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變化,仍然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保險營銷員取得傭金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454號 文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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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Re:新稅法下個人所得稅及五險一金的扣除
工資-(不征稅所得、免徵稅所得)-3500元=X,X再按照個稅規定的公式計算,得到的最後數值就是所要繳納的個稅。
不征稅所得、免徵稅所得一般是指定扣除標准,「五險一金」:
1、養老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21%,你自己繳納8%;
2、 醫療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9%,你自己繳納2%外加10塊錢的大病統籌(大病統籌主要管住院這塊);
3、失業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2%,你自己繳納1%;
4、工傷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5%,你自己一分錢也不要繳;
5、 生育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8%,你自己一分錢也不要繳;6、 住房公積金:單位每個月為你繳
納8%,你自己繳納8%
你自己每個月為你繳納的社保比例應該是8%+2%+10塊+1%+8%=19%+10塊
假設這個人當月工資是9000元,計稅收入是:9000-[9000×19%+10}-3500=3780元,達到了 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應交納個人所得稅:3780×10%-105=378-105=273元。
9月1日起調整後的7級超額累進稅率: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速算扣除數(元)
不超過1500元 3% 0
超過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超過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超過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超過80000元 45% 13505
(2)新個人所得稅法對保險的影響擴展閱讀:
五險一金是指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的幾種保障性待遇的合稱,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在職職工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為「應當繳納「項目,法律上應當即為必須,同時繳納也表現出這是一項義務。
2016年3月23日「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將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並實施。這意味著,未來隨著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合並,人們熟悉的「五險一金」或將變為「四險一金」,醫療保險將與生育保險合並,有些大型企業會為員工購買福利,如人身意外險、重大疾病保險。
2017年6月底前,部分試點地區將合並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產檢費用將和普通醫療費用一同報銷,試點期限為一年左右。
第一批的試點地區包括河北邯鄲、山西晉中、遼寧沈陽、河南鄭州、湖南嶽陽等12個城市。兩險合並之後,未來就是四險一金了。參加醫療保險的人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險的待遇。
很多創業企業,為了節約成本,少繳、甚至不為員工繳納五險一金,這會面臨一些風險:
根據《社會保險法》以及《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企業不按時足額為員工繳納社保的,將被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甚至是處以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逾期不繳納公積金的,將被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現實中,如果員工因為企業沒有為其正常繳納社保公積金而提起仲裁、訴訟,那敗方基本是企業。
繳費比例
五險一金,單位需要承擔一部分,這部分從單位銀行賬戶中直接扣除,員工也需要承擔一部分,從員工工資中扣除。
也就是說,對於企業而言,每月除了需要支付10000元的工資外,還需要為員工額外支出4310元的五險一金費用;對員工而言,10000元工資到手之前會先被扣除2223元的五險一金費用,之後還會被扣除個人所得稅,因此員工實際到手工資低於7500元。
辦理
(1)社保、公積金開戶
企業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去社保局及公積金中心辦理社保、公積金開戶。社保開戶後會拿到《社保登記證》,公積金開戶後會取得單位公積金登記號。
(2)增減員
單位每月都必須把企業新增的員工添加進單位的五險一金賬戶中,並把已經離職的員工從賬戶中刪除。社保、公積金賬戶為兩個獨立的賬戶,增減員工的操作在兩個賬戶中都必須進行。
(3)確認繳費基數
單位每月需要為員工申報正確的五險一金繳費基數,以確保五險一金的正常繳納。五險一金的繳費基數以員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或入職首月工資為准。
(4)五險一金繳費
如果企業、銀行、社保/公積金管理機構三方簽訂了銀行代繳協議,則五險一金費用將在每月固定時間從企業銀行賬戶中直接扣除。當然企業也可以選擇通過現金或者支票的形式前往五險一金管理機構現場繳費。
③ 個人所得稅跟養老保險有關系嗎
個人所得稅中的專項扣除中包括基本養老保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
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3)新個人所得稅法對保險的影響擴展閱讀:
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的相關介紹:
一個納稅年度內,在社會醫療保險管理信息系統記錄的(包括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和醫保目錄范圍外的自費部分)由個人負擔超過15000元的醫葯費用支出部分,為大病醫療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標准限額據實扣除。
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由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時扣除。
根據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第七次修正。
④ 個人所得稅改革帶來的影響
(一)新時代個人所得稅改革對個人的影響
新時代的個人所得稅的徵收起點從每個月的3500元上調到5000元,加上六項專項附加扣除,這些對社會上的很多低薪階層都有好處,自改革提高個稅起征點後,近7000萬的工薪階層納稅人將不再需要納稅。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社會存在的貧富差異,還減少了很多剛剛進入社會的年輕人的生活壓力,尤其贍養老人這一項專項附加扣除,能加強子女對父母的贍養意識,對於解決社會問題有正面意義。如今的社會發展十分迅速,人們的生活條件和經濟實力都有著很大的提升,新時代個人所得稅的改革也是依據這一特點,對普通人的征稅調整了起征點,基本上符合我國的基本發展情況。接下來就通過一個案例來具體地分析新時代改革對個人的影響。一位教師的工資為每月納稅所得額15000元,改革前,每月應交納個人所得稅為(15000-3500)*25%-1005=1870元,占收入比例為1870÷14000≈13.36%;而在改革後,每月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稅為(15000-5000)*10%-210=790元,占收入比例為790÷14000≈5.6%,每月少納1620-690=1080元。這里並未考慮到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等六項專項附加扣除,所以改革後每月應納稅額占收入的比例實際上應該要更低,個人的稅負減負幅度較大,個人實際拿到手裡的工資更高了。對於收入偏低的人群而言,所承擔的稅負會一定的下降,對於不同的收入來源,也會有著相應的改變和調整。
(二)新時代個人所得稅改革對社會的影響
新時代的個人所得稅改革在解決社會上存在的發展不均衡的問題上起到了不錯的效果,以往的個人所得稅是分類徵收制度,在執行了這么多年之後,它早就呈現了很多的弊端,並且與我國目前快速發展的社會實情不符。對於那些收入來源多元化的、多渠道的納稅人來講,他們並沒有收到社會個人所得稅制度的統一對待,因為收入來源多的納稅人比起收入單一的納稅人,實際交納的個人所得稅會更少,從而導致了應多納稅的收入反而交稅少的矛盾情況,逐漸加深了社會上不平等的情況。
(三)新時代個人所得稅對國家的影響
政府不斷地對個人所得稅進行修正和改革,就是為了國家的穩定發展。新時代的個人所得稅改善了個人稅務的情況,增強了國家對政府機關財務的管理,便於公民對自己應有義務的履行。就從目前新改革的實施情況來說,我國一改以往分類徵收的制度有利於新國情的發展,所以在國家發展的不同時期,採取更加適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是明智的選擇。
⑤ 新出台的個人所得稅對社會有什麼影響。詳細說明!
2018年8月3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明確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修訂後的個人所得稅法,而部分減稅紅利從2018年10月1日起開始實施。修訂後的個人所得稅所帶來的變化主要體現在:
1、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首次實行綜合征稅;
2、個稅起征點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萬元);
3、首次增加6項專項附加扣除;
4、優化調整稅率結構,擴大較低檔稅率級距。
修訂後的個稅其變化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每個方面所帶來影響分別是:
一、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首次實行綜合征稅。
個人所得稅三種徵收模式:分類所得稅制、綜合所得稅制、混合所得稅制。目前,我國實行的是分類稅制。分類所得稅制:把同一納稅主體的不同來源、不同性質的各類收益所得,每一項單獨按照稅法的規定和稅率進行納稅。主要使用比例稅率。能使應稅所得的稅負有差別,體現了橫向公平,能有效控制稅源,且徵收程序簡便,徵收費用較低。但此類稅制不能充分考慮到家庭承擔稅負的能力,不能真正體現量能課稅的公平原則,難以發揮個人所得稅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忽視了社會公平。分類稅制還有一個最大缺陷是容易為納稅人操作,將高稅率所得向低稅率所得轉化,從而偷逃稅款。例如,我們目前大量的個稅籌劃,就是將企業高管高稅率的工資薪金所得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低稅率所得轉化,達到降低稅負的效果。個稅新規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首次實行綜合征稅。同一納稅主體一定時期內的以上四種所得綜合在一起,按照統一整體對待,減去稅法規定允許扣除的部分,對其所有所得余額按照適用稅率進行征稅。這種綜合征稅為適用增加專項附加扣除提供基礎,同時,各種所得歸集後的稅負無差別,稅基得以集中,納稅人利用稅率差進行稅務籌劃,偷逃稅款的做法將無法施展。
對企業而言,綜合征稅征繳程序較復雜;對綜合管理的要求較高,難度較大;成本較高。
二、個稅起征點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萬元);免繳個稅的職工人數增加了,普遍的,職工到手的工資多了。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於2018年第四季度個人所得稅減除費用和稅率適用問題的通知》,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納稅人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通常所說的「起征點」)統一按照5000元/月執行,並執行新的稅率表。
此外,對納稅人取得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按5000元/月的基本減除費用進行扣除。
原先工資扣完「三險一金」等在3500元以下的員工不繳納個稅,實行新過渡期政策後,扣完三險一金在5000元以下的人都不用繳了。免繳個稅的人數增加了,到手的工資多了,大大提升員工的勞動積極性,對企業的發展帶來積極影響。
據測算,此次「起征點」上調,廣大工薪納稅人將不同程度實現減稅,其中月收入在2萬元以下的納稅人稅負可降低約49%。
三、首次增加多項專項附加扣除,真正體現量能課稅的公平原則,進一步降低個稅稅負。
個稅新規規定,2019年1月1日開始,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對納稅人而言,專項附加扣除的引入,考慮到了個體差異,真正體現量能課稅的公平原則,更有利於精準減稅,進一步降低個稅稅負。
同時,由於個稅計算增加多項專項附加扣除,對納稅人的申報納稅和稅務機關的徵收管理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預計國家會出台專項附加扣除的實施辦法,明確具體的扣除范圍和扣除標准,便於企業做好工作調整。
四、優化調整稅率結構,擴大較低檔稅率級距。低稅率級距擴大,中低收入者受益最大。
2018年10月1日開始執行的新稅率表,保留了綜合所得適用3%至45%的7級超額累進稅率,但擴大了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廣大納稅人都能不同程度享受到減稅紅利,特別是中低收入群體獲益更大。
對企業來說,員工實際到手的收入更多了,有利於企業職工的隊伍穩定性。企業財務人員,從2018年10月1日起,需要重新調整個稅計算表公式,按照新稅率表計算扣繳稅金。
⑥ 新個稅對企業和個人的影響有哪些
新個稅各人群均有獲益,中等以下收入群體獲益更大,月收入在2萬元以下的納稅人稅負可降低50%以上。如果是月收入4000元(扣除五險一金後),過去需要每月納稅15元,新個稅實施後就不需要納稅了,每年可因此省下180元。如果你月入10萬,那一年個稅就可以少交27960元,這可真是一個不小的數目啊!簡而言之,月薪越高,每年減的稅就越多;中等以下收入群體獲益更大,月收入在2萬元以下的納稅人稅負可降低50%以上。
月薪在15000-30000元的人群應該說是受益最大的,少交的個稅,差不多可以佔到年收入的7%,基本相當於大半個月的工資了。
⑦ 個人所得稅與社保有什麼關系
個人所得稅與社保的關系是
1、繳納社保的人也要進行個稅的納稅申報;
2、社保的繳納依據和個稅的繳納依據相同,都是工資;
3、五證合一後,社保與個稅的相關信息會交叉稽核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分擔年老、失業、疾病以及死亡等社會風險,實現社會安全,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社保又被稱為「五險一金」,所謂五險就是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以及生育保險,「一金」則指住房公積金。
社保費用(以私營企業為例)
以最低檔社保為例,其中養老保險需要繳納28%;醫療保險為12%;失業保險為1%生育保險為0.8%;工傷保險為0.3%,因此最低檔社保總繳金額為收入的66.1%,當然,社保也不是硬性規定需要全部購買這六項,而可以選擇性購買,比如只購買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則只需要繳納40%。
當然,社保並不是由個人全部繳納。其中個人只需繳納總社保金額的20%,因此個人只需繳納收入的13.2%。剩下的80%則由企業繳納。以4000元收入為例,需要繳納的社保總額為2644元,其中個人繳納的部分則為528,剩下的2116元。
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如今最低納稅為3500元,那麼世紀工資達到3500是否就達到納稅條件呢?其實並不是,而是以扣除社保金額後的數目為標准,以4000元工資為例,其扣除社保後的實際收入只有1366元,遠遠沒有達到納稅條件,因此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本地戶籍如何辦理個人社保
社保局辦理
本地人需要購買社保的,可以直接去當地的地稅局購買,個人掛靠單位辦理社保,是以人力資源公司的名義去購買。個人與人力資源代理公司簽訂代理合同,提交相關資料,繳納社保費與服務費。(社保費:由企業繳納部分、個人繳納部分組成),個人掛靠單位購買,總的社保費都是由個人支付。代理公司就按月為個人繳納社保。個人可以上社保局網(或者地稅網)查詢自己購買的社保明細,並在次月領取社保卡(以前是)。需要掛靠單位購買社保的人群:自由職業者,創業者,靈活就業者,暫時失業或者短期工作者。
以個人名義掛靠到人力資源公司購買社保的,主要也是為了享受:養老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工傷與失業保險也是享受不到的(工傷與失業保險都是單位為員工承擔費用的,但個人只是掛靠人力資源公司購買,是不存在勞動關系的,代理公司無法證明個人是出現工傷,或者是非本人意願失業)。
任何人的失業險都是要在:非本人意願下失業,如企業倒閉,企業裁員,合同到期企業不續簽,等。工傷險也是在正常單位上班狀態,因工負傷,才可以享受到工傷險的待遇。
網上辦理
前也有部分地區為了使市民在辦理社保過程中享受到更方便的服務,推出網路辦理個人社保業務目,個人開通網上社保業務前,本人必須持身份證到地稅部門申領自己的網上開通密碼,之後即可隨時開通辦理。再遇到社保辦理方面的具體問題時,就可通過上網搞定,再也不用勞苦奔波到地稅部門辦理。即使是開具社保證明,也可網上辦理,而且政府各個部門還可以通過地稅部門的網上社保證明查詢系統,確認該社保證明的真偽。通過網路辦理社保繳費時,個人在網上獲取扣費一卡通用戶號後,還應到銀行辦理銀行卡的扣費委託手續。
⑧ 關於保險和個人所得稅的問題高分!!!
我是做著方面工作的,我幫你解答(北京醫保最低2236,保險1490,生育北京戶口有,外地戶口沒有,不過是公司承擔)
1.他會按照基本工資幫你上社保
保險(五險):個人:2236*2%+3+1500*8.2%=47.72+123=170.72
所以個稅(1500+2000+100-170.72-2000)*0.1-25=117.93
到手的工資:1500+2000+100-170.72-117.93=3311.35
又不明白的再問我!
⑨ 新稅法對保險營銷員的個人所得稅該如何計算
應該沒有太大的變化。對於雇員按照工資薪金所得,9月1日按照規定扣除3500費用標准;對於非雇員仍然按照「勞務報酬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⑩ 個人所得稅與社保有什麼關系
個人所得稅與社保的繳納基數都是個人工資,繳納社保的部分也是需要計入個人所得稅部分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四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 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