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里應該承擔20%,困難不是理由。假如你已買斷,所有的社會保險費用就得自己全部承擔了。
② 我是11月7號遞辭職信,干到十一月末,我保險是由個人承擔嗎
通過你的敘述,出現這樣的情況,一般公司會負責承擔十一月份的保險的。實在碰到不願意承擔的公司,你就自己承擔剩下的保險費就是了。沒什麼說的。
③ 職工的醫療保險全部由職工個人承擔合理嗎
現實困惑
安徽的劉小剛在北京某快遞公司已經工作滿一年了。剛入職的時候,公司承諾,簽完勞動合同後,就會給職工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可現在劉小剛工作已經滿一年,公司還只是兌現最初的養老保險和工傷保險的繳納,並沒有給職工繳納醫療保險。為此劉小剛找到公司人力資源部進行咨詢,卻被告之,公司目前給每個職工的工資是北京同行業中的最高水平,已經無力再給職工繳納醫療保險。如果職工強烈要求繳納,可以以公司的名義代為繳納,但全部費用均由個人承擔,公司不承擔任何費用。公司的這種說法對嗎?
律師答疑
單位的說法是不合法的。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第2條規定,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職工個人以本人工資為基數,乘以規定的當地個人繳費率,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由於各地醫療消費水平不一樣,醫療費支出也不同,因此繳費率也就不同。國家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率為2%左右。個人繳費一般不需個人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去繳納,而是由單位從工資中代扣代繳。退休人員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人單位以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人單位繳費率大約為6%。隨著經濟發展,用人單位和職工繳費率可作相應調整。
綜上所述,劉小剛所在單位要求職工個人承擔全部醫療保險費用的做法是錯誤的,單位應與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而不只是代扣代繳。
法條鏈接
《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
二、覆蓋范圍和繳費辦法……
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用人單位繳費率應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6%左右,職工繳費率一般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隨著經濟發展,用人單位和職工繳費率可作相應調整。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④ 公司交保險自己需要承擔嗎
企業為農村戶口的參保人可選擇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或大病住院醫療保險。
社保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單位負責10%,個人8%
基本醫療:單位負責6%,個人2%
(或大病住院醫療:單位負責2,個人0%,只適合農村戶口和外地戶口參加。)
工傷:按企業行業分三級:0.2%,0,4%,0.6%,由單位負責繳納,個人不繳
失業:2%,單位和城鎮戶口參保人共同繳納,農村戶口0%
生育:單位負責0.7%,個人0%
社保費=繳費工資X費率
註:繳費工資以單位向社保機構申報的參保人月工資為繳費基數,但不得高於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不得低於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高於或低於者,則分別按300%或60%為基數
⑤ 員工保險個人和公司承擔部分
公司承擔的部分計入管理費用,個人承擔部分計入其他應收款,發工資時扣回,這樣做是正確的。個人部分是包含在工資總額里的也就是應發數,應發數也是要轉成費用的,也正確。你可以假設發工資時不扣個人部分,按工資總額發放,這部分工資計入費用就沒問題了吧。個人部分單獨收取借現金貸其他應收款
⑥ 一般說的社會保險費由單位負擔還是由個人負擔
單位和由個人都需承擔。
若單位把應由員工個人承擔的社保費一起企業負擔了,存在的涉稅風險:
1、個人承擔的社保費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需要匯算清繳納稅調增處理,若是沒有調整,存在企業所得稅風險;
2、單位負擔職工個人承擔的社保部分,需要並入當期工資薪金,申報個人所得稅,否則存在個稅風險。
一、單位應繳的社保統籌費用;
二、個人應繳的社保個人賬戶費用;三、滯納金。其中第一項費用由單位承擔,第二項費用由個人承擔,對此一般都不會有異議。
那麼第三項滯納金由誰承擔呢?答案是應該全部由單位承擔,因為和一、二項份內必然費用不同,這是一筆額外費用。在法律上,依據責任推定原則,是單位沒有依法為員工繳納社保,才產生的滯納金,理應單位承擔。但在實踐中,有例外。
⑦ 停薪留職後保險包括單位和個人都由我個人承擔,合法嗎
停薪留職後,單位應交納的社會保險部份(不單是養老保險)和個人應交納部分均應由個人承擔,單位不再承擔合理合法,如果超出此繳費標准則不合理也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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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商業保險費用完全由個人承擔嗎
商業保險費用自然全部都是有投保人自己承擔的。
⑨ 失土保險費用由個人承擔的能終止合同嗎
可以,失業保險是由公司繳的,個人不交。如果公司出霸王條款讓個人承擔屬於違法。可以終止合同,去告他。
⑩ 養老保險由個人全部承擔合理嗎
勞動仲裁去。
醫療保險:個人承擔2%,單位承擔8%; 養老保險:個人為8%,單位承擔20%; 失業保險:個人為1%,單位承擔2%; 工傷保險:個人無,單位1%; 生育保險:個人無,單位1%; 公積金:個人3.5%,單位3.5%。 而工傷和生育保險的費用均由單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