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法律風險,指私募股權投融資操作過程中相關主體不懂法律規則、疏於法律審查、逃避法律監管所造成的經濟糾紛和涉訴給企業帶來的潛在或己發生的重大經濟損失。
法律風險的原因通常包括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合同違約、侵權、怠於行使公司的法律權利等。具體風險內容如債務拖欠,合同詐騙,盲目擔保,公司治理結構軟化,監督乏力,投資不做法律可行性論證等。潛在的法律風險和經濟損失不計其數。
一、法律地位風險
私募包括兩類,一是私募股權投資,一是私募證券投資。前者是指以非公開募集的方式投資於企業股權,它與股票的「公開發行」相對;後者是指將非公開募集的資金投資於證券二級市場,私募證券投資基金與向廣大投資者公開發行的「公募基金」(如開放式基金)相對。
客觀上講,「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私」字,的確給人一種非法或遊走在法律邊緣的感覺,但事實上,私募股權投融資只是表明其是在公開市場之外進行的募集資金的行為,並不是非法或法律地位不明確,它是完全合法並受到監管部門認可和支持的。
「私募基金」是指「私募證券投資基金」而非「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對於國內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而言,《證券法》、《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為其設立提供了法律依據,但目前的法規規范仍然不足,為了吸引客戶,大多地下私募基金對客戶有私下承諾,如保證金安全、保證年收益率等,這種既非合夥又非投資的合同在本質上類似非法集資,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有書面合同,也很難得到法律的保障。
二、合同法律風險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與投資者之間簽定的管理合同或其他類似投資協議,往往存在保證金安全、保證收益率等不受法律保護的條款。
此外,私募股權基金投資協議締約不能、締約不當與商業秘密保護也可能帶來合同法律風險。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與目標企業談判的核心成果是投資協議的訂立,這是確定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資金方向與雙方權利義務的基本法律文件。
在此過程中可能涉及三個方面的風險:一是締約不能的法律風險;二是談判過程中所涉及技術成果等商業秘密保密的法律風險;三是締約不當的法律風險。這些風險嚴格而言不屬於合同法律風險,而是附隨義務引起的法律風險。
三、操作風險
我國現有法律框架下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通過信託計劃形成的契約型私人股權投資基金;二是國家發改委特批的公司型產業基金;三是各類以投資公司名義出現的、與私募股權基金運作方式相同的投資機構,而這種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處於監管法律缺失的狀態。
雖然我國私募基金的運作與現有法律並不沖突,但在實施過程中又缺乏具體的法規和規章,導致監管層與投資者缺乏統一的觀點和做法,部分不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或基金經理暗箱操作、過度交易、對倒操作等侵權違約或者違背善良管理人義務的行為,這都將嚴重侵害投資者利益。
四、知識產權法律風險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選擇的項目如果看中的是目標企業的核心技術,則應該注意該核心技術的知識產權是否存在法律風險。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風險可能存在如下方面:
1、所有由目標公司和其附屬機構擁有或使用的商標、服務標識、商號、著作權、專利和其它知識產權;
2、涉及特殊技術開發的作者、提供者、獨立承包商、雇員的名單清單和有關僱傭開發協議文件;
3、為了保證專有性秘密而不申請專利的非專利保護的專有產品;
4、公司知識產權的注冊證明文件,包括知識產權的國內注冊證明、省的注冊證明和國外注冊證明;
5、正在向有關知識產權注冊機關申請注冊的商標、服務標識、著作權、專利的文件;
6、正處於知識產權注冊管理機關反對或撤消程序中的知識產權的文件;
7、需要向知識產權注冊管理機關申請延期的知識產權的文件;
8、申請撤消、反對、重新審查己注冊的商標、服務標識、著作權、專利等知識產權的文件;
9、國內或國外拒絕注冊的商標、服務標識權利主張,包括法律訴訟的情況;
10、其他影響目標企業或其附屬機構的商標、服務標識、著作權、專有技術或其他知識產權的協議;
所有的商業秘密、專有技術秘密、僱傭發明轉讓或者其他目標企業及其附屬機構作為當事人並對其有約束力的協議,以及與目標企業或其附屬機構或第三者的知識產權有關的協議。
此外,創業者與原單位的勞動關系問題、原單位的專有技術和商業秘密的保密問題以及遵守同業競爭禁止的約定等,都有可能引發知識產權糾紛。
五、律師調查不實或法律意見書失誤法律風險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一旦確定目標企業之後,就應該聘請專業人士對目標企業進行法律調查。
因為在投資過程中,雙方處於信息不對稱的地位,所以法律調查的作用在於,使投資方在投資開始前盡可能多地了解目標企業各方面的真實情況,發現目標企業的股份或資產的全部情況,確認他們己經掌握的重要資料是否准確的反映了目標企業的資產負債情況,以避免對投資造成損害。
在私募股權投資中,目標企業為非上市企業,信息批露程度就非常低,投資者想要掌握目標企業的詳細資料就必須進行法律調查,來平衡雙方在信息掌握程度上的不平等,明確該並購行為存在那些風險和法律問題。
這樣,雙方就可以對相關風險和法律問題進行談判。私募股權基金投資中律師調查不實或法律意見書失誤引起的法律風險是作為中介的律師事務所等機構與投資機構及創業企業共同面對的法律風險。
盡職調查不實,中介機構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投資機構可能蒙受相應損失;而創業企業則可能因其提供資料的不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進入企業後的企業法律風險
日常經營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合同風險、不規范經營風險、債權過於集中帶來的風險。
管理引起的法律風險:治理結構缺陷帶來的決策風險、員工意外傷害風險、規章制度不健全導致的員工道德風險、公司印章管理不嚴帶來的債務風險。
資金運用引起法律風險:投資合作風險、分支機構風險、借貸風險、擔保風險。
七、退出機制中的法律風險
目標企業股票發行上市通常是私募股權基金所追求的最高目標。股票上市後,投資者作為發起人在經過一段禁止期之後即可售出其持有的企業股票或者是按比例逐步售出持有的股票,從而獲取巨額增值,實現成功退出。上市主要通過兩種方式:一種是直接上市,另一種是買殼上市。直接上市的標准對企業而言還相對過高,因此我國企業上市熱衷於買殼上市。表面上看,買殼上市可以不必經過改制上市程序,而在較短的時間內實現上市目標,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財務公開和補交欠稅等監管,但從實際情況看,目前我國上市公司殼資源大多數「不幹凈」,債務或擔保陷阱多,職工安置包袱重,如果買殼方沒有對「殼」公司歷史做出充分了解,沒有對債權人的索債請求、償還日期和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而產生的一些負債等債務問題做出充分調查,就會存在債權人通過法律的手段取得上市公司資產或分割買殼方己經取得的股權,企業從而失去控制權的風險。回購退出方式(主要是指原股東回購管理層回購)實際上是股權轉讓的一種特殊形式,即受讓方是目標企業的原股東。有的時候是企業管理層受讓投資方的股權,這時則稱為「管理層回購」。以原股東和管理層的回購方式的退出,對投資方來說是一種投資保障,也是使得風險投資在股權投資的同時也融合了債權投資的特點,即投資方投資後對企業享有股權,同時又在管理層或原股東方面獲得債權的保障。回購不能也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的主要法律風險。表現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進入時的投資協議中回購條款設計不合法或者回購操作違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規。
對於失敗的投資項目來說,清算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的唯一途徑,及早進行清算有助於投資方收回全部或部分投資本金。但是在破產清算程序中還存在許多法律風險,包括資產申報、審查不實、優先權、別除權、連帶債權債務等。
❷ 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的風險哪個大
公募基金因為規模大且受監管,所以受操縱可能性小;而私募基金缺乏有力的監管手段,所以在風險控制上顯得比較薄弱。❸ 投資基金有風險嗎怎麼注意事項是什麼
基金牛市的背景下,受到追捧,基金也不是穩賺不賠的,注意八要八不要: 一、 要分散投資, 不要把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里 基民手中的基金產品,還是以股票型居多,所以,即便你投資了多隻基金,但並不能減少凈值波動帶來的風險。因為,股票型基金的主要投資對象都是股票市場,如果把雞蛋(股票型基金)放到了同一個大籃子里,有可能雞飛蛋打。分散投資的含義在於投資於不同市場,以避免股票系統性風險,而不是對同一市場重復投資。 二、 要看基金質地, 不要盲目追求規模大小 基金規模有大有小, 但尺有所長,秤有所短,大有大的優勢,小有小的長處。在選擇基金產品時首選質地,應綜合考慮公司股東背景、治理結構、投資團隊的整體實力、產品的收益等諸多因素。如果基金公司盲目追求發行規模,貪大求量而因貪多嚼不爛,量大稀釋了業績,凈值提升也慢。 三、不要只買低價便宜的,要高低搭配 基金沒有高低貴賤之分,在任何一個時間點上,所有的基金凈值高低都是相對的,發行後都是站在同一起跑線上的。不要片面認為低的就升得快沒有降的空間,高的就升得慢且降得快。事實上,低價基金跌破發行價是經常發生的。 四、不要只買新的,也要買老的 買基金不是選情人,新的總比老的好。實際上,新基金和老基金在本質上並沒有差異,完全是同質性的產品。新基民看好新基金,他們認為,「老」基金凈值已經有了較大升幅,而且申購費也比新基金高,像年歲已高的老人,長高不現實,買起來不劃算。其實與新發基金相比,老牌績優基金有更多的優勢,個長不高,但老深謀算,抗風險能力極強,服務質量也更加細致和老道。 五、要長期持有,不要頻繁贖回 基金不是股票,不適合短期炒作,買基金要樹立成熟理財觀念,長期持有,不要一看市場調整了就立馬贖回。面對贖回潮造成的恐慌心理,應該立於潮頭不動搖。頻繁贖回除了增加成本外,還使自己的資產遭受損失。 六、 要選擇適合自己的基金,不要根據排行榜選基金 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殺「雞」殺鴨各有各的殺法,基金也各有風格:有的張揚,有的穩重,有的中庸,有的內向,選你性格相符的品種最佳。基金理財追求的是資產長期穩定增值,因此耐力和定力才是我們所考察的目標。短期的排行意義不大,還可能受其誤導。就像排行榜首的歌曲,不一定最流行一樣。 七、 要分批買入,不要滿倉買進 這一條有點像股票,買基金也一樣,要分批購進,切忌滿倉殺入。因為基金同樣存在著風險,滿倉後如凈值陡降,你就沒有機會攤薄成本,分批買入,主動權在自己手中。有一種「定額定投」的買入法就最適合工薪族,每月用工資的一部分定額買入基金,這樣既不會全倉被套,急用錢時被動割肉,又規避了暴跌市道的風險。 八、 要買未分紅的基金,不要買短期已分紅的基金 買股票我們要買含權股,買基金也一樣。所不一樣的是牛市中股票除權後填權的概率較大且較快,基金不像股票莊家用資金推動,填權的路很漫長,故不要買短期已分紅的基金。不買但也不是說手裡有的基金分完紅即走人。基金是否具有投資價值,應參照其累計凈值和長期表現。分紅後,基金凈值會有一個下落的「缺口」。沒有的可暫迴避,持有的可繼續持有。因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分紅時都採取「二選一」的收益分配模式。投資者一般大多選擇現過現撈紅利而遠離紅利再投資。其實,紅利再投資是一種雙贏的分配模式,一則可以使投資者獲得既定的投資收益,二是可以減少基金管理人因大量派現而導致的現金流減少, 良性循環對基金的成長是有益的。
❹ 基金和股票到底有什麼區別誰的風險更大
基金和股票,是兩種不同的金融產品,深受廣大投資者的熱衷和青睞。相對於銀行存款等低風險理財方式,基金和股票都屬於高風險的投資。當然,高風險也伴隨著高收益,往往通過投資基金、股票能產生的預期收益,會相當的可觀。
因此,從各方面來看,對於我們一般投資者來說,投資股票的風險都會高於基金。
建議如果是小白投資者,不滿足低風險投資,有想法獲得更高的預期收益,可以從基金開始入手,慢慢的積累金融知識和投資經驗。
❺ 私募基金小股東需要承擔哪些風險
同公司風險一樣。。主要就是投資風險和法律風險。。。
❻ 私募基金股東有何要求
私募基金股東要求:
1、公司股東一個或更多。一位股東投資成立的公司是一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是二位或以上的股東投資注冊公司。
2、監事可以設監事會(需要有多名監事),也可以不設監事會,但必需設一名監事。如果是一人有限公司,股東不能擔任監事;二人及以上的股東,其中一名股東可以擔任監事。
3、注冊公司時必須要有注冊資本。投資公司至少注冊資本1000萬。(投資管理公司根據注冊性質不同需要資金,注冊資本不少於3萬元)。
4、公司名稱注冊公司時,首先要網上注冊核准公司名稱(用戶名必須是擬設立企業的自然人股東之一或法人股東的職工),需要提交多個公司名稱進行查名。
相關信息
1、資金籌集具有私募性與廣泛性。私募股權投資資金主要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機構投資者或個人募集,其銷售、贖回都是通過私下與投資者協商進行的;資金來源廣泛,一般有富有的個人、風險基金、杠桿並購基金、戰略投資者、養老基金和保險公司等。
2、投資對象是有發展潛力的非上市企業。私募股權投資一般投資於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業,並且其項目選擇的唯一標準是能否帶來高額投資回報,而不拘泥於該項目是否應用了高科技和新技術。換言之,關鍵在於一種技術或相應產品是否具有好的市場前景而不僅在於技術的先進水平。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私募股權
❼ 基金與股票哪個風險更大
一 股票 :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 有者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具有以下基本特徵:不可償還性,參與性,收益性(股票通常被高通貨膨脹期間可優先選擇的投資對象),流通性,價格波動性和風險性。 股票發行市場:是股票發行者為擴充經營,按照一定的法律規定和發行程序,向投資者出售新股票所形成的市場。最早,是在發行者和投資者之間直接進行的,但是目前,股票的出售是通過股票承銷商(證券公司)來進行的。 二 基金:基金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從廣義上說,基金是機構投資者的統稱,包括信託投資基金、單位信託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在現有的證券市場上的基金,包括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具有收益性功能和增值潛能的特點。從會計角度透析,基金是一個狹義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資金。因為政府和事業單位的出資者不要求投資回報和投資收回,但要求按法律規定或出資者的意願把資金用在指定的用途上,而形成了基金。 我們現在說的基金通常指證券投資基金 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間接的證券投資方式。基金管理公司通過發行基金單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由基金託管人(即具有資格的銀行)託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資金,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投資,然後共擔投資風險、分享收益。根據不同標准,可以將證券投資基金劃分為不同的種類: ———根據基金單位是否可增加或贖回,可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一般通過銀行申購和贖回,基金規模不固定;封閉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續期,期間基金規模固定,一般在證券交易場所上市交易,投資者通過二級市場買賣基金單位。 ———根據組織形態的不同,可分為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基金通過發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資基金公司的形式設立,通常稱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投資人三方通過基金契約設立,通常稱為契約型基金。目前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均為契約型基金。 ———根據投資風險與收益的不同,可分為成長型、收入型和平衡型基金。 ———根據投資對象的不同,可分為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期貨基金等。 根據投資對象的不同,證券投資基金可分為:股票型基金、債券型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混合型基金等。60%以上的基金資產投資於股票的,為股票基金;80%以上的基金資產投資於債券的,為債券基金;僅投資於貨幣市場工具的,為貨幣市場基金;投資於股票、債券和貨幣市場工具,並且股票投資和債券投資的比例不符合債券、股票基金規定的,為混合基金。 從投資風險角度看,幾種基金給投資人帶來的風險是不同的。其中股票基金風險最高,貨幣市場基金風險最小,債券基金的風險居中。相同品種的投資基金由於投資風格和策略不同,風險也會有所區別。例如股票型基金按風險程度又可分為:平衡型、穩健型、指數型、成長型、增長型。當然,風險度越大,收益率相應也會越高;風險小,收益也相應要低一些。 三 風險: 1。股票的風險取決於發行單位的效益,市場經濟的影象,以及最大股東的有效操作。投資風險較大,收益快。建議新入手的可以找個垃圾股練習。 2。基金的風險取決於總投資的收益情況,市場經濟的影象。相對風險較小,收益慢。 以下羅列關於開放式基金的簡單介紹:(股票的太多不發了) 開放式基金買賣介紹: ◆准備過程 投資人購買基金前,需要認真閱讀有關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基金契約及開戶程序、交易規則等文件,各基金銷售網點應備有上述文件,以備投資人隨時查閱。 個人投資者要攜帶代理行借記卡,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軍人證或武警證) ,機構投資者則需要帶上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或登記注冊證書原件、以及上述文件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授權委託書,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攜帶好准備資料,客戶在銀行的櫃台網點填寫基金業務申請表格,填寫完畢後領取業務回執,個人投資者還要領取基金交易卡,在辦理基金業務當日兩天以後可以到櫃台領取業務確認書。在領取了業務確認書後,單位或者個人就可以從事基金的購買和贖回。 ◆如何購買 在完成開戶准備之後,市民就可以自行選擇時機購買基金。個人投資者可以帶上代理行的借記卡和基金交易卡,到代銷的網點櫃台填寫基金交易申請表格(機構投資者則要加蓋預留印鑒),必須在購買當天的15:00以前提交申請,由櫃台受理,並領取基金業務回執。在辦理基金業務兩天之後,投資者可以到櫃台列印業務確認書。 ◆如何贖回 當投資者有意對手中的基金進行贖回,則可以攜帶開戶行的借記卡和基金交易卡,同樣在下午3點之前填寫並提交交易申請單,在櫃面受理後,投資者可以在5天後查詢,贖回資金到賬。 ◆如何撤回 交易投資者如果需要撤消交易,則可以在交易當天的15點之前,攜帶基金交易卡和銀行借記卡,在櫃面填寫交易申請表格,註明撤消交易。如果在15點以後,部分銀行則可以按照當天牌價進行預約交易,第二個工作日進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