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你對保險行業的理解有哪些
保險行業在中國,從市場角度看,是一個非常龐大的初級市場,目前的進入門檻還是比較低的。不少人對做保險的有偏見,原因很多種,總結如下:1、部分品質、素質較差的人進入這個行業,在銷售過程中欺騙客戶、隱瞞產品中的一些要點、誇大產品的收益性。這些行為最終導致客戶憎恨到保險公司及這個行業上。2、保險業的銷售模式是直銷模式,中國人對直銷模式的看法受非法傳銷影響很大,很多人無法區分非法傳銷和直銷的差別。3、客戶個人原因,很多人對陌生的事物總是抱著戒備心理的,封閉的心是看不到事物真相的,人總是有貪念的,被不良代理人「利誘」誤導後買了和心理預期差別很大的產品後,最終責怪到保險頭上,認為保險是騙人的。但是這一切一直在變化中,保險業的高速增長告訴我們一點,越來越多的人了解並接受保險,要不然保險業不可能取得每年超30%的遞增速度。不要懷疑、不要猶豫,真相大家會知道,而你是比別人更早明白的人。
⑵ 對保險的認識和理解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從經濟角度看,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從法律角度看,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方損失的一種合同安排;從社會角度看,保險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精巧的穩定器」;從風險管理角度看,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
(2)個人對保險的理解擴展閱讀
保險價值是保險標的物的實際價值。根據我國《保險法》規定,投保人和保險人約定保險標的保險價值並在合同中載明的,保險標的發生損失時,以約定的保險價值為賠償計算標准。
投保人和保險人未約定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的,保險標的發生損失時,以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為賠償計算標准。
簡單說來,保險價值可由三種方法確定:
(1)根據法律和合同法的規定,法律和合同法是確定保險價值的根本依據;
(2)根據保險合同和雙方當事人約定。有些保險標的物的保險價值難以衡量,比如人壽保險,健康保險,人的身體和壽命無法用金錢來衡量,則其保險價值以雙方當事人約定;
(3)根據市價變動來確定保險價值。一些保險標的物的保險價值並非一直不變的。大多數標的物也會隨著時間延長而折舊,其保險價值呈下降趨勢。
⑶ 談談你對保險的理解和認識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從經濟角度看,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從法律角度看,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方損失的一種合同安排;從社會角度看,保險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精巧的穩定器」;從風險管理角度看,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
保險價值是保險標的物的實際價值。根據我國《保險法》規定,投保人和保險人約定保險標的保險價值並在合同中載明的,保險標的發生損失時,以約定的保險價值為賠償計算標准。
投保人和保險人未約定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的,保險標的發生損失時,以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為賠償計算標准。
簡單說來,保險價值可由三種方法確定:
(1)根據法律和合同法的規定,法律和合同法是確定保險價值的根本依據;
(2)根據保險合同和雙方當事人約定。有些保險標的物的保險價值難以衡量,比如人壽保險,健康保險,人的身體和壽命無法用金錢來衡量,則其保險價值以雙方當事人約定;
(3)根據市價變動來確定保險價值。一些保險標的物的保險價值並非一直不變的。大多數標的物也會隨著時間延長而折舊,其保險價值呈下降趨勢。
⑷ 我對保險的認識與理解
保險,本意是穩妥可靠。隨著社會的發展與需要,「保險」被演變成為一種商品。其主要作用是對未來風險的防患和對未來生活的規劃,是對人生活品質的保障。可讓我大惑不解的是,「這么好的商品」怎麼不被大家所喜愛?
真是大家沒有保險意識嗎?我不以為然。
據我所知,有一家企業因為工傷事故過多,而被好幾家保險公司放棄,這不免讓我對那些自稱是「慈善機構」的「慈善行為」產生懷疑。
說到他們的保險產品,經人推薦,我給我兒子買過一個「康寧終身」的保險,從我兒子出生,連交20年保費,到我兒子臨終最高返回三倍的.本金。人的一生按壽命七十歲算,七十年後返三倍的錢留給我孫子還算錢嗎?的確,每個人都無法預知自己的生老病死,其中也有極少一部分不幸的人成為了保險的受益者。
再看看那些保險公司的員工待遇吧,就算是普通員工的收入也遠遠高於其它行業員工的收入,至於他們的福利大家也都有目共睹,高品質的生活在他們身上真正得到了體現。
有「慈善機構」必先有「慈善家」或「施善者」。我認為現在每一位買保險的人都是施善者。做慈善固然值得提倡,但不是每一個人都願意或都有能力去做。
「保險」我們每個人都需要,為什麼它的銷售卻成了難題?作為商家是不是該有所反思,我們的商品真物有所值嗎?還有我們售後服務又如何?
我幻想著保險成為了一種這樣的商品,就如同水、電一樣,成為人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商品。人們自覺、自願地去買,保險機構得到簡化。大家在「施善」的同時享受「保險」給他們帶來財富的增值。
我期盼名副其實的「保險」問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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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我對學習的認識
8.我對作文的認識
⑸ 自己對保險的認識與感悟有哪些
一、思路
1、對於保險的基本內容進行自己的理解。
2、對於保險看法的變化與感悟。
二、對保險的認識和感悟
保險可以理財又可以讓我們得到生活的保障。假如我們能夠活得足夠久,那我們就擁有保險金,可以安享晚年。假如我們走得太早了,就可以得到一筆補償,好讓我們放心地「去」,讓家人好好地活著,就好像我們沒有離開一樣。
如今人們對於保險的觀念也會隨著改變的。我們對於對保險的認識從疑問到好奇,再由好奇到認可,這中間需要很多年的社會理念的變化。購買保險不僅僅為了能夠有保障,同樣也是一個收益和投資。我們不能改變意外,但是可以逃避風險,這就是保險的魅力所在。
保險好處:
1、保險能隨時隨地給民眾提供保護,避兔由於意外而導致自己和家人陷入絕境和失去謀生能力;
2、盡早的做好保險的規劃能幫助投保人更好地安享晚年;
3、防止由於某些疾病而導致出現重大的經濟損失;
4、給孩子購買儲蓄教育保險能能給孩子做好教育規劃;
5、防範風險,避免各種情況而導致不必要的財產損失;
6、解決人生的三大憂患;
7、體現對家庭責任的承擔;
8、減少了生活的後顧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