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保險公司會拒保嗎
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不會因為這個原因選擇拒保的。
對於商業保險來說,拒保的主要原因是承保風險太高。對於商業保險的核保來說,一般有以下幾個標准:
風險在正常范圍內,標准費率承保;
風險高於正常,要求加費承保;
該風險無法接受,但范圍又相對局限,約定責任除外承保;
風險性質不明,約定觀察一段時間,延期承保;
風險太大,拒絕承保。
您的行為屬於常規操作,不會對再次投保產生影響,您可以放心投保。
B. 保險公司三者為什麼不願意保高
大部分財險公司都不願意接手這些豪華車的保險。他們給出的都是同一個理由:車子太貴,風險太高,很難承保。但如果買不上保險,豪華車就無法開出家門,只能「待字閨中」。保險公司也非全盤拒絕豪華車的保險,其實,豪華車的第三者責任險,保險公司一直是可以承保的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C. 高危職業 買不到保險 保險公司以高危職業為由 直接拒絕 高危職業真的
高危職業意味著意外風險很大,保險公司一般都不會承保,就算有的時候經過綜合評估可以保,但也要增加保費所以保險不是想買就能買
D. 重疾險多次賠付究竟是保險公司宣傳噱頭,還是險企激烈
多次賠付產品,一般形態會有會有重疾多次賠付,重疾單次+輕疾多次賠付,也有重疾多次+輕疾多次,故名思議,就是首次「生病」之後,在規定間隔期後再次「生病」,能獲賠一定比例的保險金。當然兩次生什麼病,也是有嚴格定義的。
通過閱讀條款不難發現,多次賠付需要注意的「貓膩」,有以下3個關鍵點:
1. 疾病分組
我們可以發現,多次賠付重疾險,是對疾病分組的多次賠付。對每一組別,只要發生其中一種「疾病」的理賠,分組中的其他疾病就都失去了再次獲賠的機會。
多數保險公司會根據病理、嚴重程度等將所有病種進行分組,比如同一部位或同種病理的疾病會分在一組,分組的意義其實在於降低賠付率。所以所謂「再次患病」,也並不是什麼病都可以賠。
2. 賠付等待期
保險公司在兩次賠付之間加入了嚴格的等待期要求,一般以90天至1年期不等。如果是針對癌症這種單一疾病的多次賠付,等待期會更長,通常是3-5年期間,兩次賠付期間還加上了嚴格的康復要求,要求被保險人提供醫療證據,證明上一次癌症病灶已經或者曾經完全消失過。
嚴肅來講,等待期的加入,也體現了保險公司的風險控制思路,避免一下子賠付率過高,保險公司「吃不消」。但是從消費者的角度說,等待期在一定程度上約束了保障的實用性。
3. 責任賠付順序
多次賠付重疾險,條款可能會這樣約定:「在賠付首次重疾保險金以後,輕症疾病責任、死亡責任、全殘和終末期疾病責任都會無效,保單現金價值歸零」。這個約定怎麼理解呢?
事實上,重疾險除了重疾責任外,還可以包含死亡、全殘、疾病終末期、輕疾這四種責任,按照賠付比例、賠付順序等考慮因素進行劃分,會有一個賠付的優先順序,重疾、死亡、全殘、疾病終末期這四種旗鼓相當,均大於輕疾,排列大概如下:
重疾 = 死亡 = 全殘 = 疾病終末期 > 輕症疾病
這四種責任,有且僅賠付一次,一旦賠付任何一種,很遺憾,輕疾的責任都將無效。
所以,多次賠付重疾險,在首次賠付重疾保險金以後,雖然至少還有一次重疾賠付的機會,合同依然有效,但按照合同規定,死亡、全殘、疾病終末期和輕症疾病責任都會效力終止。同時這張保單也不再支持退保,因為現金價值已經被削減為零。
簡單來講,就是你的多次給付重疾「豪華套餐」,賠過一次之後,輕症等責任都會受到影響,最後只剩重疾保障,且保病不保死,還不能退保。
E. 出險太多保險公司拒保怎麼辦
交強險保險公司會承保,商業險出險次數多,說明車輛風險程度高,有的公司會漲保費甚至拒保,可以再咨詢其他公司。
F. 為什麼說銀行和保險公司是高風險行業,一般企業不願意合作
保險行業 上海有公司的、規模較大的外資企業有哪些?問題補充:越詳細越好,採納答案追加分 當然是安聯保險啦. 我知道友邦,因為友邦的發源地是上海
G. 為什麼有的保險公司拒保自卸車
因為這車風險太高,賠付率高,所以大部分保險公司不願意承保,賠錢的買賣誰做啊~ 給個採納吧
H. 保險公司說太高不給報,我應該怎麼辦
像這個最好法院起訴,保險公司會完全執行法院判決的。
I. 保險審核不通過,說是被風控了,這事該怎麼辦
保險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起到的作用是非常大的,現在越來越多的人對保險都已經給予了足夠的重視,但是有些人在審核保險的過程之中出現了一些問題。保險審核一直都不通過,說是被風控了,遇到了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呢?
其實小編覺得有很多人都無法通過保險公司的審核,但是不通過並不意味著你以後都不能夠購買保險公司的產品,其實我們也有很多的辦法進行購買。不過小編覺得大家還是需要對自身的行為進行控制,以防自己在後續申請保險的過程中出現問題。
J. 保險公司定損過高,我不服怎麼辦
第一,你保險全嗎?全的話,保險公司賠,犯不上和他計較,但你是正能量。第二,如果你是被保險人,錢是打給你的,怎麼給是你的事。第三,如果定損真的高,理賠員就怕領導知道,到公司找領導,對他影響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