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西安出台合作发展基金项目助力大西安发展了吗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金融机构与社会资本投资西安市重点项目和主导产业,西安合作发展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管理、风险控制”的原则,不断加大对西安市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
基金设立以来,已开展了8个批次的项目征集工作,共征集项目67个,项目总投资额1338.45亿元,其中申请基金额度884.16亿元,涵盖基础设施、事业发展等领域。为进一步加强基金的投资引导作用,我们制定并印发了《西安合作发展基金2018 年项目申报指南》,以期为大西安建设发挥更加重要作用。
2018年,基金将按照“关注三个领域、聚焦一批重点”的原则开展项目投资,其中“三个领域”包括基础设施领域,主要支持方向为道路交通、城市建设、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农业和水利工程等;事业发展领域,以养老、文化、旅游、体育、教育、医疗、扶贫等领域设施建设及配套服务为主要支持方向;产业引导领域,重点支持重大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园区建设和产业综合体建设等项目。“一批重点”是基金重点支持事关西安市长远发展的一批建设项目,包括开展国家中心城市,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支持西咸新区、城市副中心、“一带一路”、陕西自由贸易区相关建设等区域发展项目,以及列入“品质西安”建设、年度重点投资(项目)计划、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的项目。
按照项目的投资需求,基金投资方式包括以母基金为出资主体直接投资;以西安合作发展基金母基金为引导,吸引金融、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出资主体投资项目;与市级行业部门、各区县、开发区合作,设立行业或区域专项子基金等三种方式,推动基金多元化投资发展。
对基金投资的项目的具体要求是:
1、项目应符合《申报指南》规定的投资领域,符合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要求,已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等相关手续(对重大项目因特殊原因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可先行申报,但需补充情况说明)。
2、项目建设应有切实可行的资金筹集计划和使用计划,运营应具备各项保障措施,项目投资应有完善的资金保障机制,保障基金投资收益及按期退出。
3、项目主体应具有健全的经营管理机构、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质和管理能力。此外,我们对项目总投资总额做出了要求,基础设施类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应在1亿元以上、事业发展类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应在3000万元以上、产业引导类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应在2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