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業員工病假期間就得一直給買保險嗎有沒有相關規定,知道的請說說。
你可以看看最新的勞動法。病假、工傷期間都要發工資買保險的。不買保險員工的醫療費用無法報銷,那這部分費用就需要企業來承擔了
㈡ 勞動法怎麼規定在職職工病假期間保險怎麼交納
按照在職職工標准,正常繳納。
病假期間仍屬勞動合同有效期間,因此,應根據勞動合同約定,按在職職工標准繳納社保。但單位未正常繳納的,是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賠償的情形。
參考法律 勞動法 勞動合同法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九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勞動法
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㈢ 勞動合同法請病假多久就的勞動者自己買保險
一年內累積達到三個月
㈣ 勞動法病假期間保險個人應該交納多少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分擔年老、失業、疾病以及死亡等社會風險,實現社會安全,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
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官方數據顯示,2013年共有3800萬人棄繳社保,加大了個人賬戶空賬壓力。
2016年10月份印發的《關於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將城鎮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納入繳費基數統計口徑范圍,形成合理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避免對低收入群體的制度性擠出。
收入
社會保險費的計算
社會保險必須根據各種風險事故的發生概率,並按照給付標准事先估計的給付支出總額,求出被保險人所負
社會保險
擔的一定比率,作為釐定保險費率的標准。而且,與商業保險不同,社會保險費率的計算,除風險因素外,還需要考慮更多的社會經濟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費率。
社會保險費的徵集方式
1.比例保險費制
這種方式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准,規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採用比例制,原來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補償被保險人遭遇風險事故期間所喪失的收入,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為衡量給付的標准,另一方面又作為保費計算的根據。
以工作為基準的比例保險費制最大的缺陷是社會保險的負擔直接與工資相聯系,不管是僱主雇員雙方負擔社會保險費還是其中一方負擔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負擔都表現為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其結果會導致資本排擠勞動,從而引起失業增加。
2. 均等保險費制
即不論被保險人或其僱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計收同額的保險費。這一制度的優點是計算簡便,易於普遍實施;而且採用此種方法徵收保險費的國家,在其給付時,一般也採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義。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與高收入者繳納相同的保費,在負擔能力方面明顯不公平。
分擔
概述
社會保險費的分擔主體是國家、企業和個人。這三個主體的不同組合就產生了許多費用的分擔方式,即使同一國家,在不同的社會保險項目中可能使用不同的保險費用分擔方式,其中以僱主雇員雙方供款、政府負最後責任最為普遍。
方法
在僱主雇員共攤保險費用的方法中,又可細分幾種情況:
1.費率等比分擔制
2.費率差別分擔制
3.費率等比累進制
㈤ 病假期間公司怎麼給上保險
病假期間,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要繳納保險的。個人應承擔的部分,從病假工資中扣除。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
第五十九條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五十八條企業下崗待工人員,由企業依據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支付其生活費,生活費可以低於最低工資標准,下崗待工人員中重新就業的,企業應停發其生活費。女職工因生育、哺乳請長假而下崗的,在其享受法定產假期間,依法領取生育津貼;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企業,由企業照發原工資。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五十六條在勞動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勞動者在未完成勞動定額或承包任務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低於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條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七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形成或建立勞動關系後,試用、熟練、見習期間,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其所在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其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㈥ 勞動法病假期間對於各類保險如何繳納
社會保險是按照職工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分別有單位和個人繳納的,病假期間,應當按照病假期間工資收入為基數繳納。其中,全年工資收入低於所在省市繳費工資最低標準的,按最低標准繳納。
㈦ 勞動法怎麼規定在職職工病假期間保險怎麼交納
病假期間,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要繳納養老保險的。個人應承擔的部分,從病假工資中扣除。
根據《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
第五十九條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五十八條企業下崗待工人員,由企業依據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支付其生活費,生活費可以低於最低工資標准,下崗待工人員中重新就業的,企業應停發其生活費。女職工因生育、哺乳請長假而下崗的,在其享受法定產假期間,依法領取生育津貼;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企業,由企業照發原工資。
㈧ 如果員工請病假,單位是否還需幫買保險
當然要買,病假是有工資的,病假工資足夠支付保險工資,所以單位一定要幫員工購買保險。除非你把員工辭退,並按規定補償。
㈨ 請問:病假該如何交養老保險
按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額度繳費。兵加強筋和正常上班時間的社保繳費標準是一樣的。
希望能幫到你。
㈩ 勞動法對事假病假期間 保險怎麼交
1、事假病假期間,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仍然存在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繼續繳納社會保險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