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请问债权投资获得的利息收入是计入投资收益还是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债券利息收入是计入投资收益。
让渡资产使用权是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债券,从广义上来是可以理解为让渡资产金使用权的收益。但会计上的让渡资产使用权,是侠义的,是指非货币资产出租
和货币资金出借,不包括购买债券。
『贰』 请问债券中途卖出时,已获得的利息是如何处理的
债券中途卖出时,已获得的利息作为投资收益,直接成为我的收益。
扩展阅读:
1、购入的时候
借:债权投资-成本
借: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贷:银行存款
2、确认利息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贷: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3、处置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
借: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债权投资-成本
贷: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贷:债权投资-应计利息
贷:投资收益
『叁』 2019年新金融工具准则,债权投资的利息到底是计入投资收益还是利息收入,中级教材上是利息收入
您好,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金融工具由以前的四分类调整为三分类。其中债权投资核算的是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不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的的金融资产,类似于旧金融资产中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故以摊余成本进行会计处理。
债权投资初始计量的注意事项
交易费用:计入初始计量金额。
价款中包括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计入应收利息或债权投资——应计利息。
借:债权投资——成本(面值)
债权投资——应计利息(或“应收利息”)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或在贷方)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款项)
2.债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企业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债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
①应收利息=面值×票面利率、
②投资收益=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③利息调整摊销=①-②(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
(一)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二)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三)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收回的本金-(收到的利息-投资收益)-减值损失
期末计息并摊销利息调整:
借:应收利息(或债权投资——应计利息)
贷:投资收益(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或在借方)
债券持有至到期,收回本金及利息:
借:银行存款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债权投资——成本
——利息调整(或借记)(计算)
应收利息或债权投资——应计利息
投资收益(最后挤出来)
对于金融资产的运用,收益和损益一般都是通过“投资收益”进行核算。您说的“利息收入”应该是“财务费用”的下级科目,我们一般在以下两种情况在涉及摊余成本计量时运用到”财务费用“:
自己发行债券确认费用化利息支出时确认”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以融资方式出售商品,每期摊销未实现融资收益时确认”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肆』 债权投资是债券投资吗
是的,债权投资通常就是指债券投资。
债权性投资,是指为取得债权所作的投资,如购买国库券、公司债券等。债券是一种定约证券,它以契约的形式明确规定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的权利与义务,无论被投资企业有无利润,投资企业均享有定期收回本金,获取利息的权利。
债权投资不是为了获取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通常是为了取得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利息,并保证按期收回本息。债权投资只能获取被投资单位的债权,债权投资自投资之日起即成为债务单位的债权人,并按约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到期收回本金。
『伍』 企业投资金融债券获得的利息收入要不要交企业所得税
企业投资金融债券获得的利息收入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5)债券投资是获取利息吗扩展阅读: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所称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四十一条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第四十二条 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
第四十三条 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税务机关在进行关联业务调查时,企业及其关联方,以及与关联业务调查有关的其他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第四十六条 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四十七条 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第四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本章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按照国务院规定加收利息。
『陆』 债券的2种投资方式,一是获取固定的利息收入,二是在市场买卖中赚差价,那个收益会更大些
当然是在市场买卖中赚差价收益较高,风险也大了。但是债券本身就是风险小的投资品种。想获得高收益,还是要投资股票或者期货。
『柒』 为什么取得得债券利息要计入投资收益中去而不是应收利息或者财物费用中哪些应该计入投资收益中,麻烦...
首先你应该明确应收利息是一个资产类科目,而投资收益和财务费用是损益类科目。
其次应该弄清楚这三个科目的核算范围。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在一定的会计期间对外投资所取得的回报。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所分得的股利和收到的债券利息,以及投资到期收回的或到期前转让债权取得款项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等。财务费用是企业的一项费用,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净损失(有的企业如商品流通企业、保险企业进行单独核算,不包括在财务费用)、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如债券印刷费、国外借款担保费等等。
取得债券利息,在计提利息是应借:应收利息;贷:投资收益
收到利息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利息
『捌』 为什么说债券利息收入也属于利息收入
证券投资分为债权投资(债券)和股权投资(股票),因为投资的性质不同,所拥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不一样,债权投资获得的收益称为利息收入,在投资时是已经约定了的(利率),不以企业经营的好坏而变化;股权投资获得的收益称为红利,不固定,视企业经营好坏(利润多少)和企业的股利分配政策而定。
『玖』 债券投资问题
债券投资可以获取固定的利息收入,也可以在市场买卖中赚差价。随着利率的升降,投资者如果能适时地买进卖出,就可获取较大收益。
债券作为投资工具其特征:安全性髙,收益高于银行存款,流动性强。
安全性高
由于债券发行时就约定了到期后可以支付本金和利息,故其收益稳定、安全性高。特别是对于国债来说,其本金及利息的给付是由政府作担保的,几乎没有什么风险,是具有较高安全性的一种投资方式。
收益高于银行存款
在我国,债券的利率高于银行存款的利率。投资于债券,投资者一方面可以获得稳定的、高于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债券价格的变动,买卖债券,赚取价差。
流动性强
上市债券具有较好的流动性。当债券持有人急需资金时,可以在交易市场随时卖出,而且随着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债券的流动性将会不断加强。 因此,债券作为投资工具,最适合想获取固定收入的投资人,投资目标属长期的人。
『拾』 为什么债券投资取得的利息属于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让渡资产是指企业及个人所持有的可用于借出及出租并获取租金及利息的资产,包括资金、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区别于另外两种主要收入分别是销售商品收入以及提供劳务收入。主要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另外还包括出租资产收取的租金、进行债券投资取得的利息、进行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收入。各种债券投资的会计处理:
一、短期持有、以赚取差价为目的的债券投资
投资者取得债券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以赚取差价,则购买的国债、普通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均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
[例1]甲公司2008年5月1日在二级市场支付价款202万元购入面值1000元2000份公司债券,2008年6月30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2067)-元,2008年8月5日,该公司出售该债券,取得净收A210万元。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2008年5月1日,在二级市场购人公司债券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2020000
贷:银行存款2020000
2008年6月30日,确认公司债券公允价值变动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4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0000
2008年8月5日,该公司出售公司债券
借:银行存款2100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2020000
——公允价值变动40000
投资收益80000
二、长期持有、有明确的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
企业购买国债、普通公司债券的意图是为了持有至到期。以期获得固定的收益,应通过“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核算。此种债券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确认和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三、长期持有、以行使转换权为目的的债券投资
这种目的只能进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投资者取得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行使转换权,以期获得更大的收益,则购买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所用者权益的金融资产,应通过“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科目核算。
[例2]甲公司于发行日2007年1月1日按面值购入3年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份,每份面值1000元,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利息按年支付,每年12月31日支付;每份债券均可在债券发行1年后的任何时间转换为250股普通股。该债券发行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没有转换权的债券市场利率为9%。假定2008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206万元,2008年1月10日,甲公司将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普通股股票。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2007年1月1日,购人可转换公司债券
甲公司购入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价值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债券价值,一部分是期权价值,应分别确认。
按9%的折现率计算,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价值=2000000 x(P/F,9%,3)+120000 x(P/A,9%,3)=1848122(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权价值=2000000-1848122=151878(元)
借: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债券成本1848122
——期权成本 151878
贷:银行存款2000000
(2)2007年12月31日,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权价值由两部分构成,即内在价值和时间溢价。在发行日,上市公司规定的转股价通常高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日该公司股票的市价,此时,期权的内在价值通常为0,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权价值主要为时间溢价。但是,随着时间的延续,期权的时间溢价将逐渐降低;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价值却随着时间的延续逐渐向债券面值靠近,价值逐渐升高。因此,企业在计算获取的利息时,将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与实际收到的利息的差额调减期权价值,相应调增加债券价值。
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1848122×9%=166331(元)
实际收到的利息=2000000×6%=120000(元)
二者的差额=166331-120000=46331(元)
借:银行存款120000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债券价值变动46331
贷:投资收益120000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期权价值变动46331
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允价值的变动主要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权价值发生变化引起,随着发行方普通股市价的提高,期权的内在价值也在不断增加。因此,公允价值的变化应计入期权价值变动。
借: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期权价值变动60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60000
(3)2008年1月10日,甲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
借: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股票成本 2000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60000
贷: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债券成本1848122
——期权成本151878
——期权价值变动 13669
——债券价值变动 4633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