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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对保险的作用

发布时间:2021-08-07 20:58:51

『壹』 金融科技能带来哪些好处

个人感觉最大的好处就是马云所说的,银行不改变,我们就去改变银行。金融科技的发展,使得中小企业借贷乃至个人的借贷更为便利,金融涉及的方面很多,这里就以借贷来举个例子。自己可以想象一下,要去银行借钱,你需要办理繁杂的手续,并且还需要各种抵押,还要忍受有些服务怎么好的业务员的冷眼。金融科技的出现极大的解决了这些问题。

『贰』 金融科技到底会有哪些影响

根据金融稳定理事会(FSB)的定义,FinTech指的是技术进步推动的金融创新,它涵盖了各种新型业务模式、应用、流程或产品,并对金融市场、机构、金融服务提供商产生重大影响。
1、FinTech对传统金融服务价值链的挑战
传统意义上的全能银行服务链条包括客户关系、零售和商业存贷款以及一系列货币、资本批发市场的众多活动,FinTech对上述各个组成部分都发起了强有力的挑战。
支付结算主要采取现金、借记卡、信用卡以及电汇方式。FinTech公司则借由“数字钱包”或“电子钱包”来提供大规模的国内与跨境支付服务,虽仅有少量结算收入,但借助交易所收集到的全部数据,公司就可向客户兜售非银行产品和服务。新型发展模式加上希望规避监管,使得FinTech公司无意涉足常规银行业。
传统银行业以构建客户关系作为发端,而现在这一历史特性也正在悄然改变:客户可通过电子聚合器来比较价格并交换服务,依靠智能投资顾问的数学运算获取投资建议。随着客户越来越愿意将其投资决策委托给机器,其资金及贷款也更易于与最优利率相匹配。如果公共政策举措和新技术能够结合并创造出普遍适用、持久和可靠的数字凭证,那么这些流程将会更加顺畅。
在零售和商业银行领域,FinTech公司通过提供新的借贷平台,加剧了市场竞争。在一些G20国家,新型商业模式利用大数据和高级分析为客户量身定制产品和服务
批发银行和市场已经从中间交易(即交易商通过语音或电子方式)发展到非中介、完全电子化的交易。数学算法和多边交易场所的增长导致了高频交易的出现。本世纪初期,高频交易规模尚小,但目前已发展到分别占股权和外汇交易量的75%和40%。
分布式账本等技术或将促进批发支付和清算基础设施领域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安全性,更好地符合监管合规性要求。这些进步可节省数百亿美元的成本,并改善金融体系的弹性。
2、FinTech涉及的公共政策考量
在分析金融技术运用及对金融体系的影响程度时,G20当局需要牢记的公共政策考量至少应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必须要解决新产品和服务带来的诸多行为问题,如客户适用性、反洗钱和打击资助恐怖主义等。监管机构要努力确保财务咨询和服务标准得到遵守,金融体系的完整性得到保护。
第二,具有更大包容度和更多竞争力的双重特性必须能够体现出数字身份的价值。在发达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中,仍有数十亿人无法享受到应有的银行服务,仍有部分国家被隔离在全球金融系统之外。新技术或可提供解决方案,如生物识别和密码学已被用于验证客户身份,从而提高金融服务效率,降低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尽职调查成本。
第三,必须重视数据保护等基础性问题。一直以来,金融机构依据完善的法律监管框架,保护并使用其客户数据;相比而言,社交媒体公司则定期收集却时常共享客户的海量信息。未来,FinTech还将从更广泛的渠道汇总、共享数据,但对于是否应该搭建数据管理的适当框架,人们仍争论不休。
3、FinTech对金融稳定的影响
FSB通过识别与新型、现行金融机构及金融活动相关的风险,来评估FinTech的发展将如何影响金融体系和市场基础设施的弹性。阳光之下,并无新事。即使是不同机构的相同行为,只要是危害到金融稳定,监管部门就应该统一处理。不能仅仅因为它是新事物就被区别对待,也不能因为它游离于监管范围外就意味着必须被纳入监管。
目前,为解决支付创新带来的监管问题,英国行为监管机构已经先行一步,原因在于:一方面FinTech支付服务提供商还没有推出银行业务,另一方面这些提供商尚未达到系统性的级别。展望未来,当虚拟货币和FinTech提供商加入中央银行支付系统后,它们或将逐步取代传统的银行支付服务和支付系统。这种多样性有其积极意义,毕竟现行的分层化和高度集中化的系统已经出现了单点故障风险。同时,监管机构需要监测集中度的任何新变化。正是基于这种认知,英国《数字经济法案》建议将支付系统的定义拓宽至银行之外,以涵盖每一家系统性重要机构。
支付结算与客户关系的变化对金融稳定有着更为深远的意义。虽然FinTech有利于常规银行业提升竞争力、优化效率和丰富客户选择,但客户界面和支付业务的放开可能也标志着全能银行业的终结。另外,如果全能银行零售资金来源不够稳定、长期客户关系较弱,那么其存款波动性和流动性风险可能会增加。客户关系的淡薄也使得交叉销售无法深入,最终影响到银行盈利水平。整个金融体系虽不一定面临风险,但银行的审慎标准和处置机制都将需要调整。
融资方式的多样化还意味着,当零售银行业无法提供贷款时,P2P等新型融资服务或可取而代之,为消费者和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部分借款人也将越来越依赖这种资金来源。当前,由于承销标准和贷款人对损失的容忍度均未经过经济低迷的检验,这种融资模式在整个经济周期中的稳定性仍未可知。受现有规模和业务模式所限,P2P贷款目前并不足以引发重大的系统性风险,但仍需密切关注其承销标准降低和过度借款增长等问题。此外,在不具备银行业务模式或者运用资产证券化模型的情况下,P2P究竟能够发展到何种程度,目前还无法作出判断。如果形势发生变化,监管机构需要及时弥补新出现的漏洞。
批发银行业和市场需要注意的是,智能投资顾问和风险管理算法可能导致羊群效应下的过度波动或顺周期性——尤其当基础算法对价格变动高度敏感或与之高度相关时。算法交易者业已成为众多主要市场的流动性重要来源,它们更倾向于在市场平稳期频繁交易,由此可能导致人们会认为当市场最需要流动性的时候,这些资金将迅速离场。
在批发支付、结算和清算基础设施方面,分布式账户等FinTech创新不管是已被采用或仍被作为替代品,都需要满足最高标准的弹性、可靠性、隐私性和可拓展性要求。对所有金融机构而言,FinTech的出现大大改变了运营和网络风险。监管机构需要警惕新的单点故障风险,如银行是否过度依赖网上银行或云计算服务提供商的公用主机。近年来,随着金融机构信息化水平的持续推进,网络对金融体系的威胁也在增加。FinTech设想未来在更广泛的各方间共享数据,加上交易速度与自动化程度不断提高,数据保护和系统完整性等问题可能会更加严重。

『叁』 保险对促进科技创新有什么作用

保险可以为新技术的开发、应用与推广起到保驾护航的经济补偿作用。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进步能极大地推动生产力发展,促进国民经济的增长。但在科学技术的开发与应用中,会不可避免地伴有风险发生。比如,一项新的科学技术的开发应用需要支付很大的费用,在未来收益不确定的情况下,投资者不可能没有顾忌;在新技术、新产品实验过程中,科技人员可能会碰到人身安全问题。
要调动科技人员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开发应用新技术的积极性,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降低或转移新技术开发应用中的各种风险。增强各方面人员对开发应用新技术的安全感,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放心地从事新技术的开发、应用、推广。

『肆』 金融改革 对保险业发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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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观念,在党和国家制定的发展战略中得到了突出和强化,并正在成为全社会的重要共识。保险作为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对于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充分认识保险对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作用,有利于拓宽保险发展空间,使保险业在更深层次和更广领域参与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工作中,提升保险业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
一、保险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中的作用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国民经济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保险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水平与整体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保险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突出体现在保险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一)促进经济发展
保险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水平要受到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但它的健康稳定发展又能促进经济的发展,这主要是由其经济补偿和资金融通的功能实现的:
其一是通过风险集散和经济补偿,为经济发展和改革创新保驾护航。表现在:一是帮助受灾企业及时恢复生产,保障社会再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二是为商业贸易活动转移风险,推动商品的消费和流通;三是为先进生产力提供可靠的风险保障,推动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从而减少因风险因素造成的经济波动,促进经济发展。
其二是通过对收取保费积聚起来的庞大保险基金进行科学高效的运用,可以促进居民储蓄向投资的转化,为经济建设提供长期资金的融通渠道,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可以为资本市场培育稳健的机构投资者,改善资本市场的结构,而保险资金所具有的长期性、稳定性和规模性的特点,也使其成为促进资本市场繁荣的最稳健的力量,从而推动金融市场的高效、稳健运行,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动力支持。
此外,保险业本身作为国民经济中一个重要产业,在就业、税收等方面都对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它本身的健康稳定发展就是经济金融健康稳定运行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
从保险的基本保障职能看,保险通过帮助受灾家庭恢复原有的生活条件;减轻伤、残、病、老、死等事件对家庭生活的影响;对民事赔偿责任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障受害人的经济利益,减少经济纠纷等方面,能够满足人民多样化的保险保障需求,保障人民生活的安定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但是,现代社会经济生活的高度关联性和不确定性对保险保障提出了更高和更广的要求,要求保险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更高层次、更广层面分担社会管理的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就现阶段而言,保险在社会发展领域中的作用,应当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分担政府社会保障职能,补充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伴随社会转型和体制转轨步伐的加快,以及社会出现的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等趋势,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成为保障人民生活、实现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根据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政府提供的基本社会保障只能定位在分阶段推进的广覆盖、社会化和可持续的满足人民基本生活需要的较低水平上。因此,要提升我国社会保障水平,构筑强有力的社会保障网,就必须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加以补充。商业保险作为我国多支柱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本社会保障尚未覆盖的人口群体,如农村人口及大量没有社会保险的城镇人口中,甚至可以作为社会保险的替代工具发挥主导性的保障作用。大力发展商业性养老、健康保险有利于减轻政府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负担,解除广大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保险业由于自身所具有的产品开发、投资管理、客户服务以及精算、销售等方面的优势,有责任也有能力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是分担社会风险管理的职责,提高社会防灾防损和应对公共危机的有效性。其一,在日常的防灾防损中,保险人作为专业风险管理者,不仅可以为企业提供风险管理经验,而且可以通过承保时的危险调查分析、承保期内的危险检查督促、以保险费率这一价格杠杆调动企业防灾防损积极性等措施,增强整个社会防灾减损的能力,尽可能减少保险赔款的支出和社会财富的损失,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其二,则是构建突发性巨灾危机的防范体系和保障机制。以非典、9.11恐怖袭击、美加大停电等为代表的国家公共安全事件表明,缘于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变异,现代社会所面临的灾害事故将呈日益复杂与巨型多样化趋势,已经对人类社会应对突发性巨灾的能力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虽然政府应承担并负责提供有关公众安全的基本保障供给,但政府限于财力,同时又受制于诸多宏观经济目标的约束,投入总是有限。因而,强化现代保险业在这其中的功能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尤其考虑到各种巨灾等危机事件所造成的综合影响,在涉及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公众责任、第三者责任以及针对意外或突发事件导致的营业中断和利润损失等方面,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可以提供产品丰富的多种可能的保险保障,维护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
正是由于保险兼具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功能,保险在现代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中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研究保险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中的作用,还必须认识两个问题:
一是要正确认识保险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保险对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具有促进作用,而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则是商业保险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保险业的发展不可能长期脱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而一枝独秀。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能为保险业的发展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而如果二者发展不协调,在阻碍经济进一步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同时,也会抑制有效的保险需求,影响保险业的正常运营和稳健发展。因此,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是与保险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相一致的。保险业的经营目标只有顺应时代、社会发展需要,保险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才能在有效发挥保险功能作用中得到提高和加强,并与社会经济发展产生良性互动。
二是保险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虽然主要靠保险业自身的努力,但也受到一些经济因素和非经济因素的制约,其中政府决策支持是一个关键因素,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政府能否理顺政策、法制、制度框架,影响到保险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二是基本社会保障的深度、广度是否与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以及社会、文化、制度沿革相适宜,关系到商业保险发挥作用的空间。由于市场失灵(比如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带有外部性),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无法完全凭借市场力量自动形成,政府必须在社会发展领域承担更多的责任,通过完善政策、法制和制度环境、加大对公共领域的投入等措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但政府介入要有明确清晰的“度”的界定。这是因为政府进行的社会管理具有效率低下的固有缺陷,并且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如基本社会保障,由于是和个人对社会贡献无直接关联的“均值化”服务,具有边际效用递减的特点,提供不足固然影响社会稳定,但过度提供则一是增加财政负担,二是挫伤就业积极性,三是对商业保险等市场力量产生挤出效应。因此,政府职能定位是否明确,决策支持是否到位,影响到保险业发挥作用的外部环境和运作空间,最终也会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加快保险业发展,充分发挥保险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中的作用
从总体上看,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所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保险业发展水平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养老、医疗、教育、住房、责任等保险产品还不能满足广泛的社会需求,保险还没有渗透到各行各业、社会各个领域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发展不足是制约保险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作用的主要因素。因而,必须从服务国民经济全局的高度加快保险业发展,尽快做大做强,才能充分发挥保险业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中的作用,提升保险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
(一)树立正确发展观。保险业必须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己任,改变多年来走的重规模、轻效益,重保费、轻管理的粗放型发展道路,以及片面追求保费增长速度的指导思想,树立和贯彻“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统一的发展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才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切实担负起“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的重要使命。
(二)深化改革,实施进取性战略。在我国保险市场全方位开放的条件下,加快国内保险业的改革调整,解决我国保险业体制与结构矛盾;分多层次——国际保险(金融)集团、“专、精、特、新”的专业性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以及兼业代理机构等——丰富保险市场主体结构,鼓励公平有序竞争,创造有效率的市场环境;开展兼并收购等形式的国际化资本运营,快速增强实力;将市场领域开放、市场体系建设、保险公司制度创新、保险企业国际化竞争能力增强统一起来,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加快创新,为保险作用的充分发挥注入活力。认真研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积极进行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如:探索保险投融资体制创新,充分发挥保险资金融通功能;探索保险风险资产证券化等手段的可行性,在更广范的范围内寻求建立安全基金聚集与危险损失分散化的融资与转移机制;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与金融技术,实现经营方式的差异化与管理方式的精细化,推动保险经营与管理升级;密切关注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热点问题,开发具有广泛社会需求的保险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满足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提高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丰富保险服务的内涵,把服务渗透到保险消费的各个环节,增强核心竞争力。
(四)防范风险,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改革是发展的动力,发展是改革的目标,稳定则是改革与发展的前提。作为转轨过程中的新兴幼稚产业,我国的保险业必须加快发展,才能缩短与国际水平的差距、应对入世挑战,才能够解决保险业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需要。而要加快发展,就必须改革现有保险市场的宏观制度安排和微观运行机制中的落后因素,为保险业发展扫清障碍。与此同时,保险业长期发展中埋藏了不少风险隐患,并且伴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新的不确定因素不断涌现,因而在推进改革的同时,必须密切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保险体系的安全和稳定,促进保险业长期健康发展。需要指出的是,维护保险体系的稳定不能以牺牲保险市场的效率和被保险人的利益为代价,也并不意味着不让经营失败的机构退出市场。
为兼顾保险市场的效率与稳定,当前亟需确立两个制度安排:一是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实现科学监管,从最终意义上维护被保险人利益,增强投保人的信心。二是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市场退出机制着眼于畅通市场退出渠道、减轻机构退出带来的社会震荡和处置成本、从整体上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既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优胜劣汰、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促使投保人审慎选择;又有利于维护保险体系的稳定和社会经济生活的安定,防止因个别机构经营失败引发区域性、系统性的金融风险。
(五)寻找利益与责任的最佳契合点。利益与责任并不总是一致,有时甚至是矛盾的。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是保险业无可推卸的责任,但由于现阶段经营管理基础和风险管控能力薄弱,外部体制、政策、法制、信用环境尚未理顺,以及市场竞争不规范,在某些社会管理功能强、群众迫切需要的险种,如责任险、健康险、汽车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等业务经营中,必然面临经营风险加大甚至无利可图等难题,出现了保险公司不敢开展或业务量萎缩甚至退出市场等现象,不利于保险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和拓展新业务空间。这种现象的存在固然有客观因素,但保险公司必须充分认识到肩负的社会责任,不能消极等待社会环境、市场环境好转才经营,而要积极作为,变被动为主动,一方面,要加强和有关部门、其他市场经营主体的沟通、协调、合作,共同寻找利益与责任的最佳契合点,在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开拓市场、发展业务;另一方面要苦练内功,通过科学设计产品、加强风险管控和提供优质服务出效益,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六)争取政策扶持,理顺外部环境。目前,保险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中作用的发挥,受到诸多政策和制度瓶颈的制约,如医疗、养老等体制改革尚不到位,商业保险机构与社保经办机构的利益冲突没有消除;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缺失;法制、信用环境不完善等。从国外经验看,商业保险要在社会保障体系等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事业中发挥作用,离不开政策扶持。政府要通过加快养老、医疗、失业等方面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明确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和主体资格;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推进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实行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措施,为保险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伍』 保险对于金融系统 的作用

1、金融系统在不同时间、部门和地区间转移资源。这一功能使投资被更有效地利用而不是浪费在不需要的地方。以上我们已经涉及学生贷款和通休储蓄的例子。下面是一个发生在国际金融领域的例子。日本是储蓄率极高的国家,现在正通过贷款和国外直接投资方式将资源转移到投资机会激增的国家——中国。
2、金融系统控制风险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风险管理类似于资源转移:它将风险从那些最需要降低风险的人或部门中转移出来,并转移或分散给那些风险承受力和适应性更强的人或部门。例如,房屋火灾保险可为你承担高达20万美元的损失,让风险分摊到成千上万的保险公司股东们的头上。
3、金融系统根据单个储蓄者或投资者的需求吸收和发放资金。作为一个投资者,你可能只想在普通股票的多样化组合中投资1万美元,但有效地选购一个100种股票的组合也许需要投资1000万美元。在这种情况下,共同基金便应运而生:基金可以拥有1000个投资人,可以选购上述股票投资组合,然后再接受你的1万美元的认购并管理你的投资。作为回报,这个运作良好的共同基金可能需要你每年为你1万美元基金投资承担30美元的管理费。此外,现代经济要求大型公司拥有上千万美元的土地和设备的投资,个人很难负担得起。就算有人非常有钱、能够独立进行投资,他恐怕也不会愿意将自已所有的鸡蛋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因此,现代公司制度便应运而生:公司有能力吸引许多投资人买自已的股票,从而可以将分散的投资集中起来,从事规模巨大且更具风险性的投资。
4、金融系统发挥着重要的“票据交换所的功能”,从而促进付款人(买者)和收款人(卖者)之间的交易。例如,当你经由支票账户出具一张支票购买新电脑时,票据交换所就会在你的银行账户借方上记一笔,同时也在那家电脑公司的银行账户的贷方上记一笔。正是这一功能能够让资金在全世界快捷地进行交易。
功能主要有:
1、降低交易费用
2、清算结算
3、期限媒介
4、规模媒介
5、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6、风险分散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陆』 金融科技对保险业影响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对保险业的影响应该来说还是非常大的,首先人们本来就薄弱的保险意识,现在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让原本潜在的想买保险的人打了退堂鼓,而且保险公司的万能险也都降到了5%以下了,所以现在对保险来说既是低谷也是非常不错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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