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款存定期算違規嗎
根據《商業銀行法》第48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單位的資金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人民幣單位存款管理辦法》(銀發[1997]485號)第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將公款以個人名義轉為儲蓄存款」,國務院《儲蓄管理條例》第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個人名義將公款轉為儲蓄存款」。公款私存的法律解釋為「單位或個人將公款以個人名義轉為儲蓄存款的行為」。
中國人民銀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定:不準將單位收入的現金以個人名義存入銀行。因此,任何企業、單位把公款存在財務人員或者其他個人的私人賬戶上,都是違反規定的。對於公款私存的問題,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條(十三)款規定:「將單位的現金收入以個人儲存方式存入銀行的,按存入金額百分之三十至五十處罰。」
B. 用單位公款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後將收益占為己有的行為構成什麼罪
銀行理財產品,按照標準的解釋,應該是商業銀行在對潛在目標客戶群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針對特定目標客戶群開發設計並銷售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在理財產品這種投資方式中,銀行只是接受客戶的授權管理資金,投資收益與風險由客戶或客戶與銀行按照約定方式雙方承擔。
銀監會出台的《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對於"個人理財業務"的界定是,"商業銀行為個人客戶提供的財務分析、財務規劃、投資顧問、資產管理等專業化服務活動"。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按照管理運作方式的不同,分為理財顧問服務和綜合理財服務。我們一般所說的"銀行理財產品",其實是指其中的綜合理財服務。
C. 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購買銀行對公理財產品違法嗎
原則上是不違法的,目前國內的政策法規對國有企業使用流動資金購買理財產品尚無硬性規定。並且國有企業用流動資金購買理財的情況目前很常見,幾乎每天都有上市公司公告稱用自有資金購買了理財產品。
但是首先要確定該國有企業的公司章程里有沒有相應要求或者規定,有的企業自身章程是不允許的,章程不允許的話,當然就不可以了。
假如不觸及其它法律,公司章程又沒有明確規定不允許,就可以購買理財產品。不過雖然沒有規范,但是程序肯定還是要走的,一般企業層面股東大會的決議是首要條件,國有企業么,一般來說是需要上級主管的批復。
如果按以下流程操作購買理財產品,是被允許的:
1、公司章程沒有明確禁止購買理財產品。
2、報方案給上屬集團公司。
3、原則上需要國資委審批。
滿足以上條件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是可以購買銀行對公理財產品的。
補充:目前很多大型國企都有直屬的創投公司,連PE/VC都在投,信託作為風險較低的理財品種,目前都在搶著投。
D. 央企可以購買理財產品嗎
可以購買.
E. 行政事業單位閑置資金能做銀行理財產品嗎
不能,個人的錢可以。投資是有風險的。國家不會允許
F. 政府強制要求購買城投公司理財產品,不買不發工資,是否違法,可以向什麼部門匯報
答:強制要求購買城投公司理財產品,不買不發工資,事實應該就是違法。
要向更上一級的反映,最好留足證據。
G. 事業單位是否能購買理財產品,不是定期存款,主要是銀行提供的人民幣理財產品在資本市場上運作的。
答案是肯定的。理財顧問就是幫助客戶搜尋其合適和需要的產品。
H. 能否以單位名義用公款購買銀行理財產品
可以 現在銀行有針對對公客戶發行的理財產品
I. 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能買理財產品嗎
農行有為單位對公賬戶提供的理財業務。可申購我行理財產品或者辦理單位通知存款等存款類業務。
對公客戶應持理財業務授權委託書、經辦人身份證件和預留印鑒等相關資料到其賬戶開戶營業機構(或企業網銀、現金管理銀企通平台)認購、申購我行理財產品。
理財相關問題可詳詢當地農行櫃台。
J. 國企未經批准購買理財產品違反什麼規定
挪用公款,職務經濟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