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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保險人道德風險

發布時間:2021-03-19 23:33:58

1. 保險產生道德風險的原因包括什麼

您好,道德風險因素是指與人的品德修養有關的無形因素,即由於人們不誠實、不正直或有不軌企圖,故意促使風險事故發生,以致引起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的因素。如投保人或被被保險人的欺詐、縱火行為等都屬於道德風險因素。在保險業務中,保險人對因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道德風險因素所引起的經濟損失,不承擔賠償或給付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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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為什麼保險利益原則可以防止道德風險

這里的道德風險是指,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為獲取保險金的賠付而違反道德規范,甚至故意促使保險事故發生或在事故發生時放任其損失擴大。由於保費與保險金額之間的懸殊,如果不以投保人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為保險合同的有效條件,將誘發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為牟取保險賠款而故意破壞保險標的的道德風險。保險利益原則的限定,杜絕了無保險利益保單的出現,也保護了被保險人的生命與財產安全。

3. 道德風險有哪些

道德風險並不等同於道德敗壞。道德風險是80年代西方經濟學家提出的一個經濟哲學范疇的概念,即「從事經濟活動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進自身效用的同時做出不利於他人的行動。」 或者說是:當簽約一方不完全承擔風險後果時所採取的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自私行為。道德風險亦稱道德危機。 金融中道德風險:資金短缺者獲得資金盈餘者提供的資金後,違反合約從事高風險投資活動。 保險中道德風險:投保者購買保險後可能降低自我防範意識,因為一旦發生事故,將由保險公司承擔損失。 股份公司中道德風險:亦稱「委託---代理問題」。所有權與控制權的分離可能使經理人員無視股東利益,按照自己的利益,利用自己的信息優勢,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掩飾公司經營的真實狀況。 在經濟活動中,道德風險問題相當普遍。獲2001年度諾貝爾經濟學獎的斯蒂格里茨在研究保險市場時,發現了一個經典的例子:美國一所大學學生自行車被盜比率約為10%,有幾個有經營頭腦的學生發起了一個對自行車的保險,保費為保險標的15%。按常理,這幾個有經營頭腦的學生應獲得5%左右的利潤。但該保險運作一段時間後,這幾個學生發現自行車被盜比率迅速提高到15%以上。何以如此?這是因為自行車投保後學生們對自行車安全防範措施明顯減少。在這個例子中,投保的學生由於不完全承擔自行車被盜的風險後果,因而採取了對自行車安全防範的不作為行為。而這種不作為的行為,就是道德風險。可以說,只要市場經濟存在,道德風險就不可避免。
不良貸款法律風險監管風險籌資風險操作風險信用風險經營風險利率風險審計風險
經濟風險國家風險 環境風險 市場風險 財務風險 流動性風險 匯率風險

4. 財產保險活動中存在的道德風險及如何防範

從經濟學的觀點來看,道德風險源於人的自利本性,其存在需具備三個條件:利益主體的不一致、信息不對稱與不確定性的存在。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射幸性是道德風險發生的首要原因
伴隨著社會轉型、舊的價值體系向新的價值體系轉變,出現傳統價值觀念、道德倫理的迷失,誠信基礎被嚴重削弱,這是道德風險頻繁發生的重要原因
法律意識與法律制度不健全
對策
增進不同主體利益趨同性,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健全保險中介制度
不斷完善保險法律法規以及保險合同中有關免責條款的內容,實現對射幸性、非等價性負面作用的有力制約,防範道德風險的發生

5. 如何防範員工道德風險

從最近新聞報道的眾多勞動糾紛、知識產權糾紛等案件可以看到,由於公司某些關鍵崗位上的員工的不誠信行為,而公司又疏於防範員工的道德風險,使公司遭受了不必要的損失,有些公司損失慘重,甚至事後通過訴訟手段追究該等員工的法律責任時卻因證據不足而無法挽回損失。該類道德風險,在著作權、專利以及商業秘密的保護中尤為嚴重。
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除非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職務作品的著作權都歸員工所有,公司僅享有優先使用權,如果公司沒有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在員工採取措施背叛公司的時候,則公司可能面臨喪失著作權的風險,本來應該屬於公司的著作權最終卻被判定為歸不誠信員工所有,這對於從事軟體開發等高科技企業來說,其損失甚至可能是致命的;公司專利的保護也存在著與著作權保護相似的問題;而員工背叛公司,利用公司商業秘密造成重大損失的案例也時有發生.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才流動日趨活躍,公司之間爭奪高級人才的競爭將越來越激烈,員工的道德風險也越來越高,尤其是《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只需要提前30天通知即可辭職以及對勞動合同約定違約金的限制等鼓勵人才流動的措施的出台,必將使防範員工的道德風險成為一個重要的議題。
為使公司提高防範能力,筆者將在以下內容中全面分析公司在公司著作權、專利、商業秘密的保護中存在的員工道德風險與相關法律規定。

【各種權利保護中的道德風險分析】

1、著作權
我國《著作權法》所保護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美術、建築作品、攝影作品;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計算機軟體等。
《著作權法》規定,作品的著作權屬於作者,如果作品是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公司)主持、代表公司意志創作並由公司承擔責任的作品,公司視為作者;如果作品是員工的職務作品(指員工為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工作任務」指員工在公司中應當履行的職責。)時,著作權歸作者所有,公司僅對該職務作品有優先使用權,該職務作品完成兩年後(自員工向公司交付作品時起算),員工可以許可第三人使用該職務作品。但是,如果某職務作品屬於以下情形的,該職務作品的著作權屬於公司:
(1)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體等職務作品
我國《著作權法》規定,主要是利用公司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公司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體等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公司享有著作權的其他權利。這里的「物質技術條件」是指公司為員工完成創作專門提供的資金、設備或者資料。
(2)合同約定著作權歸公司所有的職務作品
該「合同約定」是指出書面合同約定。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作品完成時候的底稿、原件、取得權利的合同以及著作權登記證書等可以作為審理著作權糾紛案件的證據,如果公司沒有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保護自己的著作權,如沒有保存作品完成時的相關資料、沒有與員工簽訂職務作品著作權歸屬的合同時,如果員工將公司作品或員工職務作品出賣給其他公司,則公司在訴訟中將處於不利地位,最終造成公司的損失。

2、專利
專利主要涉及到專利的申請權。與著作權的保護相似,公司專利保護與員工道德風險防範中應當注意的問題也是職務職務發明創造。
我國《專利法》規定,執行本單位(以下簡稱公司)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公司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公司,申請被批准後,公司為專利權人。例外情形是,利用公司的物質技術條件(不包括執行公司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如果單位與發明人或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根據合同約定確定相關權利,即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以及專利權原則上屬於公司,例外情形才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如此看來專利的保護與員工道德風險的防範似乎關系不大,其實不然,因為認定某一發明創造是屬於職務發明創造還是非職務發明創造需要足夠的證據,尤其是當員工利用公司的物質技術條件作出的發明創造比較難以認定,如果員工能夠提供相反的證據,或者公司保存的證據不完整時,公司在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的歸屬發生爭議時將處於不利地位,因此而敗訴的例子也並不鮮見。此外,因員工的不誠信將公司尚未申請專利的的發明創造泄露給其他公司的事例也經常發生。以上員工的道德風險,都將給公司帶來較大損失。

3、商業秘密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如公司尚未公開的葯品配方、客戶信息等等。構成商業秘密至少應具備三個要件:秘密性、實用性以及保密措施的採取,因此,公司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對公司商業秘密進行保護,否則公司商業秘密將有可能因未加保護而喪失秘密性.
商業秘密的保護與員工道德風險的防範密切相關的,大多數商業秘密的泄露都與員工背叛公司有關。我國《勞動法》以及《勞動合同法》都對員工的保密義務作出了相關規定,《公司法》也規定,保守公司秘密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義務。值得注意的是,《勞動法》以及《勞動合同法》都規定,公司與員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了保密條款或者雙方訂有保密協議是追究員工泄密的前提條件,因此,如果公司沒有與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員工泄露公司秘密時將難以追究員工的責任,這對公司商業秘密的保護與員工道德風險的防範是極為不利的。

【應對措施】
1、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相關事項
公司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約定保密條款及保護知識產權的條款,或者單獨簽訂保密協議。其中,保密條款或協議必須嚴謹,可以採取例舉式與概括式並用的方式將可能存在的情形包含在其中;保密條款或協議中應當明確約定當員工違反保密義務時的違約責任。
除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上述保密條款或者保密協議外,公司還可以與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約定員工從公司辭職後,不得在約定的范圍、地域、期限與公司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但應當注意,競業限制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2、就著作權、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的歸屬簽訂合同
公司為員工創作或者進行研究提供資金或者設備時,或者公司員工為完成公司任務進行創作時,公司應及時與員工簽訂合同,明確約定著作權或者專利申請權、專利權的歸屬。合同條款應當明確、嚴謹並不得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一旦爭議發生,該等合同將成為有力證據。
3、完善公司規章制度建設及倡導誠信的企業文化
公司應當制訂自己的工作規范,明確各部門及各崗位在公司中知識產權、商業秘密的保護時的職責,確保各項工作能有序進行。與此同時,公司應當積極倡導誠實信用、忠於公司的企業文化,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工作,從員工內心深處感化員工。
4、採取保密措施,做好保管工作
公司應當重視對公司商業秘密,以及作品、發明創造的相關資料(包括底稿等原始資料,財務支出憑證,簽訂的合同等)的歸檔保管工作,建議應當按一定標准分類編號;有條件的公司應當開辟獨立的檔案室,至少應當有保險櫃進行保管。其中,商業秘密的保護更為重要,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如在信息載體上加保密標志、密碼、信息載體加鎖、信息場所對來訪者有保密要求等,使商業秘密控制在適當的人員和范圍內,因為是否採取了保密措施是認定某一信息是否屬於商業秘密的要件.
5、制訂合理的薪酬體系,對有貢獻的員工進行獎勵
薪酬體系與員工的工作滿意度密切相關,合理的薪酬體和積極的企業文化能大大降低員工的道德風險。因此,公司應當重視薪酬體系的合理程度,建議公司對創作出有價值的職務作品的員工進行一次性獎勵,並在公司薪酬體系中或與員工簽訂的合同中明確公司與公司專利發明者、設計者之間的利益分享機制。
值得注意的是,《著作權法》規定公司「可以」給予作者獎勵,但《專利法》卻明確規定,公司「應當」對專利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給予獎勵,如果專利屬於發明創造的,發明創造實施後,公司應當根據發明創造實施後取得的經濟效益給予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合理的報酬。因此,給予專利發明者、設計者相關報酬還是一項目法定義務。《專利權法實施細則》對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對職務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獎勵和報酬標准還作出的相應的規定,如果公司屬於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則應當符合該規定。

6. 如何防止保險中的逆選擇和道德風險的產生

首先,保險銷售人員是保險公司的第一道關卡,在客戶提出需求以及為客戶推薦保單的同時注意客戶購買保險的意圖,是否存在逆選擇的可能性,包括是否帶病投保、收入及保費是否成正比等等。其次,保險公司在核保過程中應對投保客戶進行身體,心理,經濟能力等多方面調查,對不符合條件或有逆選擇傾向的及時採取拒保、加費、延時投保等方式防止風險的產生。最後就是理賠環節,發生理賠,尤其是大額賠付的案件,從多方面去調查,對於故意詐保等惡性案件應向公安、司法部門及時匯報。通過以上手段,保險市場將得以凈化,更可以有效防止逆選擇和道德風險的產生。

7. 保險公司怎樣防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

任何規章條款雖能抑制,但重要的還是人品。一個人品不行,再多的規章限制都不起作用。所以再選人時,這點很重要。然後就是日後的理念灌輸。

8. 如何從制度層面化解保險中介的道德風險

關於制度的基礎,我認為是我國的銀監會。關於具體作用在面有一個具體的闡述,回答的可能還是不能完全如你意,見諒
存款保險制度的道德風險主要表現為:參保銀行會傾向於承擔更大的經營風險;社會公眾放鬆對銀行的監督,弱化銀行的市場約束;逆向選擇使經營穩健的銀行在競爭中受到損害,不利於優勝劣汰;降低存款保險機構迅速關閉破產銀行的能力,最終增迦納稅人的負擔。由此可見,一方面存款保險減低了由於信息不對稱而出現的銀行擠提的概率,增強了金融體系的穩定性;另一方面,存款保險本身存在的道德風險又加劇了銀行體系的風險積累。
由於存款保險中道德風險的存在,有學者對其存在價值提出了尖銳的批評,甚至主張取消該制度。然而,我們應該看到,道德風險並不是存款保險制度所特有的,而是先於存款保險而存在於銀行機制之中的。道德風險是由於銀行業本身存在的信息不對稱、利潤最大化的經營目標以及有限責任制度而內生於銀行的運行之中的,存款保險只是由於弱化了各方的監督激勵而加劇了銀行本身就有的道德風險。
任何保險行業都存在道德風險問題,但保險業並未因此在市場上消失。存款保險制度起到的作用與道德風險可能引起的負面效應相比較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是利大於弊。問題的關鍵是防範和控制道德風險,將其消極影響降到最低限度。綜合道德風險產生的根源,道德風險的防範可以設置如下幾道防線:
1.建立銀行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和完善的內控體系。在銀行機構的設置上做到決策機構、實施機構、監督機構的分離與相互制約,制定一系列嚴格的規章制度和規范的業務操作程序,做到決策科學化、管理制度化、投資行為紀律化。確保銀行業務能根據銀行董事會制定的政策以謹慎方式經營,只有經過適當的授權方可進行交易,資產得到保護而負債受到控制,會計及其它記錄能提供全面、准確和及時的信息,而且管理層能夠發現、評估、管理和控制業務的風險。這是銀行穩健經營、防止過度追求風險收益的有效保證,因此可以作為防範與控制道德風險的第一道防線。
2.良好的制度設計。建立合理的保險范圍和較低的保險額度,將國內銀行在海外分支機構和外國銀行在本國的分支機構排除在外,存款保險范圍盡量限於個人和非贏利組織的存款;風險差別費率制度,成員銀行根據自身不同的風險等級,交納不同的保費,對有較高資本充足率和較高監管評級的銀行收取較低的保費率,使其風險預期收益相匹配,從而有效防範道德風險,約束銀行的風險行為,督促銀行審慎經營;採用限額賠付制度,使雙方共同承擔風險的損失,提高存款人的風險意識,增強存款人對銀行行為的監督;實行強制存款保險,規定所有存款類金融機構都必須參加存款保險,以防止逆向選擇問題。
3.市場約束機制。道德風險可以通過銀行股東、存款人和其他債權人以及社會公眾的監督來減弱。提高存款人的風險意識,使存款人認識到存款保險制度是減少銀行的經營風險,防止銀行倒閉,而不是「保證」銀行不倒閉,使存款人對銀行的監督加強,以保證金融的穩定和經濟的發展。有效的市場約束機制必須輔之以穩健的財務制度和行之有效的信息披露作為強有力的支撐,要做到產權明晰、競爭有序、法律規范、風險理念。允許破產、適時退出機制是存款保險制度的前提條件,發展和完善多元化金融體系,努力培育中小型金融機構,創造公平有序的金融環境。提高存款保險制度的透明度,督促銀行建立信息披露制度,監管機構應要求銀行及時、准確地向公眾披露自身的資本水平、風險程度和經營狀況等應公開的信息,以便公眾做出判斷和選擇,讓銀行直接面對市場的壓力和監督,自覺規范經營行為、改善經營狀況、提高經營水平以贏得競爭優勢。
4.嚴格的銀行監管體系。監管機構要掌握銀行准確而及時的信息以便在必要時採取立即糾正措施和有效迅速干預,這些信息主要來源於銀行提交的報告和現場檢查,但監管機構也應注意市場暗示的銀行狀況,密切監測銀行。同時盡可能的傳播它所擁有的信息,通過市場約束銀行系統的穩定。監管機構和存款保險機構之間應及時、充分的溝通有關信息,通過監管合作和有效的信息交流共同加強對銀行的風險控制、查險補漏。在加強外部監管的同時,完善內部監管。銀行應建立內部監控制度,在內部審計和有效稽核雙重保障的基礎上,以積極的態度接受來自金融監管當局的、外部審計部門的以及來自交易對手甚至普通債權人的監督。

9. 復效情況下保險人如何規避道德風險和逆選擇

一、對於逆選擇,主要體現為帶病投保,這種情況保險公司一般會在投保前予以防復范,比如完善投保的告知詢問程序,對既往病史、健康狀況進行詢問,要求客戶告知等。同時在合同中會有規定一些免責條款,用以規避逆選擇風險,比如「投保前疾病屬於除外責任」等等。理賠過程是風險審核的另一個重點,主要體現在理賠調查,一般會通過核實就診醫院、排查其他醫院、詢問病史、了解既往健康狀況等方式核實被保險人制是否存在故意不如實告知、帶病投保的情況。
二、道德風險,這個范圍比較廣,主要的道德風險是通過理賠方面來控制,比如倒簽單(即出險後投保)的風險、故意不如實告知的風險等等。
國內保知險公司目前普遍採取「寬進嚴出」的操作方式,即核保寬松,理賠嚴謹,這就導致了許多糾紛的產生和保險行業的信用度下降,比較理想的方式是「嚴進寬出」,就是投保時要求手續齊全,符合法律程序。不過鑒於種種原因道,比如居民的保險意識等,這種操作方式不大可能建立起來。

10. 保險人防止道德風險的做法

保險人防止道德風險的違法法,那就是強化職業素養,提高道德修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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