构如何开通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权限
机构投资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需带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至开户营业部现场办理开通。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2、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4、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5、其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⑷ 债券违约后投资者有哪些救济方法
从哪些方面更好地约束发行人?
如果约定追加担保则需要考虑发行人是否有足够的“干净”资产供抵、质押,在兑付方面,细化赎回价格的确定、相应的补偿等。
1,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发行人有约束力吗?
从债券市场处置案例来看,除非在募集说明书等文件中有明确约定,否则持有人会议的决议对发行人无法定义务上的强制约束力。
2,债券违约后投资人有哪些救济方法?
投资人可以视情况采取这些救济途径:自主协商、仲裁、违约求偿诉讼、破产诉讼。
3,债券到期前投资人是否可以起诉要求提前偿还?
主要涉及是否构成预期违约,一般而言,构成违约则应当有权主张还本付息及相关的违约责任。
4,受托管理人在违约处置中发挥怎样的作用?
受托管理人没有法定义务为持有人直接追偿,在实际行动上,持有人可根据情况选择由受托管理人代为行动或自行提起诉讼、仲裁等。
(来源:资云网)
⑸ “关于债券的安全性,是否可理解为债券的投资者一定可按期收回投资”
债券的安全性可以理解为债券的投资者一定可以按期回售资本。这种说法是正确的,债券是到期还本付息的。
⑹ 企业债券违约兑付,投资者要如何追讨赔偿
今年以来,信用债市场风声鹤唳,央企、地方国企、大型民企债信仰逐一打破,违约方式层出不穷,投资者犹如惊弓之鸟,忐忑不安。那么,发生债券违约后,投资人的救济方法有哪些?
网友咨询:
发生债券违约后,投资人的救济方法有哪些?
2.被告与案由的选择。在债券发行中,除了债券持有人之后还涉及到多方主体,即发行人、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债券担保人、中介机构等。在这些主体中,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哪些主体来主张权利,是债券持有人的权利能否得到保障的重要因素。
⑺ 合伙投资失败,无法按定期还钱,被债权人以诈骗罪起诉是否正确
债务到期,无法偿还。这种行为属于违约。从某种角度来说也可以构成诈骗。这与债权人是不是地头蛇没有关系
⑻ 债券投资的相关法律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筹集社会资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国库券的发行对象是:居民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国库券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第四条每年国库券的发行数额 、利率、 偿还期等,经国务院确定后,由财政部予以公告。
第五条国库券发行采取承购包销、认购等方式。国家下达的国库券发行计划,应当按期完成。
第六条国库券按期偿还本金。国库券利息在偿还本金时一次付给,不计复利。
第七条国库券的发行和还本付息事宜,在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财政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组织有关部门多渠道办门和中国人民银行组织有关部门多渠道办理。
第八条国库券可以用于抵押,但是不得作为货币流通。
第九条国库券可以转让,但是应当在国家批准的交易场所办理。
第十条发行国库券筹集的资金,由国务院统一安排使用。
第十一条对伪造国库券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倒卖国库券的,按照投机倒把论处。
第十二条国库券的利息收入享受免税待遇。
第十三条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实施细则由财政部商中国人民银行制定。
第十四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 一九九九年七月九日)
第一条为了满足凭证式国债投资者的融资需求、促进国债市场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凭证式国债,是指1999年后(含1999年)财政部发行,各承销银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方式销售的国债(以下简称“凭证式国债”),不包括1999年以前发行的凭证式国债。
第三条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凭证式国债作质押,从商业银行取得 人民币贷款,到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业务。
第四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允许办理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小额抵押贷款业务,并承担凭证式国债发行业务的商业银行,均可以办理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业务。
第五条作为质押贷款质押品的凭证式国债,就应是未到期的凭证式国债。凡所有权有争议、已作挂失或被依法止付的凭证式国债,不得作为质押品。
第六条借款人申请办理质押贷款业务时,应向其原认购国债银行提出申请,经对申请人的债权进行确认并审核批准后,由借贷双方签订质押贷款合同。
作为质押品的凭证式国债交贷款机构保管,由贷款机构出具保管收据。保管收据是借款人办理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的凭据,不准转让、出借和再抵押。各商业银行之
间不得跨系统办理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业务。不承办凭证式国债发行业务的商业银行,不得受理此项业务。
第七条借款人申请办理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业务时,必须持本人名下的凭证式国债和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使用第三人的凭证式国债办理质押业务的,需以书面形式征得第三人同意,并同时出示本人和第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第八条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期限由贷款机构与借款人自行商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凭证式国债的到期日。若用不同期限的多张凭证式国债作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者确定贷款期限。
第九条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额度起点为5000元,每笔贷款应不超过质押品面额的90%。
第十条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含浮动)和有关规定执行。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
如借款人提前还贷,贷款利率按合同利率和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实行利随本清。在贷款期限内如遇利率调整,贷款利率不变。
第十一条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应按期归还。逾期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自逾期之日起,贷款机构按法定罚息利率向借款人计收罚息。逾期超过1
个月,贷款机构有权处理质押的凭证式国债,抵偿贷款本息。贷款机构在处理逾期的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时,如凭证式国债尚未到期,贷款机构可按提前兑付的正常
程序办理兑付(提前兑取时,银行按国债票面值收取千分之二的手续费,手续费由借款人承担),在抵偿了贷款本息及罚息后,应将剩余款项退还借款人。
第十二条借款人按质押贷款合同约定还清贷款本息后,凭保管收据取回质押的凭证式国债。若借款人将保管收据丢失,可向贷款机构申请补办。
第十三条贷款机构应妥善保管质押品。因保管不善如丢失、损坏等造成的损失,由贷款机构承担相应的责任。贷款机构要建立健全保管收据的开具、收回、补办等制度,做好保管收据的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质押贷款履行期间,如借款人死亡,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有关债务继承问题。
第十五条质押贷款合同发生纠纷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各商业银行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财政部备案。
第十七条商业银行所属机构在办理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业务时应严格遵守本办法。如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人民银行将根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十丸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⑼ (个人)如何开通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权限
个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可带身份证到开户营业部现场办理开通手续。
1、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⑽ 债券投资有哪些风险,债券投资的风险是什么
什么是债券投资
债券投资可以获取固定的利息收入,也可以在市场买卖中赚取差价。随着利率的升降,投资者如果能适时地买进卖出,还能获得更大收益。目前,在上交所挂牌交易的债券品种主要包括国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可分离交易的可转债等。
债券投资有哪些特征
债券作为投资工具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债券投资的特点(1) 安全性高
由于债券发行时就约定了到期后偿还本金和利息,故其收益稳定、安全性高。特别是对于国债及有担保的公司债、企业债来说,几乎没有什么风险,是具有较高安全性的一种投资方式。
债券投资的特点(2) 收益稳定
投资于债券,投资者一方面可以获得稳定的利息收入,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债券价格的变动,买卖债券,赚取价差。
债券投资的特点(3) 流动性强
上市债券具有较好的流动性。当债券持有人急需资金时,可以在交易市场随时卖出,而且随着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债券的流动性将会不断加强。
因此,债券作为投资工具,最适合想获取固定收益的投资人。
为什么要进行债券投资
经典的投资学理念告诉我们“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面”,通过分散投资,将资金分散在股票、债券(包括国债、企业债以及公司债)等不同产品上,形成投资组合,会更好地实现投资安全性、收益性与流动性的良好结合。
债券投资应考虑哪些问题
第一、债券期限
一般债券期限越长,利率越高、风险越大,期限越短,利率越低、风险越小。
债券收益水平
债券发行价格、投资者持有债券的时间及债券的期限结构等都会影响债券收益水平。
第二、债券种类
一般来说政府债券风险较小,公司债券风险较前者要大,但收益也较前者大。
第二、投资结构
不同品种、不同期限债券的不同搭配会极大影响收益水平,合理的投资结构可以减少债券投资的风险,增加流动性、实现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投资者可以对债券投资的特点进行了解,从而进行有利投资。
债券投资的风险包括违约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变现力风险和再投资风险。
(1)违约风险:是指借款人无法按时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的风险。避免违约风险的方法是不买质量差的债券。
(2)利率风险:由于利率变动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风险。减少利率风险的办法是分散债券的到期日。
(3)购买力风险:由于通货膨胀而使购买力下降的风险。减少风险的方法是,投资于预期报酬率会上升的资产,例如,短期负债、普通股等,作为减少损失的避险工具。
(4)变现力风险:无法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卖掉资产的风险。避免风险的方法是购买国库券等可在短期内以合理的市价出售。
(5)再投资风险:购买短期债券,在到期收回现金时利率下降,找不到与购买日利率类似投资机会的风险。避免方法是预计利率将会下降时,应购买长期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