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銀行?最好到相應的銀行的網站上查.
如果是廣州商業銀行的話好像只能電話查詢.
這是光大銀行的網站:
應該是可以查的。
如果是網點:市二宮和中山紀念堂都有一間。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㈡ 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2019年7月1日 失業保險繳交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一次性失業保險金計發標准》的通知(粵府[2014]51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順德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修訂通過的《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三十四條有關規定,現就一次性失業保險金計發標准等問題通知如下,請按照執行。
一、關於支付對象
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的支付對象為《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人員,即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但不具有本省戶籍、要求不在參保地按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且不轉移失業保險關系的失業人員。其可以向失業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領取一次性失業保險金。
二、關於計發標准
(一)失業人員的失業保險繳費時間每滿一年,可領取的一次性失業保險金按本人失業前12個月平均繳費工資40%乘以繳費年限計發;不滿一年的繳費時間不計算為繳費年限。失業人員前次失業有尚未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該部分的一次性失業保險金按照尚未領取期限的月數乘以本人失業前12個月平均繳費工資25%之積計發;失業前繳費工資記錄不足12個月的,按照實際月數的平均繳費工資計算。
(二)按照本條第(一)款計算的一次性失業保險金低於本人失業保險關系所在地級以上市月最低工資標准80%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80%計發;高於月最低工資標准80%乘以24之積的,按最低工資標准80%乘以24之積計發。
(三)失業人員在申請領取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當月,年齡距離本人法定退休年齡當月不滿24個月的(含申領當月和法定退休年齡當月),其一次性失業保險金不超過申領當月距離法定退休年齡當月的月數(含申領當月和法定退休年齡當月)乘以失業保險關系所在地級以上市月最低工資標准80%之積。
(四)失業人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當月申領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的,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為本人失業保險關系所在地級以上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三、關於實施時間
本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的支付對象同時存在《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情形的,本通知的「繳費時間」按照以下辦法計算:
(一)在2014年7月1日前的連續繳費時間不滿12個月的,2014年7月1日前的連續繳費時間與2014年7月1日後的累計繳費時間合並計算。
(二)在2014年7月1日前的連續繳費時間滿12個月的,其中的12個月繳費時間與2014年7月1日後的累計繳費時間合並計算;2014年7月1日前連續繳費時間超出12個月的部分,不作為計算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的繳費時間,每滿一個月按照失業前12個月平均繳費工資2%的標准另外計發一次性生活補助。
四、其他
本通知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㈢ 廣東失業員工如何計算一次性失業保險金
廣州市中斷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當前每月1516元。
廣州市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間,是按照繳費時間計算的,繳費時間1——4年的,每滿一年,領取期限為1個月;4年以上的,超過4年的部分,每滿半年,領取期限增加1個月。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單位,廣州市中斷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金額是1516元/月,一般是按月發放。但對於在領取期間開辦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從事個體經營的,憑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及納稅證明,可以向原失業保險金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一次性領取已經核定而尚未領取期限的失業保險金,並相應計算為領取期限。
《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失業人員繳費時間一至四年的,每滿一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為一個月;四年以上的,超過四年的部分,每滿半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第十九條 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失業保險關系所在地級以上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按月計發,省人民政府根據國家規定,可以結合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變動情況,適當調整失業保險金標准。
失業保險金標准不得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第二十三條 失業人員在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未滿前開辦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從事個體經營的,憑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及納稅證明,可以向原失業保險金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一次性領取已經核定而尚未領取期限的失業保險金,並相應計算為領取期限。
㈣ 廣東省失業保險現在有沒有如果有有多少
廣東省失業保險繳納滿11年,可以領取7.5個月失業金
失業金按辦理完失業登記時當地最低工資80%發放
領取失業金需要單位解僱並且辦理失業備案,本人離職60天內拿身份證、戶口本、離職證明去社保局辦理失業登記
《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失業人員繳費時間一至四年的,每滿一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為一個月;四年以上的,超過四年的部分,每滿半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㈤ 在廣州工作7年失業保險個人可領多少如何計算
《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六條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以下簡稱領取期限),根據其繳費年限核定:繳費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滿一年,領取期限為一個月;四年以上的,超過四年的部分,每滿半年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每次失業核定的領取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失業人員停止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後,其未領取期限自行結轉至下次失業時合並計算,合並計算後的領取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但國務院《失業保險條例》實施前已停止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尚未領取期限不再結轉。
㈥ 廣州市戶口領取失業保險金可以領多少錢
廣州市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間,是按照繳費時間計算的,繳費時間1——4年的,每滿一年,領取期限為1個月;4年以上的,超過4年的部分,每滿半年,領取期限增加1個月。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單位,廣州市中斷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金額是1516元/月,一般是按月發放。但對於在領取期間開辦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從事個體經營的,憑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及納稅證明,可以向原失業保險金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一次性領取已經核定而尚未領取期限的失業保險金,並相應計算為領取期限。
《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失業人員繳費時間一至四年的,每滿一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為一個月;四年以上的,超過四年的部分,每滿半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第十九條 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失業保險關系所在地級以上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按月計發,省人民政府根據國家規定,可以結合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變動情況,適當調整失業保險金標准。
失業保險金標准不得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第二十三條 失業人員在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未滿前開辦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從事個體經營的,憑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及納稅證明,可以向原失業保險金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一次性領取已經核定而尚未領取期限的失業保險金,並相應計算為領取期限。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於調整本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 》
穗人社函〔2015〕421號
各區、縣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各參保單位:
根據《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粵府函〔2015〕20號)的有關規定,現就調整本市失業保險金標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從2015年5月1日起,本市(含花都區、番禺區、從化市、增城市)失業保險金標准調整為1516元/月。
㈦ 廣東失業保險怎麼領取
失業金領取,必須是在已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後,且非個人意願解除勞動關系才能領取,你如果自己辭職,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具體如下:
1,能不能領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領多少: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3,怎麼領
符合失業金領取條件的,需要提供解除勞動關系的材料向參保地市社保機構申請領取失業金,失業人員經過失業登記和培訓之後方能領取到失業金。一般在辦理失業後次月領取,是打卡發放,在當地領取。具體程序由於各地辦理流程不一樣,建議你咨詢一下當地社保機構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