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金融市场 > 市工商局查处某公司金融理财广告

市工商局查处某公司金融理财广告

发布时间:2021-03-20 18:43:36

㈠ 工商局关于投资公司经营范围的规范要求

金融投资公司是一个对金融相关的企业进行资金股权的投资,使目标公司获得资金,根据自己出资的多少对目标公司行驶自己的权力和义务,也就是参与相关工作的管理,使得目标公司的资产增加的投资公司。公司不能干涉目标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投资公司经营范围包括:1、工商代理、企业形象 策划、企业管理咨询、财税顾问、投资顾问、财税代理、资产托管、商务资讯;商标注册。2、教育资讯;翻译;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进出口业务等多个领域.每个公司注册时申请的经营范围不一样,需要区别对待的。3、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企业形象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市场营销策划、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公关策划,展览展示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

㈡ 谁有权查处外资企业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

《广告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此条确定了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查办本辖区内违法广告案件的管辖权。但也有例外:
国家工商总局第28号令第八条规定,“对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媒介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由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
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异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有困难的,可以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的违法情况移交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
此条规定对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媒介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实施处罚,由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也就是说查处利用以上途径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首先要确定广告发布者是不是在本辖区区域内,如果不在本辖区区域内,则不具有管辖权,同时,应将广告发布者的违法情况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移送。
特殊情况:广告发布者所在地的工商机关认为对异地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处罚有困难的,可将案件移送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所在地工商机关管辖。如:甲县工商局发现甲县某人通过甲县某广告公司在乙市电视台发布虚假广告。甲县工商局对乙市电视台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不具有管辖权,并应将此情况移送乙市工商局。如果乙市工商局认为对甲县某人和甲县某广告公司处罚有困难,可将对甲县某人和甲县某公司的处罚移送给甲县工商局进行处罚。此时,甲县工商局才对甲县某人和甲县某公司的违法广告行为有了管辖权。

㈢ 投资类公司停止注册了么

是的。全国各地陆续开始禁止互联网金融类、投资类公司的注册。但因上头具体文件并未对外公开,各地工商登记机关为了严控风险正低调暂停对投资类公司登记注册的审批,未出明确意见的地方基本上也实质性暂停了对投资类公司的登记注册审批。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等十七部门内部文件《关于印发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工商办字(2016)61号)的要求,未获得金融部门审批意见之前,非金融机构在核准名称中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已办理名称核准业务的暂停办理开业登记;暂停增加上述经营范围。

(3)市工商局查处某公司金融理财广告扩展阅读

注册投资管理公司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申请表原件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情况说明原件

4、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及风控制度复印件

5、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复印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身份证明、相关从事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7、企业注册地址证明和实际办公地址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的,可提供其管理人的租赁合同)

8、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复或许可文件复印件(金融类企业需提交)

9、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金融类企业需提交)

10、其他应提交资料

11、风险提示书原件

12、资金募集、管理合法合规承诺函原件

13、资金募集说明书复印件

14、私募投资基金应于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与区内托管机构签订的资金托管协议复印件

15、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6、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的查询文件复印件

㈣ 投资公司注册前置审批条件

一、全国整体形势
因P2P事件频频爆发,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等十七部门内部文件《关于印发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商办字(2016)61号)的通知要求,未获得金融部门审批意见之前,非金融机构在核准名称中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已办理名称核准业务的暂停办理开业登记;暂停增加上述经营范围。
目前明确出台暂停意见的地方有:
北京:暂停互联网金融类公司注册。
上海:暂停互联网金融类公司注册。
深圳:暂停新增互联网金融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商事登记注册。
宁波:暂停新增互联网金融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商事登记注册。
天津:暂停投资类公司的登记注册,注册私募管理人需获得金融办、发改委的审批。
成都:暂停民间投资理财公司核名和登记。
绍兴:暂停办理投资类企业登记的通知。
珠海:前置审批通过后可注册。
重庆:前置审批通过后可注册。
二、广东省内形势
珠海是广东省内目前唯一允许投资类公司注册的城市,但也需要先到所在区金融服务中心进行前置审批,前置审批通过后方才可以进行登记注册,前置审批所需资料有:
1.申请表原件;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情况说明原件;
4.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及风控制度复印件;
5.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复印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身份证明、相关从事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7.企业注册地址证明和实际办公地址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的,可提供其管理人的租赁合同);
8.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复或许可文件复印件(金融类企业需提交);
9.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金融类企业需提交);
10.其他应提交资料:风险提示书原件;资金募集、管理合法合规承诺函原件;资金募集说明书复印件;私募投资基金应于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与区内托管机构签订的资金托管协议复印件;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的查询文件复印件。

㈤ 企业宣传稿 是金融公司的 主要是投资担保行业  跪求 范文我想要范文

河南省银融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是经河南省工商局核准、市工商局注册成立的专业投资担保公司,目前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公司信奉:“信用创造财富,商道源自人道”的经营理念;坚持“以人为本、追求超越”这一基本方针。银融公司将成为每一位员工创造人生价值的基地,成为帮助更多人改善生活质量、发挥自身潜力、活跃成长的基地。希望通过奉献爱心的使命成为大家喜爱的银融大家庭。公司定位于“信用资本的输出者”,致力于倡导社会诚信氛围,建设市场经济的商业诚信机制,有效降低经济社会的交易成本,实现社会资源有效配置。
我们对于社会的贡献,是我们公司存在的社会价值。

㈥ 工商部门可以对理财产品广告宣传预期收益率五5%以虚假宣传查处吗

关键词是预期,预期的意思可能有5%,可能没5%,这是条款中的,对银行有利,你的到期回报率可能就是1%,或者不如存款。
购买这类理财产品要多个心眼。

㈦ 如何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

国务院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下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
一、统一非法集资的认定和执法标准
当前,对非法集资行为的危害已经形成共识,但如何辨别非法集资却并不容易,非法集资正在向许多领域蔓延,从已暴露的重大案件看,除商品流通、生产经营、农林牧渔等传统领域外,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P2P网络借贷、农业合作社、私募基金等领域也成为犯罪分子作案的重点,他们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通过复杂的业务设计不仅让普通百姓无从辨别,也让打击工作遇到难题。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处置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梳理非法集资有关法律规定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对罪名适用、量刑标准、刑民交叉、涉案财物处置等问题进行重点研究,加快民间融资和金融新业态法规制度建设。此外,我还建议集中各领域的专业人士,针对各类典型非法集资活动进行系统研究,出台规范化的认定、辨别标准,厘清哪些属于非法集资、哪些属于正常的金融业务或民间借贷,作为执法参考,根据现行法律再制定出统一的执法标准,增强打击的时效性和打击力度。
二、建立全国联网的打击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
《意见》提出以防为主,及时化解,全面加强监测预警,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对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进一步发挥好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作用,推动各部门信息互通共享。我建议具体做法是,利用大数据技术和云计算,从网络、媒体等各种广告中采集相关信息,进行专业化分类,建立打击非法集资的监测平台,经过数据集成和人工辨别、分析,形成预警功能。
非法集资呈现跨地域、跨行业的特点,因此该平台只有实现全国联网才能发挥作用,平台建成后,从宏观上可以及时预警某一领域、某一行业的非法集资情况,提前做出预示;从微观上可以把短期内提供过高收益、频繁变动公司股东、在特定时间段提高公司注册资本金的公司标识出来,给予特别关注。
三、加强对非法集资广告的监管和查处
非法集资蒙骗投资者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广告,《意见》提出要加强广告监测和检查,强化媒体自律责任,封堵涉嫌非法集资的资讯信息,净化社会舆论环境。建议工商、广电、互联网等广告监督部门把投资担保、代为理财、金融咨询、贷款服务等广告作为特别监管对象加强监管,严把广告审查关口,堵住非法集资类广告的发布渠道。
报纸、杂志、电视台以及网站等广告发布者应严把广告发布者的主体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审验其营业执照是否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发布,并及时向监测预警平台报告,由于审验不严导致非法集资案件发生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四、建设普惠金融,让金融发展的成果惠及更多百姓
《意见》提出要深化改革,疏堵并举,不断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的同时,要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支持正常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和创新,鼓励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一方面解决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抵押难的问题;另一方面为普通投资者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产品。
针对大量社会资金缺少投资渠道的问题,我建议,一是鼓励商业银行创新服务,放宽理财产品的门槛限制;二是完善民间融资制度,拓宽社会资金的投资渠道;三是继续大力推进“万众创新、大众创业”工程,使民间金融资本向实体经济快速流动。

㈧ 以广告公司的营业执照做了金融贷款被工商局查到该怎么处理。

如果是合理合法的经营活动,只能是按照超范围经营来处罚,如果是非法行为,将会受到公安部门的刑事处罚

㈨ 我问下现在社会上有写担保和贷款的广告可信么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近期,针对手机短信和一些报刊、网站媒体出现的非法“贷款广告”情况,上海银监局联合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有关风险防范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提示广大社会公众警惕非法“贷款广告”背后隐藏的巨大风险。银监会办公厅现对该答记者问进行整理并发布,请广大金融服务消费者对“贷款广告”给予高度关注和警惕,个人或者企业有贷款需求,请通过正轨的融资渠道,向合法贷款机构申请。 近期,在一些报刊、网站及手机等媒体和通讯工具上,陆续出现带有“贷款”字样的广告。这类套用银行信誉的贷款广告背后存在着多种不规范行为,隐藏着极大风险。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关部门负责人,专门就此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哪些企业可以开展贷款业务? 答:目前,可以开展贷款业务的企业主要包括:一是经银监会审批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在具体批文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贷款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条、第十一条对此已作出明确规定,即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二是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也可以经批准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小额贷款业务。 问:那么,未经合法批准的企业开展贷款业务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参与其中的社会公众又将承担哪些法律风险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九条、第四十四条,《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四条、第十八条等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发放贷款活动的,为“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个人或企业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的,将被依法取缔;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将会受到行政处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最近,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也对整治中介机构从事非法金融活动联合下发了专门的通知。 问:广告发布者应当如何查验核实并合法地发布广告呢? 答:发布涉及投资咨询业务、金融咨询、贷款咨询、代客理财、代办金融业务活动的广告,广告发布者应当确认广告主的主体资格,查验广告主营业执照是否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各类咨询企业以及其他非金融性企业不得发布类似借贷、结算、见证等金融业务广告,也不得发布含有“金融咨询”、“贷款咨询”、“借款咨询”、“信用卡提现咨询”等涉及金融咨询、借贷咨询内容的广告。 问:非法贷款广告究竟存在怎样的社会危害性? 答:很多非法的“贷款广告”都是在变相宣传民间高利贷、公开宣传信用卡套现等违规行为,既增大了银行放贷的风险,也为金融诈骗团伙提供了便利与机会。比如,有些发布“贷款广告”的公司并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经营的资质,有些甚至未经工商部门注册。这些从事贷款中介的机构一般会收取高比例的中介手续费,其收费、管理、约束等都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又如,不少广告宣称可以无条件快速发放短期贷款,这并不符合银行正常的贷款审查程序和放贷要求,基本上均属于私人高息放贷行为。此外,还有些公开宣传信用卡套现等内容的广告背后则存在诈骗的可能。 问:由此说来,一些报纸上出现的涉及提供“代办信用卡及提现服务”内容的广告均不具有可信性?答:报纸上出现的涉及提供“代办信用卡及提供服务”内容的广告均不具有可信性。所谓信用卡提现行为,实际上是个别商户和信用卡持有者违反规定,套取和占用银行资金的一种违规行为。银监会多次就信用卡非法套现活动所暴露出的商业银行信用卡循环信用业务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作出风险提示,要求各金融机构切实加强对信用卡透支额度、签约商户、持卡人领卡用卡行为等方面的管理。

阅读全文

与市工商局查处某公司金融理财广告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炒股可以赚回本钱吗 浏览:367
出生孩子买什么保险 浏览:258
炒股表图怎么看 浏览:694
股票交易的盲区 浏览:486
12款轩逸保险丝盒位置图片 浏览:481
p2p金融理财图片素材下载 浏览:466
金融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属于什么 浏览:577
那个证券公司理财收益高 浏览:534
投资理财产品怎么缴个人所得税呢 浏览:12
卖理财产品怎么单爆 浏览:467
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浏览:531
保险基础管理指的是什么样的 浏览:146
中国建设银行理财产品的种类 浏览:719
行驶证丢了保险理赔吗 浏览:497
基金会招募会员说明书 浏览:666
私募股权基金与风险投资 浏览:224
怎么推销理财型保险产品 浏览:261
基金的风险和方差 浏览:343
私募基金定增法律意见 浏览:610
银行五万理财一年收益多少 浏览: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