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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場合,人們極易將產品責任與產品質量違約責任相混淆。其實,盡管這兩者都與產品直接相關,其風險都存在於產品本身且均需要產品的製造者,銷售者,修理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作為兩類不同性質的保險業務,它們仍然有本質的區別。
首先,風險性質不同。產品責任保險承保的是被保險人的侵權行為,且不以被保險人是否與受害人之間訂有合同為條件。它以各國的民事民法制度為法律依據。而產品質量保證保險承保的是被保險人的違約行為,並以合同法供給方和產品的消費方簽訂合同為必要條件。它以經濟合同法規制度為法律依據。
其次,處理原則不同。產品責任事故的處理原則,在許多國家用嚴格責任的原則。即只要不是受害人處於故意或自傷所致,便能夠從產品的製造者或銷售者,修理者等處獲得經濟賠償,並收到法律的保護。而產品質量保險的違約責任只能採取過錯責任的原則進行處理。即產品的製造者,銷售者,修理者等存在過錯是其承擔責任的前提條件,可見,嚴格責任原則與過錯責任原則是有很大區別的,其對產品責任保險和產品質量保險的影響也具有很大的直接意義。
再者,自然承擔者與受損方的情況不一樣,從責任承擔方的角度看,在產品責任保險中,責任承擔者可能是產品的製造者,修理者,消費者,也可能是產品的銷售者甚至是承運者。其中製造者與銷售者負連帶責任。受損方可以任擇其一提出賠償損失的要求,也可以同時向多方提出賠償請求,在產品質量保證保險中,責任承擔者僅限於提供不合格產品的一方,受損人只能向他提出請求。從受損方的角度看,產品責任保險的受損方可以是產品的直接消費者或用戶,也可以是與產品沒有任何關系的其他法人或者自然人,即只要因產品造成了財產或人身損害,就有向責任承擔者取得經濟賠償的法定權益。而在產品質量保險中,受損方只能是產品的消費者。
第四,承擔責任的方式與標准不同,產品責任事故的責任承擔方式,通常只能採取賠償損失的方式,即在產品責任保險中,保險人承擔的是經濟賠償責任,這種經濟賠償的標准不受產品本身的實際價值的制約。而在產品質量保險中,保險公司承擔的責任一般不會超過產品本身的實際價值。
第五,訴訟的管轄權不同,產品責任保險所承保的是產品責任事故,因產品責任提起訴訟案件應由被告所在地或侵權行為發生地法院管轄,產品質量保險違約責任的案件有合同簽訂地和履行地的法院管轄。
第六,保險的內容性質不同。產品責任保險提供的是代替責任方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是屬於責任保險。產品質量保險提供的是帶有擔保性質的保險,屬於保證保險的范疇。
由於這兩者的本質差異,保險公司在經營這兩類保險業務時,必須嚴格區分。以避免因顧客的不了解而產生不必要的糾紛。不過,在歐美國家的產品保險市場上,被保險人一般同時承擔產品責任保險和質量保險,以此達到控制風險和避免糾紛的目的。
❷ 我去年買了保險,看到美國經濟的危機,不知道美國和中國合資的保險公司是否會倒閉呢
當然不會了,保險是最安全的保障,前幾天不是有報道嗎 ?國家會大力支持保險事業,因為它會為國家分擔風險,承擔責任.
❸ 我們要向美國保險學習嗎
美國的保險業將怎樣? 好吧,讓我來談談我的預言吧。 第二個預言,大批大批的保險和年金客戶,尤其是九十年代中到目前的客戶,將發覺他們所買的人壽保險或年金,與他們當年買時所告知的、想像的、以為的大相徑庭; 第三個預言,因而,保險業將遭受大量的投訴和甚至被客戶集體性地訴訟;保險監管部門將忙於調查和處罰保險公司,推卸責任和制定一大堆新的條例; 第四個預言,有些保險公司將因近十年來把保費算得過低,或把年金福利定得過高,而陷入嚴重的財務危機,然而美國政府絕不會出手救援; 第五個預言,公眾將對保險業失去信心和好感; 第六個預言,人壽保險代理人的工作將更加難做,代理人的人數將繼續萎縮,公眾將更加得不到恰當的、有效的保險和有關的服務。 事出必有因 為什麼我會作出這些預言呢?讓我們先了解一些基本的道理和有關的背景。 人壽保險和年金,無論如何設計和運作,都必須服從兩個基本原則,即羊毛出在羊身上和一分錢一分貨。怎樣講呢?這些產品的設計和運作,都與死亡率和投資策略有關。保險公司收到保險費後,將其中一部分用來支付各種開支,包括管理費用和賠償分攤費用(保險賠償金,每一分錢都是由客戶分攤湊出來的,不是保險公司印出來的),剩下的用來做投資,連利潤一起,在保險公司的賬戶中或客戶名下賬戶中累積起來。投資基本上有兩條路線,一條是安全的,雖然增值不太高,但可靠穩健;另一條是冒險的,雖然有可能獲大利,但虧損的風險也大,不可靠。 問題在於,很多保險公司在設計產品時作很多大膽的設計,諸如將來客戶會很長命,死亡率會大幅下降;將來的投資能長期平穩地獲得高利;有很多客戶早期退出而保險公司能獲大筆罰金,不但罰金能賺大錢,將來要賠的客戶也少了很多;可以用很低的成本獲得再保公司的支持去分擔風險,因而只需准備低水平的儲蓄金;再加上以屬下子公司出頭承保,初期有利潤上繳,後期不堪賠償負擔時砍掉而不必負責任的布局。等等。另外保險公司在保單內設有很多機關陷阱,讓保險公司很容易甩掉對客戶的承諾或利誘的暗示。大多數買了這些產品的客戶根本不明白自己買了什麼,有錯誤的認知理解,更不知道這些產品的不可靠,沒想到可能會給自己或受益人帶來什麼後果。我相信,十年後很多這些產品的潛在的問題將趨「成熟」而陸續暴露和大量地爆發出來,美國保險業將陷入另一個大危機。 第一個最大可能爆發問題的是浮動壽險保單(或其他名堂但實質是一樣的東西)。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很多保險公司不好好地培訓代理人,而搞數字游戲和採取冒險的投資路線,導致在九十年代初,有些公司投資失敗而陷入嚴重的財務危機,公眾對保險業失去了信心,很多訓練差、素質差的代理人沒能力將保險賣出去,難以生存,保險公司也陷入困境,業務難以開展。於是有些保險公司推出浮動壽險,救了不少無能的代理人,也讓保險公司本身稍為振作起來。 浮動壽險主要投資於股票和其他高風險項目,保險公司不但將投資風險全部轉嫁給客戶,而且保險公司可以合法地假設,浮動壽險保單內的股市投資可以每年平穩地大幅增值,甚至高達12%,這樣就可以大大降低了初始所需的保險費,將浮動壽險保單弄得很「便宜」和預計很賺錢,將本來以愛心、責任感和互信為基礎的人壽保險,歪曲成可用小本賺大錢的快捷發財途徑,以打動客戶的貪婪心來賣出保單,但不告訴客戶有什麼風險和後果。然而在現實的世界中,哪裡有每年不斷地可以賺大錢的可靠的投資?如果有的話,將來天下去哪裡找一個窮人? 隨著投保人年齡的增長,死亡率加速升高,投保人保單賬戶要分攤的賠償開銷將急劇上升,大幅度超出所交保費,但賬戶內所累積的基金卻沒有如推銷者所吹噓那樣賺錢盈滿,結果賬戶內的基金將不足以應付巨大的賠償開銷的分攤,很快被掏光,絕大多數客戶將因沒能力支付突如其來的數倍保費或不斷上升的追加保費,保單不久就垮掉失效,要錢(退保)沒錢;要命(死了)也沒錢(賠)。再過十年,很多這種保險的客戶將進入或接近花甲之齡,那時他們才認識到,過去二十年他們保單賬戶內的股市投資,並不如當年推銷者所預期、答應、吹噓或暗示的那樣發財,他們面臨保單很快將被掏空失效,想繼續保下去或停保,將進退兩難,騎虎難下。 第二個可能暴露的問題是,有些保險公司將會因過往十多二十年賣出的保單收的保險費太低,現在陷入儲蓄金不足以應付賠償責任的危機。當年這些保險公司,更准確地說,這些保險公司的主政者,為搶生意和拼短期業績,不負責任地設計和推出「便宜」保險,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猶如偷工減料地設計和建造的房子那樣,時辰到了,其不可靠性終於暴露出來。當年大力推出這些「便宜」保險的主政者早已領到大筆花紅,或正在領取豐厚退休金享福,留下爛攤子給後繼接班人。當然,受害最大的是投保客戶,他們將因自己參加了這些不可靠的保險,令自己或家人吃大虧。保險公司是不能印鈔票的,買保險不能貪心或想佔便宜,要明理,還要明智,絕不能有僥倖心理;否則可能以最便宜的代價買到最昂貴的結局。 第三個有可能暴露出的問題是有很多買指數年金和指數壽險的客戶將對他們所買的單子感到非常失望、氣憤。指數年金和指數壽險的賣點是「股市下跌,你仍得到一定的利息;股票上揚你可以分到厚利。」天下真有這樣奇妙的事,虧了不關你的事,賺了你可以分到大錢?
這些東西,要長篇大論,才能解釋清楚,姑且讓我用一個簡單的比喻來介紹一下吧。某老闆要招你進來替他賣命幹活,對你說:「你在我這里好好乾吧,即使生意不好,我保證你每個月有三百的工資;若果生意很好,我會給你很多分紅。」你滿懷熱情和期待進來替他拚命地干,但過了幾年後你才發覺,即使生意很好賺了幾千萬,但分給你的也只是兩、三千元而矣,算起來還不如在餐館洗碗擦地板的雜工。你要抱怨嗎?他給你的合同說了一大堆好聽的話,但有一句說,老闆有權定下每年分紅的百分比和最高額。 下一個有可能逐漸暴露出來,但可能要再拖上幾年後才大量爆發的是,一些「保證每年有%增值或收益」的年金,很多客戶將發現實際情況與當年購買時所告知的,或被引導以為的情況有很大分別,自己付出不少代價但得不到所期望的結果,而且還可能被鎖住很難退出來。這些所謂「保證有%增值或收益」的年金有很多花樣,有些非常復雜詭詐,我要花十多二十個小時才能解破其中的奧妙。我相信99。9%的推銷者並不明白其中奧妙,何況普通的客戶。 這些「保證賺大錢」的年金本來是保險公司設計出來長期套住客戶的,可是最近的金融風暴卻令一些保險公司遭受嚴重的虧損,給這些年金帶來儲蓄金不足的壓力,陷入財務困境。
❹ 人們為何不給自己投一份保險而讓保險公司分擔風險呢
以下是人們對保險的一些非常普遍的錯誤認識,看看你又是怎麼認識的呢? 1、保險就是強制儲蓄。 正確的做法是儲蓄找銀行、投資找證券公司,保險的根本作用是:保障。 造成這種誤解的原因之一是以往的保險代理人用保障的概念來說服你買保險,和用回報作為理由相比,後者要更容易。其實,保險還是要回到它的基本面,那就是讓保險公司分擔每個人未來生活中那些無法預知的風險。 2、我現在年輕,而且身體非常健康,不需要買保險。 正確的做法是盡早購買一份適合自己的保險,因為年紀越輕費用越低,並且越容易被保險公司接受承保。身體健康才有資格買保險,保費也與年齡和健康狀況密切相關,況且,年輕人活動多、家庭責任大,正是需要保險來分散可能的風險。 3、風險太偶然,輪不到我。 正確的觀念是我們無法對生命作出預測,生與死的概率對每個人都是50%。當我們感慨世事無常生死由命的時候,不應該把自己置身事外,而應該想一想如果自己有同樣的遭遇會給自己和親人造成多大的傷害。 4、我經濟負擔重,沒有閑錢買保險。 正確的觀念是保險不是奢侈品而是必需品,有錢人只不過買得多罷了。現在一杯咖啡好幾十,一場電影好幾十,要找買不起保險的人實在難,因為沒有人喝不起咖啡看不起電影,只是沒有哪個習慣而已。保險只要是根據每個人的實際需要來設計,每天也許只需幾塊、十幾塊,就能有效地分散人生的風險給自己和家人帶來的二次傷害。 5、我已經買過保險了,不需要再買了。 正確的做法是人一生中各個階段的需求是不一樣的,不同階段就需要不同的保險保障,一生只有一張保單是遠遠不夠的。更何況中國的保險剛剛起步,絕大多數人的已有的保險還根本滿足不了現階段的需要。 據統計,北京人均保費3500/年,可是件均保額不足6萬!也就是說北京人花錢買了保險,可是真正出事的時候已經購買的保險卻是杯水車薪! 6、人民幣會貶值,將來這點保險費能值多少! 貨幣貶值是世界的通病,人民幣會貶值並不假,但是,買保險的錢會貶,放在其他金融機構的錢就不會貶嗎?再說,沒人會因為現在的錢值錢就吃光花光,總要留下一點去應付生活中的急難。 事實上真正可怕的並非貨幣的貶值,而是我們身體的貶值和掙錢能力的貶值。也許貨幣還沒貶值之前,風險就已經降臨了,這個時候什麼能幫我們渡過難關呢?只有保險! 7、孩子重要,先給孩子買保險。 正確做法是家庭的主要創收者、給家庭帶來最多經濟價值的那個人才是最應該買保險的人。保險是一種經濟補償手段,只要稍微想一想這樣的經濟補償在家庭成員中的誰發生風險時是最急需的就不難明白買保險的正確順序。其實,保險是投保人對自己和家人,甚至更多是為家人准備的一份關愛和責任。 8、保險沒用、賣保險的太討厭,我不感興趣! 保險有沒有用這里不再嗦。我們可以對保險不感興趣,可是風險並不會因此不對我們感興趣。誠然,是有一些保險公司和其銷售人員缺乏職業道德和專業性,但這並不應該成為我們拒絕保險的理由。正確的做法是尋找負責、專業的壽險規劃師,讓他為你製作合適的保險方案,並且應該跟自己的朋友一起分享專業的服務。 9、這個保險不值,因為將來拿回來的錢少! 因為一些歷史原因,人們將保險當作了投資渠道,過分強調收益,往往將此作為衡量保險的標准。其實,就保障型保險來說,應該看重的是它提供的保額是否能保證風險發生時家庭所需的足夠的經濟支援。要是注重收益,應該選擇投資理財類型的保險,但別忘了一個前提:保障做足之後才能去考慮這類注重收益的產品。 10、單位福利很好,不需要再買保險。 回答這個的最好事實是發達國家的單位福利、社會福利遠比我們強,但人們還是做足商業保險。原因很簡單:單位福利再好,那是受施於人,只有自己的保險才是真正屬於自己的。單位會換、福利會變,自己的保險卻是不會變的。況且,現在單位提供的福利再好也就是醫葯費報銷全面一些,但對於更重大的人生風險死亡、殘廢單位是不會提供強有力的支援的。至今也沒聽說過哪個單位給員工的死亡或傷殘提供幾十萬、上百萬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